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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合集)一-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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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不会让我感到任何的不安和恐惧,因为我的身边就跟着一只货真价实的鬼,目前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次吓到我了……
  “我记得那个东西……”我看了一眼这个叫秦无双的灵魂,马上改口道“我是说秦无双的肉体~”
  “已经没有关系了,我和她已经是两种存在了~”
  “……”我没再说些什么,而是继续摸索着寻找着秦的尸体……开灯可是会被人发现的哦~
  找到了!!!
  就是这个,我从池子里捞出了一具尸体,把她塞进装尸体的大袋子里拖出了013号教研室~
  “下面~~真的要烧了她???”我问我身旁的那只女鬼~
  “是的,我七魄中的'心輪魄'因为某些对世事的留恋还在残留在身体之中,无法超脱~这样,我是无法转生轮回的~所以要把现在的我和那一魄一起……”
  “你的心,还再他身上?……”
  “……我……我不……”我感受到她的情绪有着很难描述的异常波动~
  我知道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马上转移说道:“现在最关键是,在哪里烧!!~总不能在操场上吧??而且,我总不能抬着这个去其他地方吧,会被人当作杀人犯的~即使搞清了不是我杀的人,也会被当作变态的~”
  “……那样的话,只有一个办法了,我再次……再次进入这个身体里~把她带到不会有人打扰的地方……”
  死人还魂……我咧~真三生有幸啊!没想到还能看到这种表演~
  “不过,这需要你的帮助……”她的“水波眼”又一次凝视在我身上~
  “说吧……我做就是了~”我认了,都到了这一步了,我就好人做到底吧,更何况……
  “我需要你的血和阳气……”她说完就低下了头~
  “多……少……血?”我用颤抖的声音问她:“还有,这个……阳气……这玩意儿……怎么给……??”
  “不多,不多!”她急忙说:“只要几滴就够了,送入我的口中……应该说是她的口中”她看了一眼身旁的袋子~
  还好……这点血我还可以贡献~
  “至于阳气……阳气……需要你……口对口的……把气吹……送入我……哦不~是她的口中”她指了指地上的袋子……
  “……”和死人……接吻……
  “我知道,由于你们防腐液的浸泡,现在那尸体的味道很不好!但是拜托了!!”
  傻鬼丫头,这压根儿就不是什么味道不味道的事儿~~~~~
  “没事儿……我就当做给患者做人工呼吸……没抢救过来死了好了……”这话与其说是说给她听的,到不如说是自我的安慰……
  照着她上面所说的做了……
  尸体果然活了过来~
  着个,是该叫“死人还魂”好,还是该叫“诈尸”好……
  她站了起来,虽然脸色惨白,但确并不恐怖……
  “谢谢你的帮助……我走了!”
  “你要自己一个人去……自焚?”我不禁想到了某个邪教团体的行为,但显然,她的目的纯净的多~
  “是的,已经麻烦你太多了~”
  “那……你还是不愿说出那个害死你的人是谁吗??”我问她
  “……不了,……毕竟,不能全都怪他……要怪就怪我太天真了吧……”她淡淡的冲我一笑……
  我却不敢去想象她那笑容的背后有多少的委屈和痛苦……
  “你等等我~”说完我就跑向了教学楼旁一、四年级宿舍的方向~
  5分钟后,
  “穿上吧,虽然很晚了,但还是小心点儿好!”我把在宿舍楼下偷的衣服递给了她~
  她原来穿的红色衣裙其实是灵魂状态的她所制造出来的一种幻想罢了~既然回到了躯体之中,这种东西自然就消失了……
  她穿好衣服,转过身对我深深的鞠了一躬~
  “不要这么可气了,如果你说的都是真的的话,再过几年我想我们就会再见的~”我微笑着说到。
  “但是那时我不会再记得所发生的说有事情了,包括你!”她有些难过的说~
  “这个,你不用担心,我记得就好了~如你所说,你将来会是我最疼爱的人……”我顿了顿对她说:“我未来的女儿!”
  “……谢谢你,我来生的父亲!”她用双手抹了抹眼睛笑着对我说:“为了我们的早日相见,你要快点儿找到做我母亲的人啊~!”
  ……
  三天后,
  解剖室的变态竟然说那具尸体因为没有做好防腐,开始腐烂而被他处理掉了~
  因为解剖室的日常管理完全归他负责,也就没人追查下去~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却把我弄的一头雾水~后来我问到这件事时,他只是说了一句“救人一名胜造七级浮屠”便转身走了~从此,我再也不敢叫他“变态”了~
  大四学姐的丢衣服事件也因为那个变态老师说当晚见到了野狗,顺利的过关了~(知道这个事情后,我又改口叫他变态了………_…b……)
  ……
  一个星期后,
  “有没有天理啊!!!!!!!!为什么又是我???又是我!!!!”我在回宿舍必经的路口上大声的发泄着不满~
  这回竟然又是一年级的那些小子们来补习解剖课~一定是又想改善饮食标准了!!
  “吃你们个猴拉稀~~~~!!!”我悻悻的咒骂着这些家伙~
  走到那个邂逅秦无双的路灯下,我不由得心情转好~
  “女儿吗?呵呵呵呵~”
  快步的向宿舍走去!
  “晚上好!”
  “哦!晚上好~!”我条件反射的向身后传来的声音回了一句……
  转过头瞪大了眼看着这个身穿一身蓝色连衣裙的女人~
  ……艳遇、“小姐”……还是说……又是鬼!?!?!?!?!?!?!?!
  全书完 
  
  作品:血手印
  作者:应峻
  正文
  刘顺喜来福苑小区开诊所已经整一年了,虽然福苑的房主都是富人;虽然这一年里他没少挣钱,但他依然还是穷光蛋一个,因为他的收入加在一起也仅仅是刚够还清乡下家中的欠款而已。他很不服气,时不时地到大街的地摊上算命,渴望着某一天能财运当头。也许真该苦尽甘来了,前两天护城河边的摸骨瞎子不是说他最近要发一笔横财吗?
  这天晚上,诊所的电话响了,刘顺喜接电话时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夜里10点了,莫非是谁突发了急病?
  “刘大夫,我胸口闷得难受,麻烦您来一趟好吗?”
  患者叫肖慧娴,小区里装修最豪华的孤身妇人。刘顺喜边往肖家走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两个月前对肖慧娴的一次上门抢救,苏醒后的肖慧娴紧盯着客厅南墙的一幅古画万分紧张地盯着他,似乎古画后面有什么宝贝怕他抢似的。她究竟有什么宝贝呢?
  按响肖慧娴家门铃的同时,刘顺喜下定了探秘的决心。门无声而开,屋里的灯全亮着,肖慧娴躺在卧室的床上大睁着双眼求救似的望着他,抓住他手的瞬间竟停止了呼吸——刘顺喜知道此刻给她注射一针强心剂她还是有可能缓过来的,但肖慧娴此刻的昏迷与他而言真可谓天赐良机!刘顺喜关上房门,迅速走到客厅的古画前伸手往画后摸去……
  什么都没有啊,莫非这老女人故弄玄虚?他不死心,稳定了心神决定把古画摘下来看个究竟。就在他抓住画框往下拽的时候,伴着“咔嗒”一声轻响,墙角处的一块地板砖突然翘了起来,刘顺喜欣喜若狂地奔过去,发现了一个暗红色的古色古香的木匣子,挪开地板砖,他几乎使出了吃奶的劲儿,才把这个小木匣搬了出来。刚想打开木匣,他忽然就感觉到脖颈上传来一股冰一般寒冷的凉风,刘顺喜猛地抬起头,双眼不由自主地望向卧室里的肖慧娴,这一望不要紧,眼前的景象惊得他“妈呀”一声跳了起来!已经死亡的肖慧娴不知何时站到了他面前,青紫色的脸上呈现出僵硬而古怪的笑容……死人怎么会笑?又是怎样从卧室走进客厅里来的?莫非是“痄尸”?
  冷汗瞬间就浸透了刘顺喜的衬衣,他惊慌地推了肖慧娴一把,眼睁睁地看着她僵硬地摔倒在地上。强抑住心头的惊恐,刘顺喜爬到木匣边,哆嗦着打开了木匣,微弱的壁灯光下金条反射的光芒立时刺痛了他的双眼!
  “妈的,爷终于发财了!”
  看过金条之后的刘顺喜突然就什么都不怕了,真是恶壮歹人胆。他迅速挂好了古画,踩平了地板砖,没费什么力气就把冰冷的肖慧娴抱回到卧室的床上。意外地,他看见了肖慧娴枕旁的信,厚薄约四五页的样子,他想都没想就拿起来装进了白大褂的口袋,转身抱紧木匣,吃力地跑回了诊所。
  刘顺喜兴奋得一夜没睡,只想带着金条远走高飞。整理衣服时他很自然地摸出了白大褂里的信,关好门窗靠在床头满腹狐疑地看了起来……
  刘医生,你不用吃惊,我这封信就是写给你的。自从你第一次将我救醒,你的眼神就告诉了我,你早晚有一天会害死我。细想想,这并不奇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你眼神中的贪婪和我当年是何等地相似!
  我当年的生活状态,恐怕你理解不了。我家庭出身不好,父母是资本家,我从小就背负着资本家狗崽子的罪名。“文革”开始那年,我只有15岁,为了生存,不得不违心地和父母划清界限,争取做一个“尚可改造好的子女”。上山下乡刚开始,我就第一个报了名,1969年初,我和另外两个出身有问题的学生被发配到陕西汉中一个很偏远的山村劳动。
  由于水土不服,那两个同学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先后都病死了,只有我奇迹般地活了下来,而负责我饮食起居的房东,就是小山村里惟一的地主,他老婆早死了,惟一的儿子随国民党去了台湾,这成了他经常挨斗游街的理由。他似乎很迷信,每次挨斗前都会叮嘱我看好他蒙着红布的供桌。我是从来不信鬼神的,趁着一次地主游街之机,我掀开了供桌上的红布打开了你看到的小木匣……我很佩服地主心思的缜密,“文革”以来他的家无数次被村里人抄过,他正是利用了别人对神的敬畏才保住了自己的金子。那天晚上我毫不犹豫地在他喝水的瓦罐放了三袋老鼠药,确认他死了以后,我很小心地把这些金条埋在了屋子后院的柿子树下。由于木匣太沉,我搬不动,所以我只能一层一层地挪这些金条。金条一共码了六层,一层八块,当我挪动最后一层金条时,我意外地看见了木匣底板上有一个很完整的血手印,血手印旁边的一行字更是令我触目惊心:心存邪念之人,作恶之初即是噩梦缠身之始,切记!我吓得一夜没睡,苦挨到天亮,第二天一早,公社得出结论,老地主“自绝于人民”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噩梦缠身,夜里总是梦见他找我索命,让我还他钱。也就20天,我就被折磨得脸色灰青没了人形。不得已,我挖出一块金条去了后山的尼姑庵,那瞎眼的老尼姑死活不收我的金条只告诉我抱着观音睡就不会再有事。我就这样在农村生活了大半辈子,直盼到金子可以在银行里自由兑换。五年前我揣着几根金条不远千里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买下了福苑这套房子。为了从农村把金条搬过来我绞尽了脑汁,不惜以征婚的形式骗取一个50岁孤老头的信任,他是年轻时就扎根西北的水电工程师,墙内地板下的机关就是他设计的。凭良心说他对我很好,而且对金条是父亲给我留下的说法深信不疑。可惜人是会变的,我之所以杀他,完全是迫不得已。
  刚搬进福苑第28天,他就勾搭上一个30多岁的保姆,并想偷走我的金条和那个女人远走高飞。其实我一直是防着他的,我给他买的手机里就装着窃听器。细想起来他的做法我完全可以理解,如果没有金子,他凭什么娶我一个病歪歪的村妇?可我若没了金子,我从15岁至48岁所遭受的痛苦岂不白挨了?他又心怀鬼胎地陪了我5天,直到他给我每夜临睡前必喝的红酒中下了毒。他做梦也想不到我会在他递给我酒杯的瞬间用早已备好的匕首直刺他的心脏,他胸前的血水喷溅了一床……
  我没有丝毫的恐惧,保住金条的喜悦令我干劲倍增,为了毁尸灭迹我承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自己买来油漆覆盖屋里的血迹,将所有沾了血的纺织品一块块地绞碎、烧毁,再顺着马桶一点点地冲走。我是在卫生间里肢解我丈夫的,动用了刀、斧、锯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由于缺乏专业知识,我对人体骨关节的拆卸进行得异常艰难,直到买来一本《人体解剖学》的书后,我肢解的人体的技巧才逐渐得心应手。一开始我用硫酸溶化骨头和肉,但刺鼻的臭味使我立刻停止了这种愚蠢的方式,我不想让邻居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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