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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秋生-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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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馨做了一桌中国菜。洗去脸上的泪痕,招呼客人上桌。

    琼斯非常感谢张秋生。一是刚才在路上,他一再打招呼,千万不能将他找人打陆克谦的事告诉太太。否则太太非离他而去。

    张秋生感到很惊讶,这个无赖竟然这样怕老婆。难怪他让别人上前,自己躲在小巷里呢。

    另外琼斯从没吃过这么多好吃的中国菜。他是沾了张秋生的光,这点他承认并表示感谢。

    张秋生吃饭快,带着别人也很快就吃完了这桌丰盛的晚餐。饭后余馨突然拿出小提琴,请张秋生再拉一首。她的请求很恳切,再过两天就要去音乐学院面试了,想听听张秋生的琴。

    陆克谦知道余馨的琴拉得很好。没想到余馨竟然请秋生拉琴。并且明显可以看出,余馨认为秋生的琴艺比她好。

    秋生在他家窗口摆烧烤摊时,那样子不像长着艺术细胞啊?就是一个简简单单的中学生,阳光、乐观,积极向上。想不到这小子竟然会拉小提琴。

    张秋生考虑了一会,拉了一首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这首曲子有一个传说,在某次的宫廷舞会上,大提琴被人做了手脚。除了g弦,其它琴弦都被弄断了。某些人就是要看巴赫的笑话。结果他只用一根g弦即兴演奏了一首曲子,这首曲子就叫《g弦上的咏叹调》。

    巴赫,西方古典音乐之父,第一个采用十二平均律作曲的音乐天才,在他死后一百多年,这首《g弦上的咏叹调》才开始流行。

    歌德对这首音乐的评价是,如同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思想在心中的流动。我们不需要眼睛,不需要耳朵,也不需要其他感官,因为我内心里就有这种律动,源源而出。

    还有人评价这首音乐:“那是在绝境之中诞生的心动旋律。”

    在场的人都被那华丽而又庄严的音乐打动,除了琼斯。

    琼斯没有一点音乐细胞,对于任何音乐都欣赏无能。但是他不敢有任何一点点不耐烦的表情,害怕余馨鄙视他的粗鲁。

    一曲终了,四个人保持着久久地沉静。直到有人来买书,余馨出去时,琼斯轻声说道:“哎,张,记得我俩的约定吗?就是那个,东京大屠杀。刚才我已经说过。你不考虑一下?”

    陆克谦真的鄙视琼斯。刚刚听了一首美妙的音乐,余音还在心中回荡,就被这么个粗人打破。正准备不顾客人身份喝止,你这是教小孩子学坏。

    张秋生没等陆克谦说话,他就先说了:“过几天就开学了。我要回去上课。哪有时间陪你去日本?”

    很有些人的性格就是执着,不管好事坏事,他们都要干到底。琼斯就是这样的人。他见张秋生不去日本,马上又说:“那我们去拉斯维加丝。来一个拉斯维加丝大屠杀也一样。”

    陆克谦这时才知道,琼斯嘴里的大屠杀原来是赌博。这还是带孩子学坏,他又要制止。

    张秋生又抢先说话:“不去!拉斯维加丝太远。我这几天都在曼哈顿华尔街附近转,连旁边的唐人街都没去。明天要去那儿转转。身为华人,到纽约来,连唐人街都没去,太说不过去。”

    琼斯一拍大腿,说:“好极了!明天我们先去唐人街。那儿有直接去大西洋城的车。屠杀一次大西洋城也不错。”

    这坏蛋怎么总是拉着秋生去赌博啊?不过秋生不错,坚决拒绝这坏蛋的引诱与拉拢。

    此时张秋生却想,带陆大哥去赌场也不错。反正是帮他脱贫致富,在哪儿捞钱不是一样么?可是,陆大哥是正派人,肯去赌场吗?

    余馨料理完前面的事回来了。张秋生将赌场的事放一边,突然问道:“余姐姐,你是哪儿人啊?”

    得为余姐姐报仇。张秋生知道自己德行,过了今晚恐怕就忘了,得先将地点、人物记下,回国后办这事。

    余馨说她是东北大黑山人。张秋生大喜,这不是李满屯老家么?他原打算找牛长风、牛跃进,让这些道上人没事就去骚扰、恐吓。没想到竟然落到李满屯手上,此事好办,此仇好报。

    张秋生抓起旁边的电话,也不管现在中国是白天还是黑夜,更不管李满屯现在是睡着还是醒着。

    电话接通了,张秋生对着电话也不寒喧,直接就说:“李满屯啊,可不得了了,你们老家出大事了!”
第六百八十九章 余馨的苦难
    画夹打着旋切在拿机枪的家伙脖子上。这人一声不吭地栽倒。纸筒像炮弹一样笔直地撞到拿突击步枪那家伙的额头上,此人惨叫一声向后倒去。

    向来爱惜东西的张秋生上前拣起画夹、纸筒,弯腰的同时大喝一声:“琼斯,给我出来!你这狗娘养的。”

    琼斯从小巷里先探了一下头,然后装作若无其事地喊道:“嘿,张,见到你真高兴。”

    张秋生将两支枪踢到一旁,随口答道:“是吗,见到我高兴?”

    那当然,我做梦都想见到你。我们组织美中联军,来一次东京大屠杀。

    “琼斯,你这混蛋!”陆克谦听到屠杀两字,吓得心惊肉跳,立即张口阻止:“不准带孩子学坏!”

    陆,你才是混蛋!我要杀了你!今天杀不了,明天还要杀。琼斯见到陆克谦就怒火冲天。

    什么,你竟敢杀我大哥?张秋生一拳将琼斯打倒,再踩着他胸口说:“你杀我看看?”

    琼斯虽然无赖,却也有他棍气的一面。此时被张秋生踩在脚下都宁死不屈:“我承认你很厉害,但我还要杀了他。除非我死了。”

    咦——,他们之间竟然有这样大的仇恨,这样的不死不休?张秋生将脚从琼斯胸口拿下,问道:“说说看,你为么非得杀我大哥?”

    琼斯爬起来说,这混蛋勾引我太太!

    勾引有夫之妇,这事确实不大地道。陆克谦有点难为情。尤其是在秋生面前。秋生还是孩子,会把孩子带坏。

    哪知张秋生却不以为然地说:“勾引你太太?太太不就是用来勾引的么?要不然大家都要找太太干么?还不就是为了你勾引过来,我勾引过去?”

    陆克谦与琼斯两个大人都楞住了。这是什么歪理邪说?

    张秋生见他俩没说话,他就接着说:“琼斯,你太太不也是勾引来的么?难道你勾得,别人就勾不得?你这是什么古怪逻辑?”

    琼斯扶墙,让自己站稳一点:“张,你要知道,我勾引时,她还不是我太太。”他的本意是,他追求时,他的太太还是单身。可是刚刚挨了一拳,又被张秋生的胡言乱语弄得头昏,这话说得漏洞太大。

    张秋生立即说:“对啊,你太太现在还不是我大哥的太太,所以就可以勾引啊。大大地勾引,强力勾引,一直勾引到你太太成为我大哥的太太,也就是说成为我嫂子。”

    不行,绝对不行!琼斯大叫:“法律不允许,这是违法!”一向不拿法律当回事的无赖,这会也向法律求助了。

    有什么不行?勾引一下而已,又不是强-奸。你给我说说,美国哪条法律不准男女交往,不准向已婚女士求爱?

    道德,知道吗,道德。琼斯法律不行,转而向道理与宗-教求助:“上帝只准一个男人有一个妻子。”

    对啊,一点不错啊,张秋生说:“我大哥只勾引你太太,其他人的太太一个都没招惹。一点不违反上帝的旨意。”

    秋生明明是在帮他,陆克谦却哭笑不得。这事确实是自己不对,却被秋生说得这样理直气壮。他就没见过这样强词夺理的。

    法律不行,道德也不行,上帝也不帮他。琼斯将头在墙上撞了几下,又转身对张秋生说:“我爱她,我爱我太太!”

    对啊,我大哥也爱你太太。你们俩志同道合,应当惺惺相惜嘛。应当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爱的水平嘛。怎能像生死仇敌,不是打就是杀呢?

    张秋生胡说一通,突然又对琼斯说:“你太太恐怕是个大美女吧?否则我大哥是看不上眼的。走,带我看看去,到底是美到何种程度,值得你们打生打死。”

    其实琼斯太太张秋生认识。就是在京城国际机场看着像农村人的女人。张秋生还将从琼斯那儿赢来的五万美元给了她。

    可是张秋生这人一向马马虎虎,将这事给忘了。后来在申洋机场遇到琼斯,还说起这事,可过不多久又被他忘了。

    是的,不错,张秋生的记忆力非常好。但是再好的记忆力,也要他去记。就像再好再贵的摄影机,那也要摄影师去拍。不拍,那胶带里总是空白。

    这个,琼斯倒没抗拒。在他心目中,张秋生反正与太太认识。再说了,这个张只是个中学生,不会对他太太有什么想法。

    余馨见到张秋生先是惊讶,再接着就是高兴。兴奋地张罗着,不知拿什么招待他才好。

    余馨大概渡过了困难期,心情变得非常开朗。漂亮的双眼闪着动人的光彩,脸上皮肤细腻白嫩吹弹可破。穿一件绿花的连衣裙,身材窈窕凹凸有致。

    张秋生一开始是木呆呆地望着余馨,这女人咋这样面熟呢?还是余馨提醒道:“不认识啦?京城国际机场,你还给了我五万美元,还拉了小提琴。”

    哦——,想起来了。你那时像个农村大娘,这会咋就变成美女了呢?张秋生是贯彻他一向的胡说八道。

    余馨却红着脸轻斥道:“小屁孩,尽知道胡说。”不过,尽管在机场一起待得时间不长,她也知道一点张秋生的德行,喜欢胡说八道。他与琼斯合伙坑人,那是绝配。

    余馨去厨房做饭,要张秋生与陆克谦一定要在这儿吃。

    张秋生打量着四周,这是一间书店。店堂不大,但布置得井井有条。所卖的书籍大多是音乐、美术类,也有一些文学书籍。

    张秋生跑厨房,一边看着余馨干活,一边与她聊天。

    尽管现在心情已平息,但说起过去的苦难,余馨还是忍不住抽泣流泪。她父亲是某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也希望女儿走音乐道路。

    余馨是六八年出生,两岁时母亲莫明其妙地投河自尽。警察也立案侦查过,审问了许多人,最终也没个结果。

    动乱过后,父亲不像许多丧偶的人重新组织家庭,他怕女儿受委屈。他一人含辛茹苦地将她带大。

    余馨一直都是听话的孩子,可是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小提琴也多次在省内外获奖。那时还没有考级之说,否则可能会考个专业八级。

    看来一切都很好,如果没有意外,余馨会沿着父亲的足迹踏上音乐之途。

    可是意外还是降临了,突如其来。余馨到现在都没想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爱上一个同学。

    这时已经离高考不远了。余馨的专业考试已经通过,文化课只要达录取分数线,就可以稳稳当当地进顶级音乐学院。

    命运弄人,余馨无可救药地爱上这个比她大两岁却同班的男生。而这个男生学习并不太好,根本没能力考上重点大学。

    填高考志愿时,余馨瞒着父亲,偷偷填报了与这男生同样的学校,一个二本的独立师范学院。

    鬼迷心窍,真的是鬼迷心窍。直到录取通知下来,父亲才知道这无可挽救的事实。

    沉浸在爱情里的余馨一点都没发现父亲突然像老了十多岁,一夜间头发全白。

    余馨渡过了四年幸福的大学生活。那男生在数学系,她自己在外语系。应当说,那男生长相非常好。身高一米七八,白白净净温文尔雅。毛笔、钢笔字都写得非常好。尤其是钢笔字,写出来都可以当字帖。

    男生身上有许多优点,余馨到现在都承认。最让余馨感到幸福,也最让室友眼红的是,男生一点都不花心。整个四年他只专心地爱着余馨一人,对其他的女生看都不看一眼。

    大四那年的春节是去男生家过的。天真幼稚的余馨从来没问过男生家庭情况。在她心目中,两人只要真心相爱,又岂在乎对方的身外条件?

    男生的家是在本市下面的农村。不过家庭条件很好,起码在他们本村是很好。他父亲承包了村里的鱼塘,收入很是可观。穷也好富也罢,余馨都没放心上。只要他爱我,真心对我好,这就够了。

    就在这个春节期间,男生终于占有了她。

    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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