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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兴衰-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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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来了又是实在价。而对这些没有比较性的商品,价报的高还是低,对方永远也不知道,也就无法领你的情,你的好心也就白费了。虽然说,时间一长,客户会了解你的实在,愿买你的东西,但你卖十次挣的钱也没别人卖一次挣的多。再说,互相没有机会相处,印象好坏只靠一张嘴,这就给了那些心黑嘴会说的人一个天赐良机。你老实对你印象好,我不老实狠宰了他,即使对方发现了,我也照样有话摆平他,让他消气,继续买我的东西。你真老实,我可以装老实,装的比你真的还真,当客户发现我卖的东西比你卖的贵的时候,我会说这是你故意砸我的价,好在“你”面前搞臭我,把我挤走,他以后就可以狠狠宰你了。《红楼梦》中有句话叫:假作真时真亦假,真作假时假亦真。究竟哪个是真哪个是假?判别的基础再也不是行为了,而是嘴里的行为了。客户再聪明,做为外行,也辩不清这些事实当中谁真谁假了。老实人就是这样被心黑手辣能说会道的人从推销领域一个个清理出去的。

  透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媒介,或者亲眼所见、亲身经历,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子被歹徒抢劫,一个热血青年挺身而出与歹徒展开搏斗,而被救之人不是上来帮忙或打110报警,而是偷偷溜走了;路上一个老太太被一辆自行车刮倒了而受伤,肇事者溜之大吉,一个好心人看不过去上来帮助这个老太太,反被这个受害人讹诈上了。。。。。。诸如此类的令人无法想象的事情时有发生,实在令人心寒。我们可以肯定,绝大部分的人都是有良心的,在这种场合都不会去讹诈别人,尤其是讹诈那些需要感激的人,也不会冷漠以对那些救了自己的人。但心不善良的人,良心被狗吃了的人,也是存在的。也就是说,这种种令人心寒的事件是避免不了的。这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没有良心的人,干了缺德之事,得到的是什么报应呢?在大街的某一角落里,虽然看见的人不在少数,但都是陌生人,一转身谁还认识谁呀?我讹了你,我偷偷溜走了,有什么惩罚吗?只有良心的惩罚,但得到的却是实惠。我不讹你,良心虽然好受了,但经济上却要大受损失;我不逃走,我上去相帮,可能丧命,可能破财……总不能两手空空地安抚救人英雄吧?可能要耽误几天的工夫……把多少正经事都耽误了,最可怕的是,万一救自己的人被坏蛋搞成植物人,我不就倒大霉了?悄悄溜掉是多么英明的举措呀!在如此巨大的得失面前,讲良心,是经不起反思的,经不起理智的质问的。当你未讹人,从而陷入困境,生活雪上加霜时,当你帮助相救之人,最后花了自己一年的工资…几万元钱时,你心会怎么想呢?下次再遇到这种事,你还讲良心不?即使你改不了这性格了,你的后代呢?后来的年轻人呢?在现实的诱惑面前,良心的反抗显得苍白无力。

  道德堕落是全方位的,这里例举的只是凤毛麟角而已。每个人若有心的话,自己慢慢去品味吧。后面,我们也还会谈到一些这一类的堕落事例。暂时就到此为止了。

第四节  道德堕落在哲学层面的反映
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汹涌着从恶弃善的暗流,不停地冲刷着每个人心中那所剩无几的善念。为适应社会,为了生存,为了前途,人人都不得不顺应社会的要求,让心肠硬起来,挣扎着去做原来深恶痛绝的形形色色的行为。与此同时,尽管每人在行为上已经与时俱进了,但这心灵一刻也没有安稳过,原有的善恶观念犹如磐石一般稳居心灵深处,时时刻刻对自己的下道行为、邪恶冲动进行鞭打,这种折磨可真不好受啊。他们急需一种新理论为他们的行为进行辩解,以摆脱心灵的压力。这就是边沁的功利主义得以盛行的现实基础。

  以边沁为首的功利主义在西方产生了广泛影响,且已波及到全世界。功利思想已渗透到当代社会的方方面面,可以说已深入人心。尽管在行动上对人有极强的诱惑力,但在理论上却软弱的多,无法让人心服口服。这指的就是他的被人争论最多的关于善的主张:即在利于社会最大多数人最大幸福的情况下,允许对少数人的不公不仁不义。这种主张是与传统的道德善格格不入的。究竟是传统的善的观点错了,还是边沁错了,这一直是个悬而未决的问题。想弄明白这个问题,就要从快乐与痛苦入手,对边沁思想进行一下分析。

  边沁首先肯定了一点: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追求快乐是人的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如果你别太挑剔的话,这话还是站得住脚的)继而他推论出了功利原则:如果一种行为带来的快乐超过痛苦的余额,大于另一种行为带来的快乐超过痛苦的余额,它就比另一种行为更善。用边沁自己的话说就是:“功利原则是指:当我们对任何一种行为予以赞成或反对时,我们看取的是该行为增多还是减少当事者的幸福。”边沁认为,每个人都根据个人利益来赞成什么、选择什么,当行为涉及一个人时,他在各种可供选择的行为中就要选择能获得最大利益的行为,即“最大幸福原则”,这是个人选择的绝对依据。但,每个人的每个社会行为都有双重性,从个人角度看,是否利己,从社会角度看,是否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他人。一个行为要成为善的,就必须即利己又利他人。边沁认为,这个他人是指社会中的每个人,是一个整体,不是指单个的人。一个行为若利于某一个他人或少数他人,但不利于社会中绝大部分人,它也不是善的。边沁发现,社会上一些行为,对社会对他人是好是坏,是一件很复杂的事,要看你从哪个角度入手 。比如资本家为了榨取超额剩余价值,残酷剥削压榨工人,心狠手辣,一点仁慈之心都没有,按传统观点看,确实远离了道德,但换一个角度,你又会发现,资本家挣了钱之后干什么呢?持续不断地扩大再生产,这就促进了就业,带动了一大批其它行业的发展,增进了社会财富,促进了社会繁荣,从整个社会的角度看,是一件好事,是一件善事。这就是边沁的主张。他讲求实际,看重行动的结果,不看动机,不关注手段。残酷压榨剥削工人,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动机自私,手段恶劣,但结果呢?对全社会却带来了好处。如果他仁慈,心软,不剥削工人,这工厂能建立起来吗?建立起来能赢利吗?不赢利,就要灭亡,一个个企业都倒闭了,社会怎么发展?对全社会所有人的利益一点好处都没有,这才是恶。当然,这种行为对全社会所有人并不都是一件好事,对那些当事人是一件坏事,是一种恶,但正由于这点小恶,而成全了一个大善,所以这是一种必要的恶。总而言之,此类行为虽不符合社会中所有人的全部利益,但绝对符合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事,也不可能有十全十美的事。一个行为、抉择能符合社会中绝大部分人的最大利益,此行为、抉择就是天下最大的善了。

  但现实是复杂的,天下人每时每刻都面临着行为抉择,怎样才能知道如何做能符合社会中绝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此,边沁告诉了我们计算的方法。

  一个行为符合社会中绝大部分人的最大利益,这意味着,此行为给绝大部分人带来的幸福和快乐远远大于不幸和痛苦,所以他们喜欢这样的行为,就会给当事人以奖赏;反之,若此行为抉择不符合他们的最大利益,就意味着此行为给社会中绝大部分人带来的不幸和痛苦远远大于幸福和快乐,他们就不会喜欢这种行为,就会给当事人以惩罚。这种奖惩就是制裁。社会中绝大部分人所做出的制裁体现在四个方面。受到奖赏当然高兴,受到惩罚当然痛苦,所以,这种种制裁对每个人来说就是他的苦乐源泉。那么,人的快乐与痛苦有几种源泉呢?边沁认为有四种,即来自于四种制裁:自然制裁,政治制裁、道德制裁、宗教制裁。自然制裁是指在今世依着自然的常轨而承受的自然界所造成的快乐和痛苦。这如何理解呢?自然制裁就是天灾人祸狂风暴雨雷劈吗?就是旱涝之灾吗?就是四处出没的野兽吗?不是,真正的大自然已很难威胁到人类的生活了,自然制裁主要是指,社会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法则对你的行为的奖赏或惩罚,再具体点说,就是指,在社会中混何种性格、何种行为、何种手段吃得开或吃不开,你的行为或性格能否让你在社会中出人头地、发家致富,一个人在社会中能实现自己野心、愿望的必杀术。总之,自然制裁指的就是一种行为一种抉择在社会中所能带来的实际好处或坏处,当带来的实际好处大于坏处,就表明这种行为或抉择符合社会中绝大部分人的最大利益的要求。政治制裁是指由于政府的奖惩措施所导致的快乐和痛苦,道德制裁是指周围的人由于对某人品行的称赞或厌恶而给予或拒绝帮助所带来的苦乐,宗教制裁是指直接由某个超人的不可见的神灵所造成的苦乐。边沁认为,这四种制裁中,自然制裁是最基本的,它贯穿于其他三种制裁之中,其他三种制裁都必须经过自然制裁才能起作用(上帝也不例外)。这表明了边沁这样的观点:一种行为是否符合功利原则,是否既利己又利他人,是否在利己的同时又有利于社会中绝大部分人的最大利益,主要看自然制裁的结果。这就是说,一种行为符合自然制裁的要求,但不符合其他三种制裁的要求,那么它也是符合功利原则的,也是一种善的行为;如果一种行为符合其他三种制裁的要求,但不符合自然制裁的要求,那么,它也是不符合功利原则的,也是非善的。由此观之,一种行为符合其他三种制裁的情况下,若想成为善的,符合功利原则的,就必须也符合自然制裁的要求。总之,自然制裁是实的,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具有一票否决权,其他三种制裁都是虚的,是陪衬,想发挥作用就必须经过正职的同意。由此可知,政治制裁、道德制裁、宗教制裁,若只是口头吹气,精神奖惩,舆论毁誉,而没有一点实际的好处或坏处,那么,这三种制裁就是个零,就是徒有虚名的嚼头、苍白无力的诅咒,完全可以不必理睬。比如挣昧心钱干昧心事做昧心人,比如自私自利、忘恩负义、六亲不认、出卖良心等恶行,违背道德却不违背法律,在受到道德的谴责、宗教的诅咒的同时,却符合了自然制裁的要求,得到了大大的实惠和好处:出人头地,功成名就。那么这种行为就是符合功利原则的,就是符合了社会中绝大部分人的最大利益要求的,就是善。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等于说,此行为给社会中绝大部分人带来的不幸和痛苦远远大于幸福和快乐,理所当然他们就不会喜欢此行为,就会对此行为予以惩罚,那么,当事者就不可能获得实在的好处,而应事与愿违才对。而事实是,对当事者的惩罚是轻飘飘的,对其的诅咒若有若无,给当事者的好处却是大大的。事实胜于雄辩,结果说明了一切。

  边沁的这个歪理邪说确实具有一定的诱惑力,为那些有负罪感的人卸下了痛苦的十字架。

  事实真的如他所说,在现实中得到实惠和好处的行为抉择就意味着符合了社会中绝大部分人的最大利益,为他们带来的快乐和幸福大于不幸和痛苦,因而他们喜欢当事者的行为,而给予当事者行为以巨大的好处作为奖赏?这纯粹是混淆视听。

  在金钱万能的情况下,在拥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的情况下,在每个人拥有了绝对的自由再也遇不到任何难事需要别人帮助的今天,父母兄弟姐妹亲戚邻居朋友等组成的这些圈内人,再也没有了过去的崇高地位。因为他们已经没有一点用了。他们原来厚如城墙,不可逾越,他们的观点看法胜似利箭,他们的价值观有不可抗拒的威严,他们的吐沫都可淹死人,因为你有求于他们,离不开他们。但现在不行了,人们的翅膀硬了,只要有钱,就可以万事不求人了,他们已薄如白纸,一捅就破,对人们再也没有丁点威胁了。他们的话他们的观点看法也就跟着失去了光芒,已经轻如飘风了。这就给了每个人以自由,横行无忌的自由,为所欲为的自由。当某人昧着良心敲诈勒索、坑蒙拐骗、背信弃义、先己后人没有一点人味的时候,这一切在给他带来好处的同时,却没有一点惩罚了。即使人人都恨得牙痒痒的,也是无可奈何。更惨的是,在他们这么干的时候,你不但不惩罚他们,连批评的权利都没有了,谁敢斥责他们,他们就说你干涉了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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