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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配战斗的症候。我能与药物对抗吗?药物会战胜我吗?或是为了逃离铁门外的悲剧现实而委身于第三世界?无法适应的灵魂被丢在社会的垃圾筒里,是否还有继续生存的价值?在这钢筋水泥的箱子里,面对一座不断发出嘲笑、逐渐逼近的墙壁前,我对人类能有什么贡献?放弃算了?就像三十三转的唱片放在七十八转的唱盘上,有愈来愈多的问题在我心中旋转,速度也愈来愈快。突然,恐怖的震憾贯穿全身,现实随之冲向眼前,我猛然一醒,活动僵硬的关节。似乎背脊有什么东西在爬。是我的幻想吗?那种感觉还在,我知道那不是想象,确实有东西在我背上爬行。一瞬间,扣子也没解,倏地将衬衫从头上猛力脱下。这种目眩的恐怖感觉,让我顾不了那么多。掉了三颗扣子。衬衫一丢在地板上,背脊上怪异的感觉也立刻消失,我查看衬衫,发现了入侵者。原来是一只三公分长的黑蟑螂在我腰背上跳舞。这只大虫虽然无害,却吓坏了我。也因为这只蟑螂,我下定了决心。尽管返回了现实,但是我仍在思考内心的争辩。那只讨厌的虫逃掉了。我暗自满足于自己的知觉,因精神与肉体的胜利而感到骄傲。在精神上我并非无能,仍然还有战斗能力。我没输但也没赢。我打破一扇窗,但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何要这么做。
作家收到从利玛医院另一位病患写来的信,信上的日期是1月30日:
敬启者:
打开天窗说亮话。在比利的律师探访过后,比利已从第五集中治疗室被移转到第九集中治疗室,第九号比第五号房更坚固。
转移的决定是在每天的晨间会议中,由该会议的“小组成员”做出的。这对比利而言,是意外也是打击。但他处理得很好……
现在,只有在活动时间我才能与比利交谈,当时我才发现比利的压力几乎快到达极限了。他说除非开除他的律师,否则一直会被禁止会客、写信、打电话。他被要求不得再有任何出书的念头,戒护人员不断羞辱他(我也因为协助比利出书而遭痛斥,这里的人不愿该书出版。)
有人告诉我,比利会被永远关在那间最坚固、最严苛的病房里。
(匿名)
3月12日作家收到利玛医院寄来的信,使用的是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原文与译文如下:
Kako ste? Kazma nadamo。 Zaluta Vreme。 Ne lecenje Billy je spavanje。 On je U redu ne brinite。 I dem na pega。 Ucinicu sve sta mogu za gan mozete ra cunati na mene “ Nuzda ne poznaje zakona。”
Nemojete se Ragen
1980年3月8日星期六
你好吗?希望一切都还顺利。我遗失了时间。由于比利在沉睡中,所以无法接受治疗。他很好,别担心。我将负责管理这儿的一切。为了他,我会尽我所有的力量做该做的事。你可以信赖我。“衣食足而后知荣辱”。
雷根
尾语
接下来的几个月,我借着信件、电话继续与比利保持联络。他仍对法院抱有希望,希望法院推翻以前的判决,让他转回雅典医院由郭医师治疗。
1980年4月14日,法官仍拒绝律师申诉的内容──利玛医院不以多重人格的疗程治疗比利──法官依旧裁定比利必须在利玛医院接受治疗。
1979年大部份时间,俄亥俄州议会都在检讨修改因精神异常而不予治罪的条文。依照“新法”得知,在罪犯被转送到较无严格限制的环境前,犯罪所在地的检察官可要求举行公听会。病患要求再审的权利,将从九十天改为一百八十天。同时,公听会将允许社会大众及媒体记者参加。这项新修改的条文,立刻成了众人口中所称的《密里根法》。
曾经参与比利案件的蔡伯纳检察官事后向我表示,他曾在起草新法的俄亥俄检察官协会分科委员会任职,蔡伯纳说道:“我猜想那些委员之所以召开委员会议,主要是为了因应社会大众对比利案件的抗议声浪……”
1980年5月20日俄亥俄州通过了新法。佛杰法官告诉我,这是由于比利案件的缘故,因此快速通过该法。
1980年7月1日,我收到一封来自利玛医院的信件,信封的背面写有‘急件'二字。当我拆开时,发现那是一封长达三页用阿拉伯文撰写的信函。依翻译人员的说法,这封信的阿拉伯文非常流利,部份内容如下所译:
有时候我不知道我是谁或我是什么样的人,甚至不知道四周的人是谁。在我的意识中仍然有些声音,但这些声音已经不具意义了。在我眼前,我可以见到好几个面孔,那些面孔似乎来自黑暗,但因为我的意念已完全分裂,因此这现象令我感到非常恐惧。
实际上,我“脑海中的家人”并不再与我联络,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他们……过去几周,这儿的情况并不很好,我已不负完全责任,我痛恨四周的事物,但无法制止,也无法改变……
信上的署名是“比利。密里根”。几天后,我又收到一封信,信上说明上一封信是谁写的:
再次抱歉寄给你的是一封非英文的信件,每次事情做错了都令我很难为情,亚瑟明明知道你不懂阿拉伯文,却寄给你一封如此愚笨的信。
亚瑟从未尝试过去认识其他人,因此他一定很混乱,而且忘了所有的事物。亚瑟教赛谬尔学习阿拉伯文,但赛谬尔从未写过信。亚瑟说自夸自挡不是好事。我希望他能与我说话,令人不快的事正在发生,但我不知道发生的原因。
亚瑟也会说斯瓦黑利语,他在利巴嫩监狱时读过不少有关阿拉伯语文的基础书籍。他想研究金字塔和埃及文化,所以必须学习他们的语言,以便知道墙上写的文字代表什么意义。有一天,我问亚瑟他为何对三角状的巨型石堆感兴趣,他说他的兴趣并非在于墓穴中的种种,而是想了解墓穴为何会出现在那儿。他自己甚至还造了一个小金字塔,但被大卫给毁了。
比利U
在医院的这段期间,依照比利的说法,护理人员常有殴打病患的情形发生。但是,除了雷根之外,在所有的人格中,只有凯文曾挺身为病患们说话。由于这种英勇行为,亚瑟已将凯文从《惹人厌的家伙》名单中剔除。
1980年3月28日,凯文写信给我,内容如下:
糟糕的事情发生了,但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我只知道是完全分裂那段期间里,比利完全沉睡时的时间问题。亚瑟说比利的人生非常短暂,但很不幸的是,他短暂的人生全充满了苦涩。在这儿,他一天比一天更虚弱,他无法了解这地方的管理人员所表现出的仇恨与嫉妒。他们会挑逗其他病患与雷根打架,虽然被比利给制止住了……但是下不为例。医生对我们说一些令人难过的事情,但伤害我们最深的,是他们说的没错。
我们──也就是我──是个怪人,是无法适应环境的人,是生物学上的怪胎、失败之作。我们痛恨这里,但这儿却是我们的归属之地,尽管我们在此并不受欢迎。
雷根再也不管事了,他说,如果不说话,就不会对外在或内在的人造成任何伤害。没有人会再责怪我们了,雷根不再听人说话了。
由于不理会真实世界的事物,因此我们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和平相处。
我们知道,没有痛苦的世界就是没有感情的世界……但是,没有感情的世界也正是没有痛苦的世界。
凯文
1980年10月,心理健康局向新闻界发布:州立利玛医院将不再是医院,将改制为监狱。
比利是否应当转出利玛,再度成为各报头条新闻。由于比利被送回雅典或其他限制较松的医院可能性大增,因此佛杰法官同意再召开一次公听会。
公听会的原订时间为1980年10月31日,后来经过协调,公听会延后至选举日后的11月7日举行。这是为了避免政客与新闻媒体利用比利的公听会,变质成为政治事件。
但是,心理健康局的官员却利用延后的时间进行一些动作,他们通知检察官。要求将比利送往新成立的戴顿司法中心,戴顿司法中心四月才成立,四周有两层围墙环绕,还架上带刺铁丝网,安全设施甚至比大部份的监狱都来得严格。公听会被取消了。
1980年11月19日,比利被转送到戴顿司法中心,亚瑟和雷根感受到比利U的绝望, 他们担心他会自杀,因此又让他沉睡了。
除了会客时间之外,他都将时间花在读书、写作以及素描上面,他并未获准画油画。当初也曾在雅典医院接受治疗,后来痊瘤的玛丽来探望他。为了能每天来探视比利,她搬到戴顿市居住。比利的表现良好,他说他颇期待180天后的公听会,希望佛杰法官会裁定让他回雅典医院。如果郭医师治疗他,他会再次让融合的《老师》回来。他说,由于比利U陷入沉睡状态,因此目前的情况与当初吴可妮博士叫醒他之前一样。
他说他可以感觉到自己正在恶化,好几次在会客时,他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当部份的人格融合时,他就成了没有名字的人。他还说雷根已经失去了英文能力,他们之间已不再互相沟通。因此,我建议他,凡是在《聚光灯》下出现的人就在留言簿上写下一些东西,好让后面的人知道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但后来记入的内容愈来愈少了。
1981年4月3日,公听会举行了。在参加的四位精神科医生与两位心理学者当中,只有那位未曾诊疗比利的林德纳医师认为,比利应被安置在设施严厉的地方。
检察官向庭上提出一封信函作为证物。在这封信里面,比利对另外一位打算杀害林德纳的病患说道:“你的方法完全错误……你是否考虑过不是所有的医生都愿意承接你的案件?因为他们担心可能说错话而遭到指责。但是,如果你认为林德纳曾经因为伤害你、误了你的治疗,而让你一生都得待在铁窗中的话,那么我就赞成你的做法。”
当比利被传唤到证人席上立完誓,被询及姓名时,他回答:“汤姆。”汤姆解释亚伦写那封信是为了说服那位病人别做傻事,不要因为有人在法庭上作出反对你的证词,你就要干掉对方。虽然林德纳医师今天反对我,但我也绝对不会杀他。“
佛杰法官将裁决延后宣布。各报新闻、社论以及各专栏,无不反对将比利送回雅典医院。
在等待宣判的期间,比利在戴顿司法中心里,大部份的时间都花在有关他的新书封面绘图上,他打算多画几幅让作家挑选。但是,某个早晨他醒来时,发现那几幅画已被“某个小孩”趁他睡着不注意时,用橘色蜡笔乱涂一通。稿件截止日的当天早晨,亚伦拚命工作,幸好及时完成。
1980年4月21日,俄州第四区法院裁定当初判决将比利送往利玛医院的决定是错误的。他们发现,当初将比利自雅典医院迁往限制严格的利玛医院“并未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的家属,而且也未允许当事人在公听会中出席、未传唤证人……这些都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权利……必须恢复非法移送当事人之前的状态。”
虽然第四区法院发现了误失,但他们认为这项误失并非故意,而且仍然不同意将比利转移至雅典医院。因此,戈爱兰律师和汤普森律师不服,继续向俄亥俄州高等法院上诉。
1981年5月20日,距离180天公听会后的六个半星期,佛杰法官完成了裁决书。裁决书中有两项说明:第一,“法庭从一号证物(州检察官提供的信件)及林德纳医师的证词中,认为威廉。密里根缺乏目前社会一般道德标准的道德控制能力,而且具有犯案意识,对人类生命也不重视。”第二,法官发现郭大卫医师的证词中有这么一段:“他不愿接受法院提出的限制条件。”由于上述原因,“本庭认为雅典医院并不适合。”
在裁决书中,并无只字片语提到其他出庭作证的心理专家及精神科医师的证词──他们作证比利并不具危险性。佛杰法官以“为了被告的治疗与大众安全”为由,命令比利继续在戴顿司法中心接受治疗(该单位毫无治疗多重人格病患的经验);除此之外,戴顿司法中心还请求法官下令比利必须支付所有的治疗费用。此刻距离被逮之日由佛杰法官接手此案起,已有三年半;距离比利因精神异常获判无罪,则为两年五个月。
比利对于法院作出不利的判决似乎并不觉得痛苦。我有一种感觉,他已厌倦这所有的一切。
比利与我经常以电话联络,我也常到戴顿司法中心去看他。有时他是汤姆、亚伦或凯文;其他时间里,他是个没有名字的人。
有一次我去看他,我问他是谁,他回答:“我不知道我是谁,我只觉得一无所有。”
我要他告诉我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