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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一部:璞玉成璧)-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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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传跟顺弟在“太子会”上不期而遇的故事,是很戏剧化的,胡适自己说是用小说式的文字来写的。他说这个写法不但很得到徐志摩的赞许,自己也很喜欢,因为这种写法“是自传文学上的一条新路子,并且可以让我(遇必要时)用假的人名地名描写一些太亲切的情绪方面的生活”。这篇〈序幕〉显然是太小说化了,所以胡适自己承认:“因为第一章[即〈序幕〉]只是用小说体追写一个传说,其中写那‘太子会’颇有用想象补充的部分,虽经堇人叔[胡适的叔叔兼童年成长的挚友,胡近仁]来信指出,我也不去更动了。但因为传闻究竟与我自己的亲见亲闻有别,所以我把这一章提出,称为〈序幕〉。”' 胡适,〈四十自述:亚东版的自序〉,《胡适全集》,18:7。'
  胡传跟顺弟结婚的故事,最可能的,就是传统的媒妁之言。事实上,胡适在描写“太子会上巧遇”这一段以后,写胡传的伯母替胡传作媒,去顺弟家提亲那一段对话,可能是最近真实的。我们已经在上文引了胡传的伯母说的话:“我家三哥有点怪脾气。他今年写信回来,说,一定要讨一个做庄稼人家的女儿。”胡适在〈四十自述〉改订残稿有一句划掉的话,跟这个说法一致,他说:“我父亲写信回家,说要娶一个农家女儿,因为农家女子的身体最健,不像[以下缺。亦即:不像第二任妻子曹氏死于肺病 ]”。'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08。'其实,胡传自己也留下了纪录。胡传在日记里的叙述,一方面可能是因为传统日记体例的限制,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它如实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习俗,则完全没有在婚前打量过对方的痕迹:
  [光绪十五年(1889)二月]十六日[农历],行五十里,抵家……

胡适的父母(3)
二十一日,遣媒人订约于冯姓,择定三月十二日迎娶。
  ……
  三月十一日,遣舆诣七都中屯迎娶冯氏。
  十二日,冯氏至。行合卺礼。谒庙。
  十三日、十四日,宴客……
  四月初六日,往中屯,叩见岳丈岳母。
  初七日,由中屯归……
  五月初九日,起程赴沪,天雨,行五十五里,宿旌之新桥。'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1。'
  冯顺弟是1873年农历四月生的。她跟胡传1889年3月结婚的时候,才快满十六岁,胡传那年四十八岁。胡适透过月吉先生,这样描述他母亲的长相:“圆圆面孔,有一点雀斑,头发很长”,“面貌并不美,倒稳重的很,不像个庄稼人家的孩子。”有关顺弟那一头落地的长发,胡颂平作了这样的描述:“冯太夫人身高五尺三寸,但发长五尺八寸。每次梳头时,都要站在矮凳上,分三节来梳。第一节梳好了,用头绳扎住,再梳第二节、第三节。一次梳头要费三点多钟。”他声明这是胡适和江冬秀亲口跟他说的。'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台北:联经出版社,1989),页10…11。'
  胡传和顺弟的新婚生活显然是很美满的。1891年,胡传被派为淞沪厘卡总巡以后,他们从苏州搬到上海。胡适就在这年12月17日出生。那年,顺弟才十八岁。只可惜好景不长,胡传被调往台湾。他在1892年3月启程赴台,把妻子和才几个月大的儿子留在上海川沙,大概就住在他们家在川沙的茶行里,在那里一住就是一年。一直要等胡传被任命为台南盐务总局提调以后,顺弟才带着胡适,在四叔、二哥、三哥的照应下,于1893年4月到台南和胡传团聚。没想到一家人好不容易团聚,胡传又在第二年六月被调任为台东直隶州知州。由于台东是新设的州,一切草创,胡传便把顺弟和胡适留在台南。顺弟和胡适一直要到1894年1月初,才到台东和胡传团聚。他们一家人在台东住了整一年。
  胡传、顺弟的燕尔,以及他们一家三口在这几年间的快乐生活,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有一段非常生动的想象的描述:“我父又很爱她,每日在百忙中教她认字读书,这几年的生活是很快乐的。我小时也很得我父亲钟爱,不满三岁时,他就把教我母亲的红纸方字教我认。父亲作教师,母亲便在旁作助教。我认的是生字,她便借此温她的熟字。他太忙时,她就是代理教师。我们离开台湾时,她认得了近千字,我也认了七百多字。这些方字都是我父亲亲手写的楷字,我母亲终身保存着,因为这些方块红笺上都是我们三个人的最神圣的团居生活的纪念。”'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4。'
  俗话说,天不从人愿。胡传夫妇的恩爱以及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也就只有这短短五年不到的时光,其中还不包括他们因为胡传一再被调任而分别的时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2月,胡传请他的四叔把顺弟和胡适送回家乡上庄村,只留他二哥在台东。那年四月,中日签订马关条约。胡传一直要到6月25日才离开台东。那时,电报已不通,饷源也已断绝。胡传的脚气病已经很严重,双脚浮肿,已经不能动了。他8月18日到厦门,四天以后就死在当地。胡传死的时侯五十四岁,顺弟则才刚满二十二岁又三个月。胡适在〈四十自述〉里说:“这时候我只有三岁零八个月。我仿佛记得我父死信到家时,我母亲正在家中老屋的前堂,她坐在房门口的椅子上。她听见读信人读到我父亲的死信,身子往后一倒,连椅子倒在房门槛上。东边房门口坐的珍伯母也放声大哭起来。一时满屋都是哭声,我只觉得天地都翻覆了!”'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23。'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胡适的父母(4)
顺弟作为胡传的第三任妻子,结婚才不到六年半,二十二岁就成了寡妇。前妻留下来的三男三女,一半比她还大。胡传的大女儿比顺弟大七岁,顺弟过门的时候,这个大女儿已经出嫁了,而且已经生了一个儿子。二女儿比顺弟大五岁,从小就抱给人家了。大儿子比顺弟大两岁,在顺弟过门后三天,他也娶亲了。三女儿比顺弟小三岁,二哥、三哥这对双胞胎,比顺弟小四岁。胡适在〈四十自述〉里最为感人的描述,可能就是他描写他母亲作为一个寡妇、后母在大家庭里容忍的功夫。例如,说到同父异母的大哥:
  大哥从小就是败子,吸鸦片烟、赌博,钱到手就光,光了就回家打主意。见了香炉就拿出去卖,捞着锡茶壶就拿出去押。我母亲几次邀了本家长辈来,给他订下每月用费的数目。但他总不够用,到处都欠下烟债赌债。每年除夕我家总有一大群讨债的,每人一盏灯笼,坐在大厅上不肯去。大哥早已避出去了。我母亲走进走出,料理年夜饭、谢灶神、压岁钱等事,只当做不曾看见这群人。到了近半夜,快要“封门”了,我母亲才走后门出去,央一位邻居本家到我家来,每一家债户开发一点钱。作好作歹的,这一群讨债的才一个一个提着灯笼走出去。一会儿,大哥敲门回来了。我母亲从不骂他一句。并且因为是新年,她脸上从不露出一点怒色。这样的过年,我过了六七次。'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7。'
  顺弟对她儿媳的“忍”功,更是人上人的榜样:
  大嫂是个最无能而又最不懂事的人,二嫂是个很能干而气量很窄小的人。她们常常闹意见,只因为我母亲的和气榜样,她们还不曾有公然相骂相打的事。她们闹气时,只是不说话,不答话,把脸放下来,叫人难看;二嫂生气时,脸色变青,更是怕人。他们对我母亲闹气时也是如此。我起初全不懂得这一套,后来也渐渐懂得看别人的脸色了,我渐渐明白,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我母亲的气量大,性子好,又因为做了后母后婆,她更事事留心,事事格外容忍。大哥的女儿比我只小一岁,她的饮食衣料总是和我的一样。我和她有小争执,总是我吃亏,母亲总是责备我,要我事事让她。后来大嫂、二嫂都生了儿子了,她们生气时便打骂孩子来出气,一面打,一面用尖刻有刺的话骂给别人听。我母亲只装做不听见。有时侯,她实在忍不住了,便悄悄走出门去,或到左邻立大嫂家去坐一会,或走后门到后邻度嫂家去闲谈。她从不和两个嫂子吵一句嘴。
  每个嫂子一生气,往往十天半个月不歇,天天走进走出,板着脸,咬着嘴,打骂小孩出气。我母亲只忍耐着,忍到实在不可再忍的一天,她也有她的法子。这一天的天明时,她就不起床,轻轻的哭一场。她不骂一个人,只哭她的丈夫,哭她自己命苦,留不住她丈夫来照管她。她先哭时,声音很低,渐渐哭出声来。我醒了起来劝她,她不肯住。这时候,我总听得见前堂(二嫂住前堂东房)或后堂(大嫂住后堂西房)有一扇房门开了,一个嫂子走出房向厨房走去。不多一会,那位嫂子来敲我们的房门了。我开了房门,她走进来,捧着一碗热茶,送到我母亲床前,劝她止哭,请她喝口热茶。我母亲慢慢停住哭声,伸手接了茶碗。那位嫂子站着劝一会,才退出去。没有一句话提到什么人,也没有一个字提到这十天半个月来的气脸,然而各人心里明白,泡茶进来的嫂子总是那十天半个月来闹气的人。奇怪的很,这一哭之后,至少有一两个月的太平清静日子。' 胡适,〈四十自述〉,《胡适全集》,18:38…39。'
  顺弟在大家庭里对儿媳的百般容忍,恐还不止于此。胡适晚年曾说他写〈四十自述〉时“是很客气的,还有许多都没有写出来”。比如他说:“我在〈四十自述〉里没有写我的三嫂呢!我三哥出继出去,后来穷得什么都没有了,我母亲又接他回来,从此我母亲受的气更大。”' 胡颂平,《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5),页58。'这个三嫂叫曹细娟,她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就是后来跟胡适在杭州烟霞洞一起过了三个月“神仙生活”的曹诚英。
  其实大家庭里的问题何只是婆媳妯娌之间的不和与争吵。胡适虽然由于母亲能大忍,在自己的家里只看到妯娌之间的勃谿,但是左邻右舍的例子就够他触目惊心了。他说:“我天天听见隔壁立大熳家里的婆媳争吵和姑嫂不和,我常常听见邻舍人家的妇人到我家来诉说冤苦。”他也“听见我母亲的大妹子在家如何受丈夫和婆婆的虐待”。婆媳妯娌姑嫂之间的勃谿至少还多半是冷战,顶多是拉扯扭打,兄弟之间阋墙就真可怕了。胡适亲眼看到他那个不肖的大哥,为了分产,用刀刺伤了他的二哥。' 胡适,〈四十自述残稿六件〉,《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5:516…517。'
  

第四章 概述
对二十世纪前半叶留美的中国学生来说,那航向美国之旅的心情是忧喜参半的。最令他们担心害怕的,是那些吹毛求疵的移民局官员。美国1882年通过的“排华法案”(the Exclusion Act),禁止所有中国人入境;唯一豁免的,是官员、商人、教师、学生和观光客。但是,由于不少中国人以各种方式,假冒为上述五类豁免阶级的身份进入美国,移民局的官员对中国旅客的检查特别严格。证件稍有不符或错误,就会惨遭被囚禁或遣返的命运。早期囚禁中国人的囚房就在旧金山码头海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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