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历史上那些官事儿:暗权力-第1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上的兔死狗烹?或谓,这是乾隆的英雄史观?只要是英雄,哪怕是敌人,他们就充满敬意。而如果是狗熊,哪怕是朋友,他们也视为臭粪,恨不得打翻在地,再踏一只脚。
  其实都不是,乾隆把袁崇焕倒过来,将钱谦益颠过去,不是他昏了脑壳,不是他乱了手脚,不是他政策变化无穷难以揣摩,不是他闲着无事,为翻案而翻案,他心里明镜似的,比谁都清白。他翻袁覆钱,有一套坚定不移的价值准则,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忠。袁崇焕忠,是好样的——“袁崇焕督师蓟、辽,虽与我朝为敌,但尚能忠于所事。深可悯恻。”钱谦益不忠,那是坏蛋——“夫钱谦益果终为明朝,宁死不变,即以笔墨腾谤,尚在情理之中。”于统治者言,没有比忠更高的价值观的了,忠超越在亲之上,超越在祖之上,甚至超越在国家之上。他们需要的是奴才似的忠诚,走狗似的忠诚。
  乾隆喜欢搞翻案,有段时期真个是翻案成风。清兵入关之处,抗清志士史可法孤身守扬州,被俘拒降,高呼口号道:“城存与存,城亡与亡,我头可断,而志不可屈。”乾隆某年秋天,翻阅宗室王公功绩表,看到了史可法写给多尔衮劝降书的回信,读后神经触动,马上就给史可法*,追谥号为“忠正”,且写诗大力歌颂:“像斯睹矣牍斯抚,月与霁而风与光。并名复书书卷内,千秋忠迹表维杨。”把曾经的清朝反革命史可法颂为光风霁月,千秋不朽!明末另有抗清志士黄道周与刘宗周,乾隆表彰道:“史可法之独撑危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又如刘宗周、黄道周等之立朝蹇谔,抵触佥壬;及遭际时,临危授命,均足称一代完人,为褒扬所当及。”
  乾隆翻案,并不只是为个别人翻,他提出要给四种人翻:守城战死与被俘处死者;不甘国亡而在家自杀者;抛妻弃子为复明而四处流亡者;至死不入新朝做官者。“凡明朝尽节诸臣,即同为国抒忠,优将实同一视。”同时给他们出台了褒奖条例,主要有:根据抗清者原来官职大小与抗清事迹影响大小,给予专谥或通谥;可以列入忠良祀,并由翰林院撰写谥文,容许立碑写传……据说,乾隆给这些人*的,多达三千余人。

暗权利  第二章(24)
可是非常怪异的是,在大规模表彰明末抗清者同时进行的,是他大规模地打压与*当时怀明者。明朝已亡百多年,这些人仍然怀念,不是更体现忠心么?为什么用两重标准呢?纵观历史,罗织文字狱最多者,可能非乾隆莫属。他所办的文字狱的划线标准,一言之就是:不忠。不论是真的不忠于清,而是假的或者说他疑心不忠于清,他都是杀无赦!比如,他翻湖南山野秀才曾静策动岳钟琪一案。他爹雍正把曾静的思想改造过来后,被判不死的,乾隆一上台,却是格杀勿论。这里头乾隆有甚指导思想呢?其实翻曾静案与翻袁崇焕案、翻钱谦益案、翻史可法案都是一脉相承的,都是以忠字为翻案标准。他对袁崇焕等以不忠为忠,对钱谦益者以不忠为不忠,都是以忠字划线。乾隆如此强调这个忠字,是很有深意的,既欲以之服务为当朝盛世,更有为末世早做打算: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清朝灭亡也是有时的,到那时候,谁将反清呢?清朝末世是需要钱谦益还是需要袁崇焕?乾隆当然得为子孙谋,为筵席散时预留空间焉,可以多一晌苟延残喘嘛。现在把这种忠奴观念树立起来,深入人心,成为大清子民的思想基因,那当然好。
  与钱谦益的“进退无据”相比,乾隆是特别进退有据。当时招降纳叛,他意志坚定;现在尊敌杀盟,他目的如一。钱谦益反反复复,说明他有心理斗争,可恨之处有可怜。一切都在乾隆的掌控中,猫戏猴,虎逗羊。满清把钱谦益、曾静戏来逗去,如此之进退有据,比钱谦益们之进退无据,更是可怕十二分,这叫:平生谈节义,百死事君王,进退都有据,政治哪有光?
  16.四态“才”、“官”、“财”
  萨孟武老先生认为中国历来的官本位社会主要是两种形态,一是读书、做官、治国,萨老把其列为公式是:才—官—才,即学而优则仕,读书增长自己的才干,有了才干便可做官,然后运用自己的才干来治国齐家平天下;另一种是读书、做官、发财,萨老给其列出的公式是:财—官—财,即用自己的钱去买公家的官来做,做公家的官是为了发自己的财。萨老是大家,对于历史深有研究,尤在社会学上算得上是执牛耳的人物。他早年留学日本,回国后历任上海各大学校长,后来去了台湾,所长政治学与社会学。所以,他对中国社会看得是很通透的。比如他列出的这两个公式,言简意赅,一语中的,很有化钢铁为绕指柔的功夫。
  萨老概括的两种形态,也许是最基本的,但是,我们历史上还有不太基本却也存在的官本位形态,或者说是变体吧。在下以为,最少另外还有两种形态,一是读书、做官、发财,可以列为公式是:才—官—财;一是花钱、做官、治国,可以列为公式是:财—官—才。
  才—官—才,这是一种最为理想的状态。其实,做官并不是什么大坏事,实现儒家“治国平天下”,必须依靠“官”这个平台。如果谁也不出来维持社会秩序,那么,社会要么是到了天堂,要么是堕入了地狱,而且堕入地狱的可能性更大。治国是必须有才干的,才干是必须通过学习的,有学于胸是应该展现出来的。对于天下读书人而言,做官是实现自己抱负的最佳载体,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是读书人最大的成就感。“才—官—才”这种形态如果成为社会的绝对形态,或者退一步说,成为主流形态,如是,则“官”这个字将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一个词,社会自然也就会政通人和,那是朗朗乾坤,清清世界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暗权利   第二章(25)
但是,这种“才—官—才”的社会更多的是一种梦想。很多时候我们倒是“财—官—财”的时候多。萨老说,中国的卖官制度开始于所谓的“文景之治”的盛世,“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这是汉文帝确定的“法律”,到景帝“复修卖爵令,而裁其贾以招民”。只要有“贾”,什么“民”都可招为“公务员”。买官卖官这桩买卖是利润最大的交易,卖者特别划得来,因为他几乎无须成本。商家买货,总得要自己先垫资本“进货”,而官家卖官,一个官帽子,不过是一张红头文件纸而已,而且这张纸绝对不要自己出钱,是公家的“办公经费”里报销的。“纸钱”都不要,那“卖帽子”的票子就到了自己手上。于买家而言,也可以说是一本万利。这里需要细辨一下的是,在初始时,买官的钱,极有可能是私人的钱,而一旦买上了,那就根本不需要自己掏钱了。所谓以公家的钱买公家的权,把公家的权变为私人的权,再以化公为私的权去套取公家的钱,然后,把公家的钱变为私人的钱。
  “财—官—财”的社会,萨老认为是历史常态,其实说来,“才—官—财”的社会也许更多见。明目张胆地买官卖官,不但老百姓痛彻肺腑,就是统治者也往往看不过眼,所以多半是“潜规则”。在表面的“显规则”上,“官帽市场的准入证”往往不是“财”,而是“才”。自隋朝开始科举取仕,公务员“逢进必考”便成为“制度”,成为“主流”,那种“买官卖官”的现货交易排斥在“制度”之外。但是,进入了“官场”,“才人”们做了官,是什么样的形态,那就难说了。靠读孔孟之“治国平天下”敦敦教诲而登坛拜将入庙出相的士子此时此刻还是想着“治国平天下”吗?恐怕早就把孔孟给卖掉了。“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好像是有人这么公开“宣言”过的。所以,很多人十年寒窗,一朝中举,吃得苦中苦,为得人上人,就大肆收敛钱财。古今贪官,十有*走的是这条路径。
  也许极为鲜见的是另类形态:财—官—才。这种社会想起来好像是没有的,用自己的钱去买官做,目的不是赚钱,而是为了替公家出力,谁那么傻瓜啊?是天方夜谭吧?这种人虽少,但并没绝迹。左宗棠才气飞扬,而性格耿直,视钱途通达前途为莫名之羞,怎么也不愿干此龌龊勾当。有一年,左宗棠从新疆归来见天子,能见天子多么美好啊,是封官授爵的事,好多人求之不得。但他到得金銮殿大门口,太监不让进,像唐僧在西天取经,“阿傩”、“伽叶”要“人事”一样,太监们向左宗棠要3000两银子,方才安排晋见“领导”。左宗棠死活不肯,最后,李鸿章出来圆场,替左氏出了这笔钱,也算是左宗棠花财买官替国家出力吧。而更典型的是徐锡麟。徐锡麟参加同盟会,打算以身殉革命。1906年,自日本回国,他的结拜兄弟陶成章出主意——先捐个出身做上个官,然后再谋图革命之事。也就是按照当时清朝的惯例,捐钱给政府,要求政府派给一个官职。捐官要花钱。徐锡麟的赞助人叫许仲卿,一出手给了5万银元。靠这5万银元,包括陶成章在内的四个结拜兄弟,分别捐纳了知府、同知等衔,徐锡麟也捐得一个道员的职务。他靠这个职务接近安徽巡抚恩铭,以便刺杀,但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巡抚没杀成却就了义。自己花钱去当官,目的是为家国捐躯,为自己买死,徐锡麟真是绝无仅有。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暗权利 第二章(26)
如果说,“才—官—才”是清明的社会形态,那么,“财—官—财”是腐朽的社会形态;如果说“才—官—财”是腐烂的形态,那么“财—官—才”则是一个烂透了的社会形态。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才—官—财”的形态里,“才”是“市场准入”凭证。而“财—官—才”呢?公务员的准入证是“财”了,前者是有才无钱可进来,后者是有才无钱莫进来。想为国家出力都得靠钱去买了,两者相比,谁更烂呢?那真是末世了。你看,左宗棠、徐锡麟不是清末人物吗?自然,财—官—才,社会这个前提已烂,而到底有人在支撑危局,等到了财—官—财,那就谁也拯救不了了。如果把一个由盛而衰的社会划分四个阶段的话,那我认为,依次是:“才—官—才”,“才—官—财”,“财—官—才”,“财—官—财”,许多王朝“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大体上走的是这样的王脉轨迹。
  17.魏徵的妩媚
  魏徵以敢犯龙颜极言直谏而名于史。武死战,文死谏,魏徵死谏起来对皇帝老子也不留任何情面,唐太宗对其亦是敬畏三分。这在“巍巍朝庙堂,都是阿谀场”的官场里头,算得上是一个异数。在当朝及后世的印象中,魏徵成了一个肝胆铿锵,刚烈竣切,丝毫不见奴颜媚骨的硬汉子角色。
  在官场里头生存的*则是顺龙鳞,而非逆龙鳞,所谓“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这个法则放之四海而皆准,验之万官而皆灵,造就了许多驯官循吏。那么,魏徵敢与皇上顶嘴,是不是成了反法则的特例呢?在我们这些局外人看来,委实如此,但在唐太宗眼里,魏徵却始终没有跳出官场的法则。
  唐太宗在一次与臣相们聊天之际,谈及魏徵,不经意地脱口道出一句很有意味的话:“人谓魏徵刚直,朕却见其妩媚。”时隔千余年,我们已无法复原斯时谈话之现场,也无法望见唐太宗眼角眉梢之神态,对唐太宗这句话的解读,也就很费猜度了。话中对魏徵是夸赞,还是不屑?是在向臣相们解释“朕并非怕魏徵”以换回被臣子顶撞所失去的面子,还是确实觉得魏徵娇憨可爱?抑或是为了证明自己臧否人物见识超群?也许这确是唐太宗的失言,它不经意地泄漏了愿打愿挨的个中消息,使一个敢进谏一个善纳谏的千古佳话露出了一点双簧戏的色彩。不管怎么说,唐太宗说这句话是建立在对魏徵有绝对把握的基础上的,也许其神色与心态都与那句“天下英雄入我袖中”毫无二致。在太宗心中,魏徵再怎么顶撞,也不过是在其长袖中舞蹈,哪怕魏徵之舞非常乖戾,在本质上还是为了取悦太宗,取媚太宗的。
  其实,如唐太宗所言,魏徵也实非“刚直之士”,不过是“妩媚之相”。其一生之行状,有三次变节:魏徵本为隋民却转身反隋,先跟李密起事,后随李降唐,做的是太子李建成的洗马官,是李建成阵营中的干将,可谓是唐太宗的“敌人”。玄武门政变,唐太宗血刃同胞兄弟李建成,按理来讲,作为李建成食养的士子,魏徵当威武不能屈才是,但他一弯腰一屈膝就成了唐太宗的人,这里头,哪有刚直可言呢?唐太宗坐稳了龙廷,无人撼其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5)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