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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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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求着锦袖姐帮我这个忙,让我有机会把这支曲子亲口唱给他听。不曾想今儿晚上,锦袖姐真喊了小厮来通知我,说他们去了春更楼,要我快些去。哎呀,你不知道,我紧张死了!锦袖姐亲自给我弹琵琶伴奏,老天保佑,他居然很喜欢!”
    七夕越说越兴奋,没留神脚后边的土坎,亏得四喜眼快,一把拉住了她的手。
    “他赞的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可那是我唱的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的笑意都要淌出来了,“反正,我唱了,他听了,赞了,圆满了!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有病。”四喜直截了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估计整个真定的人都知道,卖猪肉的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的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一无是处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的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么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一不笑话她的,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任何问题。
    “做这些事的时候,自己高兴不就成了。”七夕跟在他身后,脸上没见到半分沮丧,“又不是做买卖,总想要换回一点什么似的。”
    “姓赵的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谁说的?”七夕立刻反驳,“我十四岁那年,第一天去街市上开铺……”
    “求你了,这一段你都讲过五百次了!”
    “再讲一次无所谓嘛!喂喂,四喜你别走那么快,我跟不上你!”
    七夕十四岁那年发生的事,关于那一天她是如何被泼皮欺负,拿了猪肉又不肯给钱,还打了她几个耳光,关于英明神武的白衣赵公子是如何路见不平,三两下将泼皮打得屁滚尿流撒腿就跑,共关于他是如何温柔地将摔伤的她从地上抱起来送到医馆去,关于他的脸孔在那个春日的午后是多么迷人心魄等等,他真的是听到耳朵起茧子了。
    可是,也说不上为啥,就算她再怎么执意重复,他心里也并不讨厌。虽然她好像总是做一些让人无法夸赞的事情,可她身上却莫名存着一种温暖的气息,让他这种历来孤僻沉默的人,也能变得生动一些。
    他不太记得自己跟七夕的关系是怎么变得亲近起来的,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事。第一次见到她时,这瘦小的丫头一手拎个猪头,一手提一大桶洗好的衣裳,健步如飞跑进闭花斋来。在他跟半眉来这里前,七夕几乎替胡姑姑包揽了所有粗活,顺便负责在胡姑姑不在家时跟她的老母亲聊天。与普通人家的闺女比,七夕一点也不怕生,头次见到他便把自己的身家底细一股脑儿交代出来,末了还欢喜地拉着他一起去给另一条街上的几户人家送切好的猪头肉,亲热得好像跟他已认识十年八年似的。之后的几年更不用说,只要她一来闭花斋,便是一番热闹欢腾的景象,她好像从不知累,也不知什么叫不高兴。在四喜眼里,七夕就属于那种为别人累得半死还能哼小曲儿的缺心眼。
    不过,她也有彪悍的时候。四喜曾病过一次,发烧,头疼,吃不下东西。大夫开了药,嘱咐一个时辰服一次,七夕便认真起来,整整一夜守在床边,每隔一个时辰准时喊醒他,逼他一滴不剩地把那个苦死的汤药喝下去,他不喝,她就捏住他的嘴灌,一点不含糊。如此的结果就是,两天之后四喜康复,七夕却因为睡眠不足,切猪肉时一走神,食指被弄了个大口子,很久才愈合,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
    仔细想一想,这丫头的存在,就像每天都吃得馒头面条,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可是,会变成一种渐渐深厚的……习惯。
    漆黑寂静的街道中,一盏灯笼照着前路,一个在跑,一个在追,两个年轻人轻快的脚步渐渐远去,谁也没有发现,素来平静的真定县,一股剑拔弩张的势头正在暗暗涌动……
    7
    微风细雨,花开蝶舞,这个季节把一切都变得温柔起来。
    不过,有个地方是例外的。
    东校场上,刀光剑影,人声马蹄,交汇成一个锋利热血的世界。
    赵云照例一袭白袍,紧握着精光熠熠的涯角枪,稳步穿行于队伍中间,时不时纠正手下兵士拿刀用枪的动作。每个在场的男儿都一脸刚毅绝然,响亮地呼喝声伴随着每个招式。就连拴在校场旁的白龙驹与其它马儿,也都昂首奋蹄、不时嘶鸣,一副迫不及待要上阵杀敌的威武模样。
    还有十五日,便是与郑穹一较高下的时候了。太守大人已颁明文,要赵家军与郑家军公平比试,两军各自展示刀剑骑射之功力,由各位评判大人打分。最后再由两军教头单人匹马比试,胜者在已得分数上再加十分,败者减十分。最终获胜的民团,将收编于公孙瓒麾下,成为正式军队。
    不管比试规则如何,赵云都信心十足。
    此刻,只见这班热血男儿顶着午后艳阳,舞刀弄枪,挥汗如雨,校场的地上,随着大家齐整的步伐,扬起阵阵尘土,颇为壮观。赵云身姿矫健,白衣如云,立于其中有如众星拱月,煞是惹眼。
    如此一幕,趴在围墙上的朱七夕看得呆了去。
    “喂!你看够没有?”墙下,贡献了自己肩膀给她当梯子的四喜皱眉问道,“你下午不做生意了吗?”
    “休息半天。”七夕目不转睛地看着校场里的某人。
    “你不是要去闭花斋看胡姑姑她老娘马?”他又问。
    “要晚上才去。她老人家爱看我演的手影戏。”七夕心不在焉地回答着。
    正说话间,赵云示范的一招回马枪,引来一片叫好声。七夕见了他这般身手,顿时激动不已,丢了魂儿似的松开扒住墙头的手,猛直起身子大声鼓掌叫好,完全忘记了自己危险的处境。这一折腾,立时让她失了平衡,半个身子朝墙头那边一歪,四喜想拽住她的脚都来不及,眼睁睁看着这傻妞载进了校场里。
    腾起的灰土里,背朝天趴在地上的七夕,抬起一张大花脸,尴尬地看向那个朝自己走来的人。
    “朱七夕,你在做什么?”赵云杵着长枪,皱着眉,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并没有搀扶的意思。
    “路过,嘿嘿。”七夕慢吞吞爬起来,边拍着身上的灰边冲着他笑。
    “你可知偷看练兵会被杖责二十?”赵云冷冷问。
    “打吧,我皮厚。”七夕居然还能喜笑颜开,“你练兵的样子真好看!”
    此言一出,不远处围观的家伙们发出一阵窃窃的笑声。赵云扭过头,大吼一声:“所有人听令,围校场跑步十圈!不得喧哗!”
    “真心话!”他看着他的脸认真说。
    “出去!”
    赵云一把扭住她的胳膊往外拖,却惹来她一声惊叫。
    “又怎么了?”他看着突然一脸苦相的七夕。
    她指指自己的右脚:“好像扭伤了。”
    他松开手,蹲下来,试探着捏了捏她的脚踝:“这里?”
    七夕倒抽一口冷气,猛点头。
    “自作自受。”他将长枪放到一旁,背对她蹲下来,“上来。”
    “上去?”七夕又倒抽一口冷气。
    “不然呢?你滚着出去?”赵云面有愠色,“快点!”
    “咚!”七夕欢天喜地跳上他的背,力气太大,差点把他扑倒在地。
    她把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谢谢。”
    他没回应,背着她专注地朝校场外走去。两个人的影子在阳光下移动,见他不说话,闲不住的七夕腾出手来,做出一个小狗的手影,欢腾地咬着他的脑袋。
    “你就不能像个正经姑娘一样吗?”他终于开了口。
    “我哪里不正经了?”七夕收起手,支起脖子努力看他的侧脸。
    “不要再有事没事往我家里送猪肉了!”他无奈地说。
    “你不多吃肉,力气会不够呢!再说你马上要跟郑穹他们比试了,我认识的所有人都认定你会赢!”她认真地说。
    “朱七夕,你到底明不明白我在说什么?”赵云一抬头,却看到四喜站在校场门外,眼睛一亮,加快步伐走到他面前,很不温柔地将七夕朝他面前一放,“来得正好,把她带走。”
    “喂!”七夕下意识地拉住了他的袍角,“你不管我拉?”
    “你的小伙伴来了,不用我管。”赵云如是道,旋即一脸正色对四喜说,“以后不许再帮她来偷看。”
    “脚在她身上。”四喜耸耸肩,“只要她还喜欢你,就一定会来看你。”
    七夕顿时红了脸,虽然她喜欢赵云的事儿大家都知道,可被人这么一语道破,且是当着他的面儿,还是让她吓了一跳,连赵云的眼神都慌了瞬间。
    “子龙大哥,我……”她深呼吸了一口,大大地眼睛看向赵云。
    赵云突然举起手,做出一个“不要再说话”的手势,片刻的慌乱也烟消云散,换成惯有的冷静与决绝。
    “朱七夕,你听清楚。”他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一字一句道,“我不管你怎么想,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一定点都没有。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打扰我。”
    七夕愣住。四喜抱着手臂。一脸轻松地看热闹。
    赵云转过身,暗自咬咬牙,又扔下一句:“姑娘家,还是要顾着脸面才好。”
    望着他走回校场的背影,七夕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才扭过头,笑着对四喜说:“我们回家。”
    远处的校场上,几个青年笑嘻嘻地围在赵云身边:“云哥,猪妹对你可是一条心,何况那丫头虽然做事出格,人却是好的,何必对人如此绝情?”
    他沉默片刻,道:“早晚是要上战场的人。生死未知,何必累人。”
    众人面面相觑。
    “别再说这些无用的话。”他“唰”一下从地上拔出插入泥下半尺的涯角枪,“继续练习!”
    小小的风波,就这样消失在拳脚与刀枪以及再次腾起的尘雾里。
    只是,谁也没注意到,在督促众人的过程里,赵云有好几次走神看向围墙那边,然后自顾自地笑一笑。
    那个笨蛋摔下来的样子,真的是很好笑阿,像只可爱的癞蛤蟆。
    赵云这样想。
    8
    从校场往闭花斋的路上,七夕趴在四喜的背上,比平时安静很多。
    “早跟你说过,你跟他没可能。”四喜淡淡道。
    七夕咬咬嘴唇,努力笑出来:“以后,送给他的猪肉可以送给你和你师父了。”
    “我不爱吃肉,师父也是。”四喜摇摇头,“傻死了,你。”
    有事长时间的沉默,七夕突然说:“你信不信,他以后定会是个很出色的大将!”
    “因为长得好看?”四喜故意道。
    “他勇猛,却不嗜杀。”七夕看着前方,“早晚是要打仗的。一打仗便要死许多人,若有他领军,起码不至祸及无辜,为杀而杀。”
    四喜沉思片刻,说:“还是想想怎么卖好你的猪肉吧。别的事,轮不到你想。”
    “我只是喜欢他,然后,希望他一辈子都好好的,一辈子都不要受伤。”七夕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自顾自地呢喃,“我没想过要从他那里拿回些什么。就像我给小虎他们送吃的,帮胡姑姑干活,陪胡大娘聊天,我只是喜欢去做而已,没想过要从这些人这些事上,要回什么。”
    “帮了别人也要对方记得你的好,否则有何意义?这就像做买卖一样,得拿钱才能换回想要的东西。”四喜皱眉道。
    “你也说了,那时买卖。”七夕把脸埋在他背上,侧望着身旁的街市,“我爹说,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如此一来,生活自会开心快乐。”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四喜心下一惊,不知从何而来的、模糊而零散的场面,突然在脑中摇晃。积雪的大山,流动的泉水,枯竭的叶子……
    他停下,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来。
    “怎么了?”七夕察觉到不对,觉得他的身子微微颤抖,赶紧跳下来,摸摸他的额头,“怎么这么凉?你又犯病了?”
    “我没事。”四喜忍住头疼,走到街边靠墙坐下。
    “头又疼了?”七夕跛着脚跟过去,极担心地看他,用力握住他的手,“你别忘了我是谁阿!”
    四喜很坦白地告诉过七夕,他又一种天生的病。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谁,在遇到半眉之前,他的生活是怎样的,他一点记忆都没有。因为这种怪病,令他每一天都会忘记昨天的事,如此循环。直到遇到半眉,他给他服用一种透着人参气味的药丸,他的记忆才得以保存下来。这种药丸的成分,半眉从来不说,他自己试过配制,却总不成功。所以这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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