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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布莱克夫人和雷古勒斯就太可怜了,就因为想法不同被自己的亲生儿子,亲哥哥抛弃吗。乔伊斯叹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布莱克家明知道小天狼星是无辜的,却仍不打算去救他的原因吧!
乔伊斯又想到今天发生的事,他假装晕血昏倒后在德思礼家看到的一切。
“唐克斯,我问你,如果你只是一个普通的麻瓜家庭,让你收养一个巫师小孩,而那个小孩可能会因为魔力失控等原因给你带来麻烦,你会愿意收养他吗?”
“阁下,你是打算让我收养一个巫师小孩吗,可是我的妻子已经是个女巫了,我的孩子里也有一个是有魔力的。”唐克斯不解。
“不是,我只是假设而已,如果是普通的麻瓜家庭,问这个问题太唐突了,但是你不一样,你不讨厌巫师,和巫师相处地也融洽,所以,这个问题我也只能问你了。”
“这样啊……”唐克斯认真地想了一下,“如果是在和安多米达结婚之前,我是不愿意的,不过现在的话,就没什么关系了。”
“为什么?”乔伊斯奇怪。
“阁下,我在结婚之前只是个普通人,家里情况也不是很富裕,养不起太多的孩子,这是一个原因。在当时就算我结婚了,可是我会有自己的孩子要养,人心总是偏的,父母总是会对自己亲生的孩子更好些,再加上孩子一多,总会顾此失彼,这样就会在收养的孩子心里造成阴影,更何况当时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巫师的存在,如果那个巫师小孩子发生魔力暴动,恐怕我们会把他当成怪物送进研究所吧,再说了,就算肯收养,不懂魔法的我们也帮不上忙,如果因为孩子魔力暴动的原因出了意外,普通麻瓜是无能为力的。”
“那为什么说现在又愿意了呢。”
“现在啊,现在的我已经知道了巫师的存在,也知道巫师不全是坏的,这样就不会把孩子当成怪物来看。再说,我现在有了足够的资金,家里的房子也够大,养十几个小孩也没问题,如果我和妻子照顾不过来,我们可以多雇几个佣人来照顾孩子,当然是要选值得信任的人。”
“谢谢你的回答。”乔伊斯想,德思礼之所以讨厌哈利·波特,除了他是个巫师,本身有魔力这点让他们恐惧害怕,佩妮因为莉莉的不明不白的死亡产生的怨恨外,应该还因为他们的家庭情况。
佩妮没有工作,费农·德思礼在生产钻机的格朗宁公司做主管,虽然他的薪水不错,养活他的妻子儿子是绰绰有余,但是加上一个哈利就有些拮据了,他们家完全请不起佣人,也不敢请佣人。
费农·德思礼上班的时候,两个孩子就要佩妮一个人照顾了。侦信社的调查里写得清清楚楚,佩妮·德思礼每天要做一堆家务,每天要早早起床去买菜,回来做好早饭送丈夫出门后,她就会打扫房子,然后除草,中午陪两个孩子吃完饭哄上床睡午觉后抽空洗衣服。这中间还会因为哈利魔力不稳造成了混乱后要重新打扫一遍房子,达力不听话的时候要哄,两个孩子争执的时候要制止,虽然晚上费农回家后两个人带孩子会轻松一些,但是不管是丈夫还是妻子,每天都有一大堆的事要做,生活把他们逼得紧紧的,一点空隙都没有,在这样忙碌的情况下,亏得那对夫妻的精神头不不错。
而哈利,乔伊斯发现,尽管这个孩子才两岁,但是他已经有了憎恨的情绪,一个小孩子再怎么掩饰都瞒不过阅历更多的大人,在付出后得不到回报又被敌视的情况下,再怎么善良的人都会失去耐心的。
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在网上看到一篇分析佩妮的文,发给大家看看。
邓布利多的秘密计划的一部分
佩妮姨妈是邓布利多的秘密计划的一部分?
也许,她也是邓布利多计划的一部分,是那位高瞻远瞩的领袖的一个“安排”。
在第5部中,邓布利多就给佩妮送过一封吼叫信:
“记住我最后的,佩妮。”
根据邓布利多的解释,他是想“提醒”她那个收留哈利的承诺。但是那封信所包含的信息应该没有那么简单,否则,佩妮的反应应该不会那么激烈:
“(她)看上去似乎要晕倒了”,“抖个不停”。
(《凤凰社》P28)
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佩妮姨妈和邓布利多之间一定曾有过涉及到非常重大的秘密的交流。佩妮这个麻瓜一定十分清楚哈利对于整个世界的意义,否则她不会冒着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家庭都受到安全威胁的危险,坚持“收留”哈利、接纳哈利。
从此吼叫信事件还可以看出,佩妮有着不寻常的“精干”,她可以在刚刚受到吼叫信的刺激、“脸色仍然十分苍白”的情况下,用弗农能够理解并接受的理由说服他把哈利留下,“邻居们会说闲话”之类的事绝不是佩妮那么坚定甚至决绝地不让哈利离开的真正原因,佩妮能在那样的情形下立即编出那样一通话,可见她的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绝不寻常。
而且,佩妮对于哈利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她是哈利惟一一位仍在世的有血缘关系的亲人——邓布利多是深知这点的。他曾说:
“只要你还能把有你母亲血液存在的地方称为家,在那里你就不会受到伏地魔的干扰或者是伤害。伏地魔使她(莉莉)的血流了出来,但那血液仍存在于你(哈利)和她姐姐(佩妮)的身上。她的血液成了你的避难所……你的姨妈知道这一点……”
(《凤凰社》P553)
邓布利多在交托哈利的信中向佩妮透露了这一切。要知道,这些事都涉及到了十分古老高深的魔法,邓布利多将魔法世界的救星托付给佩妮——很显然,信是写给佩妮的而不是写给德思礼夫妇的,也就是说邓布利多实际上是把哈利交给佩妮姨妈一人抚养——并且把那些正常的麻瓜绝对无法理解的能抵抗最强黑魔头的保护措施告诉给她。可见,佩妮姨妈绝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排斥魔法的麻瓜。
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佩妮姨妈还有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关于佩妮姨妈和德思礼家还有一件令人有些费解的事——为什么邓布利多对发生在女贞路4号内的事了如指掌。十多年前的那个夜晚,邓布利多竟然直接把哈利和信放在房子门前就一走了之。没错:
“伏地魔几小时前刚被打败了,但是他的那些支持者还在逍遥法外,他们都是愤怒而残暴的亡命之徒。”
(《凤凰社》P55)
在那样一个不安定的时候,邓布利多却似乎并不担心无比重要的小哈利和那封信的安全问题,并不担心孩子会被其他人抱走,信会被其他人取去,也并不担心德思礼夫妇会拒绝接受哈利而将他遗弃在路边或其他地方,显然,邓布利多自信自己能够随时了解女贞路发生的事。第1部中,邓布利多居然知道哈利住在“楼梯下的碗柜”中,知道他没看到信,知道他搬到了“最小的一间卧室”,知道德思礼一家带着哈利离开了女贞路。在第5部中,那么快地就把吼叫信寄到了佩妮姨妈的手中,而且还在信封上精确地标出了佩妮姨妈所在的位置——“厨房”!显然,邓布利多在监视着女贞路4号!
那邓布利多是通过什么途径做到的呢?是佩妮姨妈报的信?这无法解释第5部的吼叫信啊。是由费格太太负责监视?但她是个哑炮,并不会任何“透视眼”之类的魔法(况且书中也没有提到类似的魔法)。是通过画像,但像德思礼家那样惧怕魔法的家庭是不可能挂有任何与巫师有关的画像啊!值得注意的是邓布利多在第1部第1节中使用的银制熄灯器。为什么法力无比高强的他不用魔杖把灯熄灭呢?当时夜幕已经落下,邓布利多的施咒动作又是那么的熟练而迅捷,房子中的麻瓜看到他挥动魔杖动作的可能性是极小的,路边除了那只麦格教授变成的猫也没有其他任何“目击者”,他完全不用担心会违反什么保密法令。而且邓布利多N年前就成年了,并不受什么“禁止在校外使用魔法”的那些规定限制。他为什么不省事地直接用魔杖了事呢?此外,邓布利多熄灯时,共打了十二次那个像打火机一样的玩意,路灯是一盏一盏地熄灭;而他恢复灯光时,只咔哒弹了一下,十二个火球就又回到了各自的路灯上了。在这过程中,邓布利多是不是将什么有监视作用的魔法加入了那些火球中呢,那个熄灯器的作用也许并不仅仅只是“熄灯”那么简单。
据说,第7部将披露第5部达力遭遇摄魂怪时所看到的景象,其中会隐藏着秘密吗?
哈利曾问佩妮:
“你跟巫师有联系?”
(《凤凰社》P28)
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推测:无论是在她收留哈利后,还是在那件事之前,她都很有可能与妹妹所在的世界有来往与联系。她绝不像她所伪装的那样完全否认自己的妹妹。而她的伪装又是出于什么动机什么苦衷呢?她的身上隐藏着什么秘密呢?
罗琳女士曾透露,在第7部中,佩妮姨妈会有重大的表现。前魔法部部长福吉先生尽管窝囊,但我认为,他至少也说过一句很有水平的话:
“他们(德思礼夫妇)毕竟是你的家人,我肯定你们——哦——内心深处是彼此喜爱的。”
(《囚徒》P27)
亲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深沉而恒久的情感。相信,佩妮姨妈在内心深处也是爱着她的妹妹,爱着哈利的!第7部将会为我们揭开佩妮姨妈令人感动的光辉一面!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乔伊斯刚走近雷古勒斯家的大门,一道金色的光芒就向他扑来,他还来不及做什么反应,就被紧紧抓住了双手。
卢修斯刚听到汽车的声音,就激动地冲了出去。当他听到唐克斯转述的电话后,紧张得在房里不回转着圈圈,虽然其他人一个劲地劝他要冷静,他的理智也告诉他,霍格沃茨是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而受伤的,普通巫师也会因为摔一跤就受重伤,不过,这个时候,理智已经不占上风了。
他看到心心念念的人从车上平安走下来后,就什么都不管了,现在有什么比乔伊斯更重要呢!风度、气质、别人说的不准他随意出现在人前的警告都被他丢在脑后了。
“乔伊斯,您没事吧?”这还是他头一次亲口呼唤对方的名字,以往他都是尊称他为阁下。卢修斯把乔伊斯的双手来来回回检查了好几遍,看到手上没有出现伤痕后又把乔伊斯前前后后反复仔细地查看了一翻,就差脱衣服看内在了,也不管现在是白天,是在随时会有人经过的大门口,也无视了站在院子里那群人的咳咳声。
站在内院的雷古勒斯等人的目光都对准了乔伊斯,里面的含义不言而欲,只有教授哼了一声,但他也没再像以前一样阻止卢修斯。
乔伊斯刷地把两只手抽了回来,往后退了一大步,“我没有事,卢修斯。”他落落大方地冲前面的一群人笑笑,“让你们担心了。”
“乔伊斯!”马尔福有些哀怨。难道他的碰触让人很难受吗?
这回轮到站在乔伊斯身后的唐克斯开始咳咳了。“阁下,既然您没有事,我就先离开了,公司里还有事情要处理。”
“好的,谢谢你了,唐克斯!”乔伊斯笑眯眯地说,一点尴尬的表现都没有。
唐克斯先生冲大家打了个招呼,开着车子嗖地一见了。
“我们先进来说话吧!”雷古勒斯发挥了他身为屋主的责任,一群人接二连三的消失在门口。
“我扶您进去吧。”卢修斯伸出手,一手贴近乔伊斯的腰,一手搭在乔伊斯的右手上,做了个虚扶的动作。
“谢谢,不用了!”抬头,挺胸,跨步,乔伊斯头也不回地走了。
卢修斯懊恼地低下了头,他没看见前面的人有些僵硬动作和微红的耳朵(乔伊斯辩解,我这是恼羞成怒,决不是害羞)。
一群人在客厅里坐定。
硬要来凑热闹的,早早坐在厅里等候的阿克图卢斯咦了一声,“你是谁?”
他记忆中的乔伊斯一直都是高大的,银发红眸,二十七八岁,有着高贵的气势和睥睨天下的眼神,而眼前的这个乔伊斯,却是个黑发黑眸的十七八岁的小青年,他身上的气质就像是一个和蔼可亲,一脸阳光的邻家大哥哥,如果说他是服用了复方汤剂,那他是怎么维持这么长时间的,更别说他身上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