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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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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我与第五篇这个老东西第一次相见的情景。
    
    别怪我出场太晚,只能怪从非洲到印度这段路太长!一个多月前,我们料理完小青的问题之后,那块形似青金石的“破天斧”上,给我的三个大字就是这没头脑的“第五篇”!完全不得要领!那段时间,我们三个家伙干得最多的事就是看书,沿途遇到的各种书籍都要翻一下,而且只翻第五篇。
    真的,有时候我特别憎恨这些奇葩的石头,你们就不能跟我好好说话吗?就不能稍微给我一个主谓宾语都齐全的提示吗?
    在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敖炽说要回不停,我说要继续往前,甲乙只睡觉不发表意见。最后猜拳我赢了。然后,在开普敦的郊区,我们遇到了沙鲁克——一个来南非打工的印度男人。当时他正在做的事情是——跳河自杀。
    敖炽把这个倒霉蛋捞了出来,根据沙鲁克痛心疾首的描述,他在南非工作了五年,终于攒下一笔血汗钱,打算后天启程回老家新德里,家里的老母亲已经重病不起,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她最后一面。哪知他租住的房子 头天发生了火灾,将他所有的家当包括床底下的现金付之一炬。他一时冲动,起了自杀的念头。
    好吧,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第一,冲动是魔鬼!钱没了可以再赚,命没了什么都没了。不是每个上吊跳河的人都那么好运遇到老板娘我。第二,家里千万别放太多现金啊亲!!
    看着这个老大不小、心心念念想回家的印度人,我又当了一回好人,送佛送到西,问清了这家伙老家住址之后,直接弄晕了甩到敖炽背上,说:“去印度吧!”
    敖炽又愤怒了,说他讨厌吃咖喱。
    甲乙说,要备好防蚊药。
    总之,这件事的结果之一,就是沙鲁克莫名其妙发现自己在一夜之间由开普敦回到了位于新德里西北部的贫民区的家门口;而结果之二,就是我被一只印度蚊子叮了鼻子,不但变成了难看的红鼻头,还可耻地发起了低烧。从来不发烧的老妖怪居然被一只印度蚊子欺负了!唉,自打肚子里有了个小的之后,我的体质就越来越奇怪了。
    慌了手脚的敖炽随便抓了个当地人来,问他们最近的医院在哪里,那个家伙给指了个方向,说,那里有个诊所,诊所里有个中国来的医生,他的诊所名字跟他自己的名字都很奇怪,都叫“第五篇”。
    抚摸着发热的“破天斧”,我站在这个位于僻静处的,只是一座简陋铁皮屋的小诊所前,躁动的灵魂突然释然了……好蚊子,你没白咬我。
    17
    第五篇不但给我治病,还主动请求我们在他的诊所里住上三天,但是没有说原因。
    他说,他看出我不是人类。因为,他自己也不是。真是坦白。
    那个叫做艾米丽的女医生,被他牢牢实实地捆在了里屋的椅子上。做这一切时,他跟我们说,他在救人。
    我居然一点都不怀疑他。
    这个一身旧医生袍,面容年轻俊美,头发却如老年人一般灰白没有生气的男人,安稳得像一潭深水。
    这个人,没有邪气。更要紧的是,他连呼吸都没有……
    我一来便注意到他左手腕上那串清宁温润的月光石,当他发现我在看它时,朝我笑笑:“你喜欢这个?”
    “很美。”我的咯吱窝里夹着温度计,“很少看到有老爷们儿戴月光石。”
    “它跟着我好多年,比那个葫芦还久。”他指指窗前那个又老又旧的葫芦,又晃晃手腕,“它跟我的灵魂长在了一起,取不下来的。”
    “哦?”我眨眨眼睛,“那它身上一定有个很有趣的故事。”
    “对。”他点点头,看着窗口的葫芦,“你信不信,我们这些非人类,往往都会有玄妙的预感。”
    “比如?”
    “比如这些日子,我总觉得会有特别的人来找我。不光是故人的后代。”他拿过温度计,甩了甩,“他们的到来,或许会给我的一生,画上特别完美的句号。嗯,体温已经正常了。你是哪种妖怪?打哪里来的?”
    “一只树妖。从一个叫忘川的地方来。”我蛮喜欢跟他聊天,不用拐弯抹角。
    “很幸福的妖怪啊,要做妈妈了。”他看看我,又看看在房间另一角睡觉的甲乙,以及悲苦地吃着一碗咖喱饭的敖炽,笑道,“你身上,也一定有个很长的故事。”
    里屋时不时传来艾米丽飞愤怒的声音:“放我出去!你这个卑鄙的家伙!”
    我说:“可我更想听听你的故事。”
    他想了想,点点头:“好吧。我去泡杯咖啡。故事太长,容易说得口干。”
    “别,我不喝咖啡。”我起身从包里拿出一罐“浮生”,摇了摇,“我们喝茶。”
    “我已经很多年不喝茶了。”
    “所以我给你提供福利了呀,你尝尝,要是味道好,我八折卖给你!”
    “我身上所有的现金都放在那边那个盒子里,大概不超过五百美金。”
    “你怎么那么穷……”
    18
    不论他是老孙的学生第五篇,还是传说中的天神“火君焱阔”,当他的故事讲完时,一整天的时间已经过去,傍晚的光线里,我跟他的茶杯,也见了底。
    “你……没有呼吸?!”我将手指放到他的鼻子下,冰凉一片。
    “就算是神,也有生命终结的一天。”他笑道,“也不是没有呼吸,只是这一个月来,我的呼吸比从前更缓慢了。”
    “你要用你的办法来解决这件事?”
    “这是最妥善的法子了。”他点点头,“每一位身在正途的天神,不论他们如今是何面貌,他们的元神永远都是最完美的的良药,足以解决任何疾病。何况,就算我不出手,这元神也留不了多久了。”
    我想了想,笑道:“我们才认识两天而已。你就把你所有老底都揭了,不怕我这妖怪起歪念?”
    他“扑哧”一笑,挠挠头:“好奇怪呢,你总让我想起老孙。”
    “我比那老头子好看多了好吗!”我怒。
    “我愿意买你的茶叶。先苦后甜,味道很好。”他话锋一转。
    咦?!我顿时悲喜交加,喜的是终于要做成第一笔生意了!悲的是这个穷鬼只有五百美金……
    不过,我们的交易还没开始,另一群凶猛的不速之客就杀到了。
    十几个一模一样的“艾米丽”,从真正的艾米丽秘密设置在附近的研究所里跑了出来,一个个就像GPS附体一样,十分准确地朝诊所这边扑来。
    第五篇很明白地告诉我,红叶素这种近乎妖孽的物质,虽然能把另一个人变得与自己一模一样,但72小时之内,那个被改变的人会自行分裂出又一个“自己”,这个被分裂出来的家伙又会继续分裂,根据红叶素所产生的效力大小,接力赛一样增加到一定数量,分裂停止之后,这些家伙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觅食”,而它们要找的第一个食物就是“本体”。就像那朵被“自己”们吃掉的白蘑菇。吃完了本体之后,这些获得了力量的“再生制品”们,就会转向其他任何可供食用的生物,包括人类。当年,安妮用来做试验的老鼠,便是最好的验证。而他在销毁两块长满红叶的妖石之前,留了一些下来,根据他自己的试验,更加有力地证明了红叶素的恐怖之处。
    他没想到的是,急切想在医学界占领一席之地的“艾米丽”,根据安妮的笔记,来到印度寻找红叶生长的地方。可安妮并没有在笔记中写出具体的地点,只说她与她最崇敬最喜爱的男人,那个叫“第五篇”的中国医生到过那里。于是艾米丽以医学支援为幌子,在这里设置了一个临时研究所,找寻红叶的下落。可惜,连当地人也从未见过这种植物。心灰意冷的她本打算启程回国,却偶然发现了这个隐藏在贫民区外头的,叫“第五篇”的小诊所。
    她见到第五篇时,完全震惊。曾外祖母曾在笔记本里夹了一张她与一个男人的合影,照片背后清清楚楚写着她与他的名字——安妮与第五篇。
    而照片里的男人,除了头发的颜色不同,与眼前这个男人根本是同一人!
    更让她惊讶的是,他见到她的第一眼,便脱口而出“安妮……”——她知道自己与这位曾外祖母长得很像。
    她吃惊但也疑惑,若他就是第五篇,怎么可能活到现在?且青春依然?但她很快镇定下来,找到红叶才是正事。她不管这个人是第五篇还是他的后裔,她认定他知道这个地方,千方百计要求他说出来。
    他一直拒绝。
    直到艾米丽说,她已经拿自己作为试验品。
    接下来所发生的事,便是我亲眼目睹的那一幕了。
    也正是因为这因果循环的种种,导致我跟敖炽还有甲乙这三个局外人,此刻被困在这个小诊所里,一个钟头前,十几个饿着肚子来觅食的“艾米丽”如期而至。
    在我们的茶话会上,第五篇跟我说,他将艾米丽留在诊所,一来为保证她的安全;二来,他要“妥善处置这件事”。
    而现在,围在门外的“艾米丽”们,全都是由那印度女孩身上分裂出来,彻底销毁不难,可那也意味着这无辜的孩子也没救了。
    门窗被摇晃得越来越厉害,再不处理,铁皮屋就没救了。
    敖炽朝我们大吼:“再不吱声,我就要杀出去了!”
    “兄弟,淡定些。”他朝敖炽笑笑,旋即看定我,“那些事,拜托你了。”
    
    “第五篇……”
    
    我话音未落,甚至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第五篇就从屋子里消失了,连句多余的话都没留下,就这么化成了一道红光,从窗户里冲了出去。
    房间里的温度,突然升高不少,一团看不见的火,用这种方式留下它存在过的证据。
    一直被摇得砰砰响的门窗全部安静了下来,那些拼了命要觅食的家伙们被一股强悍的力量给扯离开去,灼热难耐的气流从门窗的缝隙里灌进来,连敖炽与甲乙都被推了个趔趄,摔在地上。
    奇异的光线在屋外飞旋,挂在窗前的葫芦,被染出了各种颜色,好看得不像是这个世界上得东西。
    屋子里得人不管怎么努力往前,都无法挪动一步,那种根本不属于人界与妖界的力量,将这个铁皮屋彻底隔离开来。
    整个过程,只持续了两三秒钟,气流与异光,骤然消失。
    敖炽破门而出,外头哪里还有那些怪物的影子,躺在地上的,只有一个十三四岁的印度女孩,穿着白色的病号服,昏迷不醒。
    一串白色的圆珠,在夜色中浮着幽蓝的光,躺在女孩的心口上。
    远远地,传来嘈杂的人声与脚步声,手电筒的光芒缭乱地晃动。
    这里的动静,终于引来闲杂人等了。
    我长长呼出一口气,拾起那串石头,又进屋拿上那个葫芦,还有第五篇放在桌子上的铁盒,敖炽背上那女孩,甲乙带上艾米丽,在被人发现之前,一行人匆匆离开。
    
    挂着“第五篇”牌子的铁皮屋,空荡荡地留在夜色之下。
    
    19
    艾米丽的精神还有些恍惚,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她的研究所里找出剩下的红叶素,彻底毁掉。找东西的本事,甲乙是第一流的,如果他不做道士,做侦探也不在话下。
    差点搞出一场灾难的她,缩在房间的一角,傻傻地看着我们,梦呓般对我们说:“你们知道么?红叶素可以让我拿到诺贝尔奖!斯图尔特家的荣誉,可以在我身上复活!”
    听了这话,我看着这个可以称的上优秀的女人,突然问:“你是医生吗?”
    她看着我,仿佛受到了侮辱:“我当然是!我从最好的医学院毕业,在最优秀的医疗机构里任职!我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医生!”
    “你不是。真正的医生,一生只做一件事。”我淡淡地说,“救人。”
    她愣住。
    “你不够坚定。”我转过身,“所以,永远也无法将叶脉从树叶上完整剥下来。”
    说罢,我从包里摸出一张纸来,放到桌上:“这是那天,我与第五篇闲聊时,他写下来的东西。要我转交给你。里头是中文,你找个好翻译吧。”
    “他……给我的?”艾米丽迟疑地问。
    我没再说话,径直走出了房间。
    ?尾声?
    “一个称职的医生躺在这里。”
    光滑的石头上,刻着这样一排中文。
    字有点丑,是敖炽刻上去的,他的力气比我大,石头上刻字这种事很适合他。
    离铁皮屋不远的小河边,这块石头就这么不起眼地被半埋在地里。
    第五篇跟我说,诊所附近那片贫民区,正是当年的卡拉巴拉村的遗址所在。
    他不止留在这里,还去了许多地方,虽然替人诊病是一件极辛苦的事,但他一直尽力去做。做医生,不是为了荣誉与称赞,救人,是唯一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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