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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灵-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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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手指的缝隙,如果他的手机是裸键的,那他得摸索到解开键盘锁的按键,先解开键盘锁,然后,他才能关机。
  无疑,他的手指是灵活的。我渴慕一双干净灵活温暖清爽的手某种程度上胜于渴慕一个优秀的男人本身。在我记忆里,除了我父亲谢未阳之外,还没有一个男人有一双让我渴慕的手。现在,是除了我父亲谢未阳和这个我刚刚认识的名叫骆桥的男人之外。
  这个名叫骆桥的男人把手从衣兜里拿出来,如释重负地用颀长的手指在膝盖上轻轻磕击。他的手有着整齐而形状完美的指甲,和健康干净的颜色,这种颜色符合我的理想,我把它叫做性感。
  我对他讲起我父亲谢未阳。我说,我父亲谢未阳也有一双很好看的手,有一次,我在白露酒吧里看见他坐在一把椅子上修指甲,用的是一把壁纸刀。我父亲谢未阳不喜欢用指甲刀修指甲,通常他喜欢用刀。以前他用的是一把精致小巧的蒙古小猎刀,后来,我母亲白露用它割腕自杀后,那把刀就不知去向,他就改用壁纸刀修指甲了。
  我蹲下来,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说,老谢,我帮你剪吧?我父亲谢未阳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把壁纸刀递给了我,我拿过他的一根手指,觉得非常温暖,我有些感动,因为我父亲不太愿意与我发生肌肤上的接触。
  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他的手指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父亲谢未阳想抽回手,被壁纸刀锋利的刀刃划破了指肚。至今他的左手食指指尖还残留着一道疤痕,那是我见过的最美的疤痕。
  看得出来,你很依恋你父亲?骆桥问我。
  也许吧。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直对我若即若离,小时候,我梦想我能像别人家的女孩那样牵着他的小手指头走路,长大后,我梦想能挎着他的胳膊走路。但我的梦想从来没有实现过。也许他对我亲近一些,我就不会如此依恋他。
  这很容易理解,骆桥说,每个女孩子或轻或重都有点恋父情结。
  我感激地看了看骆桥。这个时候,喷泉比白天美多了,水池里的彩灯像朦胧而艳丽的花朵,池子中间的阿波罗雕像古铜色的裸体放射着一种迷人的光芒。我想,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跟他讲讲我的父亲谢未阳。
  第三章
  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了郑芬芳的老公马路。
  郑芬芳是我在烟台唯一的女朋友,所以我看见马路之后就格外留了点神,我不知道应不应该告诉郑芬芳,她老公马路陪着另一个女孩子在挑选卫生巾。她老公马路手里提着一个果绿色的篮子,篮子里装着几包花花绿绿的卫生巾跟在那个女孩子身后,像个货真价实的老公跟在老婆的身后。
  马路跟那个女孩子之间不那么正常,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我不远不近地跟在他们后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因为马路平时表现得非常忠厚老实,可以这么说,整个西沙旺小区的男人里如果有一个没有外遇,那他就是这一个,这一点是我们西沙旺小区居民以及认识他和郑芬芳的朋友们的共识。
  本来我没打算去南洪街,看见马路之后,我不由自主地顺着天园书店门前那条大街一路走到了南洪街,郑芬芳正在她的芬芳美容屋里无所事事地跟顾客套近乎。
  郑芬芳是一个优雅的女人。开美容屋的女人好像都跟郑芬芳这样,浑身上下散发着优雅富足的味道。我也不知道我怎么跟郑芬芳这样的女人成为了朋友,我们从小就是同学,我想是因为我们一直住在前后楼,她结婚后也没搬走,这是个促使我们一直交往下来的理由。尽管,她其实心里也认为我关于洗衣机午夜惊魂的描述是典型的撒呓挣。她并不相信我。但她觉得我跟别的女人不同,我会写小说,撒不撒呓挣的时候都很有气质。
  郑芬芳从来不要求我在她的店里做美容,因为我的脸根本不需要做。由于深居简出,我的脸一直保持着婴儿般的天然,没有皱纹和瑕疵,唯一的缺点就是过于苍白。郑芬芳说这跟长久不照射日光有关,但是,我喜欢这样白的脸,郑芬芳说。
  为了使自己的脸洁白娇嫩,郑芬芳给自己做过换皮,就是涂上一层药水,让脸上的皮肤角质化,一点点脱落,然后长出新的皮肤。郑芬芳那几天为了避免没了皮肤的脸被脏空气感染,跑到我家来躲了一个周,我眼看着她30岁的脸在一个周内变成了13岁的脸,奇得忘了写小说。
  用不着给我做美容令郑芬芳觉得没事干,就拉我去吃饭,吃饭的时候,我说我刚才看见马路了,郑芬芳说,噢,在哪儿?我说,大润发超市。郑芬芳说,是吗?他在买啥啊?我犹豫了一下,决定暂时不告诉郑芬芳她老公在陪别的女孩买卫生巾,我说,他好像在看图书。
  我说,芬芳,如果马路有了外遇,你会怎么做啊?
  郑芬芳夹了一块鱿鱼在嘴里咯吱咬了一下,说,我杀了他你信不信?
  马路正在厨房里来回穿梭。
  我蜷缩在阳台上的沙滩椅里一边抽烟,一边听歌。我觉得很奇怪,一个人是可以如此地分裂,目前为止,马路丝毫没有一点不爱郑芬芳的迹象,他就跟《青衣》里的面瓜对筱燕秋一样,整日以郑芬芳为中心任劳任怨地旋转。
  我坐在阳台上可以非常清楚地看见郑芬芳家的厨房,她家厨房不锈钢的橱柜总是亮闪闪的,窗玻璃擦得无限透明,马路罩着围裙的身影像只辛勤的蜜蜂。
  自从在大润发超市看见马路陪着别的女孩子买卫生巾,半个月了,我没事干了坐在阳台上消磨时间的时候,总爱观察对面郑芬芳家的厨房,有那么几次我还看见郑芬芳撒娇地把脸贴在马路的后背上,马路扎煞着两只手,幸福得丝毫看不出搀假的嫌疑,令我怀疑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的到底是不是马路。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的的确是马路,但并不是当时的马路,而是一个月之后的马路。我当时可能产生了幻觉。
  在我产生幻觉的半个月之后,20岁的女孩子张晚,也就是我幻觉里的那个买卫生巾的女孩子才出现在马路和郑芬芳的生活里。事情以让人难以置信的面目发生了——半个月后,我坐在芬芳美容屋里消磨时间的时候,眼看着这个女孩子旁若无人地打算横穿门外的大街,这个时候,从芬芳美容屋旁边一条小胡同里钻出一辆车来,车速飞快,而女孩丝毫没有觉察。她漂亮的嘴唇一张一合,耳朵里插着耳塞,不知道在听谁的歌。
  郑芬芳忠实的老公马路当时也跟我一样,坐在美容屋里无所事事,他炮弹一样冲出美容屋,长手臂当空伸出去老远,当场就把女孩子从车头旁边捞了回来。这个女孩就是后来的张晚。当时她面条一样摊在马路怀里,吓得嘴唇发白,好长时间才醒过神儿来。
  我当时觉得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因为马路跟张晚的样子绝不像是已经熟识,而且据张晚自己说,她两天前刚刚从外地调到烟台市直机关幼儿园,因为第一次来烟台,所以出来转转。
  可是,半个月前我在大润发超市看见的买卫生巾的女孩子的确就是眼前的张晚,而照她自己的说法,三天前她还在另一个城市。
  这怎么可能呢?
  第二天,我去市直机关幼儿园想办法了解到了张晚的情况,的确像她所说的那样。也就是说,半个月前我在大润发超市看到的那一幕与现实根本就不吻合。
  我想,唯一能令我想到的答案就是,这件事情使我身体里潜藏着某些非常能力的事实再一次得到了证明。
  蒂森娜身边那条不停流淌着的大河名叫冥河。
  冥河的水是黑色的,像黑夜一样黏稠,谁也不知道河里是不是生长着生物,鱼或者水草。自从蒂森娜从那个梦里醒来并开始行走,这条河就一直跟随在她身边。
  蒂森娜刚刚走过了一片草原,草原上生长着美丽的野花,但没有蒂森娜梦里见到的那朵蓝色的像眼睛的花朵。她知道,那朵花生长在远方,她得不停地走,才有可能找到它。
  蒂森娜走到草原尽头的时候,遇到了她旅途中的第一个男人。他被她露在面纱外面的美丽眼睛所迷惑,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蒂森娜看见空中飞过了一片七彩流云。
  奥吉佩是这片名叫拉拉罕的草原上最雄壮的一只鹰。蒂森娜明亮迷人的眼睛令奥吉佩垂涎已久,自从蒂森娜走进这片草原,它就被她的眼睛迷住了。它远远地跟着她,有几次试图从空中降落下来,跟她近距离地对视,领略它们的美丽。但是蒂森娜似乎有些厌烦它,每当它宽大的黑色羽翼从空中罩下一片巨大的阴影,或飞动时扇起一阵尘土,她都会紧紧拽住面纱,抬起头来找到它,向它投去惊慌和憎恶的眼神。
  后来,奥吉佩升起一股粗鲁的欲望,它想酣畅地攫取蒂森娜的眼睛。它本能地认定蒂森娜明亮无邪的眼睛将会使它滋生无穷无尽的神力。
  奥吉佩在蒂森娜即将走出拉拉罕草原的时候,决定对她采取行动。但是蒂森娜在即将走出草原的最后一夜却走进了塔苏的草屋,这令奥吉佩万分恼火。
  写完这段后我感到有些疲倦。关于这个名叫蒂森娜的女孩的故事,我似乎并没有什么明确的讲述思路,我唯一清楚的就是我要安排她在古希腊时代去寻找一朵开在黑夜里的美丽而高贵的花,我迷恋古希腊。在她寻找的过程中,将会有一条黑色的冥河始终伴随着她。而奥吉佩,在下一段里,我准备把它写成一个不死的恶魂,它的诅咒伴随了蒂森娜的整个旅途。
  我打开信箱,把刚写完的这一段连同我的思路发给一个叫脚手架的香港人。
  我跟这个香港人不认识,据他自己讲,他有时导演电影,有时写写剧本,忙不过来的时候,就找人帮他干。蒂森娜的这个小说其实是个漫画故事,他找我帮忙应付漫画社。而我的条件是,故事必须由我来编,这样我写起来才会有感觉,否则,我会觉得是在穿他的衣服。至于最后的署名,他可以看着办,我当然并不指望靠这样一个神话故事让读者记住我。我的根本理想还是写出货真价实的新现代汉语小说,可以有西方最先进的写作线条,但具有中国最本土最经典的情感。
  尽管这个古希腊的神话故事表面看来只是我赚银子的一个活儿,但我会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地用文学的感觉去武装它。
  发完电子邮件后,我冲上一杯速溶咖啡,打算听会儿音乐,这时,对面六楼郑芬芳家的厨房亮了,我看见郑芬芳的老公马路穿着方格子睡衣出现在厨房里,他大约在煤气灶上热了一杯牛奶,然后,灯就熄灭了。
  自从在芬芳美容屋目睹那个名叫张晚的女孩子闯进马路的生活,我就知道,他们的故事迟早要开始。
  我家楼下有个绿化带,小区园艺工人栽种了一些芙蓉树、石榴树及其他花草,他们还允许居民随意栽种,这属于物业与居民之间的一种互动尝试,效果还不错,花草品种达到了五花八门的程度。
  我站在阳台上伸了个懒腰,打开窗户对着生机盎然的花圃做了几个深呼吸。通常每天早晨我都会重复这一套动作,让自己做一个自然空气浴。
  我发现花圃里长出了一株我叫不出名字的花,它好像一夜之间冒了出来,开得非常野,夹在那些牵牛花和夹竹桃之间,显出了一种不同凡响的美,让人看了有一种迷乱感。我从来没在我们西沙旺小区看到过这种花。
  我呆呆地站在阳台上看着那株花,希望这个时候我身体里潜藏着的某种超常能力突然出现,让我看到花的背后有些什么。我在那株花面前感到了隐隐的不安,它一夜之间的突然出现令人惊疑。我想,这绝不是因为昨晚我写了蒂森娜故事的缘故。
  大润发超市里人很多,我买了几盒蒙牛牛奶,就提着篮子走到了日用品区。
  我的情绪有点焦躁,并时不时感到胸闷。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跟我早晨长久地盯着花圃那朵花看的缘故。那朵花有一种若有若无的香气,香气很怪,不是纯粹的花香。它执拗地穿透窗户缝隙,抵达我的嗅觉,让我产生一种前尘旧事般的恍惚感。
  我提着篮子走向日用品区的时候,突然直觉地看见郑芬芳的老公马路。我加快了速度,从一拨一拨人丛里穿过,果然,曾经出现在我幻觉里的场景真实地出现了:郑芬芳的老公马路手里提着一个果绿色的篮子,里面装满了花花绿绿的卫生巾,他跟在那个名叫张晚的女孩子身后。而那个名叫张晚的市直机关幼儿园老师,她回过头来拽住了马路空着的另一只手。
  一切都是我预见过的场景的重现,我目瞪口呆地站在人群里,看着张晚拉着马路的手,走出了我的视线。
  我父亲谢未阳不在他的白露酒吧里。
  我记得我们好久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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