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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脑医王-第1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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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她中的是哪一种未知的毒素,医院还需要做进一步的分析确定。
在诊疗室里,布莱尼特当着医生的面脸色变得非常难看。
其实对于沈临的话,她已经信了八成,但心里还是残存着一线希望,希望沈临的话是一种误判。可结果证明,沈临并没有错。
有人长期向她投毒,而且这个人必然是身边的人——比如说她的家人和家里的下人,而这么久了,她一直得到错误的医院诊断检查结果,又同时说明下毒的人跟她的私人医生串通进行造假……
能有能力有条件做到这一切的人……在布莱尼特看来,其实是屈指可数了。
一时间,布莱尼特心灰意冷,绝望地情绪弥漫着她的全身,以至于女医生再三询问,她的面部表情都一片木然,没有任何的反应。
至于坐在治疗室门外等候的休斯顿,则莫名所以一头雾水。她搞不懂布莱尼特突然跑到这一家偏远小医院里做什么检查——难道是信不过沈临,跑来医院检验一下沈临的治疗效果?
直到布莱尼特面色平静地走出治疗室,休斯顿这才狐疑地迎了上去,追问道:“布莱特妮,难道沈的治疗没有效果?可你昨晚说过的,沈的针灸术非常神奇,你的痛经症状已经大大缓解了,你还说要去f城继续找沈临治疗的嘛?”
布莱特妮摇摇头:“不,休斯顿,沈的治疗非常有效,我只不过是来医院验证一下疗效而已,你不用多想。走吧,我的朋友,我们继续去做美容!”
布莱特妮跟往常一样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异样来,休斯顿也没有多想,就不再追问下去。只是两女走出医院开车驶出地下停车场的时候,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悄然追了上去。
出乎女护士布莱尼切特和安迪的意料,海伦在航班上非常安静。飞行过程中,她一直闭着眼睛沉睡着,直至航班抵达沈临闻名已久的m国第四大城市f城。
出了机场,华夏国驻f城总领馆的两名女工作人员高举着“接沈临教授”的招牌等候在出机口,而布朗企业驻这边的分公司负责人格兰德和他的两名下属也紧张地等候在一侧,准备接海伦。
华夏总领馆为沈临安排的在f城的住处是南区的一个名叫郁金香花园的居民聚居点里,是一栋单体二层住宅,独门独院,紧邻马路,典型的m国建筑风格。而布朗家族为海伦安排的住处,也在同一片区域,相隔并不远,大概只有一百多米的距离,这是为了方便沈临为海伦针灸治疗的缘故。
海伦的住处依旧是一套豪宅。豪宅里有保镖、有司机、有清洁工、保姆和园丁,所有的设施家具一应俱全,极尽奢华,与布朗家族的经济实力和家族风格一脉相承。实际上,这本来就是海伦在f城的住处,她每年有一两个月都在此居住。
而沈临的住处相对来说,就显得寒酸多了,算是当地居民的标配。
因为先送海伦去了她的住处,参观了海伦的豪宅之后,回头来再面对这么一栋普通的旧房子,总领馆的女工作人员郑爽就有些不好意思了:“沈教授,因为总领馆的经费有限,只能帮您租这样一套房子了,而且……”
“这就很好了,我很满意,谢谢总领馆的同志们,帮我问候大家。”沈临轻轻一笑,打断了郑爽的话,他明白,人家是暗示他,这栋房子里没有各种类型的佣人,他不可能享受到海伦一样的待遇。
沈临当然不会计较什么,这房子在他看来已经很不错了。等杨雪妮的人过来,少不了还要再购买住处和办事处的办公地点,到时候看情况再说。
因为工作关系,安迪也要跟沈临一起住在这栋房子里。上下两层一共七八个房间,沈临和安迪转了一圈,各自找了一间房安顿下来。沈临住一楼,安迪住二楼。在未来的几个月时间里,两人就要这样搭伙过日子了。
郑爽见两人安顿下来,就笑笑道:“沈教授,您先休息,明天,我会过来开车接您去圣约翰大学,我已经跟学校的联络官联系好了。”
“好的,麻烦你了。”沈临笑着向郑爽点点头。
郑爽深深凝望了沈临一眼,这才离开。
不过,沈临的风度翩翩和温文尔雅,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她已经知道沈临可不仅仅是国内派过来的中医访问学者,同时还是国内最大民营企业龙腾集团的大老板,某富豪榜排名第一的无上存在。
哪怕是在整个华人经济圈里,沈临名下所拥有的财富规模,也绝对位居前三甲啊。
与华城大使馆的黄丽玲不同,郑爽是土生土长的m国华裔,在f城出生、长大,接受的是m国教育和文化,平时讲的也是英文,只有在家里面对父母亲属,才讲中文。
大学毕业后,郑爽在父母的推动下,应聘到了总领馆工作,岗位是聘任制雇员(文员兼联络官),因为是华裔,父母都是移民过来的华夏人,所以郑爽在总领馆就与普通的外籍雇员有所不同,大多数时候,总领馆的人员还是拿她当自己人看待的。
这一次受命来接沈临并为其充当联系人,郑爽事先在网络上检索了“沈临”和“龙腾集团”,对于沈临和龙腾集团的经济实力有了一个直观的认识。
郑爽在返回总领馆的路上,接到了父亲郑宁国的电话。
郑宁国是国内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毕业生,毕业后来m国留学深造,在当时的留学生留m浪潮中留下工作,几年后办理了绿卡,入籍成为真正的m国公民。
起先,郑宁国是在该国的一家研究所工作,因为他学的是高能物理专业。但到了后来,郑宁国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就做起了进出口贸易,经常往返于华夏国和m国之间做生意。
十几年的积累下来,他也算是成功的商人了,还是f城华商会的会长,在这里也是一方风云人物。
要是在国内,郑爽就是地道的富二代。但在这个国家,她还是要靠自己的努力和奋斗才能找到工作,靠自己的工资薪酬来支付个人生存的一系列账单,就连房子都是租的。
而她的父母,则住在距离沈临这所寓所不远处的一个富人小区内,偌大的一片别墅洋房,家里有四五个佣人和工人。
“爽,我听说总领馆安排你接待国内来的一个大人物?”郑宁国笑着问女儿。
郑爽将车停在路边,安心接着电话:“爸,他叫沈临,是华夏医科大学来圣约翰大学的中医访问学者,他同时还是国内龙腾集团的董事长,我从网上检索了一下,看来还是规模挺大的一个企业,难关总领馆这边这么重视他,还专门安排我作为他的联系人呢。”
郑宁国闻言非常震惊:“爽,你确定是龙腾集团?我知道这家企业,这家企业可不简单,国内解放前就存在的企业,传承了这么多年,实力之强,已经不是我们能想象的了。”
“我在国内上大学的时候,就知道这家企业。”
郑爽似乎也没料到龙腾集团的“历史”竟然这么久,有些讶然道:“是吗?爸,这倒是让我很意外呢。不过,这人很年轻,也很有风度,一看就是那种大家族出来的子弟,怎么,爸,你对他感兴趣?要不要我介绍你们认识?”
郑宁国哈哈大笑:“爽啊,有机会的话,你请沈先生来家里做客吧,无论怎么说,他从国内来,在这个地方,我们可是老乡,请他过来吃个饭尽尽地主之谊,也很正常嘛。”
在商言商,作为商人的郑宁国听闻到沈临和龙腾集团的名字,就像是嗅到了商机。
同为华人,在异国他乡,见面自然会亲切。郑宁国要请沈临吃饭,抛开生意上的考虑,也属于人情之常。
沈临却没想到,总领馆派来的这个看上起不起眼的短发高挑女孩,她的父亲竟然是f城的华商会长,功成名就的著名华商,家财万贯。
开着一辆普通的二手福特车,穿着看起来非常廉价的牛仔裤,提着并非是名牌的包包,郑爽这个女孩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人家的孩子。若是在国内,以郑家的财势,郑爽绝对是“鹤立鸡群”,哪怕是不说话,单看行头和外在,都能认出来。
   

第311章 邻居威尔
几天的相处下来,安迪跟沈临已经很熟,她没有客气,径自去洗澡换衣服,沈临则独自一人站在后院的小花园里,习惯性地观察周围的地形以及各种情况。
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警惕,每到一处,先考虑退路和熟悉掌握地形,这已经成为沈临深入血脉和骨髓的行为方式。
左侧相邻不远处,一栋房子里的门被打开,一个金发碧眼的中年男子手持像极了工兵铲的家什走出来,他抬头间望见沈临站在那里,愣了一下,接着善意地向沈临一笑,挥挥手,大声道:“hello,hello,you‘renewneighborareyoujapaneseorchinese”
沈临也报以善意的微笑,用英文回答:“我是华夏人,刚刚搬过来,你好。”
男子放下手里的活计,走出栅栏门,走过来,向沈临继续打招呼:“我叫威尔,你是……?”
“沈临。”沈临笑着向新认识的邻居威尔伸出手去。
“你好,沈,欢迎你,我们成为邻居,真的很好。”
威尔明显是一个很健谈也很友善的当地土著,他爽朗地笑着,跟沈临随意寒暄,不多时就跟沈临混了个相熟。
听说沈临是华夏国公派过来在圣约翰大学公干的中医访问学者,威尔饶有兴趣地询问着一些关于中医的基本常识,他大学刚毕业的时候去过华夏国,对中医、针灸有所耳闻,知道这是东方那个大国几千年来沉淀形成的非常独特的医疗手段,与西医大不相同。
而直爽的威尔也在交谈中将自己的家庭状况坦诚告知:妻子凯瑟琳,女儿凯特15岁,儿子迈克9岁,还有凯瑟琳的母亲琳达与他们同住。
在m国的城市社会中,与已婚子女同住的父母很罕见,这说明威尔的家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沈临对此也没有多想,只是与威尔随意说了一些闲话,然后就告辞回屋休息去了。
威尔回到家,女儿凯特骑着她那辆白色的脚踏车急匆匆进了院子,扔下书包就往外跑,威尔皱了皱眉,沉声道:“凯特?凯特!你上哪里去?”
凯特回头扫了威尔一眼,竟然没有理会他,扬长而去。
威尔恼火地跺了跺脚,正好妻子凯瑟琳出门来,他有些不虞地怒道:“凯特又跑出去了,她这两天有些不正常,我要去看看,不能让她跟第三街区那些小混混在一起瞎搞,那些吸毒的混账东西,一定会带坏了她!”
凯瑟琳笑笑:“威尔,你别紧张,凯特不是小孩子了,她有自己的朋友和圈子,还是不要管得太紧才好!”
威尔眼眸中掠过一丝阴霾,却没有再跟妻子说什么,径自走到自家后院的草坪上,开始修剪那两三棵景观树。
对于威尔一家来说,这是极平常的一天,尽管搬来了一个叫沈临的来自华夏的新邻居,但这一天还是跟往常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傍晚的时候,开始阴转多云,刮起了萧瑟的秋风,卷落起漫天飞舞的黄叶。不多时,就下起了密集的小雨。
沈临打开阳台的窗户,静静地站在那里,眺望着外面沉沉夜色中的雨幕。
突然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旋即是踢踏去开门的声音,沈临知道是安迪,也就没有太在意。只是两人刚来这座城市安顿下,周围又没有朋友和熟人,怎么会有人找上门来?沈临心里下意识地掠过一丝意外。
安迪打开门,见到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十四五岁的女孩,身段婀娜,面容清秀,只是浑身被雨水打湿,单薄的衣服紧贴在她的身上,她微微有些瑟瑟发抖。
“你是谁?你找谁?”安迪问。
“抱歉,我叫凯特,就在隔壁住,我……我想在你家里避避雨可以吗?”女孩颤声道。
安迪有些奇怪,迟疑着没有立即让凯特进门。
沈临走了过来,见女孩哆嗦着身子雨水顺着脸颊流下来,心下便有些不忍,不由问道:“凯特?你是隔壁威尔先生的女儿?”
女孩点点头,“是的,先生,求你帮帮我,让我避避雨,我好冷。”
沈临本来想说“你家就在隔壁你为什么不回家”,但就在他抬头的瞬间突然发现凯特脸上在湿漉漉头发缝隙中有几道清晰的红色掌印,再观察到她的茫然和不安恐惧的眼神,沈临猜测出了什么,就笑了笑:“安迪,让她进来吧。”
“请进吧。”
安迪把女孩放了进来,又善意地给女孩送来一件她的棉睡衣,让女孩在她楼上的卫生间里换上。从始至终,女孩没有说一句话,更没有解释什么,只是后面她一直蜷缩着身子窝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茫然地凝望着窗外密集的雨幕。
偶尔安迪问起,她就会低低回答一句:“等雨停了,我就会走,谢谢您,安迪小姐,沈先生。”
沈临微笑着递给她一杯热水:“喝点热水暖暖身子吧。”
凯特无言地接过来,小啜了一口,然后就又放在了一旁的茶几上。
沈临本想问她两句,见她一幅外人莫问的冷漠架势,也就不想再说什么,任由她窝在沙发上昏睡了过去。
沈临回房休息,安迪不太放心这个陌生的邻居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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