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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的14旅行-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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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到吧台处去,高声说:“大家还是来喝喝橙汁吧,聊天那么久,嘴巴也干死了。我这橙子,其实也怪普通的,不过就是我在新西兰的那块地里,叫人自己种出来的,只不过全人工种植,有机食物罢了。听说地里浇了些特别的东西,白白花了我好几万美金——哎,这也很普通的啊。”太太们却都连声夸她客气,谦虚。
  杨若悻悻然走在后面,喝了一口,果然鲜美无比。可是,这能和家乡的小核桃比吗?回家后,她憋了一肚子气,老公也不管她,她就整日里,坐在房间里用嘴巴剥小核桃吃。全乡人托她妈妈寄来了一大麻袋,都以为她扬眉吐气了。她就这么关了三天,磕出来的小核桃仁,自己都吃不完,就堆在旁边堆成小山,却突然觉得嘴巴有点流血,到卫生间里张开嘴巴一看,吓了一大跳:她的舌头,仿佛分了两段,在口腔里面飞舞着。她赶紧发了几个音,又发现说话还是正常。再张开嘴巴,舌头又恢复原样。她以为自己在做梦。
  晚上,老公回来,发现她呆坐着,也不管,看见小核桃仁,顺手丢了一个吃,却吃不停嘴,跑过去摇摇她说:“这是什么,怎么这么好吃。”杨若漫不经心地回答:“家乡的小核桃。”自己也习惯性地拿起一个来吃,却发现味道不一样了,虽然用嘴巴剥出来的小核桃带着一点口水的湿气,却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味道夹杂其中。她又赶紧拿起几个小核桃躲到卫生间里剥起来,顿时,两条舌头又舞动了出来,熟练地夹出桃仁,仿似口水里还分泌一种蜜液,让小核桃更加好吃。
  所以,下一次聚会里。杨若赌上了一把,拿出一包精美的,剥好的小核桃仁,特意叫人拿去在中环的商铺里做了外包装,花了不少钱。里面安静地躺着小核桃仁,她也会说了:“大家尝尝,这是我亲戚从欧洲带回来的,看起来和内地的很像,其实滋味完全不同。”奚太太嘴巴馋,又是第一个去拿,还说:“不用自己嘴巴剥就好。”吃了一口,立刻赞不绝口,引得阔太太们抢夺了一番,气得李静萍在一旁冷眼旁观,起身就走。杨若心想,本来念在大家都是内地过来的不容易,这下子,也不是我要故意给你难堪。
  她欣赏了一会,太太们抢夺自己剥出来的小核桃仁的热闹场面,心想,若是他们看到我那两条舌头,不知道要吓成什么样子。她忍不住起身去李静萍那豪华的卫生间里,再观赏一番自己进化得来的两条舌头。路过厨房的时候,却发现门神秘地开了一条小缝,她贴上眼睛往里面看,却看见里面李静萍的嘴巴张得好大,刹那间就吞下了一个新奇士橙,然后她清了清嗓子,两条橙汁,就从她的鼻子里,不偏不倚地射到了那些精美的玻璃杯里。
  

夜雨
雨淅淅沥沥地下着,仿佛没有结束的时候。娜娜已经在丁香花苑的门口站了好久,就快12点了吧,她抬手看看自己的表,和俊浩约好的,1月20日,他生日这天,要再见一面的。又不想打电话去催他,这个时候,他是不会接电话的。
  娜娜重新端详了手中那块琥珀,里面留藏着千年的昆虫。据说,象征着永恒。她很小心地捏着,就看见一辆大众出租车,车上跳下一个人来,是俊浩。她的心跳得飞快,也趁势往车里面瞟了一眼。后座上那个女人微微有些胖,看不清楚脸。那应该就是俊浩的女朋友吧,听说是很有才华的记者。
  有才华又如何呢?在俊浩被娜娜深深迷恋的时候,他曾经说过这个女人不少坏话,说她很懒,不会做家务,“一点也不如你懂事。”正想着,俊浩走过来了,她努力对他笑笑,却发现他的态度很僵硬。隔着一米远的距离就停住了,“你有什么事情?”
  娜娜多少次幻想着再度听到他的声音,没想到是这么冷清的一句。“我……我,今天你的生日,这是我的礼物。”她远远的把手中的琥珀递上去,俊浩却完全不想碰到他的手指。本来还有一丝留恋的,但娜娜那一刻就下定了决心。
  去云南做导游的时候,和当地的女巫师很是投缘,走的时候,她送了这个琥珀给她,告诉她什么叫做蛊。这是女子用来送给抛弃自己的男子的,“如果他没有丢掉,那么就证明他还是爱着你的,那么蛊就会蚕食掉它的主人;如果三天之内,他丢掉了,他就会回到你身边作为惩罚。他身边所有的女人都将死。”
  那么邪恶的东西,她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用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了用场。这一刻,她已经认定了俊浩不再爱着自己了,他对自己的爱就是那么短的几个星期的日子,就又回到了那个胖女人身边。好吧,让俊浩回来吧。她虔诚而又愉快地把琥珀递给了他,还不怀好意的让他好好带在身上,“这块琥珀是我为你祈过福的,你戴着你们就能幸福。”她知道琥珀很快就会被她们丢出窗外。
  “那我回去了,一会她又要不开心了。这次说是见你最后一面,才让我来的。她很好,当然,你也很好。”
  俊浩就这样转身走了,那一刻她突然有点想把琥珀拿回来。她觉得他们也不是全然的坏人,至少,她同意他来见她了,这对于正牌的女朋友应该也是为难的吧,况且听说她是很爱吃醋的女人,所以娜娜才有把握她一定会把这最后的生日礼物丢掉。可是,琥珀一到了俊浩手上,游戏就开始了,没人能停止。
  但是那个雨夜之后,三天过去了。她每天都盼望着俊浩回来,但是没有。她有些害怕了,但是又高兴,“不管怎么说,他还是记得我的。”她觉得自己呼吸困难,快要死了。她似乎看到自己的精魂飞起,她看见那位巫女的脸,在远处对着她笑,“总有一天,你用得上的。”
  俊浩突然间觉得自己头有点疼,就从游戏中把头抬了起来,他到床上躺了一会,就看见文雅还坐在床边看电视,“亲爱的,帮我把外套洗了吧,过两天去外地开会还要带着呢。”文雅百般不情愿的拿过外套,却从口袋里掏出了那块琥珀。
  “好漂亮啊,哪里来的。”
  俊浩看了一眼,才想起是那天娜娜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当时怕文雅多问,就随手揣在包里了,这几天都忘记了。文雅看他神色不对,就立刻不快起来,“是狐狸精送的吧,怕是诅咒我们来着。你要留着吗?”“留着干嘛,丢掉好了。”俊浩赶紧配上了笑脸。文雅嗖地一声,气呼呼地把琥珀丢到了窗外。
  她没有看到,一条千年昆虫从破碎的琥珀里爬了出来,慢慢的,朝娜娜的家里,爬过去。他的十二对触须都打开了,它知道,有一顿美味在等待着它。
  “不管怎么说,俊浩都还是记得我的。”娜娜对自己说,“死了,也值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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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一样的男子
她终于,终于,还是成功了。看着眼前这一具毫无生气的尸体,她的心中充满了喜悦。她并没有像电视剧的女主角一样,对着尸体还要说出自己的心声,比如“谁让你这样对待李锋的,伤害我爱的男人的人都没有好下场”之类的话。真正到了这样的场面,剩下的只有风的声音。
  桌子上还摆着吃了一半的糟凤爪,好象李锋是比较喜欢吃糟翅尖的,可惜超市买不到。姗姗本来是不爱做饭的,但是为了李锋,她甘愿为他洗手做羹汤,所以,她是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她心爱的人。眼前这具尸体,竟然敢犯她的禁忌,难怪不得好死。姗姗为李锋奉献了许多许多的第一次,第一次做糟爪,第一次上床,包括第一次为他杀人。但是,这一切都很值得。
  因为洗手做羹汤,厨房里的本事也长了。 她把这具尸体翻来翻去,准备大卸八块,统统送到她在花园里架起来的火盆里烧掉,不知道要烧多久,还好这里除了她和李锋之外,很少有人会过来。处理尸体的时候,尸体的手臂,还有大腿上,都是一道一道的划痕。
  这些都不是姗姗干的。姗姗还没有变态到这样的地步,她看着这些自虐而出现的伤痕,突然有一些想吐,还是都烧了吧,骨头和伤痕,都随风飞走的好 。陈晓东的歌曲还响在耳边,“也许我是将风溶解在血中的男子,也许我是天生崇拜追逐, 当你将疑虑装得若无其事,请原谅我像风一样的男子。”是的,她对自己说,我早就知道你是风一样的男子,而我也会永远伪装得若无其事,我会原谅你的。你放心吧,以后再也不会有人伤害你。
  包括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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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洞
它实在是很不满意凑过来的那个中年大叔,但是没办法。它的主人似乎就是只有这点品位。那个大叔还蛮口酒气的对它说:“哇,你这么小,长在这么大的耳朵上,还真是可爱。”滚啦,谁要大叔的好评。大叔离得那么近,它感觉自己快呕吐了。
  它还是想念那个姐姐。那个姐姐虽然不是它见过最漂亮的姐姐(在它刚出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它曾经见过一个平胸的姐姐。但是,那个姐姐的胸未免也太平了吧)。它喜欢它见到的后面那个不知道第几个姐姐(请原谅它不会数数),那个姐姐没有马路上面的那些姐姐好看,也没有他带回来的其他那些姐姐那么年轻,她就那样静静坐在沙发上发着脾气,然后用它的好朋友,就是那个针啦,死劲地戳自己的耳朵,一边大叫:“好啊,那我也把自己的耳朵戳流血好了。这样我有四个洞,你有一洞,我们合起来就是五行了,多圆满!”他的主人只有不住道歉,“好啦,另外一根针你戴上好了,戴在右边耳朵上,我们配一起。这下也圆满。”
  圆满,它喜欢这个词,但是它自己是不圆满的。它把另一半掉了。就在那个店里的墙上,那一小块肉飞到墙壁上,然后又掉到地上,没有人捡它。主人就高高兴兴出门去了,把它的另一半永远地忘记在那里了。孤独地死掉了,一想起这个,它就想流泪。但是它要挺住,不然主人会疼的。
  半夜里,姐姐从主人的那一边爬过来。对着它很温柔地说:“姐姐知道你想要什么?你想找回你自己对不对。”它感动得快要流泪了,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它有些紧张,平躺在那里,它知道自己就快和它见面了,它就要上天堂了。
  姐姐小心地把针拔了下来,很温柔。温柔得连主人都还在睡觉,没有醒过来。她轻轻地对它说,“你很快会流血,然后流脓,只要你挺过这段时间,你们就会重新长在一起了。那个时候,你们就不再分开,灵肉合一了。那是一个崭新的你,也是一个崭新的它了。”
  它乖乖地闭上了眼睛,好开心啊。
  然后姐姐把属于它的针戴在了自己的左耳上,抱着主人呼呼睡去了。对嘛,这样才圆满嘛。在天堂的它,也会开心吧。它获得了重生。主人不会记得它曾经来过这个世界。但它知道,姐姐会摸着主人的耳朵,默默在心里说,它曾经来过呢。哈哈。
   。。

店员小姐
杨志新天生就*成性,无论是傲慢的GUCCI小姐,或者是干练的G…STAR小妹,大IT小IT专柜的那些莺莺燕燕,女人嘛,关上灯之后,除了手感之外,其他的倒没有太多的分别。胖一些,瘦一些,又或者是穿着一样专柜的制服,到头来,又有什么真的分别么?连快乐都是一模一样的。店员小姐,就是他这一生最好的朋友,也是他最好的伴侣。
  杨志新是从来都不缺钱的,他只是没有朋友。父母留下大笔遗产,就死了。据说是和亚洲船王很有些沾亲带故的。但是父母的脸也都不认得了,从20岁那场车祸开始,他就不记得人的样子。最多能保持的记忆,只有一天。别的都不会忘记,唯独对于脸孔,身材,等等数据,模糊得要命。花园里来散步的黑狸花猫,他依然远远就能看出头顶上的花纹和花园外面那只有什么不同。但是对于人,就是记不住。开始还用那种方法,当别人打招呼的时候,还假装回答“你不就是……记得记得。”中间的省略号,等别人自己来填补。但别人填补的多了,终究对这一句话起了疑心。以为他是傲慢,从来不用心纪录脸孔和名字。从此以后,他只能和店员小姐做朋友,每周日去购物,搭讪不同的专柜小姐,把所有品牌都买个遍,再顺便带店员小姐回家。杨志新保留购买的衣服标牌,按图索骥。中山公园的龙之梦,就只剩下QUICKSILVER一家没去过。要不今天尝试一下?
  夜里,当阿欢躺在杨志新身边时,她以为他睡着了。其实杨志新在暗中好笑,专柜小姐为何都如此水性杨花,只不过几个眼神,几个潇洒的刷卡动作,就把她带了回来,一夜承欢。明天一早过后,不仅他会把她的样子忘记得一干二净,就连这位小姐本身,也不会记得他吧。 他却发现阿欢偷偷摸摸地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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