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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晚了,今晚就在这过夜。”
“什么?在这?”我刹变骷髅脸。
“是啊,我每天都在这啊。”
您是野人,不能跟我们这些温室的花朵比额。
“帐篷呢?”大叔把我领到一片小空地,还有几块大石头。
“要帐篷干嘛?”大叔满脸疑惑的看着我。
啊啊啊,你果然是野人。
我疲倦地一屁股坐到地上,突然想起件事。我的行李呢?啊~还在崖上呢,那帅哥不会给我贪了吧?我手机、钱包、MP4一堆身家都在里面呢,不要哇~
“看来你真是饿坏了。”大叔看到我痛苦的表情说道。
我已经欲哭无泪了,麻木的点点头。
“那我去找点东西来吃。”大叔向密林走去。
“啊~我也去。”我急忙跳起来跟上,我可不要留下和野兽为伴。
“啊啊啊~野猪啊~”
“那不是野猪。”
“啊啊啊~狼啊~”
“那不是狼。”
“啊啊啊~亲娘啊~”
“那不是……”大叔给了我个爆栗子,好痛哇。
怎么有这么多野兽,深更半夜不睡觉出来鬼混什么啊!(某白:当然是吃你啊—。—)
“救命啊~”我身后突然蹦出一头野猪,头顶还有大大的角。犀牛吗?(某白:你家犀牛角长头顶?!)
大叔蹦上前,瞬间干掉了那头猪。这就是传说中的秒杀么?我更加崇拜您了。
“吃吧。”大叔把烤好的猪肉丢给我一大块。
“烫~烫~啊啊啊~”我跳了起来,猪肉掉到了地上,我看到大叔嘴角又开始抽搐。我故作镇定的捡起来吹了吹开始用餐。
“你家住哪呀?”
“AA市。”好吃,虽然没有调味料,但真是极品,不是一般的猪啊。
“……没听过。”
“就是AA省的AA市呀。”
大叔继续一脸茫然。
“这不是XX市么,旁边就是AA市。”我很耐心吧,其实我优点不少哦。(某白鄙视之。)
“这不是XX市呀,这是爱林陌市。”
“什么?”爱你摸市?啊~什么变态市名,听都没听过。
“看来你是被拐到外地了。你到底得罪哪个仇家了,被别人千辛万苦丢这么远,还丢到这么危险地地方?”大叔更加同情我了。
“我好像没得罪谁呀……”我陷入沉思。
除了幼儿园把小叉的脸上抓了五个爪子印,被母亲大人痛扁一顿后,就再也没惹过事了,我人缘一直挺好啊,谁跟我有仇呀?等等,我不是蹦极掉下来的么,谁说我是被拐卖的啦?(某白:你自己说的呀@_@)
“难道?”我抬头望天。
“什么?”
“我穿越了?”我灵光一闪。
“穿月?”大叔疑惑的抬头看了看明晃晃的月亮。月亮脸红了,躲进了云朵里。
怎么可能,穿越是骗小孩的,我不信这玩意,不过以防万一我还是拷问下大叔吧。
“请问今天的上证指数是多少?”
“……”大叔目瞪口呆。
“那XP后面的windows版本叫什么?”
“……”大叔继续石化。
“那今年番薯多少钱一斤你总知道吧?”我怒,真是一问三不知。
“……”大叔轰然倒地。
“看来我没穿越啊,真好。”我放心了,喜滋滋的又拿了块猪肉开始啃。(某白一巴掌呼来,你问的什么白痴问题!某伍捂脸:后妈,我知道错了~某白又一巴掌呼来。)
“丫头你叫什么呀?”
“伍子祺。”
“噗……”大叔忍笑,我也忍,忍住不去扁他。
“对了,大叔你叫什么呀?”(某白:你终于想起问别人叫什么啦?)
“金。”大叔坐了起来。
“哦~原来是金大叔。你为什么要做发掘遗迹这种工作呢?很辛苦啊。”
“这是我做猎人的职责所在。你知道世界上有多少遗迹正在遭受风化等自然的侵蚀吗?”
“恩……这是个严重的问题。”我煞有其事的点点头,继续低头啃着猪肉,别说,这肉烤的还挺有弹性,真好吃哇。
“还有,很多人都没有保护遗迹的意识,大量的遗迹被破坏……”金既愤慨又惋惜。
“是的,一群思想落后愚昧的人啊……恩?恩恩?恩恩恩?猎人?”我猛然抬头看着金。
“不错,我的职业就是猎人,现主要精力放在发掘和保护遗迹上,不怎么抓通缉犯了。”
我嘴呈“O”字型,石化了三秒钟。
猎人、金、通缉犯,我把这些关键词和在一块,难道是?
“大叔你耍我?”
“为什么这么说?”金疑惑,敢情金大叔见到我后最多的表情就是疑惑了。
“你……你有儿子吗?”千万不要啊~我心里在咆哮。
“有啊,他现在应该10岁了。”金一脸欣慰的拨弄着篝火。
“你儿子不会叫小杰吧?”我欲哭无泪了都。
“你怎么知道?”
“啊啊啊~谁让你给他起这个名字的,小明小红小猫小狗叫什么不好,为什么偏偏要叫小杰?!!!”我抓狂了,揪住金大叔的衣领。
“……”金无语了,起个名字也有错啊。
“亲娘啊~”
“……”金左看看又看看,没人,丫头你今天都叫了两次娘了,不会叫我吧。(某白:当然是叫我。)
“为什么?”我松开金,蹲回一边在地上画圈圈。
“为什么?”继续画圈圈。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地上很快被我刨出个坑。
“到底什么为什么?”金实在看不下去了。
“为什么我会穿越?”我根本对穿越不感兴趣啊,而且对穿越的一些细则也不清楚。
金摇摇头,穿月?
“为什么不是唐宋元明清,为什么偏偏是猎人世界?”高死亡、低存活、多变态、少奇迹的世界哇。我穿进来算不算一个奇迹呢?
金继续摇头,糖什么?
“为什么我没有看完那部漫画?”(某白:富奸也没画完呀。)而且大部分的内容我都忘了,让我再看一遍也行啊。(某白:要不要我邮寄一本给你?某伍:好哇好哇~某白一巴掌呼来。)
金再三摇头,这跟漫画啥关系?
“为什么我不会武功?”
金叹气,我也想知道丫头你为什么这么弱啊。
“为什么偏偏是我?我可怎么活呀?走哪都会被秒掉的,哇555~”我大哭起来。
“啊,丫头你别哭啊……”金慌了起来,男人果然是见不得女生掉眼泪啊。
“爸~妈~你们在哪哇?555~” 以前我每天只想着三餐吃什么,现在连生存都是问题了。
“丫头……我也不知道呀。”金无奈的哄着我。
“哪个王八蛋把我丢到这来的?!啊啊啊啊~”(某白:妈妈我呀,嘿嘿嘿~某伍:你是后妈!)
“等我把这片的遗迹整理完,可以帮你查查。”金真的很好人啊。
“我……我要……我要回家~”我哭得一抽一抽的。
“你说地址我送你回去。”金都快哭出来了。
“55555~”我边哭边用手指指天上。
“……”金抬头望望天,无语了。
“哇5555555~”我扑到身后的石头上又哭到了一个新大调上。
“……”金痴呆的看着我。
一个小时又四十分钟后。
“金~你一定要帮我……”我拿起来金的衣角擦擦眼泪。
“好。”金匆忙点头,你只要不哭就好。
“在我能生存前不许丢下我一个人……”我又拿着金的衣角擤了擤鼻涕。
—o— 金石化中。
温室猪放养计划
于是第二天就开始了马拉松式的温室猪放养计划,目标——野猪。
“能不能烧点水喝?河水不干净哇,很多细菌的说。”我拽着金的衣角装可怜。
“你要学会生存,不要挑三拣四。”金偏过头,不看我。他已经学会抵制我可怜大法,看来我要换新招了。
“能不能搭个帐篷呀?地上有虫。”我死死掐着金的手腕。
“你以后还要对付魔兽呢,虫子算什么。”
“能不能不要少跑一圈?一圈可是1000米啊。”
“No。”金呢啥时候跟我学会讲英文啦。
“能不能不要在腿上绑这么多重物呀?……哎~金你不要把石头压我背上呀!哇啊啊啊啊~”
在我凄惨的叫声中,太阳升了,又落了。
我听说在非洲,瞪羚每天早上醒来时,它知道自己必须跑的比最快的狮子还快,否则就会被吃掉。而狮子每天早上醒来时,它知道自己必须追上跑得最慢的瞪羚,否则就会被饿死。所以,不管你是狮子还是瞪羚,当太阳升起时,你最好开始奔跑。
本人优点不多,最大的优点就是有自知之明。我知道自己是属于瞪羚那一类的,所以每天天刚蒙蒙亮,我就被金偷袭而醒,开始了一天漫长的逃命生涯。
刚开始是被魔兽追得满地跑,后来学会了在树上跑,再后来学会了在水里逃,如果条件允许接下来我可以在天上飞了。
刚开始是被一只魔兽追,后来变成了一群。
追杀我的队伍壮大顺序如下:班,排,连,营,团,旅,师,军。各位请自行想象队伍的浩浩荡荡,以及我逃亡时的凄凄惨惨。
当然,被追上是要付出昂贵的代价的。
以下省略漫长的群殴过程5000字。
三天一小伤,五天一大伤。而金每次都是在我还剩最后一口气时,才舍得把我从群殴中拯救出来。
烂金,我是不会感谢你的!!!
所以说,光有自知之明是不够的,还要有个善解人意的师傅。
等我跑赢了低等魔兽后,金又千方百计引来大批的高等魔兽。
我在理论上花了很久才反应过来我师傅他就是猎人世界排名前五的金,但金本人却只用了一天就让我明白了,他真的就是猎人世界传说中的变态中的极品变态啊。
金,我上辈子欠你的吗?不带这么虐我的!啊啊啊~亲妈,救我!(某白:不要,我很喜欢看金虐你,嘿嘿嘿!)
半年后。
我还要这个鬼地方待多久哇,怎么没人下来把我带回我的世界去啊。
这半年我诅咒的最多的就是把我踹下来的帅哥,您的大脚真是厉害,一脚把我踹到异世界来了。可你咋不负责把我接回去啊,这年头帅哥都靠不住。
还有那个算命的老头,我也诅咒你。(某白:谁让你迷信的!)
“你又在偷懒!”金恶魔般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啊~师傅我知道错了,您别罚我。”我立马跪倒在金身旁,小心翼翼揪着他的裤脚。
“100圈。”金面无表情,丝毫不可怜我,“都走到你身后了你还没感觉,再加100圈。”
“啊~师傅您是在世潘安,帅比唐伯虎,风流潇洒,器宇轩昂……”
这半年来我除了被魔兽追,还要做金留下的大量功课,没完没了的绕着森林跑,但无论我怎么跑,我都跑不出去。(某白:你跑的是圈又不是直线!)
“300圈。”
— — 金你个死人、坏人、破人、烂人。
“400圈。”
OoO 我的心声你也听得到?
“师傅~我再也不敢了……”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您不愧是猎人世界最牛X的人啊。
“这半年来你的速度快了很多,但灵敏度还是很差,魔兽离你三米近你才感觉得到……”金开始总结。
我们那哪来的野兽哇,好不容易见只野猪,还是煮熟了的。
“你爬高的本事还有待加强……”
我在那没事老爬树干嘛,我又不是猴子。
“你的表情也有待强化,你心里想的全表现在脸上了……500圈。”金很阴险的笑了。
谁说金是大好人的,谁说金老实憨厚的,整一个腹黑男,一点也不像小杰。(某白:谁像谁啊?!)
我苦叫连连的开始了马拉松式的500圈。
半年,我的确进步了。原来是爬个七楼都要喘半天气,而且体质不是一般的差,三天一感冒五天一发烧的,现在皮糙肉厚了,我指的是脚,其他地方还是白白嫩嫩的。(某白:臭美死你吧,没有妈妈我你怎么白怎么嫩。)
除了脚力,其他依然很烂,我依旧不会功夫,依旧很容易被秒杀。但唯一的不同是,我会跑了,而且可以跑的很快。(某白:敢情你以前不会跑步?)遇到危险我就逃,往死里逃,虽然每次被抓住都被打得半死,还要靠金把我救出来。
金说我没啥天赋,遇到敌人既不能斗武又不能斗智,只有逃了。(某白:金你真是奇才,慧眼识猪啊!)
可是,一般的逃还远远不够,我现在顶多逃的过雷欧力那种智障男,印象中他体力也是很差的。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旦我遇到西索、库洛洛——这种几率对穿越人士高达百分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我就废了,跑有啥用,腿估计都没啥用了。(某白:伊耳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