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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约翰-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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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万英镑,用来在海灵岛开一家超市,就离我们在卫桥的住所不远。他经常到肯坞去,而且从不预先打招呼,一住就是好几天,这让我非常生气。后来,披头士开了自己的公司,约翰又鼓动他去那里干。
  房子装修好了以后,我们就搬进了新家。之后不久,朱莉娅和杰基来了。她们现在都长成聪明漂亮的大姑娘了。朱莉娅刚刚高中毕业,准备去切斯特大学学法语,而杰基想当一名理发师—我过去十分喜欢的职业。自从18个月前离开利物浦,我们就几乎没怎么见到她们,所以这次打算让她们真正享受一下。
  我们给她们寄去了机票,这是两个女孩第一次坐飞机。然后我们让安东尼开劳斯莱斯去机场接她们。来了之后又带她们参观了一下我们的房子。两个女孩看到巨大的客厅和高级沙发,再到装饰着橡树的餐室和树枝型的吊灯,还有6个卧室,一路上都在唏嘘不已,令约翰觉得非常得意。最让她们惊叹的是我们的卧室,铺着白色的地毯,还有专门的卫生间,里面有极可意泡沫按摩浴缸,还有双人浴缸。
  约翰只要有时间就陪她们,不过他还得去录音棚。这时候,我就带着两个女孩去伦敦观光和采购。安东尼和我带着她们进行了一次伦敦梦幻之旅,最后停在了夏菲尼高门前。我告诉她们可以进去随便挑选自己想要的东西。两个人早就惊呆了,没能完全领会我的意思。但是,她们最终还是明白了,像柴郡猫一样咧开嘴笑了,冲进了商品的海洋里。
  “你不用给我买这个,辛,太贵了。”
  “朱莉娅,别再说了好不好。我告诉过你们的:任何东西。”我非常乐意赠给她们看中的东西。我知道约翰也很想好好宠宠她们。两个女孩是那样的淳朴善良,彻底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而且,带她们见识一下我们已经习惯的东西也令我们非常开心。
  过了没多久,朱利安就厌烦了,变得古怪起来。我们就带他去了儿童市场。在我们的帮助下,他穿上了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圆高领衫,一身黑色。售货员小姐、两个女孩、和我们一起逛街的人,还有我,所有的人都被惊呆了:他开始摆姿势、跳舞,看起来简直就像他的父亲一样—一个迷你披头士。唯一缺少的一样东西就是一把小吉他。
  晚上回家的时候,车子后备箱里装满了给两个女孩买的衣服。第二天有一件大事等着她们呢:第一次看她们的大哥哥现场表演。这次是在芬斯伯里公园,阿斯托里亚和约翰给我们弄了贵宾票。我们开着劳斯莱斯带着她们去了那里。外面拥挤的人群、此起彼伏的尖叫、晕倒的女孩还有拉成长队拦住人群的警察……她们被惊得张大了嘴巴。我们早就习以为常了,但是朱莉娅和杰基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阵势,尤其是她们必须下车,穿过人群走进大门的时候,甚至都有点害怕了。在化妆室里,她们见到了其他的披头士以及米克·贾格尔,他当时顺便过来坐坐。很快,大家坐下来一边喝可乐一边聊天,没人再去理会门外的嘈杂喧闹。
  约翰给我们安排了前排的座位,离舞台非常近。前几排通常都是空出来的,以防歌迷冲上舞台,但是即使是坐在那里,我们也很难听到多少音乐,因为尖叫声太大了。当歌迷开始往前挤,并且站到椅子上,往舞台上冲的时候,我们差点被踩到。一个管理人员把我们拉到一边,于是我们在舞台两旁的侧室看完了演出。
  过了几天,两个女孩就回了利物浦,我很想念她们。扮演大姐姐的感觉好极了。她们几个月以后又来看了我们一次,然后约翰和我带她们去修道院路上的录音棚看了披头士们录制《日行者》,并且见到了乔治·马丁。我很希望能让她们经常来,而且我们总认为一定会再有机会的,但是约翰经常外出,一回来又要休息好几天,所以就很难再找到合适的时候。因此那就成了她们最后一次和我们待在一起,之后,几乎都没有联系了。很快,朱莉娅进了大学学习法语,杰基开始了理发培训。但是没过几个月,她们的父亲博比·迪金斯就出了车祸,被撞死了,和她们的妈妈一样。所有的人里面,约翰应该是最能理解她们痛苦的人,可是,几乎难以置信,竟然没人告诉我们这个消息。很久之后,我们才得知博比死了,哈里成了她们的监护人。约翰很难过于两个妹妹成了孤儿,所以想给哈里和诺尔曼买一栋房子,以后两个女孩可以继承。哈里和诺尔曼很高兴,就开始寻找合适的地点。
   。。

第五章 帝国勋章、父亲和毒品(3)
从约翰的本意来说,这个房子是买给两个妹妹的,作为未来的一个储备。但是对于财产权和所有权,他一直都说得含糊不清。房子买下后,哈里和诺尔曼搬了进去,但是约翰听了会计的建议,既没有给哈里夫妇也没有给两个妹妹,而仍然保留在自己名下。所以他死了之后,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很多麻烦。妈妈在伊舍的房子和咪咪的小别墅也都属于约翰的财产,这是他死了之后咪咪才发现的,并且当时大为吃惊。
  约翰对家人的爱是毋庸置疑的,尽管他有时会和她们离得远一点。他非常喜欢两个妹妹,而且咪咪在他的心里也永远占有一席之地。后来的几年,他带着洋子去看过她,我也去过。在搬去美国之前,他还去利物浦看望哈里和全家人,可是后来去了美国就几乎没怎么联系了。直到他死前的几个月,才和朱莉娅通了电话。我一直很喜欢约翰的妹妹们,直到现在我们都是很好的朋友。尤其是朱莉娅,这些年和我一直联系紧密,我也很乐意告诉她们约翰当初多么喜欢她们,本来是想把哈里住的房子送给她们的。
  梅特姨母也是我的一个好朋友,她在1976年去世了。和约翰住在卫桥的时候,我经常坐夜车到爱丁堡去看她。约翰总是外出,而伦敦对我来说依然陌生,所以她的家对我们是个避风的港湾。她总是那么热情温柔,我们经常待到深夜,喝着她丈夫伯特的威士忌,天南海北地谈论着。她不像咪咪那样精明,但把我当作女儿一样宠爱,早晨还给我端来早餐。
  约翰最不想见到的家人就是他的父亲:阿尔夫。一天,我们翻开报纸,发现他在伦敦南部汉普顿的格里浩恩德旅馆做了守门人。看起来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儿子出了名,因为他对流行音乐可没什么兴趣。直到有一天,一个同行拿着一张报纸,指着约翰的照片问他这个人是不是和他有什么关系,他才知道自己的儿子现在是谁。
  他一意识到自己20年前离开的儿子现在竟然是个百万富翁的时候,马上和我们联系。一天,约翰不在家,他来了肯坞。我打开门,看见门口站着一个个子矮小、头发稀疏灰白的秃顶男人。他看起来非常邋遢,但是却有着一张和约翰惊人相似的脸。
  当我从惊诧中回过神来,赶快请他进屋,给他拿了茶和奶酪,并让他见他的孙子。他告诉我非常想见约翰,我就让他等着,约翰大概一两个小时以后就会回来。我有点担心,不知道约翰会如何反应,但是总不能把他的父亲关在门外吧。而且我对于这个在自己孩子很小的时候就消失得无影无踪的男人怀有一丝好奇。
  阿尔夫和我尴尬地聊了一会儿,大概是他意识到了自己的形象和屋子太不合适,就说自己的头发很乱。我一直很喜欢理发,和妈妈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我替妈妈理的。现在我很想拿着剪子把他那乱糟糟的头发剪掉,他也很高兴地同意了。于是我尽我所能让他看起来像点样子。几个小时以后,约翰还没有回来的迹象,于是他就走了。
  当我告诉约翰阿尔夫来过了的时候,他非常生气,告诉我他们已经见过面了。几个星期以前,当约翰他们正在拍第二部电影《救救我!》的时候,他出现在了化妆室里。是一个小报记者把他领进去的,希望能抢到披头士与失散许久的父亲相认的独家消息。约翰气坏了,冲这个记者大发雷霆,然后让阿尔夫走开。我很奇怪他竟然没向我提起这件事,但是我知道,父亲是约翰的一个敏感话题。约翰不想提起,就把它丢到了脑后。
  后来的几个月里,他开始见他的父亲,两个人变得友好了,尽管在约翰心里,对他们父子的关系始终是一种矛盾复杂的心理。他知道阿尔夫可能想从他这里得到好处,可那毕竟是他的父亲,在约翰的内心深处,还是渴望有一位父亲的。“他很好,辛,就是有一点疯癫,和我一样。”他有一次对我说,“我现在知道自己身上的疯劲儿是从哪儿来的了。”对他而言,从父亲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知道自己性格的来历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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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帝国勋章、父亲和毒品(4)
1965年圣诞节的时候,我们听说阿尔夫用更时髦一些的名字弗雷德·列侬出了唱片《那就是我的生活》。这张唱片糟糕透了,让约翰觉得很丢脸,而且他很生气他的父亲竟然这样无耻地追风。约翰让布赖恩尽量阻止它流行。我不知道他做了什么,反正这张唱片并没有上排行榜,很快就消失了。
  阿尔夫下一个惊世骇俗的举动就是找了一个小得可以做他孙女的女朋友。她叫波林,只有19岁,还是个学生,而阿尔夫当时已经56岁了。他们发誓是真心相爱,不顾波林母亲的反对,准备结婚。阿尔夫求我们给波林找份工作,我们答应让她来处理歌迷信件,以及做一些其他的秘书工作。她和我们一起住了几个月,简直像噩梦一样。为了阿尔夫,她经常哭着和她妈妈争吵。她就住在阁楼上,所以我们听得到她对着电话尖叫,然后大声哭泣。最后,她和阿尔夫决定不再说服父母,私奔到了格雷特纳格林。他们后来一直待在一起,直到10年后阿尔夫死去。阿尔夫和波林还生了两个男孩,约翰同父异母的弟弟,但我们从未见过他们。我知道我和约翰离婚后阿尔夫肯定又找过约翰,而约翰让他不要再露面。而且,我还知道阿尔夫死之前,约翰给他打了一次电话,我希望约翰能和这个让他失望透顶的父亲最终言归于好。
  这段时间我们生活的一个重大的变化,也是导致我们分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约翰开始吸毒。在接触LSD① 之前,几个披头士好几年来一直在吸食大麻,那个时候,音乐圈里的人都吸大麻,所以我也不反对约翰吸。抽了大麻的人,会大声地嚼,咯咯地傻笑,而且有一点疏远。可是,作用很快就过去了,并没有什么后遗症。我认为在紧张的压力下工作十几个小时之后,抽点大麻可以帮助他放松一下。但是,LSD的反应就不一样了。一次我们和乔治、帕蒂还有另外一对朋友夫妇去参加一个晚宴,主人在我们的饮料里放了些LSD。尽管他认为那很流行,而且没有多大害处,但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在没有告诉我们的情况下就放了毒品。当时很多人都发现了LSD,并且开始热衷于它。
  吃完饭没多久,我们开始感觉很奇怪,整个屋子里的东西好像漂了起来,我当时怀疑我们食物中毒了。直到笑着的主人提醒了我们,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都非常害怕,冲出屋子想赶快回家。来的时候是乔治开着他的新款迷你车来的,但现在的问题在于我们在伦敦市中心,要想回家还得几个小时,乔治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走了。
  天知道他怎么弄得,我们兜了几个小时圈子以后,竟然回到了乔治和帕蒂的家。约翰和我根本无法从那里回肯坞去,于是就在他们家过了一夜。我们感觉四周的墙壁在动,院子里的植物在说话,其他的人看起来都像食尸鬼一样,时间似乎也静止了。简直可怕极了,我讨厌那种失去控制、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茫然不知所措的感觉。
  第二天约翰和我挣扎着回到了家,一头倒在床上接着睡。先不去考虑这是一个愚蠢的恶作剧,这件事令我下定决心再也不碰烈性毒品了。可是约翰的感觉就不一样了。虽然和我们其他人一样,他也觉得既吃惊又害怕,但是他同时感到很新鲜,他喜欢那种失控和神秘的感觉。对我来说是一个结束,而对他来说才仅仅是个开始。他决定再试一次。
  接下来的几个月,约翰定期服用LSD。他渴望一切新鲜的精力,并且从来不惧怕尝试。乔治也觉得很刺激,就又试了,保罗和林戈也是。但是约翰觉得毒品好像打开了生活的另外一个层面。其他几个披头士都是比较谨慎,但是约翰完全放任自己去服用毒品,他认为这能带给他新的灵感、创造力和快乐。
  当约翰服用药物以后,我觉得自己简直是和一个陌生人生活在一起。他离我很远,精神恍惚,几乎都不能有条理地讲话。我恨毒品,恨它们把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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