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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很美-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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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涉及到谁,说真话,只说真话,爱高兴不高兴。读者,也不考虑,货卖识家,有一万个会意的这书印出来就不赔,没有,我自己留着当日记。总之,是个放开手脚,赤膊上阵,毕其功于一役的意思。
  我是从头写起的。人之初,刚落草、什么是真实?
  真实就是一笔糊涂帐。周围的人使忽倥偬,形态莫辨,周围的事也大都没头没脑,断简残篇,偶尔飘过一缕思绪,无根无由,哪里晓得是在图什么。这中间还隔着大段大段的空白,写出来想找到转承启合的字句都难,再混蛋的评论家也指不出具体意义——根本没意义。每写至此,洋洋几万字不着四六,我也乐了,真成给自己看的东西了。——若执意给自己看,我又何必见诸文字。
  真正具有摧毁性,禁不起我自己追问的是:你现在想起来都是真的吗?谁都知道人的记忆力有多不可靠,这就是一般司法公正不采信孤证的道理。事件也许是当时的事件,情绪、反应难免不带今天情感烙印——那它还是原来的它么?如是一想,十分绝望。穷我一心,也无非是一片虚拟的真实,所为何来?看来“还原生活”也不过是句大话,又岂是下天大决心,拿一腔真诚换得来的?信念愈执着,扑空的几率也就愈大,这也是一反比关系。实际上这是走投无路了。也别吹了邮局别发狠了,想不想把这小说写出来?想!好,老老实实按照小说的规律去办。何谓小说?虚构。第一是虚构,第二是虚构,第三还是虚构。
  至此,大哭而回,认命。停止对真实的纠缠,回到我们称之为“小说”的那种读物的基本要求上。那是个什么东西呢?不是自我宣泄,自我成圣,而是驾驭文字,营造情调,修正趣味,提纯思想,给读者一个惊喜。
  也还允许回忆,但这回忆须服从虚构的安排,当引申处则引申,当扭转时则扭转,不吝赋予新意义,不惜强加新诠释。讲通顺,讲跌宕,讲面面俱到,讲柳暗花明。草蛇灰线,因果循循。于是,没听说过的人出现了,没干过的事发生了。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铺垫为步步玄机,漫无边际的人生百态勾连成完整戏剧。世上本无事,作家自扰之。原本散沙一盘的人群被拴了对儿,小抵牾辄大起冲突,见缝下蛆,见包袱就抖,惟恐不热闹,惟恐不机巧,什么花招也使了,什么套路也用了,素不以为然的,常笑他人低级的,都顾不上了,语不惊人死不休,都只为提高读者的阅读兴趣。卖,卖一千万本才好。
  全好,都不错,就一个小出入:不是我脑子里原来那东西了。这也怨不到别人,谁让我没本事呢,只会写小说。
  所以,在这儿我先给读者提个醒:我这本书别当回忆录看,没几件事是真的,至多只是看上去像,谁当真谁傻。这就是一常规小说,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混用,爹不是爹,娘不是娘,朋友不是朋友,我不是我,谁要跟我三头六案对证,我是不认账的。
  这小说写的是复兴路29号院的一帮孩子,时间是六一年到六六年文化大革命开始,主要地点是幼儿园、翠微小学和那个院的操尝食堂、宿舍楼之间和楼上的一个家。主要人物有父母、阿姨、老师、一群小朋友和解放军官兵若干。没坏人。有一个幼儿园阿姨有一点可笑,仅此而已。男主人公叫方枪枪,是我原先一些小说中叫方言的那个人的小名,后面等到上中学,我会让他改回来。他周围的小朋友,男生,都是我原先小说中的人物,一个院的,一个学校的,都还校女生,有老人儿,大部分是新人。我准备让她们中的某几位连贯下去,在后面成年后仍在方枪枪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这是出于小说的需要,保持情节的连续性,并非实情。我们那个院还是有一些禁忌的,或叫难以逾越的纯洁,本院的男女小孩之问很少乱来,都挺淡的,给予敬重。不像海军,他们院同院结婚的很多,由纯洁的友谊最后走到一起去了。
  这里必须解释一下,不想让人家以为我从小就惦记着谁,没敢说,最后写进小说过瘾去了。不好。
  男孩尽管一些事迹昭著,一提,29号的旧人都知道谁干的,也不尽然。还是合并了一些同类项,使之性格迥异,各秉资质。其实当时大家都挺像的,文武之道都有一些类似的长处,都有相同的惊人之举,有的地方将张三的壮举按给李四,也是归范儿,令知情者胎笑大方了。有的事是成心多给了方枪枪一些,显得他多关键似的,这是我利用职权营私了,不好意思。
  有一些过场人物,流言蜚语之中用了真人名,还罗列不少真外号,并非有意唐突,实为增添亲历感,越是假活儿越要煞有介事,各位海涵,别跟我一般计较。这里我要特别向真张明请个安。这是我一不周全。在“一半火焰”那小说里我用了这名字,在这里也只好继续用了,因为有互文关系,割舍不下。郑重声明:此张明不是那29号真张明。这张明有作风问题,那张明绝对好人。
  为了把假做真,我在这小说中把背景尽可能坐实,路名门牌楼号校名什么的都使真的。社会上沸沸扬扬的大事也大致涉及,只是这些事都是从方枪枪这个糊涂小孩眼中反映,不可能在时间上太精确,有些事反映到他这儿来和资料上的历史发生时刻有出入,差个一两年也是有的,那就活该了,我也不是给别人编年,只是意在造染氛围。
  一些当时的称谓,也不一定精确,因为小孩不一定完全搞得懂那些官称,会有很多口误,这个我就从孩子了。还有个别谁也说不清的叫法,像里面提到的“三军冲派”,我也是刚弄明白那是三派:老三军,新三军,再加上个冲派。当时小孩也就一块儿叫了。这个也就不改了。
  对那时的一些独特简语,开头一般随行有几句说明,后来觉得也罗嗦,多事儿,也影响叙事,就不再解释了。相信中国人都还看得懂,谁不认识几个40岁以上的人,问问也就了然了,都不难。
  文字中还有一些口语,有音无字,或者其字不雅,我就用象声词或同音字来拼。像表示乱动,一般和“蹬”联用的“哧呜氨;形容难看和糟心的”哧诶“;还有”拨依“,这个字在口语中也往往拆音节避脏,不算生造。偶有英文我也全拿汉字拼。我是特意不用字母的。在这点上我守老派,我以为汉字文章,加进一两节字母,如馒头旁摆了根香肠,外道,隔路,还有点劲儿劲儿的。
  另有一些无规范的或其规范不足以穷其义,我也擅加更动,只选我自己认为贴的。譬如矫情,用做形容时我用这俩字,同时伴有动作正“矫情”着呢,我用口字边的嚼——嚼情。譬如:较劲。相持不下我用这个,有时是单方面不服,带有叫板的意思,我也用这口字边的叫——叫劲。总的原则是从音。我以为人在看小说时会默读,意思再对音差了,有时也会摸不着头脑。特别是关碍口语,容易懵。大家也不是真都那么有学问,不会念没准就不认得了,或者给看拧了。
  有的多音字,譬如“刺”“落”,都有个“拉”音,可一般习惯看到这两个字还是读主音,用做动词时常觉辞不达意,读起来不畅。这我也自作主张改写为“拉”。不是写错了,看官读到那里知道就行了。
  语言嘛,约定俗成,有习惯用法这一说,都别太轴了。像“大腕”“顽主”都换为原字“大万”“玩主”也不见得就好,读时嘴里也要换一下频道。
  最后,这个问题容我专门饶一下舌。过去不慎,在这个问题上吃过亏,所以这次,天没下雨先打桑我既往文风失之油滑,每每招致外人不快。这次是做抒情文章,叠床架屋,繁缛生涩是有的。制造个气氛,给自己寻个小快乐也是有的。合沙射影血口喷人,决无。调佩,那也是文意兜转空留余响罢了。我是提着手刹一路开的这车。也是势在必行,文中小孩终篇不满八岁,能说得出口的昏话不过尔尔。若说有意图之,那是欲图一点童心,欲图一派天真。小孩子当然是有些糊涂想法,生于大时代,也不可能不在时尚中,胡乱关心一下政治,轻率赞同一些时事,那在当时是很自然的,也很正经,没人会发噱,搁在今天,这些忠厚便显得狡猾,有几分不怀好意,有点调了低,为了不引致误解,这些,在成书前,经与编辑细细会商,均一一删去了。
  我们是反复检查过的,可删可不删的地方——删!删得肉疼,也自觉用心良苦。可百密一疏,未准仍有一句半句尚嫌造次,但请各位眼中容情,跳过去不看也罢。再说点什么呢?咱们都别想歪了。很乐意受到猛烈的文学批评,人身攻击也可以。就是别寻章摘句,望文生义,那就不是与人为善的态度了。
  第一章
  陈南燕很早就进入了我的生活,早到记不清年代。当时我和她妹妹陈北燕床挨床一起睡在新北京一所军队大院的保育院里。那间寝室一望无尽,睡着近百名昏昏沉沉的婴儿,床上吃床上拉,啼哭声不绝于耳。很多人经过我的床边,对我做出种种举动,都被我忘了,只认识并记住了陈南燕的脸。
  先是一双眼睛,像刚被弹进洞的黑芯玻璃球滴溜溜转个不停,一旦立定眸子中央顷刻出现针尖大小的亮点,仔细看发现那是两只活灵活现微缩的日光灯管。这两只灯管经常自上面下地向我逼近,直至眼前消失,与此同时我的脸蛋有时是嘴唇就会感到湿润的一触。这两只灯管的倏忽出没使我十分困惑,每次都要抬头去找它们的踪影。我会看到天花板上真有一只一模一样的灯管,只是巨大而且光芒四射,稍一注视便照花了眼睛。很长时间我才明白那两只针尖大小的灯管是这只大灯管在她眼睛里的一分为二。
  阳光明媚的早晨,这双眼睛就会变得毛茸茸的,半遮半掩。直射的晨光会把里面照得一片透明,黑眼珠变成琥珀色,眼白则变得蔚蓝,两种颜色互相融合,再也看不清那里面的想法。
  这双眼睛是这张脸上最清晰的部分,其余眉毛、鼻子、嘴都像用最硬的5H铅笔在白纸上飞快画出的淡淡线条,一定要在深色的背景下才能托出来。光线稍一强,肌肤就被打透了,连头发也仿佛褪了色。
  保育院对生活不能自理的幼儿采取的是比较文明的战俘营的办法:自我管理。换句话说:大的管小的。书里记载那是连绵不断的战争结束后的10年间,人们还没从心理上摆脱人口锐减的阴影。国家鼓励生育。每个家庭都有很多孩子,少的两三个,多至一打,只生一个的被认为有玻我们这批孩子都有哥哥姐姐,也在这间保育院里。他们人小志大,分担了父母任性的后果。
  每天早晚,这些孩子就从保育院其他班出来,汇聚到我们小班,各司其责,帮助自己的弟弟妹妹完成一天当中最艰巨的任务:穿衣服和脱衣服。不知道他们最初进保育院是怎么过的这一关。也许他们也有哥哥姐姐,这是一项伟大传统;也许头胎孩子就是聪明,父母也更在意。据说伟人里老大比较多。
  据说我是个大头孩子。大到什么程度呢?有照片为证,头和身子的比例:腿三分之一;身体三分之一;头三分之一。脑袋大不见得脑容量大,医生说这是缺钙造成的方颅症。证据是脑袋顶上用手摸能摸到两个尖儿,所谓头上长角。书里说那几年有全国性灾荒,饿死一些人。官方也有记录,上头都不吃肉了。我赶上了,也就别说什么了。脑袋大点就大点吧。还有一个脑袋大的原因是睡眠习惯。一年到头仰面朝上望着天睡,呼吸很通畅后脑勺压扁了,该往前后长的都平摊到脸上。这大脑袋给我带来很多不便。
  本来想着省去一些系扣子的麻烦,我爹妈给我备的行头都是套头装,毛衣、内衣,穿脱都要经过头颅。经常卡在耳朵上。尤其是脱,十有八九要被下巴勾住,颈椎都拉长了毛衣还在头上,搞得我蒙在鼓里伸手不见五指不知什么时候才能重见光明。
  每天前来罚我的是二楼中班的一个马马乎乎的胖男孩。由于我父母是一口气生的我们哥儿俩,这胖孩子也就比我大一岁,阅历不多,智力体力发展也不平衡,遇到这种情况百思不得其解,想到的对策就是请我吃耳光。先打哭了我自己再退到一旁搓着手干着急。每到这时,就会有十个人跳上我的床,双腿夹住我,拎起毛衣袖子凭空那么一拔,我便两耳生风眼泪汪汪地大白于天下。这救星就是陈南燕。她弄完自己妹妹就来帮着我哥弄我。同样一份工作,态度很不一样。我哥都快烦死了,有时烦得自己直哭。她却饶有兴趣,一边玩一边什么事都干了。她比较爱干的还有捏别人脸蛋。看见躺在床上的胖孩子,伸手过去就掐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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