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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梦想:易中天文集 第一卷·高高的树上-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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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自然
真正的艺术家就像是儿童,都是天生的泛神论者。他们相信每只鸟都有心事,每条鱼都有灵魂,每棵树都在窃窃私语,每片云都有自己的梦。因此在他们那里,自然就是艺术,艺术就是自然。否则,青松怎会挺立,红豆岂能相思?鱼虾龟鳖怎么会来一个“海底总动员”,熊和狐狸又怎么会有那么多故事和传说?于是,当落日羞红脸庞之际,泉水便会弹着琴弦唱着歌儿流向远方,尽管那背后的森林之火,也许不过是尘土飞扬的黄昏。
  艺术与自然总是会有一些极其微妙的心心相印和息息相通,因为在艺术家看来,它们都有生命、灵气和美。虽然艺术家自以为能用一根血红的丝线将月亮拉出天堂表面,但他拉出的毕竟不是人造卫星。所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宁静的夜晚你也思念我也思念。所以,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就这样风雨兼程。
  的确,自然界是最伟大的艺术品,艺术品则不过是心灵的自然界,如果它们当真是艺术品的话。但这决不意味着艺术是自然的赝品,只有最没出息的艺术家才会照抄上帝的作业。大自然赋予艺术家的,其实只是充盈于天地之间的灵气;而艺术家的回报,则是博大的人文关怀。诚如王尔德所言:正是艺术,使田野上所有的花朵充满尊贵。
  这是只能靠我们自己去领悟的事情。
  注:本文系为上海市中学生课本《艺术》所作的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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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涩而又酸甜的山楂果(1)
——读胡鸿诗集《初恋的情绪》
  五年前,也许更早一些,有一个鸽子般的少女坐在开满了鸽子花的山坡上,独自一人默默咀嚼一颗小小的山楂果。这果子对于她来说,也许熟得早了点,难免有些儿酸,有些儿涩,甚至有些儿苦,虽然其中也不乏那固有的甜味。她咬碎了它,一种独特的、微妙的情绪便弥漫于她的心中,而当它流溢出来时,就变成了诗。
  这就是胡鸿和她《初恋的情绪》。
  初恋的情绪,对于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来说,原本应该是极甜蜜极温馨的。林间之散步,花前之流连,春光明媚中之凝视,月色朦胧中之亲吻,不是许许多多少男少女都在编织这样一个梦,许许多多诗人都在把这梦做成蜜饯,送给那些爱吃甜食的孩子吗?
  然而胡鸿却不。
  胡鸿“初恋的情绪”,几乎一开始就是“不安和甜蜜混杂在一起”的,以至于当其骤然降临时,她一下子不知所措,“一声不响坐在那里,只想哭”。尽管从此以后,“河边鸟声开放了柳树,三月的黄昏真暖真甜”;尽管从此以后,“因你的到来我的小诗,在桂花浓浓的相思里聚满阳光”。但是,她也同时清楚地意识到,从此,“夕阳的垅上”之所生长,绝不只是欢乐,更多的将是忧伤。她甚至感到“一种恐怖感从残月里阵阵涌来”,而且“任我在风中怎么奔跑也吹不散”。终于,“我潮湿的步履再也不能沉重地走向你”,“黑暗中我咬碎了山楂果我的心”,只剩下那条“哭紫的路”,“淋着歪歪斜斜的苦痛”。
  唉,这过早地被秋风吹落的山楂果啊!
  唉,这苦涩而又酸甜的初恋的情绪啊!
  奇怪,小小的年纪,哪来那么多的忧伤呢?初恋的情绪,哪来那么多的苦涩呢?少女的心头,哪来那么沉重的十字架呢?莫非这一切,不过“为赋新诗强说愁”?
  并非如此。
  其实,只要稍加体察就不难发现,“初恋的情绪”一开始就是朦胧的、想象的、不确定和非现实的。“不知道是哪个没有风没有雨的黄昏,我开始忧郁地爱你”;“田野油菜花金黄地铺向我,我拿着写给你的小诗不知怎么办”。终于,“在想象中你朦朦胧胧地走近我,用自信和幽默把我围猎”;而那个“我”,却“只能站起来,摸摸没有了蝴蝶结的童年愣了又愣”。这一切都来得太快也太容易:“像你认真地学英语单词那样,认真地窥破了我的秘密”;她有着太多的准备又毫无准备:“我还没看完那本格林童话,就这样你走进了我的门”。她不得不承认:“这个季节是你的足音一夜间叩开的”。“你金色的莽原之风没遮没拦,深深淹没了我的渴望我的爱情”。
  显然,这种爱的方式注定了这种爱一开始就是悲剧性的。这是它一开始就带有一种强烈的忧伤抑郁情调的根本原因。因为爱情从来就不是单方面的爱慕与追求,它是一种必须有回声的灵魂的呼唤。也就是说,爱情必须是“对等”的:同样的渴望,同样的爱慕,同样得到回爱。但在《初恋的情绪》中,恋爱双方的感觉却不对等。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现实价值”不相等。也许在旁人看来,她和他正所谓“天设一对,地造一双”,或者他比她差得远,根本不值得她去爱。但是,在爱情中,并没有什么“现实价值”,只有“感觉价值”。只要一方觉得不等值,它就是不等值的。而我们读到的正是这样一种感觉,一种一方以“压倒优势”征服另一方的体验:“海潮般你淹没了我的朝夕,浩浩荡荡用你男子汉的气势涤荡了我”;“为什么我总在你面前说不出一句话,不能完成我的整个形象呢”?“最惊心的是你远去的足音,笔直地抽红了我呆滞的眼睛”,“我的眼泪和渴望在海水里默默奔流,而我不敢升起那张神秘的白帆”。这种在对象那里完全丧失自我的爱情,难道不注定了要以悲剧告终吗?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苦涩而又酸甜的山楂果(2)
然而《初恋的情绪》的意义也正在于此。这“初恋的情绪”是胡鸿的还是别人的,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也许是无意中)描绘了新一代女性在这变革时代的微妙心理:一方面似乎是觉醒了自我意识,义无反顾地要去寻找自己心中的“男子汉”;另一方面,却时刻准备着,一旦找到,就毫无保留地交出自己,让他“那样专制地使我幸福”。在“挺起你健美的三角肌,让我栖息少女的幻想”的向往中,在“我独自走在你北方的阵雨中,等待心的辙痕跨过思念的静谧”的期待中,在“你葡萄般酸甜的眼睛闪闪烁烁,我竟一句话说不出”的被征服的幸福感中,我们看到的不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层积淀吗?从宗法礼教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的新女性,却又因“寻找男子汉”理想的设立再度丧失了自我,这真是何其不幸乃尔!为什么她们就不能想一想,“男子汉”们是否也该有同样的“献身精神”呢?她们难道不该使自己也变成“强有力的”(当然是心理意义上而非生理意义上的),从而问心无愧地和完全对等地接受对方的寻找和选择吗?倘能如此,则真正的、本来意义上的爱情,就会来到我们中间。
  这需要时间,但并非对于一切人都是漫长的。我们高兴地看到,在经历了一番凄风苦雨的阵痛之后,鸽子般的少女已经长大成人。尽管“没有人能遗忘她的初恋,也没有人能遗忘失恋带来的痛苦”,但恰恰是痛苦而不是其他,使她变得刚强和成熟起来。人类永远追求幸福,这是人类不可剥夺的权利;但如果没有痛苦,人类又会在幸福的甜腻中沉沦。这是历史悲剧性的“二律背反”。因此,痛苦较之甜蜜,忧伤较之欢乐,有着更为深刻的美学意义。事实上,正是在经历了痛苦之后,胡鸿才写得出这样刻骨铭心的诗句来:
  你走吧 我恨你
  为什么
  你只用日出的晨雾
  淹没我所有思念的山谷
  也正是因为在痛苦中升华出自我意识,她才有权利也有力量宣布:
  让风让雨都吹进我的小窗吧
  淋湿每缕发瀑颤栗的忧伤
  山楂树倒下的时刻
  我不再畏惧暴风雨的来临
  这正是独立人格的开始确立。不再是困惑于“为什么你我都不可能径直走进夏天”,而是坦然宣布“你我会告别心灵的沼泽,走向远方”。如果说,他们的相爱是不对等的话,那么,他们的分手就是完全平等的了。从此,她将不再作为一只受伤的鸽子,而是以一个自由人的身份去寻找真正的爱。
  即便如此,这些小诗无论对于她还是我们,都仍然具有美学上的意义。因为那里有她的追求。尽管“不是一切爱都能理解”,“不是一切的爱情都有回声”,但对理解和回声的渴望则是一切爱情都有的。也许,正因为有渴望而无回声,那爱情才忧伤,也才因其忧伤而美丽?那么,当“初恋之旅在泪中完成”,当“一段弦上的夏日凝固在子夜的山楂果里”时,那渴望和追求,难道不该更为凝重地留在了心底吗?
  在这里,初恋的情绪终结了,但追求与渴望却永在。我希望它永在,也相信它永在。因为正是有了它,生命才永在,世界才永在,人类才永在。
  当然,诗和艺术也永在。
  注:本文原载1988年第3期《芳草》,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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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的证明(1)
——读沈石溪动物小说《暮色》
  有人问我:人生之中,什么事最重要?
  我回答:选择。
  又问:什么事最难?
  我回答:还是选择。
  如果有人继续问下去,那么,我还乐意于告诉他:最痛苦、最折磨人、最能酿成悲剧的,也是选择。
  这就奇怪。说选择重要,并不难理解。“一失足成千古恨”嘛!说选择困难,也不难理解。公私不能兼顾,忠孝难以两全,因此左右为难,狼狈不堪。但是,困难归困难,有选择总比没选择好,能选择总比不能选择好。没有选择,就没有比较;有选择的可能却没有选择的权利,就更加痛苦。因为那不但意味着你会眼巴巴地失去最佳机会和最佳结果,而且意味着你只能任人支配甚至任人宰割,毫无自主权可言。没有自主权,也就是没有自由,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幸福感。
  所以,有选择,能选择,实在应该说是一种幸福。
  但是,事实上似乎也不尽然。
  有人告诉过我一个真实的故事:二战期间,在一处德国法西斯集中营里,关押着一位美丽的犹太少妇和她的一儿一女。大屠杀前夕,为了拯救她的儿女,她被迫献出了自己的肉体。然而,这位美丽而善良的犹太少妇万万没有想到,她用贞洁和节操换来的竟只是这样一个选择的权利:她可以在两个亲生子女中选择一个和她一起活下来。显然,这也同时意味着必须由她选择另一个孩子去死。于是她祈求法西斯允许她来替代去死的孩子,但得到的回答是:或者你和两个孩子中的一个一起留下来,或者都去死。少妇如遭雷击,茫然不知所措,而走向死神的队伍却继续前行。就在两个孩子即将跨进毒气室门槛的那一瞬间,少妇大声喊道:“留下我的儿子!”结果呢?结果是她的女儿被杀了,而她自己则疯了。
  你能说这样的选择也是幸福吗?
  沈石溪的小说《暮色》,写的也是一次同样痛苦、沉重和注定只能是悲剧结局的选择。
  在风雪弥漫的朵玛尔草原上苦苦觅食的埃蒂斯红豺群,已经饿了整整三天。就在整个豺群即将分崩离析甚至会互相吞吃的关键时刻,他们获得了命运之神恩赐的一次转危为安的机会,然而这一机会却又必须用一匹苦豺的生命去换取。所谓苦豺,也就是钓饵,其命运当然是九死一生。苦豺依例由豺王指定,但选择的标准只能是年龄加衰老度,再加上整个豺群的“民意”。按照这个标准,这个类似于人类社会中炮灰殉葬品敢死队的角色,就几乎注定了只能由豺王索坨的亲生豺娘霞吐来充当。于是命运之神便在恩赐机会的同时也“恩赐”了难题:一方面,豺王索坨不能不指定一匹老豺来充当苦豺,因为非如此便不能保证这次狩猎的成功,从而把整个豺群从饥馑的魔爪下解救出来。他也不能指定别的老豺去充当苦豺,因为那会激起公愤,激起政变,从而导致整个豺群在饥寒交迫之中再毁于内乱。另一方面,他又实在不忍心亲自宣判豺娘的死刑,尽管她将死得壮烈死得光荣死得重于日曲卡雪山。豺娘不但生了他,养了他,而且舍生忘死救过他,并正是为了保住他的豺王地位,才去和另一匹年轻公豺英勇搏斗而受伤,而提前衰老的。如果以衰老为理由而逼迫霞吐去充当苦豺,那就等于说,豺娘用生命为自己换来了王位和权力,自己却用这东西去要豺娘的命。这实在太残酷了。无论如何,索坨不能这样没有良心! 电子书 分享网站

选择的证明(2)
是保豺群,还是救豺娘,这真是“忠孝不能两全”。
  这种两难选择的尴尬局面,我们的古人大概是早就经历过、想到过了。孟子就曾故意用一种轻松的语气说:鱼,是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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