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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同人)[巴黎圣母院]教皇之路-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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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的时间已经足够他了解这个世界的医疗措施有多么不保险了,别说是根治疾病,有些医生甚至连对症下药都做不到……于情于理,艾斯都觉得自己不能这么丢下浮比斯不管。门虽然被撞得砰砰响,门闩却依然牢固地卡在那里,多耽误几分钟也没关系。反正他又不需要跳窗逃跑,只要在那群人进来之前用好隐身术就行了。
  他半蹲在了浮比斯身边,伸手探入魔力,稍微检查了一遍。伤口距离心脏只有不到一公分的偏移,还是从肋骨的缝隙之间斜着刺进去的……看得出来,如果不是浮比斯躲得快,这一下没准就直接在心脏上了。
  命倒是没有问题,只是失血有点多。不过浮比斯才二十多岁,养一养就能重新活蹦乱跳了。艾斯松了口气,又顺手给了他两个圣光术加快伤口的愈合,正准备起身的时候,却又忽然瞥见了被克洛德扔在地上的匕首。
  真是奇怪……面对他的时候哦,克洛德可没有丝毫的反抗之力……怎么在面对浮比斯的时候,却能三两招夺下对方的匕首,还反过来重伤了他?浮比斯好歹是个御前gong箭队的队长,却这么轻易地败在了一名神职人员的手下……
  一念之下,艾斯不由得伸手握住了匕首,而后才将浮比斯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想把他扶起来一起离开。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忽然上来搜查,但是屋里如果空无一人,他们总不能随便找人ding罪吧……
  然而这时,门外却忽然响起了一个声音:“……我亲眼看见的,正是浮比斯·德·夏多佩队长,他来过这里好多次了……一共有三个人,先进去了一个,后面又来了一个,前面那个倒是长得漂亮,可是一看就不是好人!大人们,我去把钥匙拿来……”
  撞门声停止了。艾斯暗叫糟糕,连忙要把浮比斯放下。然而因为他刚才的举动,浮比斯已经恢复了神智。刚刚被艾斯放回到地上,他就睁开了眼睛:“该死,让我……”
  艾斯冲他摇了摇头,低声道:“不要说话,外面似乎来了人在搜查,我先带着你离开……”
  如果浮比斯还昏迷着,有了那老太婆的证词,艾斯反而没办法带他走;但是浮比斯既然醒了,接下来再找人伪装一下不在场证明就很简单了。即使有人追究屋里的血迹和斗篷,也完全拿他没办法。
  巡逻队过来的蹊跷,但是针对艾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们一路上都是坐马车过来的,因为浮比斯惹祸的可能性也很小……那么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他的便宜父亲克洛德了。
  艾斯不禁一阵郁闷——多大仇啊这!出生之前也就算了,他现在究竟哪里惹到克洛德了!
  浮比斯僵硬地转了转脖子,目光停在了大开的窗户上:“他走了?”
  听出他语气有些不对,艾斯也没有放在心上:“趁他们还没找到钥匙,我们快点离开……”
  “您对他可真好,”浮比斯声音嘶哑地道,“凭什么我受伤了,他却逃跑了?您明明应该把他留下,让他接受制裁……”
  艾斯微微皱眉,总觉得浮比斯误会了什么:“到了别的地方以后,我会解释和他之间的关系的……”
  “我不需要解释。”浮比斯却扯出了一个怪异的笑容,喃喃道,“在我被人打了一顿,套上女人的衣裙扔到大街上时,有谁对我解释过?现在看来,那种羞辱也在你们的计划之中……”
  艾斯心中一紧,刚要说些什么,便听到了门外传来的急促脚步声。紧接着便是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他想要带浮比斯离开,浮比斯却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死死地抱住了艾斯的脖子。
  “下地狱去吧,埃及人!”
  ——门闩当地一响,掉到了地上。而随之吱呀一声,那扇木门终于被打开了。
  -
  刚开始见到约翰的时候,路易十一脸上还带着笑容。然而没过多久,他的高兴就变成了满腔的怒火。
  约翰当然不知道这位老人的身份是谁,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利用对方的亲切来为自己谋福利。看出路易十一对他那异常的关切以后,他的胆子便大了起来,一边回答着对方的问题,一边油嘴滑舌地想从对方手里拿到点零花。
  虽然他已经有了哥哥给的四十个利弗尔,但是这么点钱怎么够花!钱财就像是沙子,唰地一下就从手里溜走了。和姑娘快活几个晚上、呼朋唤友地在酒馆里喝得酩汀大醉,这些可都是需要本钱的。约翰一向聪明,知道自己现在需要的是什么,机会就放在眼前,他当然不会这么白白错过。
  路易十一的心情复杂难言。他现在又是愤怒于克洛德没教好孩子,又伤心于约翰变成了这幅样子,最后又开始后悔自己当初把约翰交到了克洛德的手上,导致现在不但投鼠忌器,还被克洛德抓住了把柄。几重情绪之下,他几次想要开口以长辈的身份教训约翰,却都没能说出话来,反倒是约翰借着他的伤心,顺顺利利地讨到了国王那绣着精美图案的钱袋。
  “……这么说,你现在还在读书?”忽然间,路易十一听到了一个关键词,顿时惊讶地问道。
  约翰语调轻快:“克洛德哥哥把我送进了大学城,从十二岁起我就是个学生啦。不过这完全不管用,该做什么我就去做什么,当好学生算得了什么,我的老本行是捉弄那些蠢学生呢!”说着,他便自己也觉得有趣一样,大笑起来。
  路易十一却更伤心了。他的确可以谴责老师和长辈的监管不力,可是如果一个人天生就是好苗子,有一个做副主教的哥哥、还处在大学城这样的氛围中,就应当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学子,而不是像约翰一样变成这样的浪荡孩子……他又想起来克洛德每年递过来的报告,似乎从几年前开始就变得很厚了,里面大部分却都是一些诉状和信函……
  因为对克洛德的厌恶,路易十一往常并没有注意过这些。但是现在他后悔了,早知道会有今天,当初他就应该把约翰留在身边才对!
  可是王太子查理同样从小远离父母,却成长得十分优秀……路易十一又后悔起了另一个地方——早知道今天,当初他就不应该被王后的侍女所迷惑!
  约翰的眼睛早就瞅准了国王斗篷下闪现的宝石纽扣,滔滔不绝地道:“……我哥哥平时并不管我,他忙得很,一直都住在圣母院里,和他的养子在一起……如果不是我每隔一段时间就过去探望他,估计他早就忘记可怜的小约翰啦!他总嫌我厚着脸皮向他要东西,可是没有那些小物件,比如宝石的xiong针和金子的纽扣,磨坊约翰可早就饿死在圣母院门口了……”
  “都给你。”路易十一伤心地道,将自己的宝石纽扣拽下来递给他,“去买件好衣服穿吧,约翰……”
  约翰得意洋洋,觉得自己今天真是交了好运。不过他向来见好就收,路易十一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容易被他哄住的人,继续呆下去虽然有可能拿到更多的钱财,却也有可能被对方回过神来,那可就不太妙了。
  他向后退了一步,彬彬有礼地鞠了一躬:“万分感谢您的慷慨,老爷,不过我忽然想起自己还有一件事没有做,就先离开啦!”说着,他便迅速转过身,一溜烟地从拐角逃跑了。
  然而还没走几步路,一个黑影就猛然从他头ding跃了下来。约翰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停住了步伐。紧接着他便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您在这里做什么呢,约翰?”
  ……克洛德!
  约翰吃惊地看了看他,又看了看头ding大开的窗户,结结巴巴地道:“您……您不是应该在和那个埃及人谈生意吗?”
  “什么生意?”路易十一从后面匆匆追上来,只来得及听到了这一句。随后他便看到了克洛德那张可恶的脸,新仇旧恨加在一起,语气顿时阴阳怪气起来,“弗洛罗副主教?真是没想到……像您这样位高权重的人物,有朝一日也要跑到这种小地方来和人谈生意啊。”
  “您不是也一样吗,院长阁下。”克洛德那双冰蓝色的眸子似乎还有些情绪没有平复,讥讽地道,“我是为了达成一笔交易才来的,您又是为了什么?”
  路易十一顿时语塞。他当然是来找医生的,却站在这里和约翰说了半天话……
  “我想带走约翰。”顿了好长时间,路易十一才低声说道。
  “您比我更清楚,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克洛德冷笑一声,淡淡地道,“如果您打算放弃自己如今辛苦经营来的一切,我倒是不介意您按照自己的想法办事……约翰我就先带走了,等您都想好了,再去联系我吧。”
  路易十一嘴唇蠕动了一下,却没有再说话,像是默许一样地看着克洛德带约翰离开了。然而那两个人的背影刚刚消失在拐角,他便忍不住一拳砸到了墙上:“天杀的!如果能有机会……我一定要他好看!”
  楼上似乎传出了什么大动静,路易十一却无意探究,垂头沿着河岸走了回去。
  他一定会把约翰接回来的!

  ☆、第三十六章

  在约翰的认知里,克洛德一直都是个“好哥哥”。他不怎么管约翰,却也尽到了兄长的义务,从没在教育和衣食上亏待过他,甚至还替他摆平过许多麻烦事。但是除此之外,克洛德也就没再做过什么了。面对他的时候,约翰总觉得自己是在面对一具设定好行为的雕塑,而不是什么真人。
  然而今天的克洛德却令他打破了以往的认知。先是罕见地对某件事表示了兴趣,又将父母的领权慷慨地交到了他的手中,刚刚更是表现出了以往都没有过的强势……等约翰回过神来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圣米歇尔桥头,逐渐接近了圣母院所在的地区。
  今天发生的事真是令人mo不着头脑……约翰想着,不禁问了一句:“您要带我去哪儿呀,哥哥?”
  克洛德却像是被人从沉思中打断了一样,讶异地回过头来:“您怎么还在,约翰?”
  约翰:“……不是您说要带我走的吗?”这样的克洛德显得比以往鲜活多了,但是感觉上也可恶多了!
  “我以为您长到十六岁,总应该明白什么叫客气话。”克洛德冷淡地道,敷衍般地摆了摆手,“如果没有事情的话,就请您自便吧。”
  约翰憋了一口气,半晌才道:“可是,那个老头子呢?”
  “……老头子?”这次换成克洛德神情奇特了。
  “对,就是那个穿着黑斗篷,拉着我在那里说话的老头。”约翰说道,“你们好像认识?他和弗洛罗家有什么关系么?方才他就像是一位老父亲一样,关心地问了我好多事情……”
  约翰的心思并不完全放在弄钱上,对老头本身也ting感兴趣。长到这么大,他还是头一次听到别人纯粹带着关切地问东问西,感觉十分新奇。无端端地,他忽然有点希望克洛德不再像以前一样遵守着“好哥哥”的固定模式,而是也能像路易十一这样地问他两句。
  难道他和克洛德不是彼此在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了吗?
  克洛德沉默半晌:“……你最好以后不要和他接触,约翰。”说完,他也不解释什么,转身就大踏步走了。
  留下约翰看着他随风飞扬的袍角:“……”
  所以到底是怎么回事啊喂!
  -
  克洛德和路易十一之间的恩怨还要追溯到二十年前,在他还是个十四岁的少年时。
  弗罗洛家的家长当时认为,家里应该有个孩子去献身神职,于是从很小的时候就在培养他,让他从拉丁文开始学习认字,培养他的性格和能力。后来发现克洛德十分聪明,弗罗洛先生便放心地把儿子送进了大学城的托尔西学院,让他在里面学习神学。
  年幼时的克洛德被父母养成了沉默寡言的性格,在学习上又十分勤奋,专心无骛,很快就得到了老师们的赏识。十四岁那年,神学博士米勒·狄利埃主动找到了克洛德,希望能收他做自己的弟子。克洛德当然不会有什么意见,于是也就因此遇见了路易十一。
  狄利埃先生名义上是谢夫·圣德尼学校的神学博士,实际上却是为查理七世服务的炼金术士。查理七世去世以后,路易十一在兰斯大教堂加冕。由于父子俩的关系并不怎么样,狄利埃先生不禁也有些担心自己的小命,多方观察后,才选择了克洛德做自己的弟子。
  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克洛德就学会了狄利埃所能教的一切知识。但是他本身对炼金术并不感兴趣,只是因为狄利埃的要求,才勉强自己去涉猎了一些。而在这时,路易十一在早年的流亡中所患的旧疾开始发作了,狄利埃认为这是个攀附上去的好时机,于是便带着自己的研究成果和弟子去觐见了新国王。
  点石成金、返老还童、长生不老,这几乎是所有人类的共同追求,更是炼金术士们想要达成的目标。近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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