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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巴克拯救了我的生命-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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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  

第30节:五月……改变了我一生的话语(3)         

  她那看来没有理由的信念最后被证实了。在我10岁那年夏天到乡下去的时候,阅读的能力就那么悄悄地、不费力地降临到了我身上,既不是因为特别的专心致志,也不是由于狂热的极度渴望。   

  每年夏天我们都会离开布隆克维到康涅狄格州山区的一个乡村小镇去。母亲在那里会开心很多。她年轻时常去诺福克诺福克(Norfolk): 美国弗吉尼亚州(Virginia)的一个港口城市。度夏,她那时的很多朋友现在还会去那儿避暑。母亲有位从童年时代就一起玩的最好的朋友,就在不远的地方有栋房子,她的儿子也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我们有时会骑着自行车穿过古老的泥路,到小湖那儿去游泳。   

  母亲总是清晨就叫我起床,让我看到晨光下闪闪发光的露珠。   

  〃就像仙女的宝石,〃她欣然地抱住我说,〃这世界上还有比夏日清晨的诺福克更美的吗?〃   

  有时候我已经睡着了,母亲会把我从床上叫起来,拉着我的手到外面去看月亮。   

  〃多么皎洁的月色啊!〃她的语调十分欢快。   

  但我最美好的回忆是和母亲一起坐在厚厚的毛毯上,她读书给我听。我看到田野的另一头有一片桦树林,它们的树叶随着微风轻摇,一会儿看上去是绿色的,一会儿又在夏日午后强烈的阳光下变成了银色。   

  我们住在外祖父建造的一幢小房子里,房子建在一大片田野中间,后面是一望无垠的森林,森林已逾百年没有遭到破坏了,甚至没人进去过,几千英亩的森林就永久地那样留着。那片隐蔽的林地是我的庇护地。我常带上弓箭在那儿漫游,以期可以射到些什么……虽然我什么都没射到过。古树的静谧,松树的雅致,蕨类的幽香,都让我感觉很适意。   

  我喜欢乡村,还因为在那里我有时间得以和父亲在一起。在布隆克维的时候,他极其热衷地把足有35个房间的宅第修葺一新,还夸夸其谈地说:〃这是我们家族的人所拥有的最大的房子!〃   

  他把我们在纽约78街上的褐石房子卖掉,获利颇丰,而后把钱全花在了布隆克维的大房子上。需要修葺的瓦屋顶就有一英亩。他还建了一个两层的图书馆。我无意中听到他对朋友说:〃我一直就想有个私人图书馆,里面有这样的梯子。〃他夸耀着那架梯子,它可以在书架间移动,这样就可以够到最高的那层书了。   

  他的图书馆里面有很多《纽约客》杂志。我常常爬上梯子把杂志拿下来看。虽然父亲几乎从不在家,但我看着《纽约客》就好像和他亲切交谈一样。他对这栋宅第颇引以为傲,然而他似乎总想出去,回到他的城市生活中去。我从未见他在图书馆呆过,他一本书也没去读过,甚至都没在那儿坐下来过。我们搬到布隆克维以后,他和我、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他一大早就出门了,而在夜里我入睡以后才回家。         

◇欢◇迎访◇问◇BOOK。◇  

第31节:五月……改变了我一生的话语(4)         

  不过,我喜欢翻看《纽约客》杂志……喜欢看里面的卡通画,甚至杂志拼版的方式。虽然我不能读懂,但可以从中看到一丝父亲曾为之自豪的东西。   

  在乡村的一个下午,我在树林附近逛了一圈后回到家里。妈妈正在小睡,而我的姐妹们都去拜访朋友了……她们总喜欢在一起。我独自呆在古老的客厅里,拿出了一本旧书。由于这房子只是用来度夏的,大多数的书都是好几十年前买的,堆在书架上都发霉潮湿了。   

  我拿了一本很厚的书下来,里面有很多照片。我打开书,翻到一页有照片的。   

  〃格兰特将军。〃我读道。我居然能读出他的名字了。我会读了!开始只能读几个词,而后越来越多。突然,黑色的印刷字对我的大脑来说有了意义。   

  我一点也没有对任何人透露,不过我们秋天回布隆克维之前,我已经会读很多单词了。就算在学校我也可以自信地朗读了。   

  我已经读六年级了,才终于赶上了我的同学们几年前所达到的程度,但马卡姆小姐却非常满意……我证实了她对我〃疯狂的〃信念。   

  那年年底的一个下午,马卡姆小姐邀我到她家去。我读完六年级以后,还要在这幢砖楼里继续读七年级。不过,明年我读的就是〃初中〃了,就会离开属于她掌控的〃她的学校〃了。   

  她和另一位小姐一起住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大房子里。   

  她端了一杯茶给我。   

  接着她拿出一张她写的字条给我。她的字迹又大又粗。   

  〃念一下。〃她用雄浑的嗓音对我说。   

  〃迈克尔·盖茨·吉尔注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我念道。   

  我抬头看着她。这是个测验吗?我通过这个〃阅读考试〃了吗?   

  〃还有吗?〃我问,我很想再读一些给她听。如果没有她的话,我可能要被送到〃特殊学生〃们上的学校去了,正如我父母曾商议过的那样。   

  〃没有了。〃马卡姆小姐说着,过来把我的手握住了。   

  我注意到她的眉毛很粗长,褐色的眼睛很晶亮。   

  〃我断定了,〃她说,〃你,迈克尔,〃她接着说,仿佛在做一个正式的、公开的演讲,〃注定是不寻常的。我不在乎你做什么、不做什么,我不在乎你上不上什么享有盛名的大学。我只知道: 你是非比寻常的。〃   

  她坐了回去,放开了我的手,对我微笑着。   

  我不知道如何回应,我真的不明白她的意思。   

  她探过身来,又说:〃我是绝少这么做的。但是每隔那么几年,我就会发现一些我觉得拥有特殊品质的年轻人。我想让你知道,你是有价值的。你。不只是你所做的事。〃   

  有价值的?我想,那到底什么意思?   

  〃可能你现在还不明白这字条的意思,〃她感觉到了我的踌躇和不解,〃就把它放在抽屉里吧。每年把它拿出来念一念。你现在已经会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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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节:五月……改变了我一生的话语(5)         

  她笑了,而后又严肃起来。我只是个小男孩,她知道她还没有完全了解我。   

  〃你从没想到过你能够读出来,对吗?〃她的语气更温和了。   

  〃没想到过。〃我说。   

  〃但我知道你能的。〃她说,〃而且我也知道你是了不起的。你也不知道,对吗?〃   

  〃不知道。〃   

  〃好了,就记住我告诉过你的。〃   

  我还只是盯着她。   

  据我所知,从来没有别人去过马卡姆小姐家,甚至和她单独谈过话的人也没有。可能当时我就是因此而那么害羞……其实我和任何人在一起都很怕羞。我知道她希望我说话,希望我对她所给我的字条做出回应。这确实是份很好的礼物。我感受到了她的爱和支持,但我不知道说些什么才好。   

  〃我哥哥,〃她非常轻声地说,〃是个酒鬼。但他有很多很好的品质。我没有能力帮助他。现在回想起来,我想他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是那么棒的。〃   

  她的眼里似乎闪着泪光。   

  〃把字条留着吧。〃她的声音充满着感情,〃留着就好。〃   

  她站起来,把我送到门口,还是那个我所认识的马卡姆小姐……精力充沛,生气勃勃。   

  我们颇为正式地握了握手。   

  我走了,走到拐角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回过头去。   

  她正望着我。   

  她向我挥挥手。   

  我也向她挥挥手。   

  马卡姆小姐的字条,我留了好几年。后来我去上大学,母亲把我的一大堆旧东西给扔了,字条也丢了。但那个下午还历历在目,我至今还记着。   

  我大学毕业以后还见过她一次,在机动车辆管理处,我们正好都去更新驾照。   

  她已经退休了,年纪大了。她的头发都白了。   

  〃迈克尔,〃她在陈旧的政府等候室里叫我。   

  她的声音没有变。   

  我站起来与她见面。   

  她朝我走过来。   

  〃你现在怎么样?〃   

  〃很好,〃我说,〃我上了耶鲁大学。〃   

  〃你用不着上任何大学,〃她说,〃还记得我给你写的字条吗?〃   

  〃记得。〃   

  〃我也记得!重要的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是怎样的人。你是个了不起的人。〃她说着,微笑着走了。   

  这时我的名字被叫到了,我去柜台填表拿照片,等我办完,她已经走了。我也没有再去找她。   

  在机动车辆管理处遇到她的时候,即便我已经二十多岁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回报她对我的信任。我不知道该跟她说什么。但受到她的鼓舞,我爱上了文字。   

  马卡姆小姐一定预料到了后来的事。我学会了读书以后,就对书籍充满了热情。我发现了文字所带给我的世界。从10岁开始,我每天都读好几小时的书。我喜欢一头扎进文字和书籍的世界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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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五月……改变了我一生的话语(6)         

  而我的生活还是非常孤寂。夏天我父亲只有周末才回来,冬天他就更忙得没时间和我在一起了。   

  我有几个朋友,但这个郊区小镇还是让我讨厌。在纽约市的时候,就算娜娜离开后我很孤独,我还能从房子的窗户往外看,看到外面人行道上人来人往……老人,小孩,警察,还有少年们从我们的街区跑过。   

  在布隆克维,在我们巨大的宅子里,甚至鲜有走动的人……只有越过高高的栅栏,我才能偶尔看到一辆车开过,转弯时轮子发出长长的啸叫声。   

  我在乡村的时候过得不错。在诺福克,周末父亲去打高尔夫的时候,会带我去给他当球童。而他带一家人去湖边的时候,我就可以和他一起呆整整一天了。   

  住在隔壁房子的杰伊·拉夫林从湖里游过的时候,父亲会叫住他说:〃把湿嗒嗒的游泳裤脱掉吧,喝杯淡马提尼酒!〃   

  杰伊和我父亲一样,沉浸于文学事业当中,他是新方向出版公司的创始人。但与我父亲不同的是,他很忧郁,很少笑。只有我父亲在的时候,杰伊才会大笑出声。   

  很快我父亲身边就聚了一堆人,被他的笑话逗得大笑,而我就沐浴在他和他所营造的欢乐氛围中。我觉得,父亲和成年人在一起的时候,就像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人。   

  而和我在一起时,他就有些笨拙了,但他会用他的方式爱我。   

  有时候他会给我唱歌,唱他的父亲唱给他听的歌: 吟游少年,男孩丹尼,古老的爱尔兰小调之类。在全家吃饭的时候,父亲觉得无聊了就会给我们朗诵诗歌,悲伤的诗歌,他会吟罗伯特·弗罗斯特的〃雇工之死〃: 往事不堪回首,莫能引以为豪。他还问:〃那句诗不就是对生命忧伤的总结吗?〃他是对一桌的人说的,而我却默不作声。   

  我还是个小孩子,实在不懂他在说些什么。   

  即使后来在耶鲁大学我见到了罗伯特·弗罗斯特,我还是无法理解他诗歌中的哀伤。当然,罗伯特·弗罗斯特表现得像个快活的乡村绅士。我还记得自己从最后一堂课跑出来,去参加为这位著名诗人而举行的雪利酒会。我连衣服都没有换,像那时候所有大学生一样穿着夹克衫、系着领带。耶鲁大学刚遭受过越南战争所带来的重大冲击,而且刚令人欣喜地开始实行男女同校教育。丁克·史多佛和其他穿着考究的耶鲁中心人物所创造的古老氛围,虽已历经几十年,但一直沿袭到我在耶鲁读大学的时候,我们就被包围在这种精心维护的禁锢之中。(丁克·史多佛是20世纪初最畅销的同名小说的主人公,该书至今还继续再版中。丁克是个非常好的运动员,但也十分谦恭。总之,丁克·史多佛的操行像个真正的〃绅士〃。丁克被骷髅会吸纳了,他那与生俱来的优秀品质得到了认可,该书就此达到了高潮)我的教授称我为〃吉尔先生〃,而我的英语教授邀请我去〃和罗伯特·弗罗斯特一起喝杯雪利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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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五月……改变了我一生的话语(7)         

  韦特教授在门口和我打招呼,把我引了进去。里面已经有六个大学生在了,还有一个大个子站在房间当中。弗罗斯特身着一件厚实的花呢夹克,一头蓬乱的白发,仿佛被什么不可思议的力量给吹成那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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