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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皇妃:仙履心路-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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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恒!”
  钟子恒却摇摇头。“不……我想这不算什么军事机密,她有权知道。”他看向微露紧张之色的锦书。“我们在起飞前,的确携带了空地导弹弹头。”
  锦书的脸色有点发白。吴隽露出不赞同的表情,微微摇了摇头,也不说话。
  “不过我们那次执行任务更多的是威慑作用。”钟子恒说。他语气平静,仿佛回忆里的并非一段烽火连天。“敌人没有空中力量,但地面叛军也不是不堪一击。当时局势混乱,陷入巷战之后,我们不能置地面战友于不顾,所以我也很庆幸,最终那些弹头没用上。受家父影响,我不喜欢杀人,哪怕是为了执行命令。”
  “其实我后来觉得有点奇怪,因为陆军元帅出名的强硬,”钟子恒终于笑起来,清冷眉宇顿时阳光了许多,“……和暴躁。后来也有人说,是皇储拦住了他。据说还爆发了争执,不过这只是传言。——何小姐?”
  锦书低低埋着头,手指无意识地捏紧了雕花瓷杯。吴隽投给友人一个阻止的眼色。
  过了几秒,她才抬起头,美丽的眼睛里隐隐有水光闪耀:“……谢谢。”
  她今天还能活着坐在这里,是因为沈斯晔。他救了她的命,让她不至于死于炸弹冲击波。但他从未对她说过这一切。现在想来,除了后怕,更多的是惭愧。她何德何能,竟能幸运避过死神,又得到了不离不弃的爱情?她甚至曾经不敢正视感情,却又自诩为坚强勇敢,又是何等可笑!……
  “嘘。”吴隽灵机一动,对有点不知所措的朋友小声说。“……别打扰她,我姐姐好像心情不好。女人都会这样,你给她点杯雪糕。”
  他错的南辕北辙。
  锦书此次重返榄城,还是住在榄城高等师范学校,正是旧地重行。她上次的身份属于交换生,这次却算是访问学者,一些实验室的基本工作就不需要她亲自做。因此她反而清闲了些。不过连日暴雨,也不便去城里寻访古迹;好在燕大这边的图书馆里虽然人烟几稀,藏书却不少,锦书便搬了些忻都历史地理的书回来。
  总要对丈夫可能一生都要面对的最大挑战有所了解。看书间隙,她苦中作乐地想。
  而这些书的作者的观点也南辕北辙。锦书看了几天针锋相对的论文集,对于“学术霸权”不感兴趣(这是一篇论文作者的话),只想知道事实——不过几百年前的事实到底能够被主观叙述还原到何种程度,就要看自己的判断力了。比如,两个世纪前,帝国就在忻都腹地修建了当时世界上最长的铁路,用以运出资源;以及为何帝国殖民止于忻都不再西进,是因为热病传染。再比如,首任总督其实并非好战嗜杀之徒,而是满心装着贸易公司股东利益的商人,种种此类。
  掩卷时,锦书对这里的基本情形已经了解了大概。她还看到了不少八卦。
  比如有一本书讨论婚姻交流。太祖立国时十户九空,为了恢复人口而没有废除一夫多妻制。直到十九世纪,随着女性地位提高,这一制度才在法律上被禁止。但有趣的是,太祖立国时就为后世子孙立下规矩,绝不可纳海外女子入宫;而百年后征服忻都时,将士争相以当地女子为妻妾,让人不得不感叹太祖有先见之明。至少皇帝们虽然对美貌的异族女人垂涎三尺,还真没有人敢堂而皇之对抗祖宗家法,风流韵事除外,直到上任皇储、如今的靖王为止。祁令怡也成为几百年来忻都地位最高的女性——之前最多不过有人成为总督继室。
  写作这本书的老先生已去世十几年,否则不知该痛心疾首成什么样。
  休息时,端着一杯热咖啡站在三楼窗边,锦书看着雨幕忽然想,似乎应该去拜访靖王一家?她与沈斯煜唯一一次接触还是在去年。锦书对他没有太多了解,却很喜欢他家胖胖的宝宝。沈斯晔的手机里,有好些张佑琨的照片。或许是因为有混血的原因,孩子像是个小天使。
  他似乎是真的很喜欢孩子呢……
  锦书把额头抵在图书馆雾气淋漓的玻璃上,闭上眼睛,微笑了起来。

  102倾情(二)

  自从那天在暴雨里失态,辛格就一直有些刻意避着锦书。她知道他需要经常往来于实验室这边,便也知趣地主动避开。但是送书的事情拖不得。眼看离开榄城、前往南部省份的日程步步逼近,锦书只能硬着头皮主动联系他。她好像足足有十天没见到他了。
  “……锦书?”
  辛格听去竟是怔了一怔,一时才说得出话。锦书没想到一个电话就让他如此失态,心里微微歉意,小心地说了来意打算。他沉默了一会儿,淡淡答应了,只说等他过些日子忙完。
  锦书于是放了心,安心看书做实验。榄城这些日子雨水稍少,气候也没那么潮湿了。她心情愉快,工作效率也高了许多。
  辛格还算信守承诺,到了约定的日子就开车过来。锦书在窗子里看见他的车,忙拖着一箱书下楼,结果险些把脚趾砸到。辛格皱了皱眉,起身接过她手里沉重的纸箱。他的脸色有一些阴沉疲惫,眉宇紧锁,神态却还好。
  “没力气就别逞能。”辛格把纸箱放进后备箱,并没有多看她一眼。“上车。”
  淡淡的尴尬和安静笼罩在空间宽敞的车里,锦书也不知该说什么,只能有点无聊地东张西望。她看见抽屉里有盐霜乌梅,忍不住拿了一颗。
  辛格从后视镜瞥了她一眼。锦书立即把梅子塞进嘴,此地无银地狡辩道:“我晕车。”
  他轻轻扯了扯嘴角,眉宇稍微柔和些许,没有说话。汽车一时就从宽敞干净的新城驶出。
  只是一个街区的距离,窗外的景象就变了。不再有水银路灯、街边花园和红绿灯,路边是低矮密集的铺子门面,只是因为连日暴雨的原因,大约一半关门停业,路上显得有些萧条。汽车驶过洼地时,溅起的污水让锦书微微皱了眉。直到汽车停到那个小院门前,她还在不知所终的发呆。这些小巷千篇一律,她实在无力区分清楚。
  看见墙上犹存的子弹痕时,锦书轻轻打了个寒噤。
  可是出来应门的,却不是桑蒂亚或是她的母亲。新住进来的房客一脸茫然,只说搬进来时,上一家已经搬走了。房客看见辛格泊在巷口的车,又看见锦书的黑发黑眼,当下觉得这对男女非富即贵,回答的愈发殷勤,可也实在不得要领。这时才有看热闹的邻居出来说,这一家人去年底就卖了房产,据说投奔亲戚去了南边。
  一腔好意都被泼了凉水,锦书失望不已。辛格今日比以往更加沉默,他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连看热闹的邻居女人都不敢与他对视。自从回到榄城,他就有些隐隐的不一样了。锦书留意到了这一微妙的变化,却又说不清楚变化在何处。人生际遇如此不同,她也不能干涉。
  沮丧了片刻,锦书只能看向不知所措的房客:“你们家,有上学的孩子么?”
  “我说你未免也太容易满足了。”
  在回程的车里,辛格淡淡地说。他把汽车开上主干道。“送不出去就随手给人,你不会觉得自己虚伪?”
  坐在副驾驶的锦书扭过脸来看他。“为什么?”她认真地反诘,但显然并不生气。“难道找不到人,我就要把书背回燕京?再说这家一样有十岁的孩子,给他们也是物尽其用。你这样坚持形式主义,难道不是更大的虚伪?何况——”
  她话音未落,阴沉低矮的天边忽然响起一声炸雷,震耳欲聋!锦书惊的一颤。这时疾风又起,街面上的行人纷纷神色惊慌地躲进店面,一时连哭带喊颇为混乱。锦书看着这一切,神色有点不安。似是想起了旧事,她的脸色有些发白。
  暴乱在她心里刻下的阴影,恐怕终此一生都难以淡化了。辛格想到这里,目光微微柔和了一些。一丝迟疑在目中只是一闪而过。“一会又要下暴雨,恐怕来不及送你回去了。我家就在附近,去暂避一会怎么样?”
  锦书微微不忍地将目光从街边一个小乞丐身上移开。“……嗯。”
  他独住的宅邸其实离燕大并不很远,但尚未开到家,暴雨已经劈头盖脸浇了下来。雨刷器都来不及擦干雨水了,他只能慢慢开车,砸在车上的雨点堪比机枪扫射。锦书有点紧张,她并不适应这种极端天气,又沾染了美国人的恶习,思维总会往世界末日发散。看出她的不安,辛格轻轻握了一下她的手。“一场雨而已。别怕。”
  锦书颤了一下,咬着嘴唇默然无语,片刻后才说:“每年都会下这么大的雨?
  “忻都只有旱雨两季。”他淡淡说。“每年都不一样。去年偏旱今年就多雨,没什么规律。”
  锦书微微叹了口气。过了一会,又轻声嘱咐:“小心侧滑。”
  他微微扬了扬唇角,没有回答。这一方车内的小天地宛如洪荒里的方舟,载着驶向新世界的乘客通向希望。好在创世纪的洪水只持续了四十天,不多时,那座华丽的白色住宅就从雨幕里缓缓显露出来。
  虽然暴雨滂沱,排水设计良好的地面上竟几乎没有积水。早有佣人列队在门外等候,态度恭敬谦卑,对主人带回来的的陌生女子宛如无睹。辛格大步走进去,并不理会恭敬相询的管家。锦书轻轻皱了皱眉,提起一些裙角,安静地跟着他登上台阶。
  一进门,她就被震得睁大了眼睛。
  门里面,竟是类似天方夜谭的世界!圆形大厅由八根柱子挑起,连同藻井全部是白大理石浮雕而成,墙壁用彩色大理石和宝石嵌成花朵纹样,透雕的窗棂轻灵通透,一只镶金孔雀立在窗子上骄傲地梳着羽毛。这个房间里甚至没有现代式样的灯。灯光从柱子上的无数朵银色莲花里照出来,一只小型白象托着熏香盘,淡淡的香气袅袅飘散。锦书忽然觉得头晕。这一切美的像一千零一夜里的皇宫,唯独不似现实……
  “这是我祖上的一处别院。”辛格不知何时走到了她身后。“我住进来的时候就没动。”
  “真美。”锦书轻轻摇摇头,由衷地说。“我没想到,现在还会有这样的艺术品。”
  她去去凡尔赛,去过天鹅堡,去过世界不少地方的宫殿,却都无法与这间房间的奢丽梦幻相比,沈斯晔的东宫亦现代化到毫无艺术感。辛格莞尔,走过五彩镶嵌的大厅地面,推开一扇饰有孔雀尾羽的门。“你是不是累了?里面有休息的地方。”
  锦书唔了一声,随着他走过去。“坐在价值连城的椅子上,我还不如站着放松……”
  穿过一条阴暗而华丽的走廊,便到了一处稍小的房间。锦书眨了眨眼,“这是?”
  辛格已经进了门,只对她扬了扬下颌,淡淡说:“你先换了鞋。”
  锦书低头才看见,门边还半跪着一个做女佣装束的少女。她谦卑地缩着肩膀,见锦书注意到了自己,便低眉顺目地俯□来为客人脱鞋。锦书一震,嘴唇方动了一下就被辛格按住肩膀。“别动。”
  蓦然想起忻都森严的等级制度,锦书只得安静下来,微微叹口气。小女佣将她的高跟鞋放到门外,又拿着一双丝绸拖鞋过来,小心地为她穿上,这才谦卑地弯腰退出。拖鞋尖嵌着指肚大的黑珍珠,每走一步都是煜煜生辉,却不怎么合脚。锦书走了几步有点泄气,索性赤了脚走过被地毯覆盖的房间。
  这里的装饰只比圆厅更奢华。沙发前放了个镂花的象牙色脚凳,丝绸短幔垂在茶几四围,几上放着一套镶金珐琅瓷茶具,件件玲珑华美。在沙发里坐下,纵使灯光阴暗,她还是满眼惊艳。“我能拍照么?”
  辛格正在桌边摆弄一套茶壶,闻言一哂。“随你。”
  锦书揉了揉太阳穴,摇头笑笑:“算了啦,不泄露你的隐私权了。”她掩唇打了个呵欠,轻轻疑惑道:“我好像感冒了,有点犯困。”
  “尝一下。”他不答,递给她一个核桃大的金色小茶杯,“榄城的饮料。”
  锦书微笑,接了过来:“谢谢。”
  这种平和而友善的气氛,让她感到了些许满足,他和她之间还是这种相处模式比较好。锦书小心地啜饮一口,芬芳的甜味立时弥漫在唇齿间,牛奶和奇异的香气融合。“这是什么?”她心里转过无数念头,连一千零一夜里的传说都想起来了。
  他抬起头来,在豪华温暖的小房间里,素日冷峻的眉目看去竟柔和些许。“喜欢?”
  锦书笑着点点头。她倚进深深的沙发靠背里,抱住了一个丝绸抱枕。“女人都会喜欢。”这些美丽别致的昂贵小物件,没有多少使用价值,偏偏能讨女人的欢心。古往今来,所有精美绝伦的艺术品大约都是为了取悦女人。她也不例外。
  辛格倚在门边,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女孩子陷在松软低矮的天鹅绒沙发里,身形显得愈发娇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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