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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城烟-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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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混小子什么都好,就是嘴贱。
  “就这么点事,说完我也该走了,不扰你的兴,不过——”颇为认真地劝一句:“玩归玩,别真被小丫头摄了魂,她可不适合娶来当婆娘。”光那身份就不能娶,尤其对他来说。
  罗瞻哼笑,他当然知道,有些事可以放任,比如欲望,有些事不可以放任,比如娶她当婆娘,他还从没这么想过。
  
  




☆、四 边缘

  
  四 边缘
  虽没想娶她当婆娘,不过与婆娘做得事他到很有兴趣让她来,只是自从那晚后,她就一直躲他,甚至两三天都看不到她人。当然,他也忙着北山设防的事,甚至三两天不回山上住,只把“黑狼”(他的狗)留给她。
  除夕的前一天,他回来很早,天还没黑,一阵恶风刮过后,又降下一场暴雪。大风卷着雪团打得小厨房的门咚咚作响。
  早晨山下送了面粉和肉上来,她决定蒸包子,至少包子放在笼屉上不怕冷掉,而且锅里的水也可以让他洗脸洗脚,不必她再出来为他准备。
  她确实被那晚的事吓到了,虽然上山就知道可能会发生这种事,但真得发生了才发现到底多可怕。有时她会对自己很纳闷,在草庐时也曾有人想占她便宜,她能毅然决然赴死,且觉得那些人很肮脏,而对他,虽然也觉得脏,她却不想死,是因为他长得比那些人好看,还是因为跟他相处的时间最久?
  “嘶——”因为胡思乱想,手指被蒸汽烫了一下,不禁捏住耳垂。
  最上面那一笼已经熟透,黑狼也站在灶台边等开饭,“很烫。”对狗解释不立即开饭的原因,不过这家伙不理她的解释,只想吃,不给吃就恶狠狠的露出尖牙,“烫到不要怪我。”拨开包子皮扔一只在狗盆里,黑狼倏地扑过去。
  果然还是被烫到了,黑狼嗷嗷直叫。
  “放外面,冷了再吃。”在这里唯一能说话的对象只有这只恶狗,至少在他不在的晚上,它会守在她门口,这让她很感动。
  拉开门,暴风雪刮得连眼睛都睁不开,一个大黑影杵在门口,吓得她紧紧贴住门板——
  是他。
  他扔了件东西在她怀里,是块深紫的锦缎……要她替他做衣服?
  他没说,她也没敢问,心里暗衬不量尺寸能否做得合身。
  
  从小到大她都没在灶台边吃过饭,尽管这里的条件不允许,她也都是尽量坐到餐桌前吃,所以看到他这么个大男人跟一条狗坐在灶台边吃饭,觉得很不可思议,又有点可怜。
  盛一晚白粥放到灶台边的小方桌上,再调一份小菜添过去,放上筷子,取下第二只笼屉放到桌子上——事实上第一只笼屉的大包子是给黑狼的,皮厚馅少。只是他既然吃了她也不好解释。
  到是他自己觉察出了不对,给他的包子小巧皮薄,还有几只小汤包——看一眼身边吃得正欢的黑狼,若有所思……最后还是起身坐到桌旁。
  
  做好她该做的事后转身要走,却被他攥了手拉到身边的方凳上,吓得她眼皮都不敢眨,一瞬不瞬地盯住他……
  “今晚睡我房间。”他如此吩咐,同时夹过一只小汤包放进嘴里,第一次吃这东西,不知道里面的汤有多烫,所以有那么半刻他是抿嘴皱眉的,“你房间冷,我们换。”终于咽下了口中烫嘴的食物,舒展眉头。
  “……”心中某个角落被触动一下——这人其实很善良,把黑狼留给她,还跟她换房间,“有炉火,没事的。”
  因为他威胁的眼神,她没再反驳,默认了他的决定,只是手再也抽不出来,她又不敢轻易乱动,怕再发生什么控制不了的事,只默默坐在一旁看他吃饭。
  
  他跟黑狼的胃口都很大,这些日子,她也大概能估出他的量,不过今晚的他好像特别能吃,一笼不够,还算计上了黑狼那份,惹得黑狼嗷嗷直叫。
  “还有水饺。”趁机从他手心抽出自己的手。
  煮了满满一大海碗给他,只给自己留下六七颗——
  这女人吃得比猫都少!难怪捱不住酷寒,手冷的像冰。
  这晚,他们换了房间,她睡他的大床,而他窝在她小的可怜的榻子上……
  
  次日,除夕。
  今年林岭的除夕很安静,因为嘉盛带了几个爱闹的人去了延州,前寨也没再开酒席,只让人燃了几串炮竹。
  这是君锦第一次在外面过年,在这陌生的边塞,孤独一人,没有亲人,没有喜悦,更没有年味,有的只是一个随时需要防备的土匪和一条喂不饱的大狼狗。
  大哥是不是不来接她了?像二哥那样放弃,如果连亲人都不愿顾及,她还能指望谁呢……
  
  一整天,她都闷在小屋里做他的衣服,风雪大太,连门都出不去,一天一夜的功夫,终于把衣服赶了出来——他等着穿来过新年的吧?只是时间太少,做得不够精细,不知他会不会嫌弃……
  啪啪……
  门外响起一串爆竹声,晃神间,她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探头看外面——
  是他燃的。
  爆竹炸得雪团到处乱飞,声音震耳,她忍不住捂住双耳,小时候看哥哥们放爆竹也是这样,躲在门里,捂耳看热闹,看爆竹炸得到处闪光,还看娘和二娘担心大哥、二哥的样子,也许是这爆竹声勾出了她的眼泪,捂着耳朵,泪流满面。
  每个女孩都有离开父母,离开家的一天,到一个陌生人身边,过陌生的年,谁又能知道前路如何……
  这是罗瞻第一次见女人哭得这么伤心,下意识伸手搂她入怀——
  同样孤单、同样陌生的两个人,在这大年夜莫名其妙被圈到了一起。
  
  君锦在他怀里闭上双眸,她今天没力气挣扎,随他了,他想做什么就做吧,她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到从前,在爆竹声中她乍然明白了,尽管爹爹疼爱她,但与家道相比,她并不重要,这么长时间,他们甚至没派人来找她,可见失去名节的她并没那么重要吧……
  既然那东西非要被陌生人夺去,何不成全了这人?反正不是给他,就是塞外那些番人,再不就是哪个愿意娶她却未必看得起她的人,至少这个土匪还与她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也让她感动过……
  ……
  他看懂了她眼中的悲伤与放弃,所以他没有做到最后一步,而是就此停了下来,并扯了床侧的毛麾盖住她光裸的上身——这对他来说很艰难,因为她实在太诱人,但他更讨厌她眼中的悲伤。
  起身坐到床侧,光脚踩着冰凉的地砖,凉意可以冷却他沸腾的热血,“把衣服穿好!”他命令她。
  君锦看他一眼,轻声问:“不要了么?”
  “穿上衣服!”他再重复一遍。
  君锦苦笑一下,她没看错,这人虽然粗鲁,却不是坏人。松开毛麾,捡了床头的兜衣穿上,然后再去寻她的内衫……
  罗瞻侧过脸看她一眼,视线正好划过她手臂上那点殷红的朱砂,那是贞洁的象征——只有关内人才喜欢给女人点这玩意。
  他不禁怀疑是不是疯了?这么一个妖娆且未被开封的美人在跟前,他却下不了手,拿过桌上的酒壶,狠狠灌下一大口。
  “你的衣服,要试么?”她捧过那身刚做好的紫缎长袍给他。
  罗瞻看着她手上的衣服半天没吱声,这缎子是给她的,见山下有余下的,就给她带了来,想不到她却给他做了袍子,不耐烦道:“这是给你的,我从不穿这玩意!”他从不穿这么制作精细的缎袍。
  原来这是给她的……想不到他会送缎子给她裁新衣,“可……已经做好了,要不送别人吧?”不穿太可惜了。
  抓过长袍扔到床上,也许是欲求不满难以纾解,总之他怒意难消,不知是气自己还是气她。直到出门前把她定在门板上狠狠咬下一口后,才算纾解了心头那股郁气。
  
  男女之间若是戳破了那层窗户纸,便再难回到从前,他不会轻易破坏她的贞洁,但不表示他会守什么三拳五步的清规戒律,除了最后那点事不做外,他什么都要。
  
  也就在新年这两天,她慢慢得知了他长她十岁,生在塞外,姓罗,名瞻,字武安。而他也逼她说出闺名,她叫君锦,家人却常喊她媚儿,因为大姐叫阿妩,她出生在江南的长洲,也在那儿长大。
  这都是三三两两聊出来的,因为大雪封山,两人实在避免不了要碰面,既然经常有交集,总不能一直当哑巴。
  她虽仍怕他的冲动,但慢慢却不太怕这个人,他看上去脾性暴戾,但只要不跟他对着干,不惹他,还算好相处。
  直到年初三的午夜,一身盔甲的他叫醒她,告诉她如果雪停了,她想要小命就不要自己下山,等人来接,说罢便离去,伴着狂风暴雪及前寨的号角声。一走就是十多天,期间没半个人上山,山上只有她和一条狗,以及满山满天的大风雪。
  正月十五也没人陪她过节,她用面团包了米糖蒸给黑狼吃,算作她跟它的元宵节。
  她发现自己都快习惯这种孤寂生活了。
  习惯——多可怕的东西,这两个字似乎可以夺走一切,让她习惯跟狗说话,让她习惯遭受一个陌生男人的为所欲为,她几乎都要肯定自己品性卑贱了。
  记得大嫂评价过那些红阁里的姑娘——她们的卑劣之处不在于靠身体为生,而是习惯并认为那种事不下贱,想不到如今她也成了那样的女人——有时候另一个自己也能吓到自己。
  
  就在她思衬自己的品性是否天生下贱时,他回来了,带着满山的风雪和满身的血腥——这是她从没见过的东西。
  一进门,他便吻住她的唇,拥紧她的身子,像是享用战利品一般——
  他的肆无忌惮仍然让她害怕,她仍然会挣扎,虽然心里明白不会起任何作用,但她不能允许自己不反抗,反抗至少证明她还有最后一丝尊严,当是为大家闺秀这四个字正名吧。
  她知道他不会做到最后一步,因为他有好几次机会,但他没做,也许是对她有恻隐之心吧,至少留着她那粒朱砂痣,可以向有心人证明她的贞洁还在,还可以嫁人,并得到她未来丈夫的尊重,只是他能忍到什么时候呢?一次比一次递进,结果就是他变得更加易怒,不知到最后他会不会干脆一拳打死她了事。
  门外狂风暴雪,门内,灯光迷蒙,男人啃咬着女人藕臂上的那粒朱砂痣,强烈的占有欲驱使他去夺取那份贞洁,但……
  “你可以回家了,明天就走。”松开她,翻身倒进床上的毛被里。
  君锦转脸看向他棱角分明的侧脸——
  “你该感激我。”感激他没让她变成女人。
  “谢谢。”以她的立场来说是该感谢他,对他来说可能只是失了一次享受的机会,不过对她来说,得到的却是一次能幸福的机会。
  “不问我跟你哥哥做了什么交易?”肆意踢掉脚上的长靴。
  摇头,她不想知道。
  “为什么?”
  “如果你是他,会先做什么?”转回脸,望着屋顶。
  他顿一下,随即了然,换做是他,他当然不会这么久都不想办法救她,而且还是分开救,先带走一个,最后再带走一个——那个叫冬儿的女娃十多天前就被君天阳的人带走,谈好交易后,才带走妹妹。
  “那你还回去?”
  点头,不回去还能去哪儿?留在这儿继续做土匪的奴隶?她知道他看不起她,即使很渴望她的身体,但那也只是对她的身体。
  她能做得就是回家,看命运是否能给她安排一个好一点的归宿。
  有时候成长并非是好事,因为要经历并看清很多不愿知道或明白的事。
  如果不是这土匪,也许她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在父兄心中是什么地位,她一直以为他们只是无能为力,殊不知不是这样。
  




☆、五  未曾相识

  君锦是半个月后到的青阳,离开前,那人连抬头看她一眼都没,也对,再没机会交集的人何必弄得像有私情一样。
  君家全家都搬来了青阳,不是为了看她,而是京城有暴民滋事,怕一时难以控制,青阳是大少爷君天阳的驻地,麾下铁骑五万,固若金汤。
  君锦到家时,父亲到是安抚了几句,只待她回房后,才交代妻子王氏道:“去后面看看,让你兄弟给她试试脉。”
  王氏明白丈夫的意思,他是怕女儿带回个土匪种来。
  王氏本还思衬着该怎么跟女儿解释,是夜给女儿沐浴时,却见了她臂上的朱砂痣,于是抱着女儿大哭,“老天有眼,没让那些土匪祸害了我的宝贝女儿。”
  君锦说不出心中什么滋味,只是一味地安抚母亲。
  得知她仍是完璧后,一家女眷方才兴高采烈的抚胸念阿弥陀佛,谈论起这次多么有惊无险,猜她必定吃了不少苦,当然,也夸赞了她的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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