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hp 瑞德罗特 完结版-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从离开伦敦之后,汤姆对她冷淡不少。葆丝担心是因为她之前一直想说服他不要带她一起来让他生气了,或许他会觉得她不识好歹?
  于是她也不敢再说话,只顾着专心欣赏车窗外的景色。越往前走,城市就越来越远,一眼望去就是一片无尽的平原。云层像在离地面很近的地方缓缓飘浮,远处可以看到连绵起伏的绿色山脉。
  天空很蓝,阳光很烈,不出几天葆丝就发现自己脸上的雀斑看起来更明显了,这让她不得不在车厢里也戴着帽子和手套。
  他们不到布里斯托尔就下了火车,又坐着马车走了一天半才找到汤姆工作的小村庄。
  戈德尔克山谷。
  山谷下就是那个小村庄,村里有教堂、有酒馆、有邮局。虽然很小,但生活应该还算方便。葆丝提着行李从马车上跳下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邮局去买这里的明信片,顺便跟邮局的人聊了一下。
  “你知道吗?这里居然是巫师的村庄呢。”葆丝好笑的跟汤姆说,刚才邮局的店员跟她说这里是英国少数还有活的巫师的村庄,事实上村头的米兰达老婆婆就是个女巫呢。她一边摇头一边掏出手帕擦了擦汗。现在还不到三月,可是这里的太阳却像六月般炽烈。
  汤姆冷淡的微笑了下,他说:“是吗?真有意思。”
  葆丝听了他的话就觉得一点都不好笑了,她张望了下说:“我们怎么去呢?我是说你的房子那里。”
  汤姆租下的房子是村里一家农户的旧屋,前后都是空地,长满野草,旁边还有个鸡窝。沿着一条羊肠小路向前仅有几户人家零星住在两旁。山路尽头是一片山坡,那里没有住人,可是村里的人很少往那边去。
  葆丝提着行李站在房子前时叹了口气,觉得就像看到了当年拜德拉克小姐在小汉格顿的那个破房子。
  房东带着汤姆四处看,把他的房子吹上了天。
  “尊敬的先生!您再也找不到比我这里更好的房子了!”他指着房子周围丛生的野草说,“您看,像您这样先生一定会喜欢在这里种些花,只要把这些草都给拔了,洒下种子很快就能长出一片漂亮的花来!”他陶醉的闭上眼嗅着,好像已经闻到了那扑鼻的花香。
  汤姆从黑洞洞的房子里出来,拍打了几下手上的灰,对房东说:“这里很不错,我想,我们可以订个租约了?”
  房东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他热情的邀请汤姆和葆丝先住到他家去,然后让他找人把房子先收拾一下。
  “你看,先生,我还可以送给您一些家具,都是很好的家具,刚做了没几年。”
  不管房东说什么,汤姆一直微笑着点头,房东就更高兴了,殷勤的说:“那我帮您提行李。”
  房东用了半个月的时间帮汤姆修整房子,如果不是汤姆拿着订好的租约不肯付钱,他一定会再修半个月。
  房子修得很漂亮,重新刷了墙铺了瓦,窗户和门都换了新的。前面新修了花坛,还有一圈白色的围栏。
  房子里面重新铺了地板,厨房和浴室也重新贴了瓷片,甚至还有一个大浴缸。看着浴室里面的窗帘还是可爱的蕾丝小碎花,陪着一起来的农妇对葆丝巴结道:“小姐,您看,这样的窗帘可是我亲手为您做的呢。给像您这样可爱的小姐用正合适。”
  葆丝尴尬的笑了笑,村里的人似乎都认为她跟着汤姆来这里,就一定是他的未婚妻。
  她没办法解释。她跟汤姆不是亲戚,只是以前小时候住在一条街上的朋友,他在孤儿院,她在酒馆厨房。
  她独身一人跟着另一个没带家眷的年轻男人跑到这里来,如果他们不是未婚男女的关系,那村里人说的话就难听了。
  她跟汤姆抱怨:“我就知道会遇上这样的问题。”她曾经说过两人没有关系却一同旅行,她跟着他不方便。他却一再的说‘我们是朋友’,‘我只是想照顾你’。现在,问题出现了。
  汤姆四处转着看房子,听到她的话走到她身旁,背着手微伏□在她耳边轻声道:“我很高兴他们这样说。”转身走开时,却用手指悄悄勾了一下她的手指。
  等他跟着房东走到外面去,坐在屋里的葆丝紧紧握着自己的手,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这段时间汤姆常常做些这样的小动作,她不是不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她仍在犹豫。汤姆的追求让她非常开心,可是同时也非常不安。
  两人只是小时候的朋友,从重逢以来汤姆帮了她不少忙。他受过好的教育,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甚至跟小时候比,他现在已经成了一位体面的绅士,受人尊敬的先生。
  ——完全看不出他跟小时候的汤姆是一个人。
  像这样一位青年的追求,按说她不应该拒绝的。
  葆丝叹了口气,决定先把这个难题放一放,回房间收拾行李了。
  他们在这里住了下来。
  汤姆常常出去,有时会十几天不回来。他说他现在着一位学者研究着什么东西,可能不会有太多的时间在家里。他留下了足够葆丝用的钱,甚至多的让人吃惊。
  葆丝只能认为他们的这个研究可能有个十分慷慨的赞助者。
  她养了一条狗看门,邻居又抱给她一只猫用来抓老鼠。她总是用牛奶泡面包喂它们,结果邻居看见了都摇头说:“也就像你们这样的城里小姐才这么喂猫,它们该不干活了。”
  葆丝把它们当成了宠物,天天给它们梳毛。她每天实在是无所事事,跟邻居学了怎么纺羊毛织毛线,没事时就坐在院子里织桌巾、沙发巾。
  她很难想像,半年前她还是一名女仆,每天都有做不完的工作,现在却能自己一个人住这么大一间房子,有着花不完的钱,每天都能随意做任何让自己开心的事。这实在是太幸福了,她本来以为要再过几十年她才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她很感谢汤姆带给了她这一切。他每次回来,她都会为他准备丰盛的大餐,希望他能在家里好好休息。她为他准备行李,烫衣服,收拾房间。直到邻居又问起他们什么时候打算结婚她才发觉两人已经太亲密了,可是现在她已经不排斥这件事了。
  她坐下认真的思考,邻居在一旁说:“约翰神父是一个很好的人,如果你们打算在这里举行婚礼的话,他一定会非常高兴的。”
  她的行李里有一本圣经,当然她本人不信基督教,或许是拜德拉克小姐的东西,虽然她也没见过她上教堂,可是既然她嫁给了里德尔家的儿子,那可能她也开始信教了。
  她跟邻居一起去做礼拜,在邻居的介绍下,约翰神父很热情的接受了她,他看到她拿在手里的圣经,似乎认为她也是信教的,在胸前划着十字说:“上帝保佑你。”
  葆丝很熟练的立刻说道:“上帝也保佑您,神父。”她马上明白过来自己一定不是第一次上教堂。
  约翰神父是一个非常慈祥的老先生,花白的头发穿着黑色的教袍,胸前挂着十字架,手里拿着圣经。葆丝觉得似乎跟他可以说很多事。她常常去找神父,说了自己曾经在当女仆时出了车祸,失去的记忆到现在都没有想起来。
  “我很害怕什么时候又会忘掉什么。我总觉得不安。”她知道车祸时的惊吓不可能导致长期的记忆丧失,她担心当时可能撞伤了头部,说不定她的脑袋里有血块所以才会一直想不起当时的事。
  她说起了汤姆:“我很感谢他在那时帮助了我。当时我能遇见他实在是太幸运了。”在医院里她正是孤立无援的时候,在伦敦连一个认识的人都没有,她甚至考虑过去找苏珊借钱,虽然那是一个坏到不能再坏的主意。
  她也说起了自己当时跟着汤姆来这里时的忐忑:“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当时这个决定是对是错。”她说起了邻居对她和汤姆的关系的误解,汤姆的暧昧,还有她自己。
  神父微笑的看着她,说:“可爱的姑娘,你的不安都是因为你对汤姆的感情。你不用担心,任何经历对你的人生来说都是一种财富。不要为过去担忧,后悔是无济于事的。你所能做的是怀着感恩的心度过未来的每一天。”
  葆丝向神父告辞时,他给她出了一个小主意:“如果你担心自己再忘记事情,不如开始写日记吧,把每天的事都写下来。这样如果日后你忘了什么,只要看日记就能想起来了。”
  这真是一个简单有效的好主意。
  葆丝在回家路上特地拐到邮局,买了一个黑皮笔记本。


  第 21 章


  11月2日
  今天下起了大雪,汤姆已经有两个月没回来了,不知道圣诞节前他会不会赶回来,我给他织了一件灰色的毛衣,希望能在圣诞节前交给他。
  上个星期在集市上买了两袋土豆和一袋洋葱,却没看到好的胡萝卜,希望下回能买到。
  昨天试着自己做奶酪,今天早上起来看全发臭了,不知道这样正常不正常。

  1月1日
  昨天晚上汤姆回来了,可他只留了十分钟就走了,甚至没有留下喝一碗我炖的汤,我给他织的毛衣也没穿上。看来他的工作真的很忙,他又给我留下了一万块钱,全都是崭新的钞票,让人怀疑是从银行刚取出来的新钱。

  3月7日
  汤姆又是在半夜的时候突然回来了,我根本没听见门响,狗也没叫,他到底是从哪里进来的?他仍是穿着一身古怪的长袍,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肯穿上西装?难道是工作要求?

  5月5日
  再过一个月就是我的生日了,过了生日我就二十岁了。这一年发生了很多事,是我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以来过得最幸福的日子了。
  这一切都多亏了汤姆,是他把我从伦敦带到这里来,还让我住在他的家里。他什么都没说,似乎都是我胡思乱想。
  我想结婚了,或者说我觉得我应该考虑这件事了。在戈德尔克山谷这个小村庄里也有不少跟我差不多大的男孩子,如果我告诉汤姆,这会像一种威胁吗?

  葆丝坐在台灯下,托着腮看着日记本上最后一句话,她用钢笔点了几点,还是把这一句划去了。
  她跟着汤姆来到戈德尔克山谷已经快两年了,从一开始的紧张和不安,她很快适应了在这里的生活。
  汤姆很少在家,他一直在外面工作。葆丝至今不知道他到底是做什么工作的,村里的人也不清楚,至于他所说的那种研究,她从未见过,村里的人也不知道是不是有这样一位学者。可是说起汤姆的事,他们倒是都愿意为他说话,似乎希望葆丝不要深究,或者说很怕她在意的样子。
  在这个村里的确有一些人穿着跟汤姆一样的长袍,手里拿着小手杖。葆丝偶尔在外面看见总会盯着看,而村里的人称他们为‘巫师’。
  ——葆丝觉得这是一种传统。
  巫师可能是指早年使用草药的‘巫医’,或者祭祀一类的。她猜汤姆的工作可能就是调查这种民俗传统,他穿着跟他们一样的长袍大概也是为了这个。
  这个村子十分的闭塞,村里人自给自足的生活,每周有一次的集市,葆丝能在集市上买到大部分的生活必需品。渐渐的她都快把高楼林立的伦敦给忘了,以为自己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小村子里。
  她很喜欢这里的生活,愿意一辈子都住在这里。
  6月6日,是她的生日。她给自己举行了一场生日宴会,请了邻居和村里的年轻人过来一起玩。邻居帮她准备了很多的菜,来的客人也带来了很多的食物和酒,大家狂欢到月亮升起仍然没有结束。
  汤姆就在这时回来了,他从厨房的后门绕到前面的花园里来。葆丝已经喝醉了,正跟村里的年轻人一起跳舞,旁边的人给他们打着拍子,还有人拿着风琴唱歌。热闹极了。
  他突然出现大家都很吃惊,葆丝的舞伴是个满脸雀斑头发蓬乱穿着花格子衬衫和吊带裤的二十几岁的大男孩,他看到汤姆立刻放开了葆丝的手,尴尬的摸着头笑了笑躲回人群中去了。
  旁边的人鼓掌起哄,葆丝看不清火光的汤姆脸色如何,她被群舞的姑娘们推着推到了汤姆的身旁,他伸手扶住她,音乐和歌声陡然高亢起来!似乎在催促他们在大家的面前共舞一曲。
  她早就醉得站不稳了,可是当汤姆冰冷的手握住她的,带着她跳了半曲后,她渐渐清醒了。就像理智躲在后面看着醉酒的自己跟汤姆在众人的欢呼中跳舞一样。
  后来汤姆把她带出了人群,两人回到了厨房,那里堆满了没吃完的食物和脏掉的盘子杯子,地上还有洒掉的面条和蛋糕。
  外面的欢乐的声音远离,葆丝扶着脑袋呻吟一声,明天她大概要花一整天的时间来打扫才行,这盘子至少要洗上两天才能洗完。
  ——或许她应该雇一个女仆,汤姆给她的钱足够她雇两三个仆人了。不过她更喜欢自己照顾家�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