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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人的经济生活-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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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陋的房子月租150法郎(合10圆国币);一顿比较好的中餐5法郎(合5角钱)。1920年开始写诗,将《微雨》、《食客与凶年》寄回国内。

自由撰稿人的经济状况(4)
1929年春,19岁的艾青(当时名蒋海澄)从父亲那里得到1000块银圆,从上海乘坐法国邮船(三等舱),经过一个多月的旅程,到巴黎学习美术。同行的有杭州国立艺术院水彩画教师孙福熙和他的哥哥孙伏园等。蒋海澄在巴黎第六区伏斯拉尔大街里斯本旅社租了一个小房间,因为室内有一个下水管道,所以房租便宜得很,每月50法郎。(陈注:这个旅社到1982年还在,参看《艾青谈诗》214—215页。)  他找到一家美国老板开办的工艺作坊,开始了半工半读的生活。每天上午做工,下午学后期印象派的绘画。他的工作是用中国漆把买主的签名描绘在打火机或香烟盒上,一上午可以描绘20个签名,收入20法郎。  在巴黎餐馆一顿普通的饭要付5法郎。为了节省,他去学生食堂就餐,一张饭票只要3法郎。这位穷留学生对朋友却很慷慨。他跟李又然在学生食堂初次认识的时候,看李付不起饭费,就一次送给李10张饭票外加50法郎(引自李又然《诗人艾青》一文)。  丁玲的经济生活  丁玲原名蒋冰之,1904年10月12日生于湖南省临澧县,长于常德县。她属于一个传统的封建门第家庭,大家族院墙里有二百多间房屋。但是父亲死后,家道衰落。母亲守寡。1911年春,常德女子师范开学,母亲进入师范班,7岁的女儿跟着进了幼稚班。次年,母亲又带她去稻田第一女子师范念小学一年级。  1918年夏季,13足岁的蒋冰之小学毕业,考入桃源第二女子师范。入学后,食宿费、学杂费、书籍文具费都由政府供给,只需要预付10银圆做保证金。母亲用一个金戒指代替了保证金。此外蒋冰之还领取3块银圆作为零用,她从来没有拿到过这么多的钱,就一直把银圆藏在衣箱底下,只有放假回家时才取出几角钱作为路费。  母亲担任小学教员,负担女儿的日常费用。据说在很长时间内,每月寄给丁玲20银圆。  1921年她到上海进平民女校,次年转入上海大学中国文学系。然后用20银圆作为旅费,乘坐火车来到北京。丁玲在北京认识了胡也频(1903年生于福州)、沈从文(1902年生于湖南)和冯雪峰(1903年生于浙江)等。这几个人的恩恩怨怨,后来一直成为文学史上的话题,引起了无穷的回味。  1925年秋天,21岁的丁玲跟22岁的胡也频,在北京西山碧云寺下一个农村同居。丁玲后来回忆说,她曾经花费7块银圆买了两段棉布、两斤棉花,亲手替胡也频缝制了一件新棉袍。但是做得嫌小了,只好送到当铺换了4块钱,重又买1块钱新棉花,拆开胡也频的一件旧夹袍塞进棉花,缝补以后,凑合着熬过了一个寒冬。有次他们身边只剩下一块银圆,正好来了客人,就用这一块银圆办了一顿丰盛的晚餐。第二天丁玲、胡也频两手空空地步行40里路,进城里找朋友借钱。  1926—1927年间,胡也频和丁玲担任《民众文艺》等刊物的编辑。他们这些“文学青年”只想要每月挣得20至30圆的稿酬,然而就连这样的初步目标也难以实现。丁玲回忆说:当时困处北平,只有在《晨报》、《现代评论》上发表一些小文章,得到六七块钱稿费,加上母亲每月寄给她的20圆,维持生活。在很冷的天气,只好经常在外面晒太阳取暖,只到了晚上才生一次火炉。几乎每天吃面条、白菜。  丁玲说胡也频喜欢进当铺。他没有钱,但花钱却很大方,先后把丁玲母亲送的绸衣、棉袍,亲友送的银质餐具,都拿去当了。  丁玲回忆说:“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下半年)上海文坛反倒热闹起来了。各种派别的文化人都聚集在这里,我正开始发表文章,也搬到了上海。原来我对创造社的人也是十分崇敬的,1922年我初到上海,曾和几个朋友以朝圣的心情找到民厚里,拜见了郭沫若先生……1926年我回湖南,路过上海,又特意跑到北四川路购买了一张创造社发行的股票。虽然只花了5圆,但对我来说已是相当可观的数目了。”(引自《鲁迅先生于我》一文)  1928年丁玲、胡也频在杭州西湖住了一个短时期。出版了《阿毛姑娘》得到70圆稿费,又回到上海。生活拮据,只能暂住月租金8圆的亭子间。胡也频的老家还要求他给家中弟弟每月20圆接济(付了三个月,实在无法继续,就停止了)。  不久,因为沈从文的关系,沈、胡、丁三人联手编辑《中央日报》副刊《红与黑》,每月编辑费共有200圆,各分得70圆左右,另外还有稿酬。三人共同租赁上海市萨坡赛路(今淡水路)204号楼房,丁玲接来母亲住2楼,沈从文及其母、妹住3楼。各自支付月租金20圆,水电费10圆,加上伙食、衣物,每月开支100圆左右。除了办刊物外,他们几乎将所有的时间用于写作。  为《中央日报》副刊编辑了两三个月以后,丁玲说:“也想模仿当时上海的小出版社,自己搞出版工作。小本生意,只图维持生活,兼能出点好书。这时正好也频父亲来上海,答应设法帮我们转借一千圆,每月三分利息。”(引自丁玲回忆录《胡也频》一文)就于1929年1月筹办红黑出版社。  但最初与胡也频一起编《红黑》月刊的沈从文回忆说:“我记不起也频有回福建去筹款的事;我还听说,是丁玲的妈妈给的钱。”不过,实际上这时丁玲的母亲已经失去工作,很少收入,无法再接济他们了。所以丁玲本人的回忆可能是真实的。

自由撰稿人的经济状况(5)
丁玲、胡也频和沈从文借款1000圆来创办《红黑》月刊和红黑出版社,终以失败而告终。《红黑》月刊于1929年7月10日出版了第7期以后停刊。胡也频于秋季离开上海,到济南市的山东省立高中教书。因在学校中宣传革命被通缉,1930年夏天(据丁玲回忆是5月)胡也频、丁玲夫妇经青岛乘船逃亡上海。  丁玲回忆说:“红黑出版社存在的半年多里,出版过六期月刊,七本书。……出版社关门后,剩下的事便是还债。沈从文给了三百来圆,也频把在山东教书的工资拿了出来,还缺三百五十圆,最后由我向母亲要了来,才把本利一并还清。”不久,丁玲、胡也频参加左联,认识了鲁迅。  大学生的文艺刊物  1933年初,在沙滩北京大学文学院,诞生了一个小型文学旬刊《牧野》。说它小,一是它的开本小,是小32开,每期16页,一大张白报纸正好印一份。二是它的印数少,每期印500份。三是定价低,每份二分钱。四是它的编辑和撰稿人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个刊物可以算是他们进行文学笔耕的一小片处女地,共出12期。后来,他们成了我国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  那时候办这样一个刊物,不需要登记注册,也不需要申请批准。三个青年——北京大学英文系学生李广田、史学系学生邓广铭和师范大学中文系学生王余侗,经过一番磋商,每人拿出3圆钱,一共凑足9块银圆(约合今人民币270元),一期的成本就够了。撰稿人除三位发起人外,还有北京大学英文系学生卞之琳、哲学系学生何其芳、史学系学生杨效曾等。当时卞之琳、何其芳和李广田被称为“汉园三诗人”,他们找到南池子飞龙桥的一家印刷厂承印,因为这个厂的印刷质量好,铅字只用一次就销毁重铸,所以字迹很清楚。当时北新书局、未名社的书都是在那里排印的。  20年代末30年代初,北京、上海等地先后出现了许多文学社团和文学刊物,《牧野》的一伙年轻人就处于这种文学氛围的熏陶下。他们读鲁迅,也读周作人;读郭沫若,也读徐志摩、戴望舒等新月派和现代派的诗作。  戴望舒和施蛰存曾在上海出过一本小型的刊物叫《璎珞》。李广田、邓广铭、王余侗过去在济南第一师范读书时,就是《璎珞》的热心读者和推销者,他们组织的书报介绍社就代销这本刊物。《牧野》的开本大小,页数多少直到封面设计,都是照《璎珞》的样子办的。  1936年,卞之琳、何其芳、李广田三人将发表在《牧野》上的诗作合编为《汉园集》出版。卞之琳1910年生于江苏海门,1929年考入北京大学英文系。他的老师是温源宁、徐志摩和叶公超等。他20岁时开始发表译作。1933年春假,他的译稿《恶之花零拾》卖给了《新月》杂志,得到了几块银圆的稿费,买了火车票,便赴山东青岛大学访孙大雨、沈从文等。沈从文在抽屉里还放着几张当票的情况下,拿出30圆,让卞之琳自印一本诗集。于是,热心的朋友们都来帮忙张罗。回北平后,《清华周刊》总编辑马玉铭介绍印刷所,罗大冈陪他跑纸店选纸。最后用一种花钱不多的“极有韧性的薄渗墨纸”印出300本,由新月书店代售。这就是卞之琳大学毕业前夕,1933年5月出版的他的第一本诗集《三秋草》。(据卞之琳《我的印诗小记》一文)  诗集出版的当月,朱自清就著文称赞这是“一本颇俏的小书”。一个不见经传的青年人,还没有跨出学校门,就成了“少小知名翰墨场”的新秀,由此决定了他一生的文学道路。  1933年夏,卞之琳从北京大学毕业,遂开始了一种为谋求生存与追求诗艺而奋斗的新生活。他单身一人,没有家,也没有固定住址,以北平和上海为基地,有时也去外地“转悠”。他成了真正的自由职业者,全身心地投入自由写作与翻译,间或为了谋生也做其他工作。  1934年初他应约在杨振声、沈从文编辑(后萧乾为执行编辑)的天津《大公报》文艺副刊发表译作(也有少量诗作),陆续零星翻译西方文学作品。秋后,由在北京大学教过英国戏剧课的余上沅介绍,开始为中华文化基金会胡适主持的编译委员会“特约”译书。这个委员会是用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作基金的。所谓“特约”,实际上译者自己选题,由委员会批准。稿酬分为千字10圆、7圆、5圆三级。  卞之琳回忆说:“梁实秋用散文翻译莎士比亚,不计字数,是一千圆一个剧本,大学刚毕业的毛小子只能拿最低级的译费,五圆一千字,但在当时上海文坛应是最高级稿酬了。”对于卞之琳这样的“年轻人”一直照顾到抗战爆发。  20世纪20年代上海底层贫民生活状况  20世纪20年代在上海使用银圆和国币(国家指定的几大银行发行的纸币)。十几年间,银圆币值基本上是坚挺的,日用品物价基本上是稳定的,没有出现后来40年代法币和金圆券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飞涨的情况。  要深入研究知识阶层的经济状况,必须以当时市民日常生活的实际资料作为参照系。  根据1928年上海230户底层家庭状况的调查统计资料,当年一个五口人的贫苦劳动者之家平均年收入约国币400圆。这五口人(夫妇两人加三个子女,或一对老人、儿子和媳妇加一个孙儿)组成一个“典型家庭”,是当时上海百万底层贫民的标准情况。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自由撰稿人的经济状况(6)
五口人的日用消费,包括大人和小孩,在统计学上折合起来相当于4个大人,称为“等成人”(与4个成年人相等的意思)。这样的典型贫民家庭一般都有两个人做工,每年总收入约国币400圆。  日常生活开支主要有下列几方面:  1。 基本食物。每年花费在食品上的开支平均为218。5圆(每个等成人每月伙食费仅4圆6角),约占收入的55%,即一半略多。  2。 基本衣着。花费在衣物上的开支为36。7圆,约占收入的9%,其中购买成衣4。3圆、鞋帽9。3圆。  3。 居住条件。每年房租平均为28圆,占收入的7%,居住一间半房子(或说一大间、一小间)。  4。 燃料、水电。每年花费24圆左右,占收入的6%,大多家庭使用木柴和煤球烧炉子做饭,也有用煤油炉的。少数家庭(大约十分之一)有电灯,其余十分之九用煤油灯。  5。 杂项。其他属于文教、嗜好、卫生等支出,为92。8圆,占收入的23。2%,如子女教育费、交通费、烟酒费、娱乐费、医药费,等等。下层工人家庭文盲很多,只有少数能读报看书。  这样的五口(四个等成人)之家平均消费量,每年大米1248斤,面粉310斤;豆油75斤,猪肉51斤或牛肉72斤,青菜850斤;鲜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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