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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匠,裁缝,士兵,间谍-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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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匠,裁缝,士兵,间谍》   作者:约翰·勒·卡雷
 
  约翰。勒。卡雷“史迈利三部曲”第一本。

    书名源自英国的一首儿歌,但同时也是书中其中四位主角的代号。故事的重心是要查出谁是潜伏在英国情报局最高阶层的一个双面间谍,这个间谍是10多年前由莫斯科中央安置在英国情报局卧底的。根据情报,这个双面间谍就是目前在英国情报局身居要职的4位高级情报官员中的一个……超级情报员乔治。史迈利在一团乱丝中一点点理出头绪来,钻进尘封的旧档案里寻找蛛丝马迹,最后终于解开俄国情报头子所设计的“最后一个聪明的结”。与其成名作《冷战谍魂》比较,这本书略显沉闷,节奏缓慢。主角史迈利和他的创造者一样,日见衰老,雄风不再。但勒。卡雷的文学功底仍在本作中不时闪出一些耀眼火花,还是一部值得一看的间谍小说。
 

  【作者简介】

  在推理文学中,间谍小说(Espionage)算是相当特别的分支,它和侦探小说最大的差异点,应该是有关正义伸张,乃从个人主义的色彩提升至国家主义的基础上。在此类型里,约翰·勒·卡雷(John Le Carré)无疑是享誉国际的大师作家。

  朴实无华,人生如戏

  约翰·勒·卡雷也是个笔名,其本名是大卫·约翰·摩尔·康威尔(David John Moore Cornwell),此化名是取之于一家珠宝商店,但是他所杜撰的间谍世界,一点也不像珠宝那么华丽璀璨。1931雷出生于英格兰多赛特郡的波尔市,自小家庭生活不睦,二十一岁之前甚至不知生母是谁。他先远赴瑞士伯尔尼大学念书,十八岁,便被英国军方情报单位招募,担任对东柏林的间谍工作;退役后回到牛津林肯学院就读,并且在1956年那年取得现代语言学的学位。毕业后在伊顿市教授法文与德文。1959入英国外交部工作,先后于英国驻波恩及汉堡的大使馆服务,同时开始写作。1963年着作《冷战谍魂》一举成名,被知名小说家葛林盛赞说:“这是我读过最好的间谍小说”,从此奠定其文坛大师地位,之后陆续出版的着作都备受欢迎,得奖无数,并有七部作品改编为电影与电视剧。时代周刊与全球各大媒体都持续对勒·卡雷及其作品做广泛的报导,而他2004年1月的新书《挚友》甫一出版便引发不少话题,立即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目前他已出版19部作品。

  在外交部任职期间,勒·卡雷先到波恩英国大使馆当第二秘书,然后再转往汉堡担任领事。由于业务范围所接触到的间谍活动,皆是乏味令人提不起劲、而且与道德无关,因此当勒·卡雷开始创作间谍小说时,便决定摒弃007夸张的传奇方式,改以纪实笔触来铺陈故事情节。熟知未料,如此仿真实的写作风格到了第三本《从冷战回来的间谍》问世时,一跃成为畅销热门书。这个发展也让他脱离情报员生涯,专心做个全职作家。

  敌友不分,善恶不明

  在勒·卡雷的小说世界里,角色人物常面临降级的危机,经历各种磨难,甚至因此而堕落;此外,对勒·卡雷而言,朋友和敌人之间的界限模糊,温文有礼与卑贱下流其实没啥分别;而且一旦卷入间谍活动,人人都会被利用、腐化。在其自传《A Perfect Spy》一书中,勒·卡雷曾表示,他小说里的无赖骗徒主角,都是按照他那不长进的父亲的雏形来塑造的。除了叫好叫座的《从冷战回来的间谍》外,一般评论家认为勒·卡雷的最佳杰作是一九六八年的《A Small Town in Germany》和一九八三年的《The Little Drummer Girl》,前者的创作概念是盟生于波昂的亲身工作经历,后者则是叙述一名左派女演员被以色列吸收后,衔命去告发巴勒斯坦恐怖组织。

  怪胎作家,得奖无数

  勒·卡雷是当代得奖甚多的作家之一,其中包括一九六三年的英国犯罪小说大奖、一九六五年美国推理作家协会的爱伦坡大奖(一九八四年再获赠大师赏)、一九七八和一九八0年连夺两届英国金匕首奖,以及一九八八年的钻石匕首奖。勒·卡雷也是个怪胎,他讨厌电话,不会打字,就像一个裁缝师似地,用手一笔一画地写出自己的作品;他痛恨城市,住在海边的峭壁上,在一个城市待上三天三夜是最大忍耐极限;他不喜欢看见拥挤的群众,生活内容极其单调,写作、散步、游泳、饮酒,仅此而已。许多人问到他小说的真实性,他的答案是:假的,通通是假的,一切都是他的想像。至今,勒·卡雷仍活跃于文坛,依旧笔耕不缀。

  译序

  “马戏团”是英国秘密情报局的代号。

  “鼹鼠”是苏联莫斯科中央指派潜伏在西方国家中的反间谍。

  在一次意外事件中,英国当局发现“马戏团”中有一只“鼹鼠”,没有人知道究竟是谁,只知道他必定是情报局中四位身居要职的高级情报官员中的一个。

  乔治·斯迈利原是英国情报局局长的高级助理,于“马戏团”一次意外事件后被迫退休。在现实生活中,他算是个悲惨的人物:他的工作丢了,他的妻子跑了,他的日子全靠一点退休金、几本德文月刊、灿烂的回忆及惟恐它国情报员前来寻仇的一点戒心打发。在一个凡事不顺又穷极无聊的雨天,内阁官员找到了他,于是他又重整旗鼓,出马担负起“清除马厩”的工作。

  尘封已久的旧档案和几位已经卸职的同事,是乔治·斯迈利唯一能掌握的线索,陪伴着他一起搜寻的只有郁郁已终的前局长——老总的鬼魂。此外他还要忍受在追溯“马戏团”前几年挫败的历史时,重新经历内心的痛楚及挣扎,克制自己个人成见好恶去抽丝剥茧。最后,他终于解开了莫斯科中央所设计的“最后一个巧妙的结”。

  间谍小说在文学批评家眼中一直是没有地位的“私生子”,然而本书却在一九七四——一九七五年间,连续在时代十大畅销小说榜上列名九个月之久,而且得到所有书评家的赞誉;其原因在于作者卓越的写作技巧及高超的布局。在这部小说中,我们找不到风流倜傥的间谍、曲线玲珑的美女,或五花八门的秘密武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活在现实生活之中,有血有肉的情报人员,还有主宰许多人生活的虚伪、贪渎、离间和自欺的行为。也就是这种对真实人物生动的刻画,使得本书得以享誉文坛,发出不朽的光芒。

  锅匠、裁缝、士兵、水手、富人、穷人、乞丐、盗贼……

  这是英国孩童在数樱桃核、背心钮扣、花瓣或草籽时,所唱的“算命儿歌”。

  喜欢引经据典、套用俗语的约翰·雷卡瑞,把这一首儿歌的前四句拿来当作书名(当然也还有其它的意思),又把“水手”一词改为“间谍”,显得格外突出引人。英美作家对这首童谣可能都有特珠的喜爱,欧文·萧不也用它作为两本书的书名吗?先有(穷人富人),后有其续集(乞丐盗贼),或许这几个名词颇能道尽人世沦桑及生活如万花筒的苍凉之实吧!

  看过间谍小说的人,会把这本书奉为至宝。没看过间谍小说的人,何不随着约翰·雷卡瑞的神来之笔,在乔治·斯迈利的引导下,进入这个神秘而诡异的世界呢?

  第一部·第一章

  假使老杜少校不是在陶顿的赛马中突然暴毙,杰岷根本就不会到翟氏预校(译注:英国学制的中学以公立为佳,需经考试,“讲究”的家长便让孩子进“预校”——管制极严格的私立寄宿学校,八岁入学,十一到十三岁结业)来。他未经事先面试,就在学期中抵达了,时间是五月下旬,不过依天气看来一点也不象。他是由一家专门供应预校教师的介绍所推荐来,在学校找到另一位合适的老师之前接任老杜的教职。“这位代课老师是个语言学家,”翟校长在交谊厅里说,自卫性地拂拂他的头发。“姓裴。”他说:“名叫杰岷。我想在七月以前,他将帮我们很多忙。”教职员很容易就听出他话中的意思:裴杰岷也不过是教育界一个无足轻重的可怜虫。他和骆太太同属可悲的一群,只有一件波斯羔羊皮大衣的骆太太在支票退票前,教授三年级的神学课;或者象前任钢琴老师梅先生。他在一次合唱练习时被警察局传讯“帮忙调查”,据大家所知,他现在还在“帮忙”,因为梅先生的大皮箱仍放在地下室里等候处理。好几个老师,尤其是马先生,都赞成将那只大皮箱打开。他们说那里面一定装满别人遗失的宝物。例如,艾汉民那个嵌有他黎巴嫩籍母亲照片的银相框、贝英格的瑞士军刀和女舍监的表。但是翟校长却板着那张毫无皱纹的脸,对他们的要求相应不理。翟校长自他父亲手中接管学校也不过五年,但是他已经懂得有些东西最好是锁藏起来的道理。

  裴杰岷在一个暴风雨肆虐的星期五抵达。大雨滂沱地落在昆土山棕色的山谷中,而后竞相涌过空旷的板球场,注入表面破碎的沙岩里。他驾着古旧的红色艾维斯车,在午饭刚过时到达,车后还拖着一辆原是蓝色的二手拖车。翟氏预校的中午一向很安静,是每天一连串战斗中的短暂休战期,学生都在宿舍里休息,教职员则在交谊厅里喝咖啡、看报,或批改作业。翟校长正在念一本小说给他母亲听。因此,整个学校里确实看到杰岷到来的,只有小罗比尔一个人。他看见那辆艾维斯气喘吁吁地驶过坑坑洼洼的车道,引擎盖上冒出了热气,挡风玻璃上的雨刷全速挥动,而尾随在后的拖车亦摇摇晃晃地辗过水坑。

  罗比尔是转学来的新生,被认为是即使称不上痴呆、至少也可说相当愚笨的人。翟氏预校是他在两学期内所念的第二所学校。他稍胖,有气喘病,大部分的休息时间都跪在床头望着窗外。他母亲住在巴兹,生活奢华,他父亲是大家公认学校里最富有的家长,而他的卓越使儿子相形见拙。来自这样一个破碎家庭的罗比尔。自然而然地喜爱观察别人。他看见杰岷并未在学校大楼前停车,却直驶操场,便知道来人早已明了这里的地势。比尔后来想,他必定先来勘查过,再不就研究过地图。他到操场后也未停车,直驶上湿漉漉的草地,并以全速保持动力向前冲去,而后急急忙忙开过通向凹地的小土丘,消失在比尔的视线之外。比尔以为那辆跟在后面飞快追赶的拖车会卡在丘顶,然而它却高举起尾端,象只巨大的兔子跳进洞里一般消失不见。

  凹地是翟氏预校中故事最多的一区,位于果园、水果贮藏室及马场之间的一块荒地上。从外表上看来,不过是地面上一块低洼处,长满了青草,北边有些约莫一个男孩高的小土丘,每座丘顶长满簇簇灌木丛。这些土丘使凹地成为别具优点的游戏场所,并随着一代代学生的幻想,被冠以许多不同的名称。有一年的学生说这里是露天银矿的遗址,并为了寻宝在此热烈挖掘。又有一年它成为昔日罗马人占领英格兰时构筑的堡垒,因此学生们就在里头用棍子和泥巴打起仗来。还有一年,凹地又成为战时遗下的炮弹坑,而土丘则埋着被炸死的人。其实真相并没有这么复杂。六年前,翟校长的父亲和城堡旅馆的女侍猝然私奔前不久,曾想在此建座游泳池,所以要学生挖出一个一头深一头浅的大坑。然而他所筹募的钱却一直不够资助这个目标,因此这笔钱就用到其它的事项上了,例如给艺术班买架新的放映机,以及在学校地下室种磨菇的计划。缺德一点的人说,这里是那位校长在偕女友私奔她的祖国德国前为她构筑的香巢。

  杰岷并不知道这些相关事件。他之所以会选择比尔眼中这块富有神奇特性的角落,纯然只是运气而已。

  比尔在窗畔等着,却再也没看见什么了。艾维斯和拖车都已消失在土丘后,若非草地上留下潮湿的红色车胎痕,他或许会怀疑这整桩事都是他梦见的。然而车痕却是真实的,因此当休息时间终了的钟声响起时,他套上胶靴,蹒跚地冒雨爬上凹地旁的土丘。向下望去,便见杰岷穿着军用雨衣,戴了顶奇特的帽子——有象狩猎帽一般宽宽的帽檐,但却毛茸茸的,一边用时髦的海盗式鬈毛别了起来,雨水沿着这里象从水槽流出一样地流下。

  艾维斯停在马场上,比尔想不透杰岷是怎么把它开出凹地的;但是拖车却停在凹地较深的一端,车下是褪色的红砖铺成的硬地。杰岷坐在车阶上,正捧了个绿色塑料杯子喝酒,一边揉着好象曾碰撞到什么东西似的右肩。倾盆的雨水仍继续由他的帽檐流下。而后帽子被推向稍后方,比尔发现自己正望着一张红脸,由于帽檐的阴影及被雨水打湿的棕色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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