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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开九度-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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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嘛……相对论,就是相对而言的结论!”
  爱老伯,我不是有意误解你的定论的,你要是发火,三更半夜时去找爱元和,最好用你那伟大的头型和凌乱不堪的目光把爱元和吓驾崩了。
  我也就解脱了。
  黑夜给了黑夜一身的黑,我想利用这身黑,套一套木瓜的词,却没想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爱元和……早已经一身墨黑地给我织上一层天罗地网,网套我的词了。

  此花不与群花比 何九番外

  谁,执我之手,敛我半世癫狂;谁,吻我之眸,遮我半世流离。
  从来我都是个很普通的女子,生于普通的家庭,有着掉到人堆里就找不到、适合做潜伏的面孔,还有一个前面平板后面也平板的液晶型竹竿身材。
  和所有生于新社会,长在改革开放里的祖国花朵一样,经历了九年义务教育,终因成绩普通没有考上高中,而是进了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卫生学校,学了中医。
  如果没有在那个夜晚,遇见景乐天,我想我的一生都会普通下去。毕业、找份工作、相亲、找个男人、嫁掉、生个萝卜头,一直到老,死去。
  十六岁,我懵懵不懂,讨厌每星期学校布置下的大扫除任务,躲啊又躲,却终于躲不过,被班头抓去倒垃圾。
  好大的垃圾桶,我不知道里面装了多少垃圾,死沉死沉的,终于把它推到垃圾堆的面前,以为用尽了吃奶的力气,倒出来的……竟不是垃圾,上天捉弄,活生生的一个人,——一个大男人。
  那一年十八岁的景乐天,是街边贩卖盗版CD,流里流气,毫无生活品味的小混混,而我,就是被这样一个男人,蒙蔽了视觉神经,毫无原则地跟在了他的身后,抛却了将成为白衣天使的大好前途,成了满嘴胡话、整日街头游荡的小太妹。
  混在细柳街里,打架斗殴,偶尔进进局子。
  若是扣下我们的是大叔级人物,我会毫不犹豫地一脚把景乐天踢过去顶罪,但若是扣下我们的是某位警草,呵呵……我会奋不顾身,一马当先,冲在最前面,……
  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忧无虑,喝酒、闹事、火拼,跟着景乐天,今天加入什么斧子帮,明天A进什么砍刀派,日子如流水,从指尖划过,活得也就越是没心没肺。
  景乐天是我那一世里,惟一的男朋友,初恋、初吻、初夜、初爱,如果不是后来我掉进了下水道里,怕是还有一纸初婚。
  跟着景乐天时,我还小,未成年,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就是觉得找一个混大哥的,很牛X。
  他每日里,骑一个接近报废的破摩托,很拉风地驮着我,满城里招摇,似乎想让所有人都知道,那个叫何九的女人是他景乐天的马子,别人碰不得。
  开始时,总是会觉得很好。
  景乐天用卖盗版VCD的钱,带着我去吃街角那家最贵的自助餐。
  为了对得起那几十元钱,我从来都是前一天不吃饭,让景乐天扶我进去,吃到最后,再由景乐天拖我出来。
  那时的景乐天总是喜欢问我,最喜欢他哪一点,怎么仅仅三天的相识,就让我把一生都打包奉送给了他这个痞子。
  口是心非,向来都是小女子的幼稚技俩。
  我嘴上说着,最喜欢景乐天离我远一点,心里却想着让这一时刻天才地久。
  如果人不长大,怕是永远没有烦恼,过了十八岁,我渐渐明白,我的人生从十六岁那年,就被那个垃圾桶里倒出来的男人毁得彻彻底底了。
  既然命运如此按排,我也没什么好反抗的了,禀着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法则,我决定再也不让景乐天混别人的门派,我要让他成为独顶一门的大哥,也只有那时,我才能算是真正的大嫂吧!
  我不知道别人看过《河东狮吼》那部电影后,会总结出个什么狗屁结论,只是我看完后,却明白一个真真实实的道理:棒棍底下出贤夫。
  然后,我用景乐天送我学拉丁舞的钱,报了一个跆拳道班。
  “老婆,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
  再也不敢了?都已经有再了,谁能保证没有再再,毫不留情挥舞手里的鞭子……
  “老婆,你到底爱不爱我啊?你真下狠手啊……”
  爱或不爱?这哪里由得我,景乐天,这辈子我认定你了,不管爱还是不爱,我何九的男人都不能是条虫,继续挥舞着鞭子……
  “老婆,当大嫂对你就那么重要吗?”
  当大嫂对我不重要,可每当我看到那些混到三十多岁变成一脸猥琐像的大叔,我就会想到,他们也曾有过景乐天青春灿烂的年华,不管哪条出路,都是出路,鞭子还是得挥……
  “老婆,你饶了我吧……我还你自由!”
  自由,从我为了救你把你背进女生宿舍,私藏三天,被学校发现开除的那刻起,我的自由早就栓在你景乐天的身上了,现在想还……除非时光倒流,我恨铁不成钢地再次挥起鞭子……
  就在这样的摧残里,景乐天总算称霸了细柳街,而我,却觉得生命更加荒凉!
  “何九,你为什么要叫何九?”
  做了大哥的景乐天,有时还像个孩子,问一些幼稚的问题。
  我为什么叫何九?因为我老爹爱喝酒。喝酒的谐音就是何九了,幸好我家姓何,要不……我老爹还不得对不起祖宗了。
  但这事实我怎么能对景乐天说,我的家……我一团凌乱的家,只有我自己知道就好了。
  “因为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算命的说我有当皇后的命格!”
  “你嗜酒如命倒是真的,至于皇后命格……呵呵……除非你穿越了!”
  我们当时谁也想不到景乐天小小的嘲笑,将会成为我另外一个人生的一语成谶。
  先下手遭殃,后下手更遭殃。这从来都是混道上的最通用的话。
  只想在小小的细柳街拥有一块方寸之地,得以养家糊口,这曾经是我幼稚的想法,当那群挑事的人,带着家伙欺负上门的时候,我知道,有些东西终归是避免不了的。
  那头肥猪明明知道景乐天不会喝酒,还笑里藏刀地让景乐天喝,还好还好,我除了喝酒算项本事,别的就什么也不会了。
  我挡在景乐天的前面,喝了一杯又一杯,不醉,我像来是不醉的,华丽丽的端着大碗喝着五十几度的烈酒,还可以华丽丽的谈笑风生,只因为我确确实实是酒缸里泡大的。
  十二岁那年,我父母若是不离婚,家里的那个酿酒厂也应该不会荒废掉的,我们何家的酒……经过千年的打磨,自成一味,却终因内事不和,彻底毁在我父亲的手里。
  酒场里,是不是每个男人都想占女人的便宜,也不管那个女人有没有便宜可占?
  那只肥胖的手伸向我的时候,景乐天终于按捺不住了,最先出了手。
  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不是开玩笑,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玩出人命来,总是得坐牢的。
  景乐天与我,就是一片天,我宁可自己去坐牢,也不能让他去。
  法庭之上,我坐在被告席里。
  那晚,我用棍子把景乐天打晕,去了公安局自首。
  许是那头肥猪的名声真的很差,许是景乐天真拿出了倾家荡产的劲头,也许是……仅仅因为我是个女人。
  我有了防正过当的好理由。谁让是那头肥猪先伸出的咸猪手,女人,弱者的最好代名词,可以利用。
  我适时地利用了她!
  三年,人生路途里,什么都得尝一尝,比如三年的牢狱生活。
  当我从里面出来时,景乐天已经不再是细柳街上的那个景乐天,他……终于称霸了整座城市。
  坐在奔驰车里,我已经笑不出来了。
  那晚的接风宴,我喝了一瓶又一瓶,只是不醉,为什么对于我而言,想醉却是最难办到的事情呢!
  景乐天拖着我,就像当年我从自助餐店里撑得不能走路那样,拖着我,回了我们的别墅。
  “九儿,若是有一天,再有那样的事情发生,请你……请你记住,我是一个男人!”
  景乐天是不是被酒熏傻了,我怎么会不知道他是个男人呢?哈哈……就是因为我知道他是男人,是我的男人,所以,我总是会忘了我自己。
  “共赏金樽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我的床头多出了绣着这样一句话的十字绣图案,一株寒梅傲骨,可惜,我哪里对得起,我只是活在浮世尘华里的一株草,与梅相距甚远。
  做大嫂的日子,除了勾心斗角,要应付大多的心藏叵测的人物,其余的还都好。
  是我把景乐天推到了这份田地,我自然要陪着他一起走过。
  哪怕有一天他横尸街头,我也敢保证第二天天明之前,他的身下绝不会是他一个人的血。
  我会陪他!
  原以为,一个人就是一辈子,却不曾想,命运弄人,他在十六岁时,让我遇见了景乐天,却也让我在二十六岁时,命丧井底。
  景乐天死,我会陪着他,因为我知道没有我他会寂寞;我死了,景乐天,就按你说的,放过我还我自由吧,有了你……我会寂寞。
  还有,有一句话我一直舍不得说出口,——对不起,我不爱你,从不!

  砌成此恨无重数 景乐天番外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人死后会减轻21克,而那21克的重量,就是人灵魂的重量。如果有一个人对你的感情有21克,那么请你相信那是她全部的爱!
  我不知道何九离开我时,她的身体是否比平时减轻了21克,因为我从来不知道她死之前的体重是多少,无从比对了她是否把她全部的爱给我。
  望着那一樽小小的坟墓,我的心怅然所失,她在时,我不觉得有什么,她离去时,我才知道她对我有多么重要。
  在她离去的一个月零三天,我也是第33次捧着玫瑰花到她的坟前。
  她生前时,我从来没有主动送过她一支玫瑰,总以为向她那么洒脱的女子,应该不会得意这样的俗物,可看着她的身体冰冷,躺在那洁白的床单上,我忽然觉得我欠她的不只是一朵玫瑰。
  记得当年,我曾经问过她,一个女孩子为什么要起个数字名?
  她笑着回答他,位例九五之尊,非九既五,嗜酒如命,不叫九又叫什么。
  许久之后我才知道,她家是开酿酒厂的。那时我已经恍惚意识到上天赐给我一个不凡的女子。
  直到现在,我也会对身边的人说起:如果我不是十八岁那年认识了何九,我或许还是混在街边卖盗版CD的小混混,过着永远看不到曙光的日子。
  那年,她十六岁,在一所卫生学校里学中医针灸,如果不是我的闯入,她或许就会一直读书读到毕业,找一份与医相附的工作,然后,嫁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子,开始幸福的生活,但真不幸她遇见了我。
  我们的相识开始于一场街头火拼,身中两刀的我,正落荒而逃,流窜在一条又一条的小巷里,如丧家之犬,慌不择路地躲进了一个巨大的垃圾桶里。
  失血过来,也因害怕,我昏了过去,再睁开眼睛时,身上的伤已是包扎妥当,躺在一张上下铺的木头床的下铺,一个眼睛细长、眉眼清秀的女孩儿正小心地看着我。
  “真好呀,你没死,呵呵……我原本想做点对国家对人民有益的事,在你死后,把你的器官捐献给需要它们的人呢,谁曾想,你竟然醒过来了!”
  她前后意思相矛盾的话,让我又气又恼,我那时还没有想到,这种被她气得发疯又没法发作的感觉,将持续十年之久。
  直到她离去的那一天,我以为是解脱却没想……竟是一种异常怀念的开始,不知是习惯了,还是真的不舍了?
  我在那张木头床上整整躺了两天,她对还算温柔,给我治伤也给我饭吃,只是闲着的时候,爱掐我的肉。
  在看不到的地方掐得一块块青紫,以借此逼我认识一堆我根本不想认识的东西,还美其名曰是逼我好学上进。
  我一个小混,我好学上进个什么紧啊!
  那时,单纯地以为多了一个马子陪自己也很好,并没有想过什么是真情实意,即使以后混在一起,也从未想过要天长地久。
  我还想躺第三天的时候,被她的老师发现了,不但我被赶了出来,也连累了她一起被学校开除了。
  我以为她会很恼我,可她没有,她只是扶住我还有些摇摇欲坠的身体说:“靠,老娘为了你丢了自己的前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老娘的前途,你要把我失去的一切赔给我啊!”
  我觉得那是一句玩笑话,哪曾想她竟然真得当了真,拿着一副周扒皮的态度逼着我慢慢走向混的顶端。
  “景乐天,你除了有着一张无所顾忌的灿烂傻笑的脸,你,根本一无是处,不趁着现在抓牢机会,你还想等着七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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