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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朵囧云落上头-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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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厕都有三对丫头跟着的情况下,在那日我身边却恁地巧,巧到一个人也无;而江朔珩他个客人家不在客厅里老老实实喝茶,偏偏便会撞到后院里来,好巧不巧的英雄救美救下我。从此郎情妾意,手拉着手在恋爱大道上轰轰烈烈的发展下去。
  ——这分明是我在人世的爹妈关心女儿的幸福,尤其是这女儿还有同别的小姐一样爱荡秋千的毛病;于是乎我爹妈将计就计,在我还没遇见更糟糕的人选之前,先把江朔珩塞了过来。用那双黑色的眼睛,堵了我遇见其他光明的可能性。
  不然这事儿怎就巧到那个程度?我掐着点儿算,也只能算个差不多。
  但那时我和江朔珩便以为这是上天赐予的缘分了,你说在这茫茫人海中,在此时,此刻,此地,我偏偏遇见了你;你偏偏遇见了我,这多巧啊!缘分啊!这是,这证明我们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啊!
  可是我知道,我们不可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的。因为我哥他踢我下来,决计不会是为了要给我寻一门好亲事。
  若果真如此,我该不是我哥眼里的疙瘩,我该是他眼里的宝才是。
  是以,那时候我另外一个经典的剧目便是时常长吁短叹的,一遍又一遍的问他:“假如,咳,我是说假如!假如,我最后没有嫁与你,嗯,例如,我死了……”
  每到这时江朔珩便会皱了他斜飞入鬓的眉,佯怒道:“冉秋说这话,可是不愿嫁我江朔珩?”
  ……这也很经典……
  于是我又入戏了,于是我急忙辩解:“不是,当然不是!”
  “哈哈!”此时他便会笑得万分得意,还有些狡猾:“原来是想嫁想得急了!”
  “德行!”每听及此,我便会捂了脸,做无限娇羞状扑上去捶他。
  都说恋爱中的人是傻瓜,我那时大约是傻得冒泡,才会在夜半无人时默默许愿,愿用我的仙身去换得与他一生一世。
  真的很傻,怎么可能!
  那是红叶飞舞,遍地染金的秋日,与他成亲的当晚,我哥招了道天符,把我弄回去了。

  第三章

  弄回去没得多久,我刚脱下凡间的喜服,又被我哥赶着脚踢给了褚玉;日日花儿草儿雪儿霜儿的给我念,初时我每听一遭牙齿便要酸倒一回,十次以后改为耳根子麻,到了二十回,我已经能带着很淡定的微笑称赞他好文采。
  虽然,这个,有时我难免还是会喷喷酒,喷喷茶,喷喷水;但是总比最开始时他念一句我倒地一次要好太多。
  我并非那等贞洁烈女,一女不侍二夫;或是非江朔珩不嫁。
  后来我哥真将我弄上去后,我是狠狠伤心过一把,不过伤过了,也便算了。
  像我们这种人,迟早都是要面对真相的,与其待得与他结婚生子分不开的时候被硬生生拆散,像牛郎织女那般每年还得要劳烦可怜巴巴的喜鹊借出自己单薄的背供他们踩着吵架,还不如在对彼此映像最好的时候放手好些。
  离开的那夜我偷偷的回头看他。他搂着我那皮囊,既不哭也不喊,只是嘴颤抖着,似乎在说些什么。身后是大红的喜字,洞房花烛。桌上还有一壶酒,两只杯子用红绳子拴在了一起。
  我们还未喝交杯酒,这礼,到底是未成。引我上界的宫娥在前头立等着我,模样很急很不耐,却又不敢抱怨我,怕我是我哥的亲妹子,回头栽她个劳苦功高,我哥一高兴,她便一辈子下不了凡了。是以我便板了脸,示意我上去后绝不会跟我哥说她尽职尽责;然后方跟了她走。
  我们走的天路,用凡人的话说便是飞天,被很多诗人诗仙诗圣向往到了极致的走法,其实累得要死。
  需知这腾云驾雾和凡间坐轿子有异曲同工之妙,皇帝坐皇撵,车轱辘都有一辆车大;官儿坐轿子,虽没那么威风,好歹也还舒适;武人骑马,图的就是个脚快了,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就是喜欢在马背上飞驰的那种感觉,不过我估计就是再爱,也没人愿意一辈子呆马背上不下来的。
  而平头老百姓呢,出门走路还要当心把鞋穿破了没得换。
  这个道理放到天界其实差不多的。天宫里的皇族们举凡出个门,哪怕只是从大门出到二门,那必然也是踩着五彩祥云身边祥瑞环绕,离了百八十里还有数不清的青鸾彩鸟唱歌跳舞制造氛围;脚底下那云是走到哪里凡间的天便要黑到哪里的。
  神君上仙,自然没有那些气派,可也是清风玉露,白云皑皑,身边视情况还要配上什么仙兽仙禽仙鹿仙鹤;讲究威武的带只老虎或骑只狮子;亲民爽朗的如二郎神君便日日揣着他的宝贝天狗;慈祥博爱的便带双童子。嘴角吣笑施施然飘然而去,脚下的云彩抵得一条毯子。
  至于那些土地山神,莫说腾云驾雾,天界都不是随时进得,自然没有那多法力去变风变云的;轮到我,本来在天界又是个半大不大的青毛头,刚刚会念咒就被一脚踢下来,根缘散了不少,站在院子里呜哩哇啦一阵狠念,唤出来的风不够放脚。
  就是这种情况,累得我飞到一半的时候忍不住停下来回头看了看。
  一回头我吓一跳,险些从云上栽下来。
  若非幻觉,江朔珩正看着我。
  他黑漆漆的眼睛比夜还深,沉沉的看定我,更觉得那一片小气巴拉的云放不下我的脚。
  不是我的皮囊,是我!我吓得一口气不上不下的,拼命告诉自己冷静冷静,我已重返仙身,他只是一介凡人,绝不可能看见我,看不见看不见。
  咳,至少我希望如此。
  是以,我扭过头去,不去读他翕动的嘴唇说的是什么话。
  我已是个死人,与他生不同衾,死不同穴;连相约来生都做不到,还是断干净了好些。
  只是我一直忘不了那双眸子,黑漆漆的眸子,像是要将我的魂都吸进去一般。
  那是我在幻觉中曾见过多次的眸子。
  打小我便有种奇怪的毛病,一个人在安静的地方呆着的时候,眼前便会有些幻象。
  那是一个身影。比我高,比我大,全身上下都是黑黑的,像是浓浓的夜一般。
  我娘说那是因为我从小被关着,不跟同龄人戏耍,又缺乏父爱;于是便,简而言之,便关傻了,老是想象着有个人来代替我那天君爹关爱关爱我。可是实际上我知道不是的,我老爹他儿女何其多,哪能各个都有无尽的爱,对此我甚为理解。
  我觉着那身影与我有一种联系,说不清的联系。那身影好像是一根线,连着我的过去,虽然我过去只是一团气。
  有一次,我记得特别清楚,我娘住的离宫外有一个池子,里头种了粉白的莲花,十分清雅。池边有一片类似凡间码头跳板的木片片桥,隐在茂盛的荷叶间。那日我一个人在那些蓬蓬的荷叶间坐着,坐久了便朝水下看那些五颜六色的游鱼;看来看去,我眼前又出现了幻影;还是一样的深,还是一样的黑,只是,这次似乎清楚了些,我看着看着,竟觉着那是个背影。
  那背影在水面上略微有些破碎,我又努力看看,水面一动,那背影便也跟着动,似乎要转过来。
  我吓了一跳,慌忙抽出双脚,想趴着看得更清楚些;可是我的脚一动,水面便碎了,连带那背影也碎了。我只来得及看见那转过来的半边脸,雪白的脸,上面是我见过的最黑的眼睛。
  就那么一下,我的心仿佛被什么狠狠撞了,从此里头便有一只黑色的眼睛。
  而初见江朔珩时,我曾以为我找到了那双眼。可是既然他的眼睛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从冰冷的黑夜,变成温柔的黄昏,可见他并不是。
  八年的时光,即使那夜他对我约下三生,此生我们终是陌路。
  然而到底还是我曾期待过的人。我便这样躲在树后,一边扒树皮一边咬牙切齿的痛悼本公主这辈子最蠢最纯的恋情。无关他,我只是痛悼我自己的感情。早就知道这收尾,当初却依然是载在那双眼睛里,我真是傻得可怜。
  我边哭边想回去以后,我大约可以做一块天界第一傻的牌匾挂在胸前,好歹也是块标志。
  直到身后有人拍我的肩。
  由于我先前使了个术法,凡人应该看不见我才是;是以我以为是自己伤情伤得狠了,又伤出了幻觉,或者其实我娘是对的,我其实确实是交往太窄,有点傻了;于是我继续哀痛我的,不去理睬。
  可是身后还是有人在拍,好像是用扇子或是什么,钝钝的戳在我的肩上,持续不断,不重却异常真实。
  怪了,这幻觉还能如此真实?我犹豫了一下,觉着这次我真是伤心得狠了。那东西怎么还在继续戳我的背。
  一连串的小小的触感,咄咄咄怎么感觉都实在。
  不是幻觉!我擦了一把鼻涕,把手上的木屑掸掉,回过头去。
  果然不是幻觉,我身后确乎站了一个人,手里拿了一把扇子。
  看到他的时候,我又觉着天悬了地转了,整个人都傻掉了。
  怪事,为何我碰到的人,眼睛一个赛一个的黑?那人一身青衣站在我身后,更衬得那眼如黑墨,肤如春雪。
  我捂着砰砰的心,忽然觉着忒悲哀。
  看来问题不是他们的眼,问题是我,堂堂一个天界的公主,看到个男人便天旋地转,莫非其实我,秉性不良是个色坯?
  然而即便我是色坯,我也决计不会承认。这便好像那些犯了王法的人,谁会一边犯王法一边喊“我犯了王法”了?就拿我哥来说,他决计不会承认,甚至不会认同,他是夺帝位的佞臣,他会说灏景出身云荒没有资格染指天君宝座。
  换了我也一样。
  是以我便光明正大的回过身去,那人倒是一派好脾气模样,对我笑了一笑。
  我也对他笑一笑。
  然而他接下来一句话却让我立刻笑不出来,嘴张得半天都合不拢。
  “终于找到你了。”他清爽爽的冲我笑道:“来,跟我走罢!”
  那是暖风微醺的四月,我和他站在顾府门前的石板路上;我穿着素色云锦染绫裙,他一袭紫衣站在一树紫藤下,一阵风卷过,淡紫的花瓣沾满我俩的衣裳。
  清风微醉人静雅,落花染得罗衫香。
  向左边看,我趴着的柳树上面伤痕累累。
  朝右边看,一树玉色的石榴刚结到拇指大小。
  我再前后看看;终于指着那树石榴,磕磕巴巴道:“这个,石榴不是我家的……再说……你跟它说,它也听不懂……”
  过了一会儿,那人笑得十分温暖:“我看上去像傻子?”
  我摇摇头,心说你看上去像疯子。桃花癫。
  他又指指那树石榴:“它看起来像人?”
  “……”我对着那玲珑欲滴的小果果交流了一阵,转而认真道:“与果相谈,甚为风雅!”
  那人上前一步,淡紫的花瓣在他身前纷飞舞动,暗香漂浮。
  他在纷飞的花瓣中再次向我伸出手:“走罢!”
  我的心便这样碎了。
  好端端一个气质长相俱难得的男子,偏偏是个变态。
  于是我在这美好的景致中,捡起包袱转身便一路奔回天宫。直奔进自己的房间灌了三大碗清露,都难以平息心里的激动。
  跑回来以后我便后悔了,又没做甚亏心事,我干嘛要跑?要说坏人,怎么的他看起来都比我更合适。
  我不过是在心中惊涛骇浪,外表上看起来至少还算贤良真静;他才是一上来便狼子野心其心昭昭,摆明了便是来拐人的。
  可是这么一跑,倒显得我心虚。
  我心虚?
  笑话!
  ……我是有些心虚。我才从江朔珩的眼睛里爬出来,才不要这么快便又掉进另一双眼睛里去。再说我哥是铁了心把我踢给褚玉,那褚玉似乎也是死了心认了命了,既如此,我便不想再横生枝节。
  我娘容月,身为天妃,一生小心,处处留意,不争宠,不沽名;为的便是能在这偌大的宫里留得一个容身之所,不给娘家抹黑,不让儿女蒙羞;她留意了一世,才换来我和我哥的封号和今日的一切;身为她的女儿,要懂得惜福。我现在日子过得不咸不淡的,然而每日下下棋弹弹琴,倒也过得。
  再说我的原则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而且我很清楚自己只是个有名无实的闲散公主,既无无双之姿,便不要老想着学人去倾国倾城,省得最后倾家荡产,什么都没有,还背负一身的骂名。
  我摇摇头,收拾了一会儿,便传膳了。我哥忙乱得紧,我又只出去半日不到,没有任何人察觉到我的离开。
  这样也好。我喝了两杯清露,拣了几样菜胡乱扒了几口饭,便撤了桌子。
  饭后我去后花园里转了转,我哥板正,种了一院子的牡丹,连根杂草都没有,大朵大朵的牡丹昂头怒放,艳丽得很;尤其一盆葛巾紫,那紫酽酽的,似乎把周围的风都熏成紫色。我忍不住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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