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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一九三五年到惠安净峰寺去住。到十一月,忽然生了一场大病,所以我就搬到草庵来养病。
这一回的大病,可以说是我一生的大纪念!
我于一九三六年的正月,扶病到南普陀寺来。在病床上有一只钟,比其他的钟总要慢两刻,别人看到了,总是说:“这个钟不准。”我说:“这是草庵钟!”别人听了“草庵钟”三字还是不懂:难道天下的钟也有许多不同的么?现在就让我详详细细地来说个明白。
我那一回大病,在草庵住了一个多月。摆在病床上的钟,是以草庵的钟为标准的。而草庵的钟,总比一般的钟要慢半点。
我以后虽然移到南普陀,但我的钟还是那个样子,比平常的钟慢两刻,所以“草庵钟”就成了一个名词了。这件事由别人看来,也许以为是很好笑的吧!但我觉得很有意思!因为我看到这个钟,就想到我在草庵生大病的情形了,往往使我发大惭愧,惭愧我德薄业重。
我要自己时时发大惭愧,我总是故意地把钟改慢两刻,照草庵那钟的样子;不止当时如此,到现在还是如此,而且愿尽形寿,常常如此。
以后在南普陀住了几个月,于五月间,才到鼓浪屿日光岩去。十二月仍回南普陀。
到今年,一九三七年,我在闽南居住,算起来,首尾已是十年了。
回想我在这十年之中,在闽南所做的事情,成功的却是很少很少,残缺破碎的居其大半,所以我常常自己反省,觉得自己的德行,实在十分欠缺!
因此近来我自己起了一个名字,叫“二一老人”。什么叫“二一老人”呢?这有我自己的根据。
记得古人有句诗:“一事无成人渐老。”清初吴梅村(伟业)临终的绝命词有:“一钱不值何消说。”这两句诗的开头都是“一”字,所以我用来做自己的名字,叫做“二一老人”。
因此我十年来在闽南所做的事,虽然不完满,而我也不怎样地去求它完满了!诸位要晓得:我的性情是很特别的,我只希望我的事情失败,因为事情失败、不完满,这才使我常常发大惭愧!能够晓得自己的德行欠缺,自己的修善不足,那我才可努力用功,努力改过迁善!
一个人如果事情做完满了,那么这个人就会心满意足,洋洋得意,反而增长他贡高我慢的念头,生出种种的过失来!所以还是不去希望完满的好!
不论什么事,总希望他失败,失败才会发大惭愧!倘若因成功而得意,那就不得了啦!
我近来,每每想到“二一老人”这个名字,觉得很有意味!
这“二一老人”的名字,也可以算是我在闽南居住了十年的一个最好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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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之□□
佛教养正院已办有四年了。诸位同学初来的时候,身体很小,经过四年之久,身体皆大起来了,有的和我也差不多。啊!光阴很快。人生在世,自幼年至中年,自中年至老年,虽然经过几十年之光景,实与一会儿差不多。就我自己而论,我的年纪将到六十了,回想从小孩子的时候起到现在,种种经过如在目前。啊!我想我以往经过的情形,只有一句话可以对诸位说,就是“不堪回首”而已。
我常自己来想:啊!我是一个禽兽吗?好像不是,因为我还是一个人身;我的天良丧尽了吗?好像还没有,因为我尚有一线天良常常想念自己的过失;我从小孩子起一直到现在都埋头造恶吗?好像也不是,因为我小孩子的时候,常行袁了凡的功过格,三十岁以后,很注意于修养,初出家时,也不是没有道心。虽然如此,但出家以后一直到现在,便大不同了:因为出家以后二十年之中,一天比一天堕落,身体虽然不是禽兽,而心则与禽兽差不多;天良虽然没有完全丧尽,但是昏愦糊涂,一天比一天厉害,抑或与天良丧尽也差不多了。讲到埋头造恶的一句话,我自从出家以后,恶念一天比一天增加,善念一天比一天退失,一直到现在,可以说是醇乎其醇的一个埋头造恶的人,这个也无须客气、也无须谦让了。
就以上所说看起来,我从出家后已经堕落到这种地步,真可令人惊叹;其中到闽南以后十年的工夫,尤其是堕落的堕落。去年春间曾经在养正院讲过一次,所讲的题目,就是《南闽十年之梦影》。那一次所讲的,字字之中,都可以看到我的泪痕,诸位应当还记得吧。
可是到了今年,比去年更不像样子了。自从正月二十到泉州,这两个月之中,弄得不知所云。不只我自己看不过去,就是我的朋友也说我以前如闲云野鹤,独往独来,随意栖止,何以近来竟大改常度,到处演讲,常常见客,时时宴会,简直变成一个“应酬的和尚”了。这是我的朋友所讲的。啊!“应酬的和尚”这五个字,我想我自己近来倒很有几分相像。
如是在泉州住了两个月以后,又到惠安、到厦门、到漳州,都是继续前稿:除了利养,还是名闻,除了名闻,还是利养。日常生活,总不在名闻利养之外。虽在瑞竹岩住了两个月,稍少闲静,但是不久,又到祈保亭冒充善知识,受了许多的善男信女的礼拜供养,可以说是惭愧已极了。
九月又到安海,住了一个月,十分的热闹。近来再到泉州,虽然时常起一种恐惧厌离的心,但是仍不免向这一条名闻利养的路上前进。可是近来也有件可庆幸的事,因为我近来得到永春十五岁小孩子一封信。他劝我以后不可常常宴会,要养静用功;信中又说起他近来的生活,如吟诗、赏月、看花、静坐等,洋洋千言的一封信。啊!他是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子,竟有如此高尚的思想、正当的见解;我看到他这一封信,真是惭愧万分了。我自从得到他的信以后,就以十分坚决的心,谢绝宴会,虽然得罪了别人,也不管它,这个也可算是近来一件可庆幸的事了。
虽然是如此,但我的过失也太多了,可以说是从头至足,没有一处无过失,岂只谢绝宴会就算了结了吗?尤其是今年几个月之中,极力冒充善知识,实在是太为佛门丢脸。别人或者能够原谅我;但我对我自己,绝不能够原谅,断不能如此马马虎虎地过去。所以我近来对人讲话的时候,绝不顾惜情面,决定赶快料理没有了结的事情,将“法师”、“老法师”、“律师”等名目,一概取消,将学人、侍者等一概辞谢;孑然一身,遂我初服,这个或者亦是我一生的大结束了。
啊!再过一个多月,我的年纪要到六十了。像我出家以来,既然是无惭无愧,埋头造恶,所以到现在所做的事,大半支离破碎不能圆满,这个也是分所当然。只有对于养正院诸位同学,相处四年之久,有点不能忘情。我很盼望养正院从此以后,能够复兴起来,为全国模范的僧学院。可是我的年纪老了,又没有道德学问,我以后对于养正院,也只可说“爱莫能助”了。
啊!与诸位同学谈得时间也太久了,且用古人的诗来作临别赠言。诗云:
□□□□□□□,①
万事都从缺陷好。
吟到夕阳山外山,
古今谁免余情绕。
①原诗为龚自珍《已亥杂诗》第272首:
未济终焉心缥缈,百事翻从缺陷好。
吟道夕阳山外山,古今谁免余情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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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大意
我至贵地,可谓奇巧因缘。本拟住半月返厦。因变,住此,得与诸君相晤,甚可喜。
先略说佛法大意。
佛法以大菩提心为主。菩提心者,即是利益众生之心。故信佛法者,须常抱积极之大悲心,发救济一切众生之大愿,努力作利益众生之种种慈善事业。乃不愧为佛教徒之名称。
若专修净土法门者,尤应先发大菩提心。否则他人谓佛法是消极的、厌世的、送死的。若发此心者,自无此误会。
至于作慈善事业,尤要。既为佛教徒,即应努力作利益社会之种种事业。乃能令他人了解佛教是救世的、积极的。不起误会。
或疑经中常言空义,岂不与前说相反。今案大菩提心,实具有悲智二义。悲者如前所说。智者不执着我相,故曰空也。即是以无我之伟大精神,而作种种之利生事业。
若解此意,而知常人执着我相而利益众生者,其能力薄、范围小、时不久、不彻底。若欲能力强、范围大、时间久、最彻底者,必须学习佛法,了解悲智之义,如是所作利生事业乃能十分圆满也。
故知所谓空者,即是于常人所执着之我见,打破消灭,一扫而空。然后以无我之精神,努力切实作种种之事业。亦犹世间行事,先将不良之习惯等一一推翻,然后良好建设乃得实现也。
今能了解佛法之全系统及其真精神所在,则常人谓佛教是迷信是消极者,固可因此而知其不当。即谓佛教为世界一切宗教中最高尚之宗教,或谓佛法为世界一切哲学中最玄妙之哲学者,亦未为尽理。
因佛法是真能说明人生宇宙之所以然。
破除世间一切谬见,而与以正见。
迷信,而与以正信。
恶行,而与以正行。
幻觉,而与以正觉。
包括世间各教各学之长处,而补其不足。
广被一切众生之机,而无所遗漏。
不仅中国,现今如欧美诸国人,正在热烈地研究及提倡。出版之佛教书籍及杂志等甚多。
故望已为佛教徒者,须彻底研究佛法之真理,而努力实行,俾不愧为佛教徒之名。其未信佛法者,亦宜虚心下气,尽力研究,然后于佛法再加以评论。此为余所希望者。
以上略说佛法大意毕。
又当地信士因今日为菩萨诞,欲请解释南无观世音菩萨之义。兹以时间无多,惟略说之。
南无者,梵语,即皈依义;菩萨者,梵语,为菩提萨埵之省文——菩提者,觉;萨埵者,众生。因菩萨以智上求佛法,以悲下化众生,故称为菩提萨埵。
此以悲智二义解释,与前同也。
观世音者,为此菩萨之名。亦可以悲智二义分释。如楞严经云:由我观听十方圆明,故观音名遍十方界。约智言也。如法华经云:苦恼众生一心称名,菩萨即时观其音声,皆得解脱,以是名观世音。约悲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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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十疑略释(1)
欲挽救今日之世道人心,人皆知推崇佛法。但对于佛法而起之疑问,亦复不少。故学习佛法者,必先解释此种疑问,然后乃能着手学习。
以下所举十疑及解释,大半采取近人之说而叙述之,非是讲者之创论。所疑固不限此,今且举此十端耳。
一、佛法非迷信
近来知识分子,多批评佛法谓之迷信。
我辈详观各地寺庙,确有特别之习惯及通俗之仪式,又将神仙鬼怪等混入佛法之内,谓是佛法正宗。既有如此奇异之现象,也难怪他人谓佛法是迷信。但佛法本来面目则不如此,决无崇拜神仙鬼怪等事。其仪式庄严,规矩整齐,实超出他种宗教之上。
又佛法能破除世间一切迷信,而与以正信,岂有佛法即是迷信之理?故知他人谓佛法为迷信者,实由误会。倘能详察,自不至有此批评。
二、佛法非宗教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宗教,此说不然。
佛法与宗教不同,近人著作中常言之,兹不详述。应知佛法实不在宗教范围之内也。
三、佛法非哲学
或有人疑佛法为一种哲学,此说不然。
哲学之要求,在求真理,以其理智所推测而得之某种条件即谓为真理。其结果,有一元、二元、唯心种种之说。甲以为理在此,乙以为理在彼,纷纭扰攘,相非相谤。但彼等无论如何尽力推测,总不出于错觉一途。譬如盲人摸象,其生平未曾见象之形状,因其所摸得象之一部分,即谓是为象之全体。故或摸其尾便谓象如绳,或摸其背便谓象如床,或摸其胸便谓象如地。虽因所摸处不同而感觉互异,总而言之,皆是迷惑颠倒之见而已。
若佛法则不然。
譬如明眼人能亲见全象,十分清楚,与前所谓盲人摸象者迥然不同。因佛法须亲证“真如”,了无所疑,决不同哲学家之虚妄测度也。
何谓“真如”之意义?
真真实实,平等一如,无妄情,无偏执,离于意想分别,即是哲学家所欲了知之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也。夫哲学家欲发明宇宙万有之真相及本体,其志诚为可嘉。第太无方法,致罔废心力而终不能达到耳。
以上所说之佛法非宗教及哲学,仅略举其大概。若欲详知者,有南京支那内学院出版之《佛法非宗教非哲学》一卷,可自详研,即能洞明其奥义也。
四、佛法非违背于科学
常人以为佛法重玄想,科学重实验,遂谓佛法违背于科学。此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