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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变奏-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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翩的冯英华那笑容可掬、颇感自得的神态,他的心头更是一次次冒起不可抑制的厌恶感。噢,原来他就是凭着这副英俊的外表,凭着这么张厚颜无耻的漂亮脸子,博得姐姐真挚深情的爱的。他会像姐姐爱他一样地爱姐姐吗?
  矫楠实在不敢相信。
  他又抓起杯子,“咕咚”喝了一大口啤酒。
  杯子见底了,他伸出手去拿啤酒瓶,弟弟矫光抢在他前头,提过了啤酒瓶,俯身在他耳边说:
  “哥,你不是不会喝酒吗?怎么一杯接一杯地灌?”
  “不是结婚大喜吗?”他瞪了弟弟一眼。
  弟弟随和地一笑:“我看你喝下去四大杯了。结婚宴席上,也别醉得失态啊!”
  这小子,教训起当哥的来了。矫楠的嘴一撇:“拿酒瓶来!我不会醉。”
  矫光畏畏葸葸地把啤酒瓶递了过来。
  矫楠把啤酒瓶倾倒过来,又满满地倒了一大杯。
  矫光又嘀咕了一句什么,他没听清楚。但也没忙着去喝,他只觉得自己的耳朵背后、脸颊上都烫乎乎的,一眼望出去,桌上的菜肴啊、酒瓶酒杯呀、远近桌面上的人呀,全在他跟前摇来晃去,他感觉得到人们在不停歇地咀嚼,不间断地说话,可客人们在讲些什么,他一概都听不清楚,也不想去听清楚。不知怎么回事儿,他的脑子里浮现出夏季山乡农田里的一幅画面,只有点花花水的老板田里长满了密密簇簇的牛毛毡草,像细绒似的铺满一整块田。队长分配活路时,把薅这块田的任务交给了他。他顶着烈日,先是撅着屁股在田头薅,继而改为下蹲式,那些细得像缝衣针似的牛毛毡草,捏在手里就滑脱,拔也拔不动,往前挪一步,非得半天不可,下蹲式也受不了,他干脆挽高裤腿,跪在浅浅的水田里,埋着头薅。锯齿状的谷草划着他的脸,膝盖顶在稀泥田水之中,脚上不时地叮上一条蚂蟥,好不容易拍下去了,刚跪下去,又叮上了一条……哦,这样的艰辛,这样的劳作,比起挑着粪担子上坡,担着高挑爬山越岭,比起钻进煤洞、砖窑使力气干活,不知要累要苦多少倍,矫楠是咬紧了牙关在熬啊。生活在大上海的家里人知道他干的这些活吗,知道他受的这些罪吗?他们是不晓得的,忧郁寡欢的矫楠也是从来不说的。是的,苦是他自己找的,罪是他活该受的。上山下乡,是他主动要去的。姐姐分配在上海工作,按照分配时的规矩,他不主动下,学校、街道、父母亲单位上,也要动员他下的。可是,可是当初如果姐姐分到外地去了,爸爸妈妈又都是自食其力的普通职工,他是响当当的红五类子弟,当然就会分在上海的工厂里了。早知道留在上海的姐姐最终还是嫁给了冯英华,矫楠真愿意姐姐没留在上海。天哪,他在农村吃了那么多苦,他为姐姐到了贵州乡下,到头来换个啥呢?姐姐又同冯英华搅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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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引(22)
这些杂乱的思绪涌现在他脑子里,他的眼角闪现出金光,眼皮在跳,血液在周身沸腾,脸涨得绯红绯红。什么,椅子在响动,人们都起身告辞了,冯英华同矫静双双站在门口,点头躬腰地在送客人。他的身旁没人了,连矫光也不在了。
  矫楠站起身来,抓起那杯满满的啤酒,送到自己嘴边,他闻到一股苦涩的麦曲味,皱了皱眉头,摇摇晃晃地朝门口走去。
  “姐……姐夫……我、我也敬你一杯,人人都敬了你,我也……”他断断续续地说着,把酒杯高高擎了起来。啤酒溢出了杯沿,滴滴答答滴在地上。
  姐姐惊愕地盯着他。
  身旁围过来一些人。
  冯英华起先一怔,随而笑容满面地一点头,回身拿起一杯桔子汁,和矫楠的啤酒杯轻轻一碰,“!”酒杯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好,矫楠,我同你干!”
  “慢着!”矫楠的脸一板道。
  “大弟,你……”姐姐低声唤着。
  矫光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扶住了矫楠。
  矫楠的酒杯朝矫静一晃:“从今往后,你要是敢欺负我的姐姐,我就叫你像这只杯子一样!”
  “咣”一声,矫楠使出全身的力气,把盛满啤酒的杯子狠狠地砸在地上。
  怕被酒液溅脏衣裳,人们惊叫着四散退去。矫楠只看到姐姐和姐夫全在一瞬间慌了,便把满屋的惶恐撇在身后,一甩矫光的手臂,夺门冲向楼梯。
  “哥哥,有电梯!”矫光追上来,抓住了他的一条胳臂,把他架进了正在上人的电梯。
  电梯门关了,徐徐地往下降落、降落。
  矫楠只觉得全身在发热,他的心仿佛也跟着下降的电梯,在往深渊里沉落、沉落。他真愿意这样一直往下沉、沉。
  在矫光的架扶下,步出淮海饭店,刚在人行道上走出十几步,迎面过来的一对情侣,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正要发作,一个熟悉的沙喉咙朝他喊了起来:
  “矫楠,矫楠,一回上海你就不认识我了?”
  矫楠稳住脚步,定定神望去,和他同一知青点的聂洁穿一件海虎绒大衣,手挽着身旁一位比她矮半头的男子,正朝他笑哩。
  “噢,你也回来了?”
  “是啊!那鬼地方,是人呆得住的吗。闷得老阿姐心里都要生蛆了。喂,你混得好吗?”
  “好个屁!”
  “不动动脑筋离开贵州乡下?”
  “有啥办法,”矫楠带着酒意咕哝着,“鬼的办法……”
  “哈哈,真是阿木灵,告诉你,你们那个同班同学,在下脚坝插队的宗玉苏,还在动脑筋回上海呢!”
  “真的?”
  “骗你我就被电车轧死。动动脑筋吧,矫楠,别傻呵呵光是等人家安排我们的命运。再见!”
  她朝矫楠挥挥手,紧紧地挽着那个比她矮的男人,扭着屁股走了。
  矫楠脚步打花地继续往前走去,前头就是“大世界”,杨文河跟阿乡吹牛时吹得天花乱坠的娱乐场所,现在它的大铁门紧闭着,门前冷冷清清。只因为是市中心大十字路口,灯光要明亮辉煌得多。
  过延安路的时候,矫楠不由自主地喃喃低语着:“宗玉苏在动脑筋回上海,她要离开那儿……”
  “哥哥,你说的这个人是谁啊?”矫光问。
  他没有回答,显然沉浸在困惑的思绪中。
  从外滩方向刮来一阵风,他不由缩起了脖子,是酒喝得太多了吧,好冷啊。
  六
  真是难得,我醒得这么早,太阳升起得这么早。在冬末春初,这真是难得的。尤其是在我居住的这间底层的小屋里。阳光竟然也能透过外面加了层铅丝网的窗户射进来,使得我这间小小的十多平方米的屋子骤然亮堂起来,我莫名地高兴起来。
  是不是老天爷打听到了,我今天要在这间小屋里相亲呢。
  这是个好兆头。不论怎么说,这总是个好的预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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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引(23)
爸爸的信上写得很肯定,今天,男方陆朝龙要到瑞仁里六十四号来,他对上海很熟悉,不用去接他,不用担心他找不到,他会找上门来的。他经常来上海。
  我怀着急切的,甚至可以说是焦灼的心情等待着他的到来。早在几天前,我就在屈指计算着、盼着今天的早日到来。
  这个人的脸我已经看熟了,五官端正,一对眼睛很有神采,瞅人很执著,整个脸部给人一个刚毅的感觉。一个挺有力气的男子汉。
  当然这只是照片上的印象。由爸爸的信里转来的这张小小的二寸照片,我不知端详了多少遍,瞅了多少道了,除了有多少根头发我没数之外,这张脸上的每一处我都细致地作了观察。
  我在心头拿定了主意,这是爸爸关照我的,拿不定主意就不必见。我当然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我对爸爸也说了,只要本人形象和照片的差距不大,我愿意嫁给他。
  “相亲”、“嫁人”,这些字眼现在从我嘴里吐出来,变得如此平常、如此随便,仿佛在讲铅笔、讲毛巾这一类常用词。而在我以前,哪怕话题稍稍涉及到男女之间的关系,稍稍谈到同恋爱、结婚有关的一些字眼,我都要脸红、心跳。
  曾经,我把恋爱、把婚姻大事看得多么神圣、多么超凡脱俗啊,关于自己的初恋和爱情,我曾有过多少浪漫的向往和憧憬啊。
  “爱情是叹息吹起的一阵烟;恶人的眼中有它净化了的火星;恋人的眼泪是它激起的波涛,它又是最智慧的疯狂,哽喉的苦味,吃不到嘴的蜜糖。”这是伟大的莎士比亚笔下的爱情。
  俄国诗人普希金又是这样讴歌爱情的:“……我暗中流泪,泪就是我的安慰。我的心被断肠的思念所俘虏,但在眼泪里,它却有酸心的快感……”
  而葡萄牙诗人卡蒙斯呢,干脆把爱情称作烈火:“爱情是不见火焰的烈火,爱情是不觉疼痛的创伤,爱情是充满烦恼的喜悦,爱情的痛苦虽无疼痛却能使人昏厥……”
  所有这些美丽的诗句都曾打动过我的心灵,所有这些迷人的诗句我都能背下来。可以说,正是无数动人的诗歌和书籍中描写的恋爱情景塑造了我心目中关于爱情的梦,塑造了那朦朦胧胧的我的意中人的形象。我总想,我读过的这一切的一切,将来在我的恋爱中都会体验到,都能经历,那会是多么美妙啊。光是暗自悄悄地这么忖度着,我都会激动起来。
  可这会儿,啥都不曾经历,啥都没有体验,我却在心灵深处筹划着结婚了。说起来真有些荒唐,我同陆朝龙还没见过面呢。
  也许,这正是我成熟的一个标记吧;也许,生活本身就是这个样子的吧。想象中五光十色的恋爱同生活中的爱情总是不一样,美好的爱情欲望在生活里总是不能尽善尽美,不能如愿以偿。天天如此的日常生活不可能像小说、诗歌、戏剧、电影、杂志那样给爱情提供产生强烈共鸣的舞台。向往恋爱的时候总存在梦想,但梦想不是爱情。人首先得活下去,得应付生活必需的物质需要。有了温饱,有了安定的环境,才能谈到满足其他需求。
  连我也没想到,事情会进展得如此迅速。
  回到上海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同爸爸联系,而爸爸,远在市郊奉贤干校。
  电话接通以后,爸爸说的第一句话是愕然地脱口而出的:
  “玉苏,太突然了,你在信上没说过要回来。”
  他要知道我是逃票又被罚了票,不知会惊成个什么样子呢。
  “是的,爸爸,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我没办法……我只好回来了,我……你有钱吗,我需要钱,我身无分文……我想你……”
  话筒里一片寂然,只有“嗡嗡嗡”的微响。我等待了片刻,急了:
  “爸爸……”
  “这样吧,我马上给你寄钱去,这一两天,你先向邻居借一借。”
  “你就不能回来一次?”
  “我刚回过一次上海,不能再请假了,我们规定一个月回家四天。干校里活多,也重……咳咳……”爸爸说着话,咳嗽起来,咳了一阵才停下,“这几天正开河,要抢在元旦前把河开通。”
  

小引(24)
我硬着头皮开口向邻居借钱。邻居告诉我,回沪探亲的知青,生活有困难,可以向街道“知青办”预支,每月十块钱,二十五斤粮票。
  我怯怯地去了,果然有此规定。可十块钱够个什么开销啊,要买米、买菜、买油、买煤球、买盐、买酱油,平时爸爸和哥哥回上海来,大概都是到处打“游击”,并不在家煮饭吃的,家里啥都没有,啥都得买。我剋得很紧,样样东西算计着买,十块钱还是一下子就光了。幸好爸爸的汇款很快到了,不几天,在崇明前哨农场的哥哥,也给我寄了二十块钱。我一下子成了个“大富翁”,在上海混一两个月没问题了。
  可我仍然非常俭省,甚至可以说是吝啬。匆匆忙忙逃离歇凉寨,连件替换的衣裳都没有。一回到家,我就翻箱倒柜。抄家之后,从十九号大院二号小楼搬到瑞仁里的,就是一只被柜,一只箱子。翻了半天,总算翻出了几件故世的妈妈当年穿的半新的衣服。在家里,我就穿这些旧衣裳。上街时我才换上穿回来的那套。好在我也不常出去,不像那些回沪后聚在一起的知青们,有空就出去逛马路,到一家一家去串门。
  月底,爸爸回来了。两年不见,他成了个老头,两鬓染霜,动作迟钝,说话低声下气的,脸也在干校晒得黑红黑红。眼角那些成扇状展开的鱼尾纹,像刀刻上去的一般。
  我对他讲起为什么会突然跑回家来,讲着讲着,讲到那一夜大水几乎淹没保管房,而吴大中企图侮辱我的时候,我失声大哭……
  爸爸的眼睛瞪直了,光是抽烟,抽廉价的劳动牌,一边抽一边咳嗽。他听完了,什么话都没说,以后的四天里也始终没提这事。只在临走那天夜间,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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