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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心跳跳-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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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没有答应。”电话另一端传来的低柔女声,陈述着她料到的结果。
  “除非他的作品能令我苟同,否则他一辈子也得不到我的赞助。不过,有消息传来许家千金正死追着你丈夫,捧着大把银子等他垂青;看来,即使台湾没人知道锺公子是华康少主,他仍是备受美人喜爱的。姊,你怎么说?”
  另一边传来笑语,低低哑哑的特色总会令男人听了失魂,这个如今是华康集团少夫人的方笙竟没有丝毫醋意地应道:“他对千金小姐已倒足了胃口,你以为我必须为此而挂心吗?
  不,我没这个空闲,我比较担心的是锺迅的剧场。”
  “他还得磨练几年。”这是方筝的预估。
  “老爷子并不期望他有什么作为,只想让他去历练一下世情冷暖。”
  “用心良苦。”她冷哼,“只是为什么要拖你下水,去背他的义务?从嫁人那一天就开始守活寡?我是不明白你们之间有什么协议,但在我看来只是可笑。”
  “小孩子不要管大人的事。”方笙轻声训妹。
  “我几时管过了?当真要管,今天你就不会是锺家的少奶奶了。”全天下还有比她更不鸡婆的人吗?时至今日。她依然没有涉足大姊有内幕的婚姻中去查探,是因为她知道这是大姊的事,若当真是一场错误,也没有她这个旁人置啄的余地。
  简短与大姊通完话,挂上了后,心思便不再转到那些与她无干的事上头。原本想偷闲小憩一下,但她那万能秘书却已推门进来,片刻不得闲的她陷入公事战场之中。
  老天爷呀!这种日子再过下去怎能不发疯?
  今晚!就是今晚!她非得出去玩不可。有了这项决定,接下来的昏天地暗令她感到甘愿多了。
  *    *    *
  “龙腾俱乐部”向来是高级社交圈,是贵公子、商业才俊们聚集的地方,只要你想得到的娱乐,这儿都有,色情交易当然例外。能成为此俱乐部的会员,皆是商场新生代菁英;也就是说,一旦能混到一张会员卡,就代表阁下是不折不扣的菁英啦。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是贵公子们专享的地方,没有名媛淑女立足之地,她们自有其它的去处可供消磨。
  但,方筝例外。
  当初她的加入,可说是只差没风云变色了,幸好俱乐部的会长以公平投票的方式让会员们表决她的加入与否,以七成二的优势成为此俱乐部创立二十年来第一名女性成员。
  实在是这位方家千金在这群贵公子的眼中是哥儿们的成分大过她女儿身的身分。
  方筝是不同的。
  并不是说穿燕尾服、身材高挑、俐落帅气的短发就可以被男成员视为同一国的哥儿们,而是她的行为举止、心态性格皆看不出一丝丝女性特质;虽然不能说她有什么阳刚味,但却是真正没有法子让人将她与淑女联想在一块。她辐射着强烈的中性味道,并且让人看了也理所当然地肯定方筝就该是这种表现。
  她豪爽、输得起、不使性子,也可以与男人疯个彻底;在公事上,她俐落、果决,生意手腕又狠又准,并且不贪图过分的利益。
  所以在这票以二十三岁至三十五岁的俱乐部成员中,她是受欢迎的。不过,因为不招人忌是庸材,所以讨厌她的人也不是没有。
  一记反手拍,方筝成功地让对手趴在网上喘气,并且宣告投降。
  “要不是我今天太累,也不会被你打得没气。”趴在网上的叶桐沂不甘心地指着曾是他手下败将的方筝。
  方筝捞起他一只手臂搭上肩,不怎么费力地扶他到休息区,一把将他甩入沙发中,引来三十三岁“高龄”的叶桐沂呻吟不已。
  “死小子,你报的是哪门子仇呀!”
  方筝靠坐在大理石桌上,一脚搁在身前的沙发扶手上,专心地拿布擦她的球拍。
  “我没让你继续趴在那里就偷笑了。”
  “动辄十天半个月不来,一来就像个火爆浪子,敢情你囤积的苦闷都往这边倒了?”
  “太久没运动而已,没什么苦闷不苦闷。”她看了下四周:“今天来的人不多。”
  “那些大唱单身贵族的公子哥,并不代表他们反对流连花丛中享艳福。”
  “原谅他们吧,春天是发情期嘛!”
  “刻薄。”身后传来带笑的声音。并且悄悄探来一只魔手欺向方筝的头——
  “叱!”一记手刀劈出。
  那只魔手的下场当然是捧着右手腕哀号。
  “你怎么还不死心呀!每次都来这一招,至少也要换个目标吧?”方筝唾弃地瞪着她表哥。也不懂得研究更凌厉的手段,害她一点成就感也没有。
  林淳棕扭曲的面孔因疼痛稍缓而回复应有的浓眉大眼俊容貌。
  “明知道是我,也不会留情一下,打那么大力。”
  方筝不屑回应,只道:
  “今天吹什么风?高夫人的华丽宴会与这边一比,你老大居然会选择放弃泡妞的机会。”
  那个高夫人的宴会可是包办了各色名媛淑女、美女、影艺红星的一流猎艳场所。如果喜欢光芒万丈的热力美人,可以在聚光处找到;如果要冷艳美人,可以在角落觅得;如果偏爱清纯浪漫小美人,不必怀疑,到每一处阳台转一转,包君满意;要是特别迷恋率性美女,一定要到花园、喷水池的地方守候;嘿嘿,如果要火辣辣的浪女,上楼去找就对了!
  所以每一次,只要听到高夫人又要办宴会了,每一个男人莫不千方百计地想诈到一张邀请函。看美女嘛,谁不爱呀?说起来也是变相的相亲,让那些终年忙碌的贵公子们得以一网打尽地看到各色美人、名媛,也好合计一下自己娶妻的可能对象。
  几乎没有例外的,单身以及不单身的男人一定会去那个宴会转一圈,要是说她这个表哥没有去,打死她也不会相信。
  果然,林淳棕回答了:
  “我去了,但只待半小时。”
  “今年的美人儿不够看吗?”叶桐沂好笑地问。
  “至少够水准,只是少了阁下的老婆,总像少了一盏明灯的感觉。”林淳棕笑谑他一记。
  方筝也顶了他肩一记:
  “叶兄,听说你这个妒夫挺有名的,居然不让老婆参加高夫人的宴会。”
  “当然,有丈夫的女人当然不能出去招蜂引蝶。”
  “嫂夫人没发飙?她好像是某妇女福利会的发起人。”并且脾气火爆刚直,向来有其盛名。
  叶桐沂哈哈一笑:
  “当然没发飙,她知道我爱她嘛。夫妻间的相处之道,可不是你们这两个小毛头所能明白的。好了!少打混,说说你过来的理由吧!”
  转回正题,林淳棕道:
  “赵衍夫那小子请了一名不简单的男人当保镳。”
  “他一向有保母跟随。”叶桐嗤嗤笑着插嘴。
  方筝灌了口矿泉水,瞄向林淳棕:
  “你是认为,他想用来对付我?”这实在也不是新闻了,早八百年,她与赵公子哥的梁子就已结下;众所皆知的情况到一旦她被杀掉了,赵公子绝对难脱嫌疑犯之列。
  “这次不同……我觉得不同在于那位保镳让人打从骨子里冷出来。你等一会就可以看到了,赵公子的下一站正是这里。”也就是林淳棕特地过来的原因。
  笑了两声,方筝全然地不放在眼内。
  “那个白痴。居然公然与我敌对,也不懂得掩藏一下,我记得赵大森老板不笨呀,怎么生得出这种蠢性坚强的儿子,好替他担心将来事业交到他儿子手中会垮成一堆废墟。”
  说起方筝与赵衍夫的恩怨情仇,要从六年前说起。
  二十岁甫接到高夫人邀请函,正式步入社交圈的方笙可以说是当年度社交界最炫人的惊喜了,多少名门公子趋之右骛,以众星拱月的方式堵了个方笙方圆百里水泄不通;而护姊有责的方筝义不容辞地代她回绝有色狼倾向的男士邀舞与接近。
  好巧不巧,当年也正是赵衍夫公子由国外野鸡大学镀回一张文凭归国,并且自诩白马王子,步入高级社交圈的时日。
  以千人倾、万人迷的姿态款款而来,当然认为自己绝对会是“摘月”的那名王子。
  也许是罗曼史中毒太深了,没看清楚自己癞蛤蟆的本质,便学小说中的屠龙男主角,狠手一伸,硬是将方笙抓出众星的围绕,准备顺着音乐的流泻,舞出两人瑰丽的华尔滋——
  当然,结局是,他被一记过肩摔给丢到门边,在昏头转向时,衣领被拎起抓到花园去海扁得奄奄一息。
  可怜的赵公子依然不明白他被谁痛揍了一顿,因为待眼中的星星、小鸟消失之后,他没看到什么人;待他狼狈地爬回宴会现场,他眼中的公主已被来自香港华康集团的高级特助锺适给夺去了第一支舞,以及接下来所有舞码的权利。
  后来,赵衍夫才由旁人口中知道打他的凶手是方笙那个不男不女的妹妹方筝;一个十八岁的乳臭丫头。
  说来赵公子身旁后来必定随侍着打手,就是拜方筝所赐。
  第二笔梁子也得顺带说一说。
  放弃了方笙这位大美人之后,赵衍夫摸摸鼻子,安分地与他在国外所交女友在一起,可以说在双方家长的默许之下,步入婚姻殿堂是指日可待的事。
  不幸的是,在订婚宴那一天,他的未婚妻居然大发花痴,公然对着某位帅哥流口水,而那名“帅哥”甚至不是个男的,就是方筝那个混帐。
  在交换戒指那一刻,就见准新娘子因为白马王子的离去,而忘形地追随而去,留下类似某电影情节男配角的萧瑟场景,让上帝陪他哭泣。而且,从此以后,赵衍夫三个响当当的大字,便与“笑话”划上等号。
  婚姻吹了,面子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犹如残秋枝头最后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
  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么公然地恨方筝入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毛手毛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高竿、社交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子无干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于与这呆子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入口,那辆招人注目的金色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色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
  “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高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道他的保镳有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道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
  “哟,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高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子,依然感觉到有点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子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三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长得平凡、体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道该把这笔帐挂在谁身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眼定在赵公子身后,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子身上。
  有点眼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股子感觉令她熟悉。
  合身的黑T恤、合身的黑牛仔裤、黑短靴,外套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身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道。
  至于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于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种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配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子面前;而他的眼光未曾稍离过她身上,从入门后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出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子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暖。他满意这个发现,露出一抹浅笑,如破云煦阳,只照耀于她身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
  “是你。”
  没头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头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道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胸:
  “那是说,只要出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鸡叫,介入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子:
  “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于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这老兄大概不明白既是配角,就应该安分一点的道理。
  方筝撇撇嘴角,依然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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