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刮痧-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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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妮心事重重地坐在她的办公室里。刚才,她给丈夫连连打了两个电话,丈夫的手机都是关着的。她打丈夫的办公室,办公室的同事说:麦克出去了。麦克没有留话给任何人。所以,无法联系到他。
  麦克去哪儿了呢?珍妮思付着。为什么那个中国女人三番五次打电话给丈夫,而丈夫却躲躲闪闪不肯应答呢?
  昨天晚上,珍妮下班后没有直接回家,她先去了蔬菜店。商店里人很多,蔬菜被人扒啦得乱乱的,水果也没有她希望的那么新鲜。她买了些不太理想的蔬菜水果,付了钱,转回家里。
  她急急忙忙燃灶做饭,红焖小牛肉是现成的,热热就成。蔬菜沙拉也费不了多少事,可苹果排却是需要四十分钟才能烤出来。上个周末,珍妮就说好要请玛格丽特和她的男友本顿到家里吃饭。这是珍妮搬进新居后,第一次准备亲自掌勺请朋友来家里吃饭,砸锅了可就丢人了。
  玛格丽特曾和珍妮共同租用一套公寓。刚住进去的时候,玛格丽特在读研究生,珍妮觉得玛格丽特整天抱着书出出进进,一付女学究的面孔,拒人千里之外。珍妮尽管性格随和,但对清高者却是懒得去攀谈。后来,她发现玛格丽特除了会读书,还有许多特长,比如做饭做得好。女孩子是否饭做得好,全凭天赋,与读多少书是没有关系的。又比如她有一副动听的歌喉。一旦她心情愉快,放开歌喉的时候,周围的每一个人都会心醉神迷。珍妮的最大特长,就是欣赏别人的特长。而能够欣赏别人特长的人,一定会被别人所欣赏。所以,两个女孩子性情虽相差甚远,后来却成了莫逆之交。珍妮结婚的时候,玛格丽特是她的伴娘。
  珍妮认为玛格丽特是个理想主义者。她一直觉得玛格丽特没有到大学去教书,或者去歌剧院唱歌是一种浪费。造成这种浪费的原因,就是玛格丽特的理想主义。玛格丽特研究生毕业后,进了圣路易斯的儿童福利局。在那儿工作,薪水少,事情多,得不偿失。
  但玛格丽特却发狂地热爱这份工作。她经常向珍妮讲她所接触的那些可怜的孩子,讲这个社会的角落里隐藏的肮脏和丑恶。她讲得热泪盈眶,叫珍妮也跟着掉眼泪。结果,珍妮想,这是玛格丽特自己的选择。她天生就是做奉献的。做奉献叫她感到幸福,而幸福感往往是钱买不来的。
  珍妮结婚后,有了一大堆的事情要打理,和玛格丽特的来往自然没有过去频繁了,但她们仍然保持着电话联络。只要有可能,她们的每一点变化就要告知对方。她们不想让对方忘了自己。
  珍妮手忙脚乱地在厨房里操作着,忽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珍妮甩甩湿手,拿起话筒,是个略带外国口音的女人。那女人说,她要找麦克。珍妮告诉她,麦克还没有回家。于是那女人留了个电话号码,请麦克回家后马上给她打过去。半个小时后,麦克回来,珍妮把电话号码给了丈夫。
  麦克瞥了那个号码一眼,揣进兜里。不多一会儿,玛格丽特和本顿到了,大家忙着寒暄吃饭,珍妮也就把那个电话忘了。可饭刚刚吃完,珍妮还没有来得及把咖啡和苹果排端上餐桌,电话铃又响了起来。这次是麦克亲自去接的。麦克闷着头听对方讲了几句,不耐烦地说:关于你的保险问题,保险单上写得清清楚楚,你自己去好好看看嘛。我对你有什么许诺?我不记得我对你有什么许诺。说着,砰的挂断了电话。麦克回到餐厅,脸上若无其事,可珍妮能感觉到丈夫心里是不高兴的。
  晚上,躺在床上,麦克没有像往日那样贪得无厌地向珍妮的身体索取热情。他只是说了声晚安,就蒙头睡了。珍妮仰面朝天望着黑洞洞的天花板,她很想问问丈夫原因。
  但因为过去,她从没有插手过麦克生意上的事情,为了这个电话而破例,似乎让她犹豫。
  到了早晨,两人在习惯的时间起了床。睡衣还没有来得及换下来,桌上电话铃声就响个不停。麦克看了看电话旁的来电显示器,低声骂了句脏话,对珍妮说了声“别理他”,转身进了浴室。
  珍妮坐在床边,任凭电话铃嘀铃铃地叫,半天没动。她也看清了显示器上的电话号码,正是那个女人留给自己的数字。
  等麦克上班走了,也准备出门的珍妮突然发现丈夫的传呼机忘了带,她顺手放到包里,想上班后给丈夫通个气。丈夫的公司离珍妮办公的地方不远,丈夫卖保险,整天开车满城跑,顺路取一下也是方便的。可谁知,丈夫她没找到,而那个小小的传呼机却几分钟响一次,闹得珍妮心慌意乱。上面不断重复显示同一个号码,简直和抽了羊癫疯一样。最后,珍妮只好把传呼机关掉。
  珍妮强迫自己的注意力回到眼前的文件上。一般来说,她不允许个人私事影响自己的工作。
  就在这时,珍妮看到许大同板着面孔快步走进门厅,沿着走道走过自己的的房间,向里面走去。珍妮对许大同的印象一直很好,两个人见面总打招呼,有时还会开个玩笑。
  今天许大同的面色却是罕见。
  珍妮想起什么,站起身追上前去:许先生,这儿有一份文件需要您签字。
  许大同站住,几乎看也没看就在文件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许大同问珍妮:约翰呢?
  珍妮回答:到法院去了。
  许大同不满道:法院?他就不能不去吗?
  今天法院的决定对公司太重要了。珍妮说:他得亲自去看结果。
  许大同这才记起今天的诉讼案有关公司的未来命运。圣路易斯市的维护儿童权益组织把BTAC新媒介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禁止目前新上市的《美猴王》系列游戏软件的销售。一些当地报刊和电视也煞有介事地追踪报道着事件的发展,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在法律圈里混战多年的约翰却在喧闹中发现事情有些蹊跷,他悄悄派人调查,终于收集到了隐藏在暗处的竞争对手在挑动事件,企图挖自己墙脚的可靠证据。所以,今天的诉讼,约翰是必去不可的。
  许大同意识到自已有些急火攻心,晕头转向了。他掩饰着嘟囔道:是啊,是啊,总得有人干这些烦心的事。转身进了休息间。
  许大同端着一杯咖啡从休息间走出来。他来回游荡在会议室、走道和休息室之间,喝了一杯咖啡,又喝了一杯咖啡。他这样来来回回地走了许多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艺术指导吉姆在许大同将第七杯咖啡即将喝完的时候拦住了他。吉姆说:少灌一点儿咖啡因吧。自从我进入这个公司以来,还没听说约翰输过哪次官司。
  许大同焦躁地说:可他怎么还不回来。难道他准备一辈子住在法庭里了。
  吉姆笑着提醒道:这话不吉利,容易让人理解成有人要被判无期徒刑。
  许大同指指手表:现在已经快五点钟。就算法官不打算下班,再有半个小时公司就要下班了,那么多人在会议室等他……
  吉姆说:你知道约翰这个人。赢了官司,他很可能会先去喝一杯。
  吉姆的话音刚落,约翰就笑容满面地出现在走廊里:很好,我的雇员在说我坏话。
  但是被我发现了。
  许大同一把抓住约翰:你这个挥家伙。我有话跟你说。
  我知道,我知道。我来晚了。约翰拍拍许大同的手:抱歉,可我带来了好消息。咱们现在开会吧!说着,走进会议室。
  许大同张张嘴,无可奈何,只好跟了进去。
  会议室内,公司各个部门的头头已经面对约翰正襟危坐。
  约翰打开他的公文箱,拿出一叠文件高举:好了,尽管法庭外面站满了游行抗议者,法官还是被我说服了。我们将在下个月继续推出我们最新的游戏软件。
  房间里轰然响起一片掌声和欢呼声,可许大同楞楞的,脸上毫无表情。
  约翰看到许大同的异样神情,弯腰凑到许大同耳边:大同,这可是你的设计。原来我以为听了这个消息,最高兴的人应该是你。
  许大同小声对约翰求助似地说:约翰,我遇到了点麻烦,你必须帮我这个忙。
  简宁心绪不宁地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眼睛盯着那个长方形的国字脸,盯着脸上那撮黑油油的随着嘴唇蠕动而蠕动的小胡子,脑子却在千里之外。
  从医院里回来,简宁几乎垮了。尽管许大同劝慰她说,他到公司找约翰想办法,一定能把儿子要回来,但她还是有一种天忽然蹋下来一半的感觉。回到家,许毅祥看她恍恍惚惚,以为她病了,劝她到屋里躺躺。她嘴上说没事,可还是慢慢走回卧室。她想:或许躺下,闭上眼睛是管用的;或许闭上眼睛,就会发现这仅仅是一场恶梦;或许闭上眼睛,就会彻底忘掉一个小时前发生的事情。她拉上卧室的窗帘,脱了鞋,和衣躺在了床上。就在这时,她听到了门铃声。
  门是许毅祥打开的。来者对许毅祥极其恭维亲热,许伯伯长,许伯伯短的,让许毅祥一下记不起来是什么时候认的这位贤侄。来者又对大同两口子赞不绝口,把丹尼斯夸成神童。许毅祥被搞得云山雾罩的,可他还是决心听对方把好话都说完了,再问他究竟有什么事。这样绕来绕去绕了半天,来者仿佛无心地问:许太太没有去上班吧?许毅祥说:她不舒服,躺着呢。来者哦了一声,说:真是不巧。但我是许太大约来的。许毅祥这才清楚对方找的不是自己。
  简宁已经把约麦克。丁来家里谈保险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她甚至怀疑自己当时是否真的答应过这件事——即使当时她嘴上说了“可以”,肚子里也一定说的是“不行”。
  自从那天发奖会之后,麦克果然遵守诺言,隔三岔五的往许大同家里打电话,打得简宁走投无路,只好答应麦克来家里见一面。她想,对这种死磨硬泡的人,不当面给他个“不”
  字,就绝不了他的念头。见一面,说清楚,今后也少了麻烦。
  简宁走出卧室,看见公公要给麦克泡茶,就说:麦克是“香蕉人”——中国皮肤,美国心。他喝惯了冷的,还是我给他倒可乐吧。
  简宁气虚腿软地走到厨房拿可乐。她庆幸自己早出来一步,要是公公真给这个家伙彻了茶,让他一壶一壶喝下去,他能借着茶水黏到天黑。
  简宁把可口可乐端给麦克,然后说:保险的事我和大同商量过了。我们暂时想把钱做一些别的投资,所以……
  投资啊,好哇,我来找你,就是为了谈谈投资的事。麦克轻而易举地截住简宁的话:这几年美国股票市场牛气冲天,我介绍给你们的这种保险正属于投资性保险,每年收益和大基金不分上下,还能给你附加带来一笔高额人寿保险金。你看看,这多合算。
  简宁的头昏昏的,但强打精神说:我也许对保险业不那么懂,但我知道保险金通常要年年交,大多至少交七年,这种事做起来要在经济上有个长远打算才行,我们没有这种打算,也觉得太麻烦。
  麦克马上表示反对。他不仅反对,而且要证明他的反对是有充分理由的:许太太,你误解了,而且误解得很深。我们来算一笔账好不好?我这里有笔和纸。我们假定,许太太,你,你先生和你们的儿子,每个人买一份一百万的保险。三个人大约要交三万元的保险金,每年的投资回报至少百分之十二。另外,还有分红呢,泥股呢?三年投资翻一番要求不算高吧。可每年三万对你们这种高收入的家庭算得了什么?十年以后,你们就可以利用这笔小小的投资阔阔绰绰地生活了。
  简宁觉得麦克的声音忽远忽近,她有点烦躁地说了句:什么一百万?我们为什么要买一百万?还有丹尼斯,他才五岁……
  对呀。丹尼斯都五岁了,你们却一份保险都没有给他买。你知道平均每一个美国家庭的孩子一生中会买几次保险?起码三次。出生时,父母给买一次,那是给孩子教育做投资的,也算出生礼物;十岁以前,爷爷奶奶会在孩子的某个生日给买一次,然后,年年在那天交钱。那是给孩子将来结婚成家做投资的。也算是生日礼物;孩子长大了,真的成家立业了,他自己还会给自己买一次,那是为了一旦自己出现意外,给妻子和未来的儿女们买的生活保障。你看,这才叫做爱孩子,爱家人。咱们中国人嘴上讲任何疼爱子女,讲家产将来都是子女的,可一到了给孩子买保险,大家就都心痛起来,跟割肉一样舍不得下刀。这种爱孩子有什么说服力啊?
  简宁怔怔地看着麦克的嘴唇上下翻动。她忽然想起了病房里的儿子,想起了儿子声嘶力竭的哭叫,想起儿子将被人带到一个不知晓的地方去,自己和丈夫将进入一场官司。
  自己来美国八年,小心翼翼做人,别说去法院,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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