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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济学的观点看生活:应该读点经济学-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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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问题也困扰着专利制度的制定者,既然专利制度能够保护发明人的权利,那么为什么还要对专利期限有要求呢? 
美国国会授予“作者和发明者享有对其作品和发明权的专有权”的时间通常为17年,在此期间,未经持有者许可,其他生产者不能生产同一种产品,甚至不能使用这项发明成果。就如同其他垄断行为一样,专利持有人具有制定垄断价格的能力,这实际上是通过提高市场价格来获取个人利益,必然带来社会效率的损失,因而,专利期限的设计是困扰经济学家很久的问题。 
专利期限越长,发明者从中得到的收益就越大,因此越能激励他们进行研究和开发投资。但是允许这种垄断的时间越长,造成额外的损失就越多。所以,专利期限长的收益是鼓励创新,而成本是鼓励垄断,最佳的专利期限是使这两个相互冲突的结果达到平衡的期限。耶鲁大学的威廉·诺德豪斯研究过确定最佳期限的问题,他发现17年的专利期限大约有90%的效率,就是说,它能获得最大可能的消费者剩余的90%,当然这样的数据我们就无从验证了。 
  究竟保护谁的利益? 
专利制度保护了发明人的利益,“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关税制度保护了幼稚产业的利益,“侵害”了本国消费者的利益。似乎所有制度的结果都是保护一部分的利益,侵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经济学家告诉我们,制度总是一种不完全的契约,他只能在权衡中做出选择,只能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 
那么究竟保护谁的利益呢?让我们从熟悉的几个制度看起。 
最早的养老金制度可以追溯到1795年,英国曾经实行过一种“斯宾汉姆兰制度”,当时的人们就确立了根据收入情况进行差别化分配的制度,而这一传统的思想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事实上,养老金制度反映的是这样一项政策冲突,即青年人和老年人的冲突,究竟是保护老年人的利益还是年轻人的利益,这决定了人们对养老体系政策的慷慨程度,当然这个偏好程度与社会的收入水平和年龄结构有关。 
通常社会中都有几代人,假定人们在生命中的前两代工作,最后一代退休,那么养老金制度的实质就是代际分配体制,很显然所有的老年投票者都希望收益最大化,从而能够获得更多的生活保证,比较穷的中年选民中也希望有较好的保险,但是年轻的选民则希望分配的越少越好。因此谁能成为决定结果的关键选民则至关重要。通常老选民和中年选民是社会政策的主要制定者,尚未出生的一代无法为他们自己投票,所以,我们看到的养老金制度都是较为仁慈的。 
失业保险制度也可以用类似的思想进行分析,这里实际上反映的是就业者和失业者之间的冲突。由于人们对自己的工作状态信心不足,因而希望利用失业保险来对自己的利益进行再分配。通过将税收制度与再分配联系起来,使我们能够迅速到达问题的核心。显然这又是一次公平和效率的角逐。再分配体制扭曲了资本的激励作用,抑制了经济的增长,可是为了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平,人们只能接受这种未来可能有利于自己的投票结果。 
我们整日都是与各种各样的制度打交道,有些制度是正式的,比如税收制度、法律制度、专利制度、法律制度、产权制度,还有很多则是非正式的制度,比如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按序排队,资历,公平交易等等一些风俗和行规。经济学家说,制度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20世纪初的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被公认为制度经济学的奠基人,这位不羁的经济学家显然很大程度上接受了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在对人性的探讨中凡勃伦开创了制度经济学。1899年,42岁的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出版了他的第一部重要经济学著作《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这本书不仅奠定了凡勃伦在经济思想史上的地位,更是被看作制度学派的理论基础。 
凡勃伦认为,如果没有法律来保护我们的财产,知识产权来保护我们的发明,有限责任公司为我们安排,社会将不会有保障地实现市场的所有好处。尽管凡勃伦的很多思想还非常原始,也不完善,但这是人类第一次思考这么“深奥”的问题。 
紧接着,另一位现代西方法经济学的伟大先驱——约翰·罗杰斯·康芒斯站了出来,他关心的重点与凡勃伦有所不同,他更重视法律制度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他通过“交易”这一基本单位把法律、经济学和伦理学联结在一起,并且法经济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集体行动理论、利益和谐理论和“法制决定论”之中。 
康芒斯认为,无论什么样的社会集团之间发生什么样的利益冲突,只要把有关的双方组织起来,通过集体的谈判,冲突就会得到协调,理想的社会秩序就会建立起来。  
以在今天的眼光看来,康芒斯对“财产”、“交易”这些概念的深入分析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甚至对法经济学的奠基者——罗纳德·哈里·科斯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早期的制度经济学家们认为,市场秩序并非只是看不见的手的结果,也是集体行动实现从利益冲突中创造利益的相互关系的产物,法律、习俗也在约束着人们的行为。自此之后,有无数的经济学家为此进行了不懈的奋斗,其中包括科斯、诺斯、布坎南、奥尔森、阿尔钦、德姆塞茨、巴泽尔、威廉姆森、张五常等等。 
为什么要集中在制度上呢?法律与市场究竟是怎样的影响呢? 
传统的经济学家只是提出了问题,并进行了完整、细致、甚至有些华丽的描述,而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最终,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完成了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各种制度的经济学理论体系。用科斯的话来说,“当代制度经济学应该从人的实际出发来研究人,现实中的人在由现实制度所赋予的制约条件中活动。”诺思认为,制度经济学的目标是:研究制度演进背景下,人们如何在现实世界中做出决定以及这些决定如何改变世界。 
科斯与诺思都强调了新制度经济学应该研究人、制度和经济活动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他们看来,法律是用来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准则,而经济学是研究资源稀缺的前提下,人们做出的立即行为。在不确定的世界中,人们试图建立一个人际之间的互动关系,制度就是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制度提供了一个塑造经济、政治和社会组织的诱因构架,其中法律、规定是正式规则,惯例、常理是非正式规则。 
关于制度,也有许多有意思的话题,有的制度开始提出的时候,人们都赞成,之后只是慢慢地去完善它,比如说专利制度。也有的制度,开始提出的时候,就遭到了巨大的反对,人们只能在反对声中不断适应它。比如,谢尔曼反垄断法和克莱顿反垄断法,自始至终都受到经济学家的猛烈抨击。关于垄断法的对错,涉及太多的问题,我们更关心的是,什么是好的制度呢? 
  什么是好的制度? 
为了鼓励那些有特长的学生,善良的人们提出并建立了保送生制度,保举那些成绩优秀或有特长的学生直接读大学,以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消除应试的片面性。可是,2000年发生在湖南隆回一中的作弊事件震惊了全国,也改变了人们对高考保送制度的看法。隆回一中评选的14名保送生中竟有13名是假的,其中一名被学校推荐的学生离专科最低分数控制线还差100多分。 
在日益追求公正与效率的今天,原本出于好心而建立的制度却变成了滋生腐败的温床,是制度错了吗?究竟什么样的制度更有效? 
经济学家奥尼德·赫维茨在机制设计理论中提出了两个原则:激励相容原理和显示性原理。好的制度也应该满足这两个原则,下面我们就用故事解释一下。 
好的制度必须能够鼓励人们说真话。老师为了惩罚那些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让没有完成作业的学生举手,如果对举了手的学生惩罚太重,那么下次就没有人会再说真话;而如果惩罚太轻,又会诱使更多的人不做作业,因此老师必须在要求说真话和不偷懒之间作一个折衷。 
好的制度还要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福利。英国历史学家查理·巴特森所著的《犯人船》中记载了这样一段历史:17901792年间,英国政府将流放澳洲的犯人交给往来于澳洲之间的商船来完成,经常会发生因商船主或水手虐待犯人,致使大批流放人员因此死在途中。后来大英帝国对运送犯人的制度稍加改变,流放人员仍然由于澳洲商船来运送,只是运送犯人的费用要等到犯人送到澳洲后才由政府支付给商船,仅就这样一点小小的改变,几乎杜绝了犯人死于途中的事情。 
好的制度能鼓励人们增加社会的总体效率,使人们开发他们的创造力,提高他们的生产效率。当然,在一个社会当中,不同人所需要的激励不一样,对制度的要求也不一样,激励制度的合理性、适合性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 
  通往奴役之路 
说到制度对经济的影响,就不得不提计划制度与市场制度。 
虽然,关于计划与市场之争似乎已经有了结论,可是这个问题在半个多世纪前,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计划经济体制可以看作是一个“超级厂商”,每一个工人都被指派到一个特定的工作岗位上,由各级部门的看得见的手来监督和指挥,工人被直接告诉去干什么,而不是通过市场价格的引导,这里没有价格的指引,市场价格并不存在。 
但组织管理的交易成本是存在的,并且进一步说,计划体制的经济运行效率低的根源在于组织管理的交易成本非常高。在计划体制下,整个经济的运行就如同交响乐团的演出,这里弦乐演员并不知道管乐演员会如何演奏,需要有认真周密的排练让每个人熟悉自己在什么时间演奏什么样的音符,并且在现场还需要有指挥的统一调度,当然每个演员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都会影响演奏的结果。 
然而,当某个演员的乐谱出现调整的时候,这将带来复杂的工作,因为这样的信息必须通知给乐队的每位成员,而且每个人可能都需要重新排练,因此在交响乐团中使用价格机制是十分复杂的工程,需要高额的交易成本。 
尽管人们真正回答这个问题还是在信息不对称和交易成本提出来以后,但是,第一个认识并描述这个问题的人是弗·冯·哈耶克。 
哈耶克无疑是他那个时代最富争议的经济学家。这位曾经在奥匈军队服役过的军人,成为有史以来最强硬的自由市场经济学家。1944年,哈耶克用他那饱含对人类的忧思之笔,写下了《通往奴役之路》一书,这本书的出版立刻引起了轰动,首版在几天内销售一空,因为当时纸张紧张,出版社的印量竟然无法满足人们的需要。后来一度曾在苏联的要求下停止刊印,一些计划经济国家更是长期将此书列为“禁书”。 
哈耶克更历数了计划经济的种种弊端,认为计划会导致生产效率低下。并且,他毫不留情地指出,在计划体制下,“最劣者爬得最高”,因为企业管理者的收入和升迁,并不仅仅取决于业绩,而往往由上级主管部门说了算。因此,企业家的行为与其“眼睛朝内”,还不如“眼睛朝上”。在我们耳闻目睹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不能不承认,计划经济的种种弊端,都不幸被哈耶克一一言中了。 
哈耶克坚信,私有制是自由的最重要保障,他用了一个最生动的比喻来形容两者的差别,一个是“富人得势的世界”,而另一个是“只有得了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在哈耶克看来.一切类型的计划经济都是集体主义,结果必将一塌糊涂。 
在亲眼目睹了柏林墙倒塌和苏东崩溃之后,哈耶克与世长辞,他的墓碑上只有一行字:弗·冯·哈耶克18991992。 
当然,对于这个问题,解释最深刻的是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塞西尔·诺斯。这位1992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用历史学的眼光透穿了社会主义国家转型期阵痛的根源所在。他从制度的角度回答了为什么有的国家的经济持续几个世纪快速增长,而其他国家在经济上却停滞不前或者每况愈下的问题。 
原来准备进入法学院学习的诺斯,因为二战的爆发,不得已开始了三年的海员生活,持续不断的阅读使得诺斯树立了要成为一位经济学者的目标,不过紧接着,诺斯面临着一个抉择:成为一个摄影师,还是进入经济学的世界。 
诺斯最终选择了后者,并且从立志成为经济学家的那一天起,他就清楚自己要走的方向,探索是什么原因造就了经济的富庶与贫困,尽管这是一段漫长而充满意外的旅程,但诺斯矢志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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