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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遇见你们,所以竟然有些蛋蛋的忧伤。
今天下午出门的时候,我遇见一个老人,他骑着插满“环游中国”旗帜的单车,在向另外一个老人问路。
我特意停下来,听他要去哪里。
他说,他要过我们这里的一座海湾大桥,穿越我所居住的这个海滨城市,到达海对岸的另一个城市。
热心的老人给他指路,我不知道他到底听懂了没有。
我又继续往前走了一段路后,开始在心里祝福他一路顺风。
其实他要去的方向,也是我要去的方向。
我每天穿越半座海岸,去上班,去码字。
夏天的时候,会很凉爽,海风打在脸上,咸的。
春天的时候,会很阴冷,海风打在脸上,冰的。
这本书,从夏天开始,又到春天结束。
我想,重要的不是开始和结束,而是沿途的风景。
小熊写得比较渣,如果过程中有让你感觉到一丝共鸣,产生情感,也算不枉你此行吧。
话已至此,咱们后会有期,江湖再见。
☆、1059。第1059章 陆之谦—如果我能听得见
【由于群里妹纸们的反映,小熊补上两个个小番外】陆之谦—如果我能听得见
陆之谦的自白:
那一天,我远远的看到她,坐在学校大礼堂里弹钢琴。
黄昏的光线,将她的脸照出一片红。
她还是像从前一样好看,眼睛眯起来的时候,像某种可爱的小动物。
我看到她鬓角处垂落的几缕散发,莫名其妙有种想上去帮她拨好的冲动。
可我没有上前,我站在原地,假装听得到她在弹钢琴。
我在心里想着:真好啊,还好老子以前请了老师教她弹钢琴;虽然我估计她如今也是弹得四不像,但自娱自乐,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吧?
*
大约半个月前,她突然跑来公司找我。
我当时正在走路,她从我身后窜出来。
她蹙着眉头,看着我,眼神专注,就好像我欠了她很多钱一样。
我突然有些悲哀的发现,这么多年来,她似乎没有这样认真的看过我。
可是,郝萌小姐,你看归看,干嘛蹙着眉头呢?
你难道不知道,你眼角的皱纹越来越多了么?
*
一个星期后,我终于将她和胖球,接回了我们曾经一起住过的公寓里。
我不愿意相信,她是因为同情我,才愿意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所以我假装不知道。
事实上,年纪渐渐大了之后,我发现,我似乎也很需要这份同情。
胖球喜欢上了他班上的一个女孩,女孩叫做阮星;与此同时,他也喜欢上一个叫做五月天的乐队。
而胖球最喜欢的一首歌,叫做《寂寞星球》。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是:“寂寞星球,人人寂寞;难道爱你,才让我更寂寞。”
我说:你少在老子面前装…逼,看书去——
*
我始终没有告诉郝萌,我的耳朵是怎么回事,我们就这样一直过着,过着……
一年……
一年……
一年……
我们每天都睡在同一张床上,可我们没有结婚。
我跟她求婚,她总是说:你这人咋这么猴急?再等等吧。
我不知道她在等什么,可是日子就这样等等等等……
等等等等……
等过了一个秋……
又等过了另一个秋……
等着等着,我竟然也觉得这日子挺不错的。
*
终于等到胖球十八岁高考结束的这一年。
这一年,是郝萌这些年里,最高兴的一年。
因为算命的果真没有说错,我们的胖球,不负众望的考到了全国理科状元。
一时之间,我家胖球风头无俩,又是状元,又是富二代。
谁还敢跟他抢风头?
我默默的退出江湖。
正当我打算带着郝萌,去国外隐居的时候,郝萌却突然提出要结婚。
我震惊了一个晚上。
突然发现我已经没了结婚的念头。
这十年来,她一直在我身边,就算没有结婚,却胜于结婚。
我想,凡事总得有个理由吧?
我们都已经这样了,也一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结什么婚?
可是郝萌发起脾气来,威胁我:不结婚就把腹中孩子打掉。
我震惊的说:嗯,我好怕啊。
郝萌:你怕个鬼啊怕。
*
最后,我还是被郝萌成功威胁。
你知道,这世上,女人和小人一样很难养。
怀了孕的郝萌,既是女人又是小人,她是难养中的难养。
一把年纪,又怀着孕,可她却说,她要去海边照婚纱照。
我说:海边的女人,长得比你年轻,身材比你好,皮肤也比你有光泽,你真的要去接受刺激吗?
郝萌哼哼:老娘就是被刺激大的,这点刺激算什么呀。
就这样,我们来到了海边拍摄结婚照。
老实说,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拍摄婚纱照。
我换上了白色矜贵的西服,再加上我长得比较高的缘故;虽然上了年纪,但是摄影女助手一直用眼角的余光偷瞄我。
我有些无奈,下一秒,我就看到郝萌狠狠白了那女助手一眼,转而紧紧勾住了我的手腕。
我挺高兴,她能有这样的危机意识。
因为……其实我比她还更有危机感。
*
我已经完全听不到这个世界的声音了,如果我不带助听器的话。
医生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一旦一只耳朵的听力不行,就会渐渐影响到另一只耳朵。
我真的对我的耳朵,感觉有些遗憾。
而且,我最遗憾的是:再也不能在婚礼现场,亲自为郝萌弹奏那一首《Today…i…love…you》了。
*
终于到了婚礼的这一天。
郝萌的肚子已经有四个月那么大了。
这些年里,她长胖了一些,加上又怀着孕,穿上婚纱的她,看起来,有些臃肿,又有些路人甲。
可我远远的看着她,拖着长长的白色婚纱裙角,朝我走来时,还是会心动不已。
就好像,那一年,我看着她,穿着白色校服,扎着马尾辫,站在操场的那一边。
那时候,我总能一眼就在一堆人群里,看到她,每一次我都迫不及待,穿过人群,走到她的眼前。
可是这一次,我要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到我的眼前。
胖球号称史上最大号的花童了。
他拿着花篮,跟在新娘子郝萌的身后出场,我当时被我家胖球肥胖的体型,雷得里焦外嫩。
而且,我发现,原来这么大号的花童,还远远不止我家胖球一个。
还有那个谁?胖球一直念叨着的女孩,阮星。
阮星也拿着花篮,一脸青春洋溢的跟在了胖球的身旁。
可是哎!
阮星童鞋似乎不大喜欢我家胖球啊。
一路上,阮星童鞋都在看着坐席上,胖球的另一个朋友。
说真的,我有些为我家胖球难过。
我不甘心的想着,回家后,我一定要让胖球减肥,一定要让他瘦成一道光。
就在这时,郝萌已经走到了我的眼前。
我牵起她的手,将那两枚一直挂在我脖子上的戒指取下,一枚分给她戴,一枚留给我自己戴。
在场的宾客,估计觉得我是个精神有问题的新郎官。
就连郝萌也说:艾玛,你真是丢死人了。
可是我觉得没有什么好丢人的,反正,她的戒指一直戴在我的胸口处。
这一戴,也是好多年过去了。
我牵着她,站在神父面前,许下终生的约定。
我真高兴。
我仿佛又想起了,小时候我立下的志愿,我说,我要把郝萌娶回家。
兜兜转转好多年过去了,我终于实现了当年的愿望。
虽然有些迟了,但总算实现了。
能实现,也总是好的吧。
*
你也有过梦想吗?你也曾奋不顾身的去爱上一个人吗?
如果有,还是要坚持坚持的。
说不定哪一天就实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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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最后一张(⊙o⊙)哦
☆、1060。第1060章 最后的纪念(全文完)
最后的纪念(全文完)
郝萌的自白:
我知道,他的耳朵越来越不好使了。
有时候,我们一起去拥挤的超市购物。
我爱看特价商品,特价商品处,总是挤满了人。
而他总是一转眼,就发现我不见了。
于是他像个傻瓜一样的找我,到处乱窜。
他窜得很快,我其实并没有走远,我只是被他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于是,我追在他身后,不停喊他的名字,让他走慢点。
可是,他半个字都没有听见,继续像个陀螺似的,迅速朝前走去,把我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最后,我发现我再也找不到他了,只能回到原地等他。
他以前说过:地球是圆的,再怎么绕,也是要回到原点的。
果然,我只在原地等了半晌,他便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他很焦急的看着我,说:你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半天。
我看着他,垂下了头。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说:以后别再这样了,我怕我找不到你了。
傻瓜,你怎么会找不到我呢?我一直都在原地。
*
我的胖球,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欣慰了。
我和阿谦一直要不到孩子,我将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我的胖球身上。
虽然我给胖球找了最好的家庭老师,可是我家胖球,哎!他一心扑在追求女孩子的事业上,完全无暇光顾学业这种东西啊。
对此,我真是无计可施丫。
那个女孩叫什么来着?对,阮星。
为了阮星,我家胖球完全没有动力去学习。
我感觉很烦恼,向阿谦寻求解答这个难题的良药。
可阿谦说,哪有什么良药?孩子要喜欢女孩子,就让他喜欢吧。做家长的不能束缚孩子的个性,要让孩子顺其自然的发展。
我觉得,阿谦说了就等于没说。
于是,迷信的我,再次来到普陀寺,向瞎子神棍求助。
神棍说:“你不必担心,这孩子是文曲星下凡,日后铁定是状元。他只是不努力,一旦努力起来,他就绝对不是一般人。”
好吧,既然神棍都这样说了,我也只能相信了。
神棍最后还说:“如果你想和你男朋友好好在一起,就等到文曲星高中状元之后,再和他结婚,到时候,你们就能处处逢凶化吉。”
这些年来,受到的折磨太多,我愿意相信神棍的指示。
于是,每次阿谦跟我求婚,我就说:你急什么啊?再等等吧,再等等吧。
这一等,又是八年过去了。
*
高考的这一年,胖球突发奇想,说他要考去和阮星一样优秀的大学。
于是,我家胖球像是突然开了窍。
他整日整日的努力学习,为的就是和阮星考上同一所大学。
最后,我家胖球让所有人大跌眼镜,他考到了理科状元。
阮星的成绩,却被他远远的甩落了20分。
我这个做娘的,顿时感觉扬眉吐气呐!
*
我见过阮星,她是个乐观开朗的女孩。
可是,她似乎不大喜欢我家胖球。
哎。
这可怎么办哟?我的胖球。
结婚这天,我对胖球说:“妈妈最爱的胖球,你要知道,你现在是个状元,又是个富二代,除了长得比较胖之外,你什么都好。”
胖球有些难为情:“妈咪,只有你才会这样觉得吧?我其实一点都不好,否则,阮星就不会不喜欢我了。”
我说:“那阮星喜欢谁呀?”
胖球俯下头,在我耳边说:“她喜欢的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想起我家胖球最好的朋友,好像是一个姓乔的家伙。
“是那个乔嘉木吗?”
“就是他。”
我记得乔嘉木,也许是因为他过于出众的长相。
他来找过我家胖球,虽然还是个男孩,但却已经长得很精壮,一点也不像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
我安慰胖球:“你要是瘦下来,一定也和他一样帅气,你爸爸年轻的时候,和乔嘉木一样高,一样帅。”
胖球叹一口气说:“可是妈咪,我瘦下来也没有用呀。她最喜欢乔嘉木了,因为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嘛,女人不就是这样吗?真是肤浅,老想嫁给自己的救命恩人,以为英雄都是爱自己的。可是明明就不是嘛。”
*
我在婚礼现场,遇见了乔嘉木。
他手指沾着蛋糕,往一个女孩脸上抹,眼睛看着她身上不合身的小礼服,蹙眉说:“纪念念,我不是给你钱了吗?你怎么就穿着这件衣服出来啊?老子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那女孩气得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抹掉脸上的蛋糕,却越抹越糟,她有些发飙的说:“我这衣服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