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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口棺材-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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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融化了。
  “在这个标题之下(其实放到第三项标题之下,也很合适),我们还可以列举出利用毒蛇或昆虫来杀人的手法。蛇不但能隐匿于衣柜和保险箱,也可以灵巧地躲藏在花盆、书堆、枝形吊灯架以及手杖中。我记得一个非常夸张的个案——把琥珀制的烟斗柄,刻成古怪得蝎子形状,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里,雕刻物居然活过来,变成一只活生生的蝎子。不过,若说到上锁房间命案中最惊人的长距离谋杀手法,各位,我向你们推荐一篇侦探小说史上最精采的短篇故事(事实上,还有几篇非常出色、同样齐名的第一流杰作,如Thomas Burke的《The Hands of Mr Ottermole》、切斯特顿的《通道上的男人》、雅克·福翠尔的《十三号囚房的难题》。)它就是Melville Davisson Post《The Doomdorf Mystery》——这位从长距离之外行凶的刺客,即是太阳。太阳光穿过上锁房间的窗户,照射在都多尔夫摆于桌上的酒瓶,由于瓶内装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镜(即集中阳光而生热的凸透镜),而挂在墙上的枪经由光线一射,正好点燃了雷管: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家伙,胸膛自然被轰的血肉模糊。还有……且慢!阿哈,我最好适可而止了;现在,我就以最后一个标题,来为分类工作划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项标题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药,但没有受伤)在上锁房间里。所以用力撞门,也叫不醒他,这时凶手开始装出惊恐的模样,先强行打开门,接着一马当先冲进去,刺杀或切断被害人的喉咙,同时让其它在场的人觉得看到了其实没看到的东西。发明这种诡计的Israel Zangwill,应可获得无上的荣耀,因为后人仍旧在沿用他的创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这种诡计曾用在(通常是刺杀)船上、陈年老屋、温室、阁楼,甚至是露天户外。在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绊倒,然后昏迷不醒,最后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慢点!等一下!”哈德利连忙插嘴,并重拳打在桌上以引起大家注意。意得志满的菲尔博士,正是一副口若悬河、欲罢不能的神情,他堆满笑容,和气地转身看着督察。哈德利接着说:“你的分析或许非常棒。上锁房间的所有可能状况,你全都研究了——”
  “所有的情况?”菲尔博士睁大眼睛,哼着鼻子说:“还差的远哩。有一些很特殊的类型,我还未将它们一网打尽,并且找出其中的玄机;这只是一份即席发表的粗略大纲;不过有朝一日,我会全部整理出来的。我正要说到其它的类型:为了要让门窗从房间内锁上,所以手段上得运用各式各样会骗人的门窗。哼!哈!因此,各位先生,接下来我——”
  “还不行,”督察顽强地说道:“我要对你所说之事提出质疑。你说从这些不同类型的花招噱头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点端倪。你陈述了七个要点;但是,根据你提出的类型,能适用于本案的,一个也没有。你下了整个标题:‘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案发时间凶手根本不在房里’,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尔斯和杜莫两人都在撒谎,不然我们唯一能确认的事情,就是凶手真的在房间里!这你怎么说呢?”
  贝特斯的坐姿挪前了些,当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时,桌灯所散发的红色灯光照在他的秃头上,也反射出微光。他以纯金的铅笔,抄写整齐端正的笔记。现在,他张开突出的眼睛,凝视着菲尔博士,脸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声:“但第五项却是能引人联想,我是这么认为——利用错觉!可不可能米尔斯和杜莫夫人其实没看到有人走入房内;他们只是不知为何一时被愚弄了;或者,当时整个情景,像是幻灯机打出来的错觉?”
  “想用错觉的理由绊住我,”哈德利说:“抱歉!这一点我也考虑过了。昨晚我已经逼问过米尔斯,今早又找他盘问了一两回。反正,无论凶手是何方神圣,他绝不是一个错觉,他真的走进了房间。他是那么货真价实,活蹦蹦的影子投射在地上,走起路来都快让走廊摆荡摇动起来。他真实到能说、能动、能用力关门。菲尔,你同意吧?”
  博士郁闷地颌首。他在熄火的雪茄上喷出一口空烟。
  “喔,是的,我同意。确实是真有其人,而且他真的走入房内。”
  “实际上,”杜莫召唤侍者再添加咖啡,而哈德利接着说道:“就算我们听起来的是谎言,就算那是幻灯机投射的阴影所造成的,但影子总不会杀了葛里莫吧。凶器是一把坚硬的枪,被握在有血有肉的手中。至于其它方面,老天爷知道,葛里莫挨的枪绝非机关所致,甚至,他也不是开枪自杀、更没有让枪迅速穿过烟囱,如你所举的例子一样。首先,一个人不能在几呎之外,开枪射杀自己。第二,枪也不可能穿过烟囱之后,横越一排屋顶来到Cagliostro街,然后射击弗雷,最后大公告成地摔落于地。妈的,菲尔,我说话的方式越来越像你,太像你习惯的思考方式!我在等一通局里打来的电话,我得恢复清醒……你怎么啦?”
  菲尔博士的小眼睛全然睁开,紧盯着桌灯不放,随即拳头缓慢地落在桌上。
  “烟囱!”他说道:“烟囱!哇!莫非是……天阿!哈德利,我真是个大笨蛋!”
  “烟囱怎么了?”督察问道:“我们已经证实,凶手不能从烟囱爬出去。”
  “是的,那是当然;但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脑袋闪过一个念头,虽然可能只是小小的灵光一闪……那座烟囱,我必须再察看一次。”
  贝特斯轻声笑了出来,并用金笔敲打他的笔记本。“无论如何,”他提议:“你还是将我们的讨论做个总结吧。我同意督察刚才的说法。如何在门窗、烟囱上面动手脚的诈术,你最好略述一下吧。”
  “烟囱嘛,抱歉得很,”菲尔博士继续说道。一旦专注精神,他便恢复原本的神气模样:“抱歉,在侦探小说中,烟囱是不受到青睐的逃脱途径;当然,秘密信道除外。我来举一些重要的例子。例如中空的烟囱后头,有个秘密房间;壁炉的背面,可以像帷幔一样展开;或是壁炉可以旋转打开;甚至在砌炉石块下,藏着一间密室。此外,许多带有强烈毒性的玩意儿,都能穿过烟囱管掉下来。不过,凶手爬上烟囱而逃亡的案例,倒是少见。一来是几乎不可能办得到,二来是这种举动比起在门窗上动手脚,还更加卑鄙无耻。在门和窗这两种首要类型中,门显然是较受欢迎的。我们来举一些经过变造,以使门像是能从内反锁的诈术案例:
  一、将插于锁孔里的钥匙动些手脚。这种传统方法相当受到欢迎。但是到了今天,由于其各种变化的手法都广为人知,所以很少人真去使用。可以拿一只钳子夹住钥匙柄,并且转动它;我们就用过这种方法打开葛里莫书房的门。还有一种非常实用的小技巧,只需一跟两吋长的细薄金属条,某一端系上极长的结实细绳。在离开房间前,先将金属条插入钥匙头的小洞,一端朝上,另一端朝下,如此便可行使杠杆作用;细绳垂落于地,然后从门底下拉至房间外头。接着从门外关起房门。只消拉动细绳,在杠杆原理的作用下,钥匙被转动而将房门上锁;这时再抖动细绳,使金属条松脱,一但等它落地,你就可以从门底下把它拉出来。于相同的原理下,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应用,但细绳绝对是不可或缺。
  二、不破坏锁和门栓的情形下,轻松移开房门的铰链。这种手法干净俐落,大部分男学生都熟悉个中技巧,尤其是想偷上锁橱柜里的东西时,便可派上用场;不过,前提是铰链得装置在门外才行。
  三、在门栓上动手脚。细绳再度出场;这一回用到的技巧是衣夹和补缀用针,衣夹附着于房门内设计成杠杆装置,藉此在门外关上门栓,这时再从锁孔拉出细绳即可。我得像费洛·范斯举帽致敬,他为我们做了最佳示范。还有一些手法比较简单但效率不高的方式
  ,但一条细绳是少不了的。你可以在长细绳的一端打个不牢固的结——只要猛然一拉,绳结就会松脱——并且扣成一个环套。此环套缠绕于门栓的握柄,细绳部分则向下垂落,且穿过门底下。此刻房门已被关上,这时,往左右两边任一方拉动细绳,即可闩上门栓。接着再使劲抽动细绳,绳结便从握柄上脱落,然后就可以拉出细绳。埃勒里·奎因也曾示范了另一种手法,他利用死人玩了这一招。但是,他的迷团解说过于简单枯燥,听起来又太离奇古怪,因此对精明的读者来说,此诡计的安排着实不公平。
  四、在可滑落的栓锁上动手脚。通常做法是,于栓锁的下方垫着某样东西,然后从门外关上房门,在抽掉垫在里头的支撑物,让栓锁滑落且上锁。说到这个支撑物,随时能派上用场的冰块,显然是最佳工具,用冰块撑起栓锁;等它溶解之后,栓锁便会掉下来。另外,在某个案例中,光凭关门的力道够大,都足以让门内的栓锁自己滑落。
  五、营造出一种错觉,简单却有效。凶手杀了人之后,从门外将房门上锁,并把钥匙带在身上。然而,大家还以为钥匙仍插于房内的锁孔里。凶手就是第一个装出惊慌失措、并且发现尸体的人,他打破房门上层的玻璃镶板,把钥匙藏于自己手中,然后‘钥匙’插在锁孔上,再藉此打开房门。若需要打破普通木门上的壁板时,这种伎俩也行得通。
  “总之,还有很多种方法,例如从门外把门上锁,再利用细绳将钥匙送回房内。但你们都看得出来,在本案中,这些方法没一个被派上用场。我们发现房门是内部上锁的。好了,凶手虽然有许多方法能让内部上锁,但却一个也没有用,因为米尔斯一直监视着房门。所以门就是照一般的技术原理上锁的。它被全程监看,所以咱们全都没辄了。”
  “我不喜欢老生常谈的陈腔滥调,” 贝特斯皱起眉头:“不过现在看起来,所有的不可能性似乎都排除了,剩下的不管可能性多小,却必定是最后的真相。房门已经不予考虑了﹔烟囱也被排除在外吗?”
  “是的。”菲尔博士咕哝地说道。
  “该回过头来考虑窗户吧?”哈德利追问:“你费了这么多唇舌,显然没一个手法范例用得着。不过,在这些听起来相当耸动的方法中,凶手运用的唯一逃脱手段,你却忽略掉……”
  “那不是一扇上锁的窗户,你看不出来吗?”菲尔博士怒斥:“只要窗户上了锁,我就可以说出好几种有趣的范例。像早期的假钉头,到近代用来唬人的钢制窗套,都能再窗户上面动手脚。你还可以打破窗户,小心地扣住窗子的锁钩,然后离去的时候,只需换上一块新的窗玻璃,再以油灰填塞接合即可;由于新的窗玻璃和旧有的非常相似,使得窗户像是由内部反锁。但是,葛里莫书房的窗户,既未上锁,也没有关起来,根本叫人无机可趁。
  “我好象在哪里读过,人会飞行……” 贝特斯暗示着。
  菲尔博士摇摇头。“会飞的人类,能否在滑溜的直墙上走动,这事我们不予讨论。对于飞行逃脱这种手法,我非常乐见其成,而且只要有地方可以起飞升空,我倒是相信此事可行。也就是说,他必需从某处升空,然后在某地降落。但是他没有;屋顶和地面上,都没有起飞、降落的痕迹……”菲尔博士苦思不已。“不过在这方面,如果你们想听听其它的建议,我可以告诉你们——”
  他突然语塞,并抬起头来。在那安静且杳无人迹的餐厅尽头,附着于整排窗户上的雪花,正闪烁着微弱的光芒。就在这时候,他们前方有条人影倏然闯了进来,此人模样有些迟疑,眼光四处搜寻着,然后才迅速走向它们。当众人看清来者是曼根时,哈德利不禁发出低沉的叹息声。曼根的脸色看来苍白不振。
  “没发生什么事吧?”哈德利以一贯的冷淡口气发问。他把椅子往后推了些。“大衣没再变色了吧?或是——”
  “没有,”曼根回说。他站在桌子旁喘息,一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但你们最好过去一趟。德瑞曼出事了,好象是突然中风。不,他还没死,不过情况不太乐观。他刚发作的时候,正试图和你们联络……他尽说些疯话,说什么他房间里有人,烟火,以及烟囱。”
  ——挑战读者——
  到此为止,案情都已经显现在读者诸君面前,细心的读者应该能够指出谁是凶手,并且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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