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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归元-帝凰(沧海长歌) 出版-第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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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夺。

他被这似有魔幻之气的图像吸引,目不转睛。耳边突然响起少女淡淡的语声,声音极近,她垂落的发在他的肩,亮若黑缎,带着芬芳而沁凉的薄荷杜若香气。

“元太祖元烈,据传为其母梦神龟而生,其后起于草莽,夺晔皇朝天下而代之,历五代帝王,倒行逆施,德行微薄,以致元王朝不过数代国祚,便已近衰微之境。天道轮转,气数将尽,此当英杰辈出,争雄天下之时,此当君,有为之时!”

他愕然抬首,“我?”

“你。”眼前少女长发飘飞,目色幽深,带着命世者的灵慧与透彻,一抹夕阳暮色里宛如神女。

“你出生于元静帝十八年,属相龙,八字为辛辰、丁酉、庚午、丙子、‘此命为人仁孝,学必文武精微。幼岁浮灾,并无妨碍。运交十六岁为之得运,诸事遂心,志向更佳。命中看得妻星最贤最难,柱中四方成格祯祥’。”

见萧玦一副有听没有懂的模样,她一笑,“总之,这是天赋甚厚的强势命造。至于这祠堂中的图腾,系我大师兄十六年前云游天下,路经此地,见某府生子,祥云瑞霭紫气东来,灵机所触遂卜了一卦,刻下此图。此龙绘金甲

十六,起于云端,预示新主腾起之机,脚下之龟,元王朝也!——天与弗取,反受其咎,萧兄,你可明白?”你可明白?

碧落神山履足红尘的幼龄女子,轻启朱唇,寥寥数语,如巨剑劈落,为他砍裂出一方新天地,于尘世的压抑的黑暗的捆缚的一角,透进新鲜的清甜的沁凉气息。

那一方的天地,有火有血,有牺牲有白骨,那些战场上头颅落于他怀的兄弟,那些洒落于草根底的无名战士的热血,那些刻于记忆中一步步行来的艰辛与热泪,终究缔就了十六岁少年脚下坚实的帝国,终究不负了他解民倒悬,推翻逆政的多年心愿。

萧玦带着沉湎的微笑和淡淡的忧伤,迈步出城。回忆里时光总是过得很短,仿佛只是一转眼,自己便站在了城郊野外的山坡上。

他回身,凝视秦长歌。

春风和煦,碧草如丝,不远处桃花开得热闹,宛如一场香浓的盛宴,山坡下一道溪水清澈见底,荡漾着被风吹落的粉色桃瓣。

一色蓝天下飞燕啁啾,黑色身姿划过的弧线有空灵清绝之美,蓝天下青衣朴素的士子,缓缓而来。

这清秀的士子脸,不是她的脸,明霜的脸,也不是她的脸,可是那又有什么关系?他爱着的,永不忘记的,永远都只是她这个人。他的长歌,本来就是灵魂无限魅力的女子,拥有超越容貌的漩涡般的精神吸引。美貌对她来说只是灵慧之锦上再添一分艳彩罢了,何足道哉?

长空下,碧草间,他等待着心爱的女人走近来。

长空下,碧草间,秦长歌哀怨的走近来。

……这人一看就是思春了,忘记她武功大大不如以前了。虽说最近努力练功,也抵得上三流高手,可是九天试考完了,她真的是很累啊,为什么那马不能借她骑骑呢?

“阿玦,”她站住,气喘吁吁的扶住膝盖,“有什么要紧话要说吗?”

正在寻找背风处的萧玦,突然顿了顿,半晌道:“长歌,难道没有话要说,你就不肯见我吗?”

怔了怔,听出他语气的黯沉,秦长歌一时倒不知道如何回答了。

她智慧天纵,但是于情爱一道,却并不是此中老手。前前世,十四岁之前苦练武功,同门师兄弟虽有,但要么年纪不对要么个个都是武痴,能入绝世名门,是几辈子修来的机缘,谁愿意将时间浪费在虚无缥缈的感情上?而十

四岁下山,第一个见到并留下深刻印象的男人便是萧玦。其后随他从军,不断辗转南北,铁火硝烟,征战无休,两人的爱情,是在马背上谈出来的,两人的感情,是靠那些流出的汗与鲜血一滴滴缔就的,那种同生共死牢不可

破的坚实情感,使得她从未想过这世上还有别的男人存在。建国后嫁作他的妃子,也成了顺理成章。全天下人都认为,秦长歌该是萧玦的,她自己,也一直是这么以为的。

直到长乐大火,再历一世,经过前世现代社会丰富信息和观念的熏陶,秦长歌恍然惊觉,原来自己在前世,并不像自己以为的那般爱他的。

爱,如何能忍受他为了政局平衡,再娶那许多妃子?

爱,如何肯将后位让于他人,自己只做了妾?

爱,如何在居于阴暗深宫后,任开国皇后不尽的雄心,无限广阔的翅膀被束缚被埋没,而不生怨怼?不,也不能说不爱,她的牺牲与容忍,同样建立在对萧玦的感情基础上。

也许……他是她的选择,却不是她的唯一和第一?

是不是她始终牢记这千绝门弟子以天下为重的身份和使命,为此压抑并扭曲了自己真正的情感走向?

秦长歌问过自己无数次,也无数次没能给出自己答案。

干脆也不必自寻烦恼了,既然答案无解,前尘也不可重回,那便从头再来一遍,看看新的大千世界,无数选择之前,自己由心奔向的,是否还是他深情的眼眸?

给自己一个机会,也给他一个机会。如果没记错的话,萧玦何尝不是在十六岁那年第一次注意到姐妹以外的女孩,并在以后风雨相伴的岁月里爱上她的呢?

是不是,他也是一个“顺理成章”?以为自己最爱,到了最后变成“应该爱”。别的选择都成了错误,这是不是命运的一种心理暗示,给他的和她的?

秦长歌微微仰首,对着舒爽的春风笑了笑。

昨夜长风好袖手,看我披发上高楼,红尘悲欢多少事,且付明月大江流。

一转眼见萧玦依旧凝注着她,沉声道:“长歌,是不是现在无论我说什么,都再抵不得当年了?”

秦长歌皱皱眉,正要回答,却突然怔住。

山坡背风处,不知何时被萧玦神奇的铺了块布,布上金杯银筷,还有一方雕龙绘凤的银质食盒,另有一个小小的烘炉形状的东西。

挑起眉,秦长歌缓缓走近,低头看着,叹道:“淮南烟华锦,寸锦寸金,尤以紫色最为珍贵,十中无一,被你拿来随随便便往地上一铺,可惜了的……不过你这里要干什么?”

“哦,”萧玦亲自将食盒里的金盘玉碟一样样取出来,头也不抬的道:“听溶儿说……你告诉过他以前你春天会去踏青,还会……野餐。我问他野餐什么意思,他说他也没见识过,左不过男女一起吃饭,铺块布,带点吃的,我想着既然你喜欢,就……”

他说话时始终头未抬起,秦长歌眯起眼睛,很不怀好意的盯着他耳朵看,这家伙脸红先红耳朵,果然——萝卜再世。

笑了笑,秦长歌也有些激动。走过去,在烟华锦一躺,叼了根草叶,慢慢嚼着道:“阿玦,说实在的你不像个皇帝。我以前读那些小说,皇帝要么暴虐冷酷,要么城府阴沉,要么花心无情,要么森寒迫人,很少看到专情的,明亮的,霸气而善良可爱的皇帝,如你。”

忍俊不禁,萧玦也在她身边坐下来,舒服的一躺,双肘支头,仰望蓝天浮云,一笑道:“不知道你看的什么书,尽将皇帝往奇奇怪怪的路子上写,好像不这样就不足以表现皇帝的特别一样,可是皇帝也是人,为什么会一模一样?而且长歌你知道我的,我出身也就是一个小郡王府的庶出儿子,还不受宠,兄弟们月银伙食都比我高贵。后来你陪着我打天下,也是火里来血里去,没过过娇惯日子没时间去享受。建国后忙于适应朝局政务,适应如何将眼光放及天下——我的全数经历时辰,都用在不断的前进和学习之中,皇帝应该怎么坐,我要学;皇帝应该是什么样姿态性格,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什么体态尊荣?什么天子城府?天下在我脚下,我不尊荣也尊荣。天下抓握于我手,我不城府也城府。”

“你最后一句话说得好,”秦长歌笑,“我就爱听这个——顺便回答你刚才的话,不是这样的,不是说你说什么都不抵当年。阿玦,我视你一如当年。”

目中突然燃起熊熊烈火,萧玦忘情的一翻身,一把抓住了秦长歌的手,“一如当年!那么长歌你——”

他突然顿住,眼前,已经脱去面具的女子秀眉拢烟肌肤晶莹,翦水双眸清亮如碧海神珠,容华淡伫,韶华绰约,被风吹散的一缕黑发停在唇边,那唇色呈透明的粉色,宛如一朵初初开放,在春风中姿态邀请的蔷薇。

心中轰然一声,这容颜似陌生似熟悉,然而那眼神,不正是自己苦苦思念了三年的她?

脑海这一瞬间神思邈远,突然想起那日听隐踪卫回报,天衢大街之上,那谁强吻了谁……

那谁是谁,突然忘记了,满脑子里,现在只剩下了“强吻”两字。

暌违三年已久的唇,是否芳泽依旧?

那朵娇艳的蔷薇……开在风里……谁撷取幽香深深,用一生来陶醉?

他深深俯下头去……

……

“停!”

伸指点住萧玦嘴唇,清亮亮的目光似笑非笑的看着两颊微红的他,秦长歌轻轻道:“我现在可是男装,你不怕人当你断袖?”

一翻身,翻出个安全距离,秦长歌重新带上面具,抱膝坐起,一笑道:“阿玦,这时光真好,你我都是诸事繁多之人,难得有此闲暇共享这一番春色,不可辜负。而且春色虽好,看看也就是珍惜了,再要在你我身上来这么一遭,就有点杀风景了。”

无奈的一笑,萧玦也只好坐起,想了半晌道:“我明白你的意思,长歌,你说话永远这么曲里拐弯,有时我想我大约是真配不上你。”

“爱情与相配与否无关,”秦长歌去翻食盒里的好东西,“前提是那必须是真爱。”

“我对你自然此心可表……”萧玦极低极低的咕哝一声,将碗糕给秦长歌布了,指着菜色一一给她介绍:“我带了鹿唇、飞龙、鲥鱼、羊羔肉,点心是冰糖燕窝、芸豆卷、蜜炙云耳、丝窝虎眼糖。你可喜欢?”

“怎么除了点心其余都是生的?”秦长歌愕然,“你要烤了吃?”

“溶儿说你们都是烤肉吃。宫中倒是有烤炉,但是太大,我叫他们赶制了一款小巧的,你看合用否?”

萧玦一边试着用火折子给炉子生火,一边看似漫不经心的问:“唔……长歌,你们那个野餐……人多吗?男人多还是女人多?”

含笑瞟了他一眼,秦长歌拈了个芸豆卷慢慢吃,一本正经的答:“都多。”

“……那你什么时候……野餐的?你不是刚刚还魂回来的吗?你和谁?楚先生他们吗?”萧玦继续漫不经心,将火折子啪的一下迎风抖着,去凑那烘炉下的火油和炭火。

“唔……在以前啊……好多男人哦,不过不是非欢他们。”秦长歌眼波流转,浅笑盈盈。

萧玦手一抖。

“阿玦你干什么?”

“轰!”





  卷二:六国卷 第六章 灭门

“救火啊!救火啊”

城郊施家村一个在外面草场上玩泥巴的半大小子,突然瞅见前方腾起一阵黑烟,隐约听见轰地一声,有人在叫救火,接着便见黑红的火苗窜出来,这村子前方都是干燥的草场,火势蔓延得极快,一条火线如红龙般滚滚而来,转眼就将到了村子附近。

“起火啦!”

小子将泥巴一抛,尖声大叫,拔腿就往村子里奔,四邻右舍的汉子们闻声立即纷纷提着水冲出来。

火头挺远的,但是这村子四面空旷,如果不救,极有可能连带到房子遭殃,再说草都烧完了,咱家放养的鸡鸭之类到哪去吃草籽和虫子?

“救活!各家壮丁都去救火!”村长当当的敲铜锣,撒丫子就往火场奔。

一群人在小溪里取水灭火,一边不住奇怪地讨论。

“好好的怎么会起火?”

“先前看见有两个人影在这附近,人呢?哪去了?”

“不会是这两个放的火?”

“放火干啥?咱们全村加起来也没十两银子,他们隔这忒远放火,烧自己啊?”

“咦,这里有个怪怪的炉子!”

火势渐灭,地面烧焦了一大片,露出面目全非的烘炉和已经烧扭曲的金杯之类的东西来。

“这是什么东西?“有人拨拨炉子,嗅了嗅。”有点火油味道,怕不是这玩意烧起来的?”

“那两个人不小心弄起了火,也不救就自己跑掉了?真够无耻的!”

一堆人愤愤的骂,却有些精明眼力好的,蹲下身去看那滚烫的变形的黄金器具,犹犹疑疑地问,“施家阿公,你看这东西像不像黄金?咱村里,就你见过这东西了。”

那被称作阿公的老者眯下眼去看了看,又用枯干的手指去轻轻的摸,被烫得一缩,看仔细手底的东西后,白眉下浑浊的老眼骤然一亮,随即便掩饰了,咳咳地吐着痰,气喘吁吁的道:“老喽,老喽,眼力不好喽,不过看着不太像,你想啊,谁家会随身带着黄金用的东西啊,用得起黄金器具的贵人,又怎么会来我们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鬼地方?”

村人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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