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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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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中,在昔夷、越之地。周之季世,楚威王遣将军庄蹻泝沅水,出且兰,以伐夜郎。既降,而秦夺楚黔中地,无路得反,遂留王滇池。蹻,楚庄王苗裔也。’”卢文弨曰:“高诱注淮南主术篇云:‘庄蹻,楚威王之将军,能大为盗也。’蹻,其虐切,又去遥切。”器案:淮南主术篇:“明分以示之,则跖、蹻之奸止矣。”以跖、蹻并举,此颜氏所本。唐孙思邈有福寿论,则福寿之说,六朝、唐人皆言之。
〔八〕卢文弨曰:“齐景公有马千驷,见论语。桓魋,宋司马向魋也,司马牛之兄,宋景公嬖之,后欲害公,不能而出奔。礼记檀弓上:‘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此足以见其富强矣。魋,杜回切。”
〔九〕广弘明集三“通”作“实”。
〔一0〕续家训及各本“生”作“可”,广弘明集三、法苑珠林亦作“可”,今从宋本。崇正辨引此数句作“乃以行善而偶钟祸报,即便怨尤,为恶而倘值福征,乃为欺诡”。
〔一一〕抱经堂校定本脱“亦”字,宋本、续家训及各本都有,今据补。
〔一二〕抱经堂校定本脱“欲”字,宋本、续家训及各本都有,今据补。
〔一三〕音辞篇:“不可依信,亦为众矣。”依信,谓依据信赖也。
〔一四〕胡寅曰:“夏至之日,一阴初生,而其时则至阳用事也,阴虽微,其极必有胶折堕指之寒。冬至之日,一阳初生,而其时则至阴用事也,阳虽微,其极必有烁石流金之暑。在人积善积恶,所感亦如此而已。颜回、伯夷之生也,得气之清而不厚,故贤而不免乎夭贫;盗跖、庄蹻之生也,得气之戾而不薄,故恶而后得其年寿,此皆气之偏也。若四凶当舜之时,则有流放窜殛之刑,元、凯当尧之世,则有奋庸亮采之美,此则气之正也,何必曲为先业、后世因果之说乎?若行善有祸而怨,行恶值福而恣,此乃市井浅陋之人,计功效于旦暮间者,何乃称于君子之前乎?盗跖脍人肝,虽得饱其身,而人恶之至今;颜子食不充口,而德名流于千古。若颜子之心,穷亦乐,通亦乐,单瓢陋巷,何足以移之;钟鼎庙堂,何足以淫之;威武死生,何足以动之。而鄙夫见之,乃以贫贱夭折为颜子之宿报,呜呼!陋哉!之推又云:‘若不信报应之说,则无以立身。’然则自孟子而上,列圣群贤,举无以立身,而后世髡首胡服,累累蠢蠢,千百其群者,皆立身之人欤?”卢文弨曰:“淮南诠言训:‘君子为善,不能使福必来;不为非,而不能使祸无至。福之至也,非其所求,故不伐其功;祸之来也,非其所生,故不悔其行。’论衡幸偶篇:‘孔子曰:“君子有不幸,而无有幸;小人有幸,而无不幸。”’今为释氏之学者,大率以利诳诱人,以祸恐喝人者也,知道之君子,庶不为所惑焉。”
释三曰:开辟已来〔一〕,不善人多而善人少〔二〕,何由悉责其精絜乎〔三〕?见有名僧高行,弃而不说;若睹凡僧流俗〔四〕,便生非毁〔五〕。且学者之不勤,岂教者之为过?俗僧之学经律,何异世人之学诗、礼〔六〕?以诗、礼之教〔七〕,格朝廷之人〔八〕,略无全行者;以经律之禁〔九〕,格出家之辈,而独责无犯哉〔一0〕?且阙行之臣,犹求禄位;毁禁之侣,何惭供养乎〔一一〕?其于戒行,自当有犯〔一二〕。一披法服〔一三〕,已堕僧数,岁中所计,斋讲诵持,比诸白衣,犹不啻山海也〔一四〕。
〔一〕崇正辨“已”作“以”。
〔二〕卢文弨曰:“见庄子胠箧篇。”
〔三〕颜本、程本、胡本及广弘明集三、崇正辨“絜”作“洁”。卢文弨曰:“絜,古洁字,俗本即作洁。”案:国语周语:“有神降于莘,内史过曰:‘国之将兴,其君斋明衷正,精洁惠和。’”又晋语:“优施曰:‘必于申生,其为人也,小心精洁。精洁易辱。’”精洁,谓精白洁净也。
〔四〕广弘明集三“凡僧”作“凡猥”。
〔五〕广弘明集三“非”作“诽”。
〔六〕崇正辨无两“之”字。案:古书率以诗、礼代表儒家经典,此盖本于论语季氏篇,陈亢闻伯鱼过庭之训为学诗、学礼也。庄子外物篇:“儒以诗、礼发冢。”唐书王方庆传:“父弘直冠屦诗、礼,畋猎史传。”
〔七〕广弘明集三无“以”字。
〔八〕广弘明集三“人”作“士”。卢文弨曰:“格犹裁也。”
〔九〕广弘明集三无“以”字。
〔一0〕崇正辨此句作“可独责其无犯乎”。黄叔琳曰:“通论。”
〔一一〕胡寅曰:“中国圣王之治,有善则赏,有恶则刑,务为明白。惟昏君乱世,然后覆护罪人,与之禄位,非诗、礼然也。之推言佛之化,非孔子之所及,则其化人必■,岂宜更有毁禁犯戒者哉?如其有之,则是佛化之未至也,又从而保芘之,是与恶人为地耳。且儒者之教,养老宾祭必以肉,故畜之牧之以待用;今之推许僧毁禁,则僧坊可以为豕牢矣。儒者之教,养老宾祭必以酒,故种秫造曲,糱酿之以待用;今之推许僧毁禁,则僧坊可以筑糟丘矣。儒者之教,男婚女嫁,以续人之大伦,故通媒妁、行亲迎以成礼;今之推许僧毁禁,则僧坊可以为家室,畜婢妾,联姻娅,无不可者矣。世有僧食肉、饮酒、豢妻子,则人恶之尤甚;之推谓礼无惭于供养,何勇于保奸,而果于戕正,颠倒迷谬,如此其甚哉!”
〔一二〕朱轼曰:“良由儒行不兴,致此讥议。然颜公何得为堕行僧解嘲?恐幷为佛教罪人耳。”
〔一三〕广弘明集三“披”作“被”。
〔一四〕卢文弨曰:“僧衣缁,故谓世人为白衣。山海以喻比流辈为高深也。颜氏此言,又显为犯戒者解脱矣。”器案:释氏称在俗人曰白衣,以天竺之婆罗门及俗人多服鲜白衣也。六朝以与缁流并称,则曰缁素,或曰黑白。
释四曰:内教多途,出家自是其一法耳。若能诚孝〔一〕在心,仁惠为本,须达、流水〔二〕,不必剃落须发〔三〕;岂令罄井田而起塔庙,穷编户以为僧尼也?皆由为政不能节之,遂使非法之寺,妨民稼穑,无业之僧,空国赋算〔四〕,非大觉之本旨也〔五〕。抑又论之:求道者,身计也;惜费者,国谋也。身计国谋,不可两遂〔六〕。诚臣徇主而弃亲〔七〕,孝子安家而忘国,各有行也。儒有不屈王侯高尚其事〔八〕,隐有让王辞相避世山林〔九〕;安可计其赋役,以为罪人
〔一0〕?若能偕化黔首〔一一〕,悉入道场〔一二〕,如妙乐之世〔一三〕,禳佉之国〔一四〕,则有自然稻米〔一五〕,无尽宝藏〔一六〕,安求田蚕之利乎〔一七〕?
〔一〕诚孝即忠孝,之推避隋讳改。
〔二〕严式诲曰:“须达为舍卫国给孤独长者之本名,只园精舍之施主也,见经律异相。”器案:又见须达经及中阿含须达多经。向楚先生曰:“金光明经:‘流水长者见涸池中有十千鱼,遂将二十大象,载皮囊,盛河水置池中,又为称祝宝胜佛名。后十年,鱼同日升忉利天,是诸天子。’清孙枝蔚泽物图徙鱼诗云:‘东坡居士非诗人,流水长者之后身。’即引此也。”器案:范摅云溪友议下金仙指:“李群玉尝断僧结党屠牛捕鱼事曰:‘远违西天之禁戒,犯中国之条章,不思流水之心,辄举庖丁之刃。’”葛立方韵语阳秋十二:“金光明经(卷四流水品)载流水长者子以象负水,救十千鱼,生叨利天,可谓悲济之极,报验之速矣。厥后见于记传,有放得金,放龟得印者,其类甚多,遂使上机生无缘之慈,下士冀有因之果,皆流水长者子之慈意也。”亦举流水长者救鱼事,以为仁惠之证。
〔三〕广弘明集三“剃”作“剔”,“须”作“髦”。徐鲲曰:“魏书释老志:‘诸服其道者,则剃落须发,释累辞家,结师资,遵律度,相与和居,治心修净,行乞以自给,谓之沙门,或曰桑门,亦声相近,总谓之僧,皆胡言也。’”器案:四十二章经:“除须发而为沙门。”妙法莲华经序品第一:“剃除须发,而被法服。”
〔四〕宋本“空”作“失”。卢文弨曰:“汉书高帝纪:‘四年八月,初为算赋。’如淳曰:‘汉仪注:“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赋钱,人百二十为一算,为治库兵车马。”’”
〔五〕广弘明集三“旨”作“指”。赵曦明曰:“僧肇曰:‘佛者何也?盖穷理尽性,大觉之称也。’”卢文弨曰:“阿育王经:‘如来大觉于菩提树下觉诸法。’佛地论:‘佛者,觉也,觉一切种智,复能开觉有情。’”
〔六〕广弘明集三:“遂”作“道”。
〔七〕颜本、程本、胡本、朱本“徇”作“■”,是后起字。诚臣即忠臣,避隋讳改。
〔八〕卢文弨曰:“易蛊上九爻辞,‘不屈’作‘不事’。”
〔九〕崇正辨“隐”作“释”。卢文弨曰:“庄子有让王篇。辞相,如颜阖、庄周之辈皆是。”
〔一0〕广弘明集三句末有“也”字。
〔一一〕广弘明集三“偕”作“皆”。卢文弨曰:“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更名民曰黔首。’集解:‘应劭曰:“黔亦黎黑也。”’”
〔一二〕卢文弨曰:“梁书处士传:‘庾诜,字彦宝,晚年尤遵佛教,宅内立道场,环绕礼忏。’”钱大昕恒言录五:“通典:‘隋炀帝改郡县佛寺为道场。’是道场本寺院之别名也。今以作佛事为道场。”
〔一三〕严式诲曰:“观无量寿经:‘见彼国土,极妙乐事。’”
〔一四〕续家训及各本“禳”作“穰”,广弘明集三作“儴”,随函音义曰:“儴,而章反。佉,丘迦反。”卢文弨曰:“当作‘儴’。”赵曦明曰:“佛说弥勒成佛经:‘其先转轮圣王名儴佉,有四种兵,不以威武,治四天下。’”郝懿行说同。崇正辨“佉”作“袪”。
〔一五〕广弘明集三“稻”作“■”,随函音义曰:“■,音庚,与粳同。”崇正辨作“■”。器案:大楼炭经郁华曰品:“有净洁粳米,不耕种自然生出一切味,欲食者取净洁粳米炊之。有珠名焰珠,着釜下,光出热饭。四方人来悉共食之,食未竟,亦不尽。”自然■米,即谓无因待而自生者。山海经海外南经殴弊ⅲ骸按蠡木疲骸斯匀挥形骞纫路!庇执蠡哪暇骸坝信民之国……食谷,不绩不经,服也;不稼不穑,食也。”郭璞注:“言自然有布帛也,五谷自生也。”隋书王劭传上言文献皇后生天:“有自然种种音乐,震满虚空。”自然义并同。
〔一六〕严式诲曰:“维摩诘经佛道品:‘以佑利众生,诸有贫穷者,现作无尽藏。’”器案:南史郭祖深传:“梁武时,上封事曰:‘都下佛寺,五百余所,穷极宏丽,僧尼十余万,资产丰沃。所在郡县,不可胜言。道人又有白徒,尼则皆畜养女,皆不贯人籍;天下户口,几亡其半。向使偕化黔首,悉入道场,衣谁为织?田谁为耕?果有自然米稻,无尽宝藏乎?’”颜氏此文,即袭用之。
〔一七〕崇正辨“乎”作“也”。胡寅曰:“圣人之道,成己则推而仁民,仁民则推而爱物,正身则推而齐家,齐家则推而治国平天下,但有先后之序,而无不可两遂之计也。之推不知,乃视之所学于孔子者,而驰心外求,宜其差跌之远也。儒有不事王侯,辞荣避世,如汉祖之“四皓”,光武之严陵,举世求之,不过数人而已。时君表异之,以风化天下,崇廉耻,兴礼让,既得优贤之礼,又无蠹民之害,何不可之有?今僧徒所在以千万计,游手空谈,不耕不织,而庸夫愚子,十人居九,皆得免于赋役,诚为有国之大蠹,岂可与逸民高士同科而待哉?据今之世,鬻祠部度牒为僧,一人纔费钱百余,又皆裒人之财而非出己也。以他人之财,而易终身之安逸温饱,所以奸宄愚庸之人,皆乐为之。农夫辛勤,输纳王税,岁岁有常而无已,又有丰凶水旱之变,其苦最甚,较其利,诚不如为僧之优也。然良民日少,赋役日减,而坐食者益众,善为国者,不计目前利入之微,而思耗蠹生民之大,必有觉于斯术矣。之推又曰:‘使黔首皆入道场,则有自然■米,无尽宝藏,何用田蚕之利。’夫佛以乞丐为化,忘廉耻,弃辞让,见人之有者,卑身下意以求之,言福利益以诱之,张地狱酷毒以劫之,必得而后已,不顾其它也。所以积少为多,虽贫而富,不籍耕桑,衣食自足;苟有廉耻之人心已不为矣,又况圣人之道乎?”卢文弨曰:“今之缁徒,每艳称极乐国世界,思衣得衣,思食得食,此理之所必无者,只可以诳诱贪痴惰窳之庸夫耳。夫非勤身苦力,而坐获美利,君子方以为惧,辞而不居;即信如斯言,亦必非意之所乐也。”
释五曰:形体虽死,精神犹存。人生在世,望于后身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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