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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宴无好宴-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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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下去。”高竞点起了一支烟。
“我看见她进来,我就从吧台里出来跟了过去。”
高竞低头抽烟。
“然后呢?”
“我看见老李躺在那里,不过她惊叫一声,是因为看见了另一个女人。其实她急于要进入酒吧,就是为了找她。”
高竞抬头看着他。
“是她18岁的女儿,据说喜欢到那个酒吧去玩。”他道。
“你在旁边看她的时候,其他人在干什么?”高竞问。
“赵杏兰进酒吧的时候,老罗正押着一个可疑分子走出酒吧,老关在审问酒吧的客人。我就知道这些。”
“罗老师押着一个可疑分子离开酒吧。这个可疑分子应该就是后来逃跑的那个。”高竞玩味着这句话,问道:“所谓的可疑分子,是指哪方面可疑,是因为吸毒吗?”
这个问题让周越感到心里舒坦了一些,他很高兴高竞能问他这个问题。有些话,得有人问他,他才好说,不然就显得有些不厚道。而且,他不喜欢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
“所谓可疑只是老罗自己认为他可疑而已。”他道。
“你是什么意思?”
“我就是这个意思,是老罗自己说那是个可疑分子,自始至终,其他人都没看到他带着谁出去。他出门的时候还遭遇了枪击,那个疑犯就这么逃走了。”
高竞深吸了一口烟,眯着眼睛看他,问道:“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周越?”
“其实,我只看见那个疑犯的侧影,我觉得有点像……李耀明的太太。”
高竞的脸沉了下来,但没说话。他应该正在思考我说的话,周越想。
“高竞,我就知道这些。”他走到桌边,将他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我没杀李耀明。我没必要杀他。”他道。
“我记得你说,你们开始行动是李耀明给你发的信号?”
“对。”
“用对讲机?”
“对,他说他到了,然后我就开枪抓人。这是事先计划好的。”
高竞笑了笑,站起了身。
“我还会来找你的,我希望你今天说的都是实话。周越。”
“高竞!”
高竞在门边回过头来。
“我跟赵杏兰,不是情人,我们只是偶尔有那么一次或两次,没有再多了。我讨厌她,是她一直在缠着我……”
“可以跟讨厌的女人做那种事,说明你无法控制自己!周越,你很可能就是那个内奸。不过你放心,在破案之前,这件事我会替你保密。”高竞说完就摔门走了出去。
“事情就是这样?”司徒雷问道。
“就是这样,老板。”
“你都问清楚了?”
“都问清楚了,高竞只拿了那两个警察的监听录音,就这些。”
“密切关注高竞。有什么动向及时向我报告。”
“是,老板,
“那就这样吧。”他想挂电话了。
“老板,你看,对这两个小子怎么处置……”顾子群在电话里战战兢兢地问。
他马上有了决定,但还是等了两秒钟才说:“子群,给他们一人3000块,再带他们去吃一顿好的压压惊。”
“老板!”顾子群显然对他的宽宏大量很吃惊。
“有什么问题?”
“哦,不,没问题。谢谢老板,谢谢老板,我马上去办。”顾子群一迭连声地说着,他仿佛看见顾子群在电话那头擦汗。
“辛苦你了。子群。”他笑着说。
“哪儿的话。”顾子群好像意识到了什么,低声问道:“老板有什么开心的事吗?”
“没什么,你去忙吧。”他笑道。
打完这个电话,他想起了赵栋,于是他拨通了赵栋的电话。“睡了吗?”
“啊,老板。”听到他的声音,赵栋非常高兴,“我还没睡,我在看电影呢,刚刚从网上下载的,超棒!”他兴致勃勃地说。
“在那边住还习惯吗?”他温和地问。
“还行吧,比我原来的地方小点,不过我喜欢小房子。”赵栋关了音乐,“老板,你怎么这么晚了还没睡?”
司徒雷没法解释,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今晚的精神和兴致会这么好,他想,大概是因为他的腿今天没太打扰他吧,而且,他的女大学生情妇今天也不在,难得的安静让他感到惬意。他刚刚还坐在书房的沙发上看了一个多小时的小说。
“猫咪的东西都送来了吗?”他喝了一口茶,问道。
“呵呵,昨天就送来了,这次的牌子她很喜欢,一下子都吃完了,吃完了还到处找。嘿嘿,代芭比谢谢啦,老板想的真周到。”
司徒雷笑了笑。
“我听说你走的那天心情不好,所以打个电话来问问。”他知道赵栋在离开旧居,前往新居的路上,曾经坐在车上哭了很久。
“我不喜欢搬家。每次搬家总感觉像在身上割掉一块肉一样。不过……”赵栋的心情听上去还不错,“现在的新就是将来的旧,我知道。嘿,我发现附近有家桂林米粉店,我让他连着送了两天,好吃啊。”
“你能这么想就最好了。”
“不这么想,怎么活下去啊。对了,老板,你把狗送还给莫悠然小姐了吗?”赵栋突然问道。
莫悠然,这名字听得他心里暖洋洋的。“送了。”
“她什么反应?”
“很高兴。”
“你有没有照我说的,狗的东西放在车前座?”
“对,她果然没看见。”
“哦,那正好明天给她送过去!见面的时候,让她请你吃饭!老板,她做菜有一套,还会做蛋糕,到时候你就说你没吃饭。”赵栋热情地给他出起了主意。
真是个好主意,不过……
“赵栋,你别忘了,她是我们的敌人。”
“有部电影叫《与敌共眠》。”
“没看过。”司徒雷笑着说,“赵栋,即便我不愿与她为敌,她也会把我当敌人。”
“啊,明白啦,老板,她是敌人,就得用非常手段。老板,问问她那本书的事吧,看她怎么解释。”
“哪本书?”
“新电脑不太顺手,不过我还是查到了,悠然小姐后来又去过一次图书馆,她借的书是《说出你的秘密》。老板,我敢打赌,这本才是她真正想要的书。她最初借的那本,只是为了迷惑你,装装样子的。悠然小姐很机灵啊。”
原来她果然在骗他!看来那天她主动向他展示的张建民留在书上的所谓笔迹,八成是她自己写的。这个小狐狸精!


宴无好宴 13、说出你的秘密
第二天早晨,莫兰一打开手机,就接连收到三条短信,两条是高竞昨天半夜发来的。
“车里有窃听器,我们吵架让人偷听了,被我抓住的小子说你不应该怪我,但我还是觉得对不起你,我会补偿你的。”
“我被人打了,肚子饿,头痛,喉咙也痛。你不管我了吗?”
看第一条的时候,莫兰想骂人,可看到第二条,她马上又心软了,再看看发短信的时间,是半夜两点。工作到半夜,能不饿吗?喉咙痛肯定也是因为太辛苦了。她又想到了他家的冰箱,这几天忙着给乔纳筹备婚事,没去搭理他,也不知道他冰箱里有没有吃的。她好想打个电话问问,但想起他昨天晚上跟她说的话,她拿起电话又放下了,再说,这时她看到了第三条短信,那是以前杂志社的老同事小芬发来的,“女作家我已联系上,她没时间跟你见面,但你可以打电话给她。
莫兰连忙回了一条短信给老朋友:“谢谢小芬!你真伟大!”
接着,她拨通了小芬提供的这个手机号码,是安敏本人接的电话。
“你是小芬的朋友吗,听说你要找我?”安敏的声音听上去急匆匆的。
“哦,是的。我前几天在图书馆借了一本……”
“《说出你的秘密》。我知道,有什么事吗?”
这个安敏是要去赶飞机吗?
“我想知道《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和《黑夜的期待》这两篇文章是真人真事吗?”莫兰的口气也急起来。
“当然是真人真事。”
“可以告诉我,她们的名字吗?”
莫兰准备迎接下面的回答,诸如“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些?”“给我一个理由?”或者“我考虑一下再说。”
但是,安敏很干脆地回答了她。
“我只能告诉你一个。《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这篇文章的访谈对象叫朱敏,朱德的朱,敏捷的敏。她的英语名叫Lucy,是一家外企的文员。”
“那另一个呢?”
“《黑夜的期待》吗?我不能告诉你,因为她活着,万一有什么事的话……”
莫兰立刻听出了问题。
“等一等,你是说朱敏她已经……”
“死了。”
“她,她是怎么死的?”莫兰有点跟不上节奏。
“不知道。我是去年年底给她做的访谈,今年5月书出版后,我打电话给她,想送她一本,这是我们的约定。接电话的是她的室友,朱敏在4月底出车祸死了,那天她出门,手机没带。听说司机好像逃逸了,后来怎么样我不清楚。”安敏的语速仍然很快。
“那么,这几个月有没有一位警察来找你打听我说的这两篇文章?”
“你为什么这么问?”安敏的口气有点凶,好像莫兰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因为我正在看一位警察留下的资料,他的资料显示他很关注你写的这两篇文章,我相信他曾经来找过你。顺便说一句……”莫兰刻意停顿了一下,“这位警察已经死了,他的名字叫张建民。”
“真没想到。”这回轮到安敏吃惊了,她好像在大喘气,“真没想到他会……”
“他来找过你?”莫兰马上问。
“对,他两个月前来找过,他跟你提的问题差不多,想打听那两篇文章的主人公……哦,真没想到,他居然死了……他是怎么死的?”安敏用打听小道消息的口吻问莫兰。
“现在还不清楚死因。”
“哦。”
“你有没有告诉他那两个主人公的名字?”
“我说了。”安敏抱歉地说,“不好意思,因为你不是警察,所以另一个人的名字,我不方便告诉你。”
“我能理解。”莫兰决定换个角度提问,“那么,张警官有没有提到脚踝上的痣?”
莫兰记得在那篇《黑夜的期待》中,有一段文字是这么写的。“我讨厌痣。从小到大,都在为它们的存在而苦恼。还好,18岁以前,我已经把脸和脖子上的痣都去除了,现在只剩下背上和脚踝上还有些星星点点,本来爱美又对未来满怀憧憬的我,准备在结婚前把那些讨厌的小黑点通通抹去的,但是因为跟一个蠢人结婚,我懒得费那个心了。”
在那篇文字中,张建民在“痣”和“脚踝”上分别用铅笔画了圈。那个女人的脚踝上有颗痣。
“脚踝上的痣?”安敏想了一下,道:“他提过,不过我没仔细看过访谈对象的脚踝,我只是把她说的话整理成文。既然她这么写,那应该……是有那么颗痣的。”
“真的不能告诉我她叫什么?”
“抱歉,真的不能。”
“那么,朱敏的电话能给我吗?”莫兰想了想,觉得这个号码多半已经不用了,于是,她马上改口,“你有没有她室友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地址?”
“这个我有,我曾经给她寄过一本书。等一下。”能给她提供这个号码,安敏似乎也觉得很宽慰。
过了大约五分钟,安敏的声音重新在电话那头响起。“我找到了,她叫路越,住在北京路235弄7号902室。”
“朱敏。”乔纳盯着白纸上的这两个字,问莫兰,“她是干什么的?”
“听说是个外企职员,从她的文章看,她大概是二十多岁,没结过婚,以前跟一个男人同居过,后来那个男人移情别恋,她就开始自暴自弃了。”莫兰一边说,一边回忆着那篇《我是一个不回家的人》的片段:
“东喜欢抽烟,他走之后,我怕那股烟味会从屋子里飘走,所以好几天不舍得开窗,我想留住一个人不可能,留住这股味儿也许能办到,为此我学会了抽烟,我知道那是自欺欺人,但还是拼命地抽。每次点燃香烟时,我总会禁不住想起东细长的眼睛,我越想他,就越抽得凶。他离开时,我曾经说,没他我也能活下去,可是我发现我错了,没他我根本活不了,我觉得自己好像被掏空了,是个空心。”
“我开始找他,在分手两个星期后,我开始到处找他,但我发现他换了手机,换了工作,搬了家,我找不到他了。那时,我拿着瓶酒,一口气喝干了它,然后就坐在窗台上唱歌。唱啊,唱啊,我想起了一个地方。过去,他总是去那儿玩,他喜欢那里的酒和女人。酒很烈,女人很会笑,他以前总这么说。”
“那家古怪的酒吧激发了我的灵感。后来,我就是在那家酒吧重新发现了自己的魅力。我好久没笑了,但在那里我笑得很欢。我还认识了很多朋友,有个朋友后来跟我分租了房子,东走后,我不再需要两个房间了。而且那时候,我也不在乎他的气味了,我明白,有些东西,走了之后,就只能让它走了。”
“我已经好久没照镜子了,那天在镜子前看着自己,有个男人走到我身后,他把手搭在我肩上,我感觉他的西装摩擦着我的后腰。他说了一串甜言蜜语,我什么都没听见,只是盯着镜子看,我看见他长了一张跟东有七分相似的脸,于是我就把身子靠在了他身上,我始终没听见他在跟我说什么。我只听见东在跟我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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