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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亲传弟子苏北散文集:那年秋夜-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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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同炖,加白糖和醋,小火,慢慢煨出。
  樱桃肉上桌,得用调羹(汤勺)吃。因为肉丁和白果都极细嫩。樱桃肉入口酸甜(加了许多糖),可极香极鲜美。五花肉和白果都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因此营养是极佳。做樱桃肉技巧在配料,配得好酸甜适当,配不好非酸即甜,入口腻人,口感顿失。
  樱桃肉不可多吃,但在我的印象中,樱桃肉也多吃不了,一人也就几小勺。——唯此才能保住味口。
  现在的樱桃肉已不如过去。樱桃肉的原料要是乡下土黑猪的肉才好。可这样的小黑猪现在到哪里去找?
  烩鱼羹,把鲫鱼或者昂嗤炖熟,俟冷透将肉剔出。这是一个相当费工夫的事。鱼肉要用手慢慢捡看,将小刺盲刺都要剔尽,——否则喝时卡了嗓子。烩鱼羹的鱼必须是鲫鱼或昂嗤(别的鱼烩出不好吃)。什么鲶鱼、青混、黑鱼,都不适合。之后将泡好的粉丝(必须山芋粉丝)剪成米粒大小,与鱼肉、原质汤加酱油醋同炖。出锅时撒上胡椒粉(要多撒,不厌其多。)再撒上青蒜叶,细瓷大碗上桌。刚一上桌,香飘四溢,酸鲜之味,入鼻而来。烩鱼羹要趁热喝,入口,鲜,微酸,青蒜香,胡椒粉的微呛。真是美妙无比。
  烩鱼羹用料讲究,做工精细,虽是地方名菜,在我们县,也不是所有家庭主妇都能做得。即使会做,口味也难调。不是咸了就是淡了;不是酸了就是辣了。个中学问,手重手轻,只有厨子自己明了。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否则我母亲的第一传人,应是我的老婆,可我的老婆,是只领悟其奥妙之一二,不能掌握其精髓也。
  我儿时吃的烩鱼羹、樱桃肉多矣!如今远离家乡,一年中只有春节回去与父母同住几日。母亲七十有一,垂垂老矣!春节回家,室内室外,四壁阴冷潮湿,母亲勾着腰,忙里忙外,准备年夜饭。家里堂屋桌子上摆满了菜。我有时看着母亲在院子里冰冷的自来水里佝偻着腰洗涮,半天手托着腰慢慢立起,心里一阵酸楚。我总是对母亲说,没有几个人,别弄那么多菜,而母亲并不理会。她也总是说,亲戚要上门的,菜多些防着,万一到时吃“竖”起来(家乡土话:表示菜不够了)。我知道母亲一生勤劳,如果闲下来,反不舒服。——更况我也说不信她呀!
  母亲烧菜的水平大不如从前。但母亲自己并不觉得,她常常说,我哪一样拿不起来,可以讲,嘴一张手一双。可母亲有时做的菜,不是忘了加糖就是忘了添醋,要么就是加重了,等端上桌来,她自己亲口一尝,母亲自己笑了。“啊呀,忘了加醋了!”或者说,“糖放了两次,重了。”
  烩鱼羹和樱桃肉当然是吃得到的,那是她的看家菜。可有时总觉得味道有些不对,不再是我童年印象里的烩鱼羹、樱桃肉了。不知是我多年来在外浪荡,口味败了,还是母亲老了。倒是我的豆蔻女儿,不知轻重,有时小声说,奶奶擤完鼻子擦在护袖上,又不洗手就来端菜,我都不敢吃奶奶做的菜了!有时当着她奶奶的面:“奶奶,你做的菜没有过去好吃了!”
  她奶奶总是笑笑,并不置一言。那是她孙女说她,我们若说,可不饶我们了。
   。 想看书来

气短情长及其他(1)
一、一个女人
  在四牌楼见到一个女人匆匆地走着,穿高跟鞋,怀抱一京巴狗。那狗娇憨可爱,打了一个哈气,仿佛刚刚从母亲怀里睡醒,一派生机勃勃。它努力地将小小的嘴往上仰着,像一朵花努力地向着太阳。我一时非常感动。
  感动这个女人,还有狗。
  二、上帝放在橱窗里的样品
  (马路求爱者)
  我借调在北京工作的时候,有一个旧同事,人长得非常漂亮,是那种天生娇嫩的女人。上帝捏的放在橱窗里的样品。单位里的男同事,见到她嘴里似乎都有哈喇子要流出来,都有一种吃不到葡萄的酸相。我和另一个朋友,每天下班都在办公室烧饭,她也是一人借调在北京,因此她便经常在我们那里蹭饭吃。她能在我们这儿蹭饭,也是我们的光荣。我们内心也泛着不可告人的甜蜜。因为同她的接触,比别的男人多一点,仿佛占了别的男人的便宜,藏着小小的狡黠和快乐。有一次,这个女同事出门,被一个马路求爱者盯上,从地铁的复兴门站一直盯到公主坟站下车仍没有摆脱。女同事于是停下来愤然责问:
  “你这个人,老盯着我干什么?”
  那青年不紧不慢:“小姐你长得真好看。”
  女同事更加慌神了,遂急速往前走。
  男青年追上来,抢着说:“小姐走路也好看。”
  这位女同事给气得没辙,只得骂道:“流氓!”
  那男青年并不生气,仍不紧不慢:“小姐,你说话也好听。”
  女同事无可奈何,忍不住笑了,那男青年接着说:“小姐,你笑起来真好看。”
  我这位女同事给弄得毫无办法,只得又加快速度往前走,走到我们住的警卫一师门口,我这位女同事对门口警卫说:“把后面那个男的拦住,他盯稍我。”
  那个兵也是非常听她话的,严厉地拦住了这个马路求爱者,我这女同事才得以解脱。
  这个故事是我的这位女同事自己讲的。她回来正是中午,她边在我们这儿吃饭边说:“刚才……”
  我们听到这样的故事,也很快乐。可我心底私下里总有些怀疑:她在说这个故事时,是不是有些添油加醋了(可逻辑又是如此的严密)?因为女人都是爱虚荣的,何况这样一个美丽的女人?
  这个女人后来到了香港。
  三、出土的跪俑
  我已习惯于每天写作读书。这种习惯已是生活的一部分,无所谓勤奋不勤奋。每天下班我便猫在小屋里“捣古”。一“捣古”就是好几个小时。我胃不好,还有肝(胃和肝不好的人,脸上都是灰灰的)。有时坐得时间长了,胃就像一个沙袋一样吊在脐上,于是我有时便单腿跪地,保持身体垂直于地面写字或看电脑,这样便好受一些。我的老婆说:“你这样敬业,让我心疼。你的姿势活似一个出土的跪着的秦俑。”
  像一个出土的跪射俑。这个比喻挺好。
  四、偷窃
  我小时候极其顽劣,除爬墙上树、钓鱼摸虾外,还养成了小偷小摸的习惯。小时候偷街上小贩的桃李瓜果,极其内行。我们偷西瓜的方法,真是奇妙得很。两个小孩配合,一个蹲在瓜摊前面,一个站在身后。蹲着的假装挑瓜,捡捡翻翻。这个拍拍,那个拍拍,装模作样,却用眼睛的余光瞟着卖瓜的妇女或汉子,只要有别个人来买瓜,或者别样的事情一打岔,我们便趁卖瓜者一分神的一瞬,将瓜从腿裆内滚过去,后面的人便迅速地接住,放在前面的人的后腰上,紧跟着整个人便趴了上去,前面的人于是抱着后面人的两条腿,后面的人紧紧抱住前面人的颈脖子,两个人互相背着,就这样走了,而瓜夹在两人的前胸后背之间。卖瓜者有时也觉得这两个孩子有趣而诡秘,可一时又想不明白。 。 想看书来

气短情长及其他(2)
时至今日,我有时到菜场买菜,因不会讨价还讨,总觉得吃了菜贩的亏,有时顺手便偷了一颗葱。前天买菜,买了一斤多水芹,要八块钱一斤。我爱吃这东西,于是咬牙买了,临走我心中不服,拿水芹时顺手带了个西红柿,摊主并末发觉。往回走时,我心中藏着甜蜜的快乐,禁不住漾出了嘴角。
  经常读到一些晚报上的奇闻。有的小偷改造多年改造不好,有的不偷多年之后旧病复发,有的小偷,偷了人家的东西,见女主人月光下熟睡中的娇憨美丽,动了心,临走时还忍不住偷偷吻一下女主人。从此我便知道,偷是有瘾的,也是有成就感的。
  有时偷的,只是一种感觉。
  当然,这种感觉和行为,是不足取的。
  五、酒令
  小时候在家乡,我们家有个邻居,一家子的人喝酒。男人、女人、儿子,连七八岁的小孙子也用筷子头蘸一点酒在嘴里啧啧。从早上起来即开始喝。喝得一塌糊涂。屋里总是充斥着一股酒的香味。他家里人喝酒,是从来不要什么菜的,几粒花生米,一个鸭膀子,半只鹅头。喝一口,将鹅头或鸭膀子在嘴里咂一下,并不真吃的,只是就其味。他家的二儿子亚宝,同我熟,有时在门口吃饭(他家总是在门口吃饭,门口又是路口,因此来来往往的人从他家门口过,总是不断的有人打招呼:吃啦?——没呢!——在这儿吃一点?——不了或者回家就吃了!)亚宝叫我过去吃一点,也没什么可吃的。那一段时间亚宝杀牛。经常有些牛的杂碎,牛卵子,牛骨髓。反正都是一些乱七八糟的。冬天则冻在一起(冬天则在堂屋吃饭,门也是敞着),用筷子去捣。我在亚宝家吃过不少次饭,亚宝教我划了一种拳,俗称“螃蟹拳”。我和亚宝划过,我输得多,亚宝则赢得多。是这样划的:
  螃蟹一呐,巧八个,两头尖呐,这么大个,一上口,一下口,六六大顺该谁喝……
  谁输了谁就喝。
  前不久在湖南张家界开会。一帮人在土家风情园划拳。那是朋友在厦门团队训练中学来。于是大家手拉在一起,叫一二三,众人齐喊:一二三四喝,一二三四喝,一二三四一二三四喝喝喝噢——!
  这样的酒令简直是瞎起哄。不像话!
  年前在北京,一帮文人聚会,席间不乏可爱之人。大家划拳行令,艾丹兄教大家一种拳。这肯定是一位浪漫主义诗人的杰作:杯中的酒啊,盘中的菜,哪个美女来招待,七个拳啊你招待,九九归一我招待。
  输了,喝一杯。艾丹穿着鲜红的毛线衣,矮矮胖胖的,那些小词从他京腔京韵的厚厚的嘴唇里蹦出来,配上他相当抒情的动作,有点滑稽,有点古怪,也有点可爱。
  六、上帝轻轻拍了一下手
  仿佛上帝轻轻拍了一下手,女儿忽然间长大了不少。小时候她抱着自己照片,嘴里总是不停地:“打,打,打”。回想起来仿佛就在昨天。长大了有时候反不懂事,又总是回嘴,说不得。学习成绩不能令我满意,不知为什么,狂热地喜欢,买了许多她们的CD和招贴画,把房间的墙上贴得到处都是。我不满意,我说,你再弄这些东西,我就把它们都撕了。她恶狠狠地回嘴说,你要把它们撕了,我就跟你没完。
  不懂事的孩子!我无可奈何,只得说,你讲这话有什么意思呢?学习又不是为我学习。高中只有三年,自己要抓紧,父母为你好啊!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气短情长及其他(3)
可有时候又特别的懂事。寒假里,有时话特别的多。同我们交谈起来完全是个大人的样子。见解新颖别致。可一到开学,话又慢慢少了,她天一亮就出门,确是很忙啊。
  我有时一个人在家,看着墙上她和她妈妈的照片,心中充满了甜蜜,我会自言自语道:“我爱你们。”
  七、喝粥
  我爱喝粥在家里是出了名的。
  人的许多习惯都是在童年就养成了,包括一个人的口味。我们小时候,每天晚上家里都是煮一大锅粥。特别是夏天,一到黄昏,豆子粥便早早地端到院子里晾着。孩子们先是洗了澡,把脏衣服换下来,给母亲洗。等到太阳落山,一大家子便开饭了,豆子粥就馒头,臭豆干子,腐乳,喝上两大碗粥,肚子鼓鼓圆圆的。一天就算过去了。
  因此几十年过去了,喝粥的习惯依然。每天晚上,我们家都在电饭锅里煲上豆子粥,早上起来,喝它两碗。即使有豆浆、牛奶之类,我也得先喝一碗粥打上底子,之后才能喝豆浆、牛奶,否则一天胃都会咕咕的叫唤,不舒服。
  中国其实是个喝粥的大国(欧州人想必是不喝粥的)。南从香港、广东,喝白粥、瘦肉粥、皮蛋粥,北到东北那圪,喝子粥。
  上了岁数老人,也喜欢喝粥,老人胃动力差。喝粥易消化。作家中我就知道王蒙、孙犁是爱喝粥的。《红楼梦》还专门谈到粥有养胃的功能。我多年在外工作,生活没规律,把胃给弄坏了。平日里运动少一点,便鼓鼓胀胀的。有时出差几日,烟酒过量,口干舌燥,那时对粥的思念更是强烈。偶尔多喝了两盅,头疼得利害,要是能喝上它三大碗粥。你别说,马上见效,比什么灵丹妙药都管用。
  现在人生活条件好多了,粥的花样也多了。煮粥时加上红枣、莲子,再讲究些,可放入十几枚龙眼
  (桂圆),这样的粥,不仅好吃,而且很有营养。
  北京有家宏状元粥店挺有名气,也深谙粥经。在粥店的墙上还贴了许多粥语录。最为有名的,为宋代的《粥记》:“每日起,食粥一大碗,最为饮食之妙也。”苏东坡也有“粥后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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