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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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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鲁迅:《随感录·四十》,《热风》,二十九页。

2鲁迅:一九二四年九月上十四日致李秉中信,《鲁迅书信集(上)》,六十一页。

3鲁迅:一九二五年三月十一日致许广平信,《两地书》,十一页。

4鲁迅:《题辞》,《而已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八版,一百零七页。

5鲁迅:《“醉眼”中的朦胧》,《三闲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八年版,五十四页。

6同4

7鲁迅:《小品文的危机》,《南腔北调集》,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五八年版,一百三十三页。8鲁迅:《影的告别》,《野草》,六页。

9鲁迅:《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坟》,九十四页。

10鲁迅:《忽然想到·十》,《华盖集》,六十八页。

11鲁迅:《写在后面》,《坟》,二百十二页。

12同11。

13鲁迅:《集外集拾遗》,一百九十八页。

14鲁迅:一九三五年八月十十四日致萧军信,《鲁迅书信集(下)》,八百六十五页。

15鲁迅:一九二五年五月十八日致许广平信,《两地书》,五十九页。

16叶赛宁并非自杀,但当时传到中国来的消息,都说他是自杀的,所以鲁迅也以为真是如此。

17鲁迅:《马上日记之二,七月七日》,《华盖集续编》,一百十九页。

18鲁迅:《革命时代的文学》,《而已集》,十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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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魏连殳的雄辩


鲁迅不仅有一颗世俗的灵魂,更有一颗文学的灵魂,他不仅以理智紧张地思索人生,更常常抱一份艺术的情感去吟味人生。他这文学的灵魂又相当特别,他对一位日本朋友说:“我是散文式的人”,1这除了解释他不喜欢读诗,是不是也可以解释他不喜欢写诗呢?诗和散文的区别,绝不只是文字形式,它们其实代表着作家对于世俗生活的不同态度。诗的世界属于天国,它总要将世俗的气息排除干净。诗人也正如下凡的天使,他举着诗意和美的火把,照亮每个人心中与生俱来的灵气,他要将他们引入审美感悟的迷幻状态,使他们能在精神上超越自己猥琐的世俗存在。但鲁迅并非这样的诗人,即便对世俗生活整个绝望了,他也无意借文学来逃避世俗。当伏案疾书,全身心投入艺术创造的时候,他固然会常常忘记自己的现实境遇,但这“忘记”的结果,却是能够更专注地审视世俗,更深切地感受黑暗。一九一四年他与朋友闲谈,连声称赞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说:“我总想把绍兴社会黑暗的一角写出来,可惜不能像吴氏那样写五河县风俗一般的深刻。……不能写整的,我就捡一点来写。”2已经绅黑暗逼人了死角,还不思逃避,心心念念要将这黑暗刻划出来,倘是一个崇尚天国的诗人,一定会摇头叹气:这人实在不可救药。

但也正因为是这样一个“不可救药”的人,鲁迅的小说和散文,就像他的社会评论一样,也成为他世俗意识的一面镜子。创作毕竟是一种情感性的活动,无论他多么矜持,一旦写入了神,他的许多内心隐情都会不自觉地流入笔下,他的创作的这一面镜子,就常常比那些社会评论更为朋亮,他自己便对朋友说过,他的哲学都包括在《野草》当中。3不用说,在二十年代中期,他那急于挣脱虚无感的紧张的身影,也同样清晰地印在他的小说和散文之中。我甚至觉得,比起那些观念上的自我修订,他这时期的文学创作,恐怕更是他驱逐内心“鬼气”的主要战场。那虚无感到底膨胀到了什么地步?他对它的厌恶又有多么强烈?这战斗艰苦到了什么程度?他最后能够战胜它吗?所有这些你迫切想知道的答案,都清楚地写在他的创作中。

你也许会不同意:驱逐虚无主义的“鬼气”,这是鲁迅内心极其隐秘的冲动,他写小说,却是为了启蒙的呐喊,他自己就明确说,是要借它来改良社会,4他恐怕不会愿意在小说中表现这种极其个人化的隐情吧?可我觉得,这是误解了他。文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他从来就很清楚。他知道诗人的心灵应该博大,要“感得全人间世,而同时又领会天国之极乐和地狱之大苦恼。”5他也知道,一味“宣传爱国主义”,绝不能产生“伟大的诗人。”6倘说他的世俗意识当中,确有两个声音对他发令,一个要他用创作传播启蒙思想,一个则要他宣泄自己的人生苦闷,他上面的两段话,早已将这两个声音的轻重分量,掂得一清二楚。到二十年代中期,他的心理天平还愈益向后者倾斜。他自己翻译厨川白村的《苦闷的象征》,热烈赞同这本书的基本思想:“生命力受了压抑而生的苦闷懊恼乃是文艺的根柢。”7他又用格言的句式,简捷地写道:“创作是有社会性的。但有时只要有一个人看便满足了:好友,爱人。”8一九二七年春天他更断言:“没有思索和悲哀的地方,就不会有文学。”9语气是如此肯定,他和早先那个启蒙主义的创作动机,实际上已经分手了。

他对自己的小说的评价,也证实了这一点。他最引人注目的小说,是《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可他自已喜欢的,却不是这一类作品。《呐喊》出版以后,有人问他:你最喜欢其中哪一篇?他笑笑说,是《孔乙己》。如果谁为了翻译他的小说而请他自荐,他一定也是先提出《孔乙已》。他甚至良已动手,将这篇小说译成日文,送到日文杂志上发表。有一次和朋友闲谈,他还将《药》和《孔乙己》作过比较,说他不喜欢《药》一类的写法,因为太不从容。10的确,以这“从容”的标准来看,《孔乙已》是相当出色的作品,它也是要表现绍兴社会的一角,却没有设立《药》那样触目的主题,通篇都是以一种散文式的笔调,挟着隐隐的哀伤缓缓道来,社会和人心的冷酷薄情,反而表现得异常深切。从那些貌似平淡的叙述当中,你能强烈地感受到作者少年经历的影响,体会到他当年出入当铺时的痛苦心情。在《呐喊》集中,这可说是呐喊的火气最弱,作者的内心隐痛却表现得最饱满的一篇,鲁迅如此偏爱它,正显出了他创作的真正的兴趣所在。

所以,即便在二十年代初期,他个人对人生的悲苦体验,已经在小说中越涌越多。它们不但侵蚀那些明确的启蒙主题,就连作者表示一点空泛的乐观意愿,它们也要围上去破坏。我印象最深的是《故乡》。这是一篇祈祷希望的小说,借昔日“美丽”的故乡和现在破败的故乡的对比,也借“我”与闰土、宏儿和水生的不同的交往,更用了结尾的一段话,强调对于将来的希望。但是,这种析祷从一开始便遭到破坏。首先是许多具体的景物描写,从“苍皇的天底下”,到“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从闰土脸上“全然不动”地刻着的“许多皱纹”,到杨二嫂的凸颧骨和薄嘴唇,它们都向你拂去一股寒嗖嗖的冷气,使你不知不觉就陷入一种凄凉的心境,请想想,一旦陷入这种心境,你又如何响应作者的祈祷?再就是对这希望本身的描述,什么海边沙地上的碧绿的西瓜,什么手执明晃晃钢叉的少年,金黄色的圆月,等等,色彩都涂得那样鲜艳,反而令人觉得生硬,尤其是最后那直抒希望的文字,句式和节奏犹如杂文,读者在一派细致的抒情氛围中骤遇这样的文字,难免会感到突兀,有这突兀的感觉隔在中间,他又如何能与它发生共呜?连这点题的文字的句式,都在暗暗地削弱主题,鲁迅这时候的小说中,的确没有什么东西,敌得过他的个人苦闷的流露了。

正是这个渴望表现内心苦闷的强大的冲动,促使鲁迅把自己作为主要的描写对象,说到底,他在二十年代中期的最大的苦闷,就是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绥惠略夫式的绝望也好,虚无主义的“鬼气”也好,都站在前面向他招手,他不愿受它们的蛊惑,却发现双脚不由自主地向它们走去,在那些心境最阴郁的时刻,他简直都不认识自己了。一个人失去对自己的把握,这是最严重的精神危机,鲁迅越是明白这一点,就越要拼命找回对自己的把握。要“找回”,就先得把自己的灵魂摊开来,即便其中是“鬼气”蒸腾,也只能把眼睛凑上去,不把一样东西看清楚了,你怎么把握它?因此,他越是想驱逐内心的“鬼气”,就越要作深入的自我分析,他当时还不愿全卸下自己的面具,不愿向公众全露出自己的血肉,要探究自己的灵魂,利用小说和散文自然更为方便。倘说在《孔乙已》那样的作品中,他常常还是不自觉地现出自身的一角,现在情形却不同了,他有心要画出自己的脸和心。

其实,早在一九二二年夏天写短篇小说《端午节》的时候,他已经忍不住正面来描画自己了。主人公方玄绰,在某部做官,文在学校兼课,常常给杂志写一点文章,家里则有沉闷的夫妻生活,除了有个读书的孩子,其他方面部和作者颇为相像,甚至包括他的姓,有一段时间,鲁迅的朋友们给他取绰号,就是叫的“方老五”。当然不能说方玄绰就是鲁迅,但他的生活状况,却正是鲁迅可能遭遇的一种状况,尤其是他那构成小说中心题旨的“差不多”论,更令人联想到鲁迅同时或稍后几年发表的许多杂文,譬如《以小即大》,譬如《杂语》。不过,作者似乎又没有打定主意正式来分析自己,他一面从自己身上取材,一面叉扭曲这些素材,他用一种戏谑化的方式,夸张那原先带有自剖意味的细节,再掺进一些演绎和变形的成份,使你乍一看,真会以为他是在写别人。可是,他的叙述笔调又一次拆了他的台。这是一种颇为暧昧的笔调,有一点揶揄,也有一点袒护,有时候像在讽刺,有时候又漏出同情,只要把它和另一篇稍后写下的《幸福的家庭》的叙述笔调比较一下,你就会看出作者并不真能像写别人那样从容自如。方玄绰在屈辱中苦苦撑持,日渐沮丧的那一份心境,不知不觉就会绊住他的笔。

但到一九二四年写《祝福》的时候,他的犹豫显然消除了。这篇小说似乎是继续《孔乙已》和《明天》的思路,借样林嫂的故事来表现绍兴社会的一角。可是,就在用平实的白描手法写出祥林嫂的一生的同时,他又忍不住用了另一种繁复曲折的句式,对作品中的“我”细加分析,不借将“我”的自语和祥林嫂的故事,隔成明显不同的两大块。他是那样不怕麻烦,翻来覆去谈论“我”在祥林嫂面前的支吾其辞,你就难免要猜想,他最关心的恐怕并不是祥林嫂。如果还记得他搬出八道湾时,与朱安作的那一番谈话,如果也能够想象,他面对朱安欲言又止的复杂心态,我想谁都能看出,他这种分析“我”的“说不清”的困境的强烈兴趣,是来自什么地方。在他的小说中,《祝福》是一个转折,正从这一篇起,他的自我分析正式登场了。他把它排在《彷惶》的卷首,这从他的小说的变化来看,不正是一个恰当的提示吗?

接着写出的是短篇小说《在酒楼上》。“我”重返故乡,却在酒楼上遇见昔日的同事吕纬甫,先前是那样一个敏捷精悍的人,曾和“我”同去城隍庙里拔神像的胡子,和别人议论“改革中国的方法”竟至于“打起来”,现在却行动迂缓,神情颓唐,一副潦倒相。他奉母亲之命回乡来迁小兄弟的坟,明明已经找不到骨殖,却将原葬处的土胡乱捡一些装进新棺材,煞有介事地迁走,掩埋;又受母亲之托,给原先邻居家的顺姑送两朵剪绒花,可这姑娘已经病死,他就将花随便送人,却打算回去说,“阿顺见了喜欢的了不得”。他甚至甘愿给富家子弟教《孟子》和《女儿经》:“这些无聊的事算什么?只要随随便便……”这样一个吕纬甫,和作者有什么相干?可你再仔细看看,他身上分明映着作者的影子。给小兄弟迁坟和顺姑的病死,都是作者亲历的事情,他选用自己的经历作素材,总含有几分自我分析的意思。我特别要请你注意,吕纬甫一手擎着烟卷,对“我”似笑非笑说出的话:“我在少年时,看见蜂子或蝇子停在一个地方,给什么来一吓,即刻飞去了,但是飞了一个小圈子,便又口来停在原地点,便以为这实在很可笑,也可怜。可不料现在我自己也飞回来了,不过绕了一点小圈子”;“这样总算完结了一件事,足够去骗骗我的母亲”;“你似乎还有些期望我,……这使我很感激,然而也使我很不安,怕我终于辜负了至今对我怀着好意的老朋友”--这不正是鲁迅也会说的话么?明知如此,却愿意另讲一套去“骗人”的想法,一看见有谁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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