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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杀业-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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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裳了?”



第五章:钟鸣鼎食(上)
    在历史之上,齐共王这位战国时代齐国的末代国君,虽然在他手上葬送了齐国的大好江山,但客观来说,也是时势使然。某程度而言,亦属非战之罪。故此纵使他是不折不扣的亡/国/之/君,倒还算不上什么昏庸无能之君。
    至于如今的二王子田建,即使仍未登基称王,其见识与才干和历史上的齐共王相比,相差也已经十分有限。至少他能够针对“齐国为何不当参与合纵”这个问题说出个一二三来,兼且还能说得颇有道理,便证明了他作为政治家,作为一个战国时代的君主,大体上来说,还算是合格的。
    很可惜。这个合格的标准,是会随这历史潮流之推进而不断变化的。想当初周武王伐商而立周,天下号称有八百诸侯。后来周室东迁,天下间就开始进入了诸侯相互征伐的春秋时代。再之后赵魏韩三家分晋,天下进入战国时代。经过约莫两百年左右的弱肉强食,当今天下,便只剩余了秦楚齐赵魏韩燕等七国。
    在这激烈浩荡的历史大潮当中,即使仅仅只想做一名守成之君,其难度也要比几百年前周室尚未东迁之前,更大了百倍也不止。尤其当你的对手乃是千秋一帝秦始皇时,想要做守成之君,同样需要英杰之才。
    二王子显然不是什么英杰。他即使有些才能,其目光也只能局限在诸侯之间永远僵持不下又纠缠不休的战国时代,却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到,竟然真有人能够扫平其余六国,统一天下。所以战国时代标准的基本合格,他日对上超越时代的秦始皇会落得一败涂地,其实已是顺理成章了。
    不过话说回来,陈胜自己并非齐国人,甚至根本不属于这个时代。齐国是否灭国,和自己毫无关系。更不如说,作为秦国黑冰台密使,这位二王子才能越差,眼光越短浅,便越有利自己执行刺杀赵国使者的任务。陈胜当然不会好心去替二王子分析此后时势的各种演变,努力说服他改为支持合纵这么闲得蛋痛了。
    临淄城由大小二城相互环套而成。大城为主城,主要居住着城内的平民百姓。小城为子城,不但有各衙门官署,更云集了齐国所有公卿大臣的宅第。至于齐国王宫,则位于子城之北的大片土地。说话之间,马车已经到达王宫了。二王子率先下了马车,小心翼翼地赔着笑,引领陈胜向桓公台而去。
    桓公台是王宫内部一处宏伟壮丽的建筑群。建造者乃由春秋五霸之首的齐桓公。当年齐桓公最爱在这里宴会宾客,众召群臣。所以这处建筑,就被称呼为桓公台。
    这桓公台本身非常有特色,形状约略和金字塔差不多。台顶有两层,东、西、北三角陡斜,南面稍缓,建了登台石阶百多级。台顶四周砌以灰砖矮花墙。台顶中间再有一个高出五尺许的方形平台,台面铺的是花纹方砖,典雅贵气。
    整座高台约高十五米左右,登上高台,便可俯瞰位于桓公台和金銮殿之间,那片宽阔平坦大广场。每逢新年或重大节庆日时,登上高台,检阅广场上万军操演,当真志得意满,不期然便会涌现一股“万军在手,江山我有”的豪情胜概。故此即使平时没有什么阅兵典礼,齐襄王仍然喜欢留在这里起居。
    听闻秦国黑冰台密使已经到来,齐王连忙亲自出迎。陈胜举目凝神端详这位一国之君。只见他头发胡子都已经一片雪白,面上到处都是老人斑。其身材矮胖,精神并不见得如何旺健。使人担心他随时会撒手归西。也难怪大王子和二王子近来为争储君之位,斗得越来越激烈。因为他们老爹时日无多也。
    本来外国使臣晋见齐国国君,按礼该行跪拜之礼。但陈胜此生,只曾跪天跪地跪父母,还有当初入门拜师,向洪门祖师至善祖师跪下拜了三拜。除此以外,世间上更无人再能让他甘心屈膝下跪。齐王亦不例外。故而此刻陈胜对着齐王,也不过抱拳拱手,淡淡地问了声好,如此而已。
    陈胜这般行径,本来大大失礼。但齐王少年时遭逢破国之变,即位称王之后,又长期被位强势得不能再强势的丞相田单压制。几十年下来,早把性格中的棱角全都磨平了。更何况齐王向来奉行“谨事秦”之国策,陈胜作为当世第一大国秦国的使者,又是代表了秦国储君嬴政而来,则即使他稍有无礼,齐王也并不以为意,当下就在桓公台之下的点将殿里面大排筵席,欢迎秦国密使。
    战国七雄,以秦国最强,其次就是楚国,第三则为齐国。齐王身为国君,其衣食用度,自然都有当世第一流的享受。纵使这酒宴只是临时起意举办,事先没有多少时间作准备,稍嫌仓促了些,但以帝王之家的底蕴,这场接风宴依旧安排得妥妥当当,其排场即使以陈胜二十一世纪的眼光看来,同样堪称大得吓死人。什么叫钟鸣鼎食?眼前所见,就是活生生的钟鸣鼎食了。
    宴会大厅之内,安置有一组金光灿烂,单单是其存在已经显得气势磅礴的青铜编钟。其外观呈曲尺形,铜木混合结构的巨大支架,分为上、中、下三层。最上层的十九件编钟体积最小,称呼为“琥钟”;中间一层十二件体积中等,称呼为“赢司钟”;最下面一层的二十三件编钟则是“揭钟”,体积也最大。
    每件钟体上,都镌刻有错金篆体铭文,敲击每只钟的正、侧两面,便分别可以演奏出胜、降两个音。其声音洪亮清澈,悠扬动听。所谓“绕梁三日”,绝对不是夸张形容。
    除此以外,乐队内更有琴、筝、瑟、笙、鼓等其他不同乐器,乐师合共数十名之多。单单这副排场,现代的什么首富,什么名人之类,就根本没法子跟人家比。



第五章:钟鸣鼎食(下)
    击钟而鸣,只是一个方面;还要再加上鼎烹而食,“钟鸣鼎食”这个词组才算完整。春秋时代,哪怕吃饭也有严格礼制。以吃饭来说。天子用九鼎、诸侯用七鼎、大夫用五鼎、元士用三鼎。齐王虽是诸侯中最高级的王,但按照礼法,他也只能用七鼎,不得逾制。
    可如今已是战国末期,天下到处礼崩乐坏,很多原先被奉为金科玉律的规矩,到现在也早就没人理会了。所以此刻齐王为了欢迎陈胜,竟然就堂而皇之地,用起了只有天子才能用的“九鼎八簋”。也就是用九鼎所烹制,然后用簋这种器皿盛放了奉送给客人的八样美食,又称呼为“八珍”。
    这八样美食,分别就是:
    一:炮豚(乳猪酿红枣,包湿泥烤至半熟,洗净后用米粉涂遍周身,放进深油中炸透;,再隔水蒸;涂佐料食用)。
    二:捣珍(牛肉和羊肉等数种肉类反覆捣击后,剔除皮筋,加佐料调成肉酱食用)。
    三:渍(新鲜牛肉在酒里浸渍;然后沾梅子酱食用)。
    四:熬(牛肉去皮捣烂,加姜汁,桂皮和盐腌,干透后食用)。
    五:糁(肉丝加米粉搅拌,揉成圆饼在文火上煎熟)。
    六:肝膋(狗肝用油炙焦后食用)。
    七:黍酏(用稻米熬煮稀饭,加入狼肉熬成的膏油食用)。
    八:淳熬(肉酱油浇饭)。
    这年头的饮食,样样都是百份百的绿色原生态,绝无加添任何乱七八糟的化学添加剂。牲畜也不是用饲料人工加速催肥,而是自然生长的,故此吃起来特别的有味道。再加上厨师巧手,当真鲜美绝伦,堪称齿颊流香。别的不说,单单那只炮豚,就是皮脆肉酥,连骨头都是味道浓郁。一口咬下去,立刻满口余香。尤其脂肪与舌头纠缠着慢慢融化的那股滋味,简直教人犹如置身极乐。
    陈胜是个不折不扣的武痴。对武道之追求,才是他觉得最有价值的事。不过他也并非什么苦行僧,对于美酒美食甚至美女,也并不会刻意拒绝。只是意志坚定,自控能力强,懂得适可而止,不沉溺其中罢了。
    酒过三巡,忽然有名王宫的侍卫头领匆匆入殿,附耳向齐王说了几句。齐王放下酒杯,笑道:“来得正好。宣他们进来吧。”随即回首望向陈胜,笑道:“是仲孙先生来了。仲孙先生向来站在本王与二王儿这边。二王儿与贵国储君交好,仲孙先生也出力不少。故此听闻密使到来,仲孙先生便特地赶来,欲与密使见一见面,共同商讨大计。”
    这里是齐国王宫,齐王身为主人,拥有绝对的权力。无论想见或不想见什么人,其实都无须征求任何人意见。陈胜作为客人,当然更不会在这种无关重要的小事上和主人对着干。那进来通传的侍卫头领得了齐王命令,当即匆匆转身出殿,去请仲孙龙进来。
    片刻之后,脚步声响起,两个人一先一后地步入点将殿中。为首那人身材干瘦,皮肤黝黑,乍看之下,似是只大马猴一样,相貌十分丑陋。偏偏他身上又穿着件华贵至极的锦衣。金戒指金项链之类的装饰更加挂满全身,说句沐猴而冠,却绝非丑化贬低于他,而是再客观不过的描述了。此人并非其他,正是凭着放高利贷起家的齐国首富仲孙龙。
    仲孙龙身后,则是位身材挺拔雄壮,精神饱满的俊美青年。忘忧先生曹秋道座下四大弟子之一,据说剑术之精仅在其师之下,仲孙玄华正是他。这两人虽说是父子,但单从外貌看来,彼此却绝无半分相似之处,实在很难教人相信,仲孙玄华竟然当真会是仲孙龙的种。
    两父子上得殿来,同时下跪向齐王和二王子行参见大礼。齐王唤了声免礼平身,随即就吩咐给仲孙龙两父子安排座位。两父子同声道谢,然后先后坐了。齐王举起酒杯,笑道:“仲孙先生,我为你引见。这位就是秦国黑冰台密使陈胜先生。这次有陈胜先生奉秦国储君之命入齐协助寡人,则大事何愁不成?呵呵,呵呵呵呵~~来来来,大家一起痛饮此杯,预作庆祝。”
    席上众人同时举杯,一起仰首饮尽了杯中美酒。仲孙龙微微侧身,双眼目光灼灼,向陈胜上下打量半晌,怪笑道:“据闻秦人向来都自夸天下雄兵,以秦军为最。而秦军又以铁鹰剑士为最精锐。铁鹰剑士里面,哪怕最普通的士兵,亦有以一敌十之能。后来张仪为秦国丞相时,更精益求精,从全国所有铁鹰剑士当中挑选出三百精锐,成立了黑冰台,为国君直属武力,无关人等不得过问。却不知道黑冰台出来的人,是否当真如此厉害?”
    旁边的仲孙玄华微微一笑,接口道:“家师成名数十年,斗胆向他老人家挑战的剑手,可谓车载斗量,不可胜数。但数十年下来,胆敢向家师挑战者,除去卫国那位‘照剑斋’之外,便再无第二个活口。
    这位照剑斋门下的大弟子,叫做管中邪。排行第二第三的,则是对同胞兄弟,叫做连晋和连蛟。连晋前往赵国求取功名,死在当时也在赵国,现在却已经是秦国太傅的项少龙手上。项少龙在秦国和管中邪几番交手,管中邪始终被压着不得出头。却不知陈密使的剑术,和项少龙管中邪相比,是谁更高明呢?”
    虽说不是猛龙不过江,但俗话也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仲孙龙正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地头蛇。陈胜作为秦国密使,按道理和仲孙龙是友非敌,但这个放高利贷发家的齐国首富,却早已经把临淄看成了自家地盘,一见有外人闯过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下意识地就想先给对方一个下马威再说。
    仲孙龙挑衅的态度如此**,齐王和二王子均觉尴尬。尤其二王子,更当场就欠了欠身,欲开口说话。陈胜却率先摆了摆手,是以二王子用不着开口。他阅历无数,对于仲孙龙这种人的心思,早就看得明明白白。更知道面对这种人的挑衅,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亮拳头!只要事实证明你的拳头比他大,那么他自然就会乖乖当孙子,认你是爷爷了。
    陈胜仰首将杯中美酒饮尽,淡淡道:“管中邪和项少龙,陈某未曾和他们比试过,倒不知道究竟谁更高明。不过刚才在小临淄,陈某却三拳两脚,将一个自称为边东山的家伙给杀掉了。听说这个边东山和仲孙玄华你一样,都是忘忧先生的徒弟?那么你们两师兄弟,究竟谁高明一些?”
    仲孙玄华和边东山虽然各为其主,但两师兄弟同门学艺十几年,彼此能有多大本事,双方都是心知肚明的。陈胜说自己打败了边东山,仲孙玄华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不相信。他冷笑道:“边师兄剑术之高,甚至家师对之也赞誉有加。你说自己三拳两脚,空手就杀了他?哈哈,连家师都未必做得到的事,你凭什么可以做得到了?密使大人,要吹牛,也吹点比较靠谱的才有人相信啊。”
    陈胜微微一哂,更不出言辩解。旁边的二王子唯恐他们两个闹了起来,连忙起身开口道:“是真的。陈密使当时就在大街之上动手,田邦还有解子元夫妇都是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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