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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是风-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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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靠黑面包(这劳伦斯很喜欢),鲜蛋,和“面圈”过日子,后来我们找到了草莓、木莓等。
  

伊萨特尔河谷(2)
我们失去了通常意义上的时空感。那些劳伦斯初次见到的花朵,夜晚的萤火虫,那宛如精细的面纱披在树上的第一批山毛榉树叶,以及我们脚上踏的往年枯黄的山毛榉叶,所有这一切构成了我们的时间,我们的事件。
  当劳伦斯第一次看到龙胆,那孤零零蓝色的一大颗龙胆时,他仿佛同它有一种难以让人置信的认同,那情景我至今历历在目。他那种感觉,就仿佛龙胆会向他释放出它的蓝色,它的基本似的。他所接触的一切都似乎在接触的一瞬间刚刚诞生,带着一种创造的新鲜似的。
  我当时什么人也不需要,什么东西也不需要,只想在这新的天地里沉浸在劳伦斯带给我的欢乐中。我找到了我需要的一切,我仿佛觉得自己可以像小溪里的鳟鱼、阳光下的雏菊一样蓬勃兴旺。他慷慨地奉献他自己:“我是你的,把我的一切统统拿去吧。”而我,也毫不犹豫地索取和奉献。
  我曾问他:“你可以从我这儿得到什么你在别人身上得不到的东西?”他回答说:“你使我确信了我的自我,整个儿的自我。”
  他还会说:“啊,你这么年轻,这么年轻!”而当我分辩说,“可我比你年纪大”时,他会说:“呵,我说的不是年龄,而是别的,这你不懂。”
  然而,我却懂得,无论我有多少缺点,他爱的是我的本质,正像他喜爱龙胆的蓝色一样。我的本质就是我的生命。
  “你真有过小日子的天才。”他告诉我。
  “也许吧,可这都是你诱导出来的。”
  我们也有一些难熬的夜晚。那时,他发着烧,口里说着胡话,真让人吓坏了。死神仿佛已经不远了,但病魔的影子很快就从我们健康而幸福的生活中消失了。他又变得十分健壮,精力充沛,信心百倍。
  小楼上的事他几乎样样都干,给我送早饭还带给我几束鲜花,那是弗劳?莱特纳在清早留在牛奶瓶里的。
  弗劳?莱特纳在楼底下开了一个店,卖鞋带、甜食、火腿、扫帚以及一切阳光下生长的东西。她让劳伦斯(她管他叫做“博士先生”)尝到了她做的德国烤饼,并用她巴伐利亚口音同劳伦斯交谈。而往往在这时,我便开始遐想幸福的时刻,让时间悄悄地流逝过去。而如果这时让我剥咖啡豆的话,我只会将容器打翻。一切都无关紧要,只要能感到他和我活着。我们无事不谈,可以说,也无事不争。他会极其生动地向我描述他年轻时的熟人,那沃克街上所有的居民,以及我客气一些称之为平民百姓的人的私生活。他也给我讲他的母亲,那位小屋里的皇后,以及他那个在井下工作同矿工一起进食的父亲。对我来说,一切都显得那么浪漫。那些矿工到了星期五晚上就喝得酩酊大醉,接下去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打斗,好像每个星期五晚上都是如此,几乎成了一种每周发作一次的歇斯底里。听到那些,我简直是入迷了。他的家十分贫穷,如果当初他母亲能好好地照看他,有钱替他买一些食物的话,劳伦斯后来也就不会病得那么厉害了。
  让他受不了的还有这么一回事:他中学时的一位同学带他到家里吃茶,当听说他是矿工的儿子后,断然拒绝再同他交往。我也把我在法国洛林的童年生活说给他听。我的童年是很幸福的。在梅斯城外,我们有幢很漂亮的房子和花园,一旦鲜花开放,我就一直在花丛中玩耍。我把小脸那么近地贴在那些雪莲花,藏红花,那些硕大的、开放在翠绿欲滴的叶子间的罂粟花上,还有那么精巧无比的蝴蝶花。每当天门冬一开花,父亲就会把它们摘下,而我则快活地跟在他背后跑。在暮夏时节,我就成天生活在水果树之间,什么樱桃、水蜜桃、苹果、梅子和山毛榉树。我甚至会在那儿睡觉,有时,还在树上做作业,以致跌落下来。我那时一点儿也不喜欢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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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萨特尔河谷(3)
起初我去一所修道院办的学校念书,在那儿我没学到什么东西。当我穿着麻毛靴冲进教室时,他们总在那儿用法语嚷道:“轻一点儿,我的小弗里达。”但这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是个野孩儿,那些温和的修女们无法驯服我。我喜欢同那些在我们屋子外整天设防的士兵玩。他们在我们这儿呆了好几年。和他们在一起是我最开心的时光。到了圣诞节,他们邀请我和我妹妹约翰娜去看他们的圣诞树。那树上挂满了香肠、雪茄、“姜饼心”、他们家里寄来的包裹,还有他们专为我们刻的玩具。在口琴的伴奏下,他们给我们唱:
  “何时我到孩子家。”
  有一回,父亲管辖的部队因为父亲获得了一枚法葡战争十字勋章而举行了一个庆祝仪式。那天正好是奥国皇帝的生日。在庆祝仪式中,士兵们把我的父亲高举过头顶,举着他走过大厅。当时,我十分激动:“我父亲是怎样的一位英雄啊!”
  但不几天后,我的一位朋友,一个下士告诉我,他十分讨厌自己是个大兵。他说,在军队生涯中,你备受凌辱,总有不公正和被人愚弄的感觉。记得他当时站在花园的小径上,穿着一身鲜蓝的制服,一边用绳子扎玫瑰一边对我这么说。他告诉我,他在床上作了记号,看看还需再服役多久。还有整整一百一十九天。我抬头看看他,很理解他心中的痛苦。从那以后,那带有龙和金条条的军旗在我面前再也不显得那么光辉灿烂了。
  当我父亲那个团的士兵排着纵队走过时,我和妹妹约翰娜总喜欢骑坐在花园的矮墙上,一派得意洋洋的样子。我们会朝着队伍扔桃子或苹果。这样一来,队伍发生了很大的骚动。总有那么一个气冲冲的军士长朝他的士兵大声喊叫。这时,我和约翰娜便溜下墙,躺在墙后面。尔后,重又出现,老方一帖。
  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同我的男性小朋友们在梅斯附近的军事防区里、在士兵建造的棚屋和壕沟里玩耍。我这个人总是喜欢和男的在一起,小时候是这样,大了也是如此。因为只有他们才能给我乐趣。姑娘和成年妇女总让我感到惶恐不安。在我的青春时期,我一直困惑不解。一般的开心和社会交往并不能满足我。我还有更多的奢望,总是贪心不足。我从哪儿,从谁身上可以得到这些?只有同劳伦斯在一起,我找到了我所希望的一切。同他在一起,我孩提时的全部激情又回到了我的身上。
  有一天,我在伊萨尔河洗澡,走在硬邦邦的河岸上,我一只鞋的脚后跟掉了。于是,我干脆把两只鞋全脱了,扔进了伊萨尔河。劳伦斯吃惊地看着我。“他大概吃惊了,因为我必须赤着脚回家了。但这路上人迹罕至,问题不大。”我心里想。但我错了,劳伦斯吃惊的不是这一点,而是我的浪费。
  他教训我说:“一双鞋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做好。你必须尊重制鞋人的劳动。”
  我回答说:“东西是为我服务的,不应是我为它们服务。所以,一旦它们成了累赘,就应该把它们扔掉。”
  我这个人很不讲究整洁,粗心大意,劳伦斯竭力想让我做事情有条有理。“瞧,你应该把你的羊毛衫裤放在这个抽屉里,丝绸的放在这儿,棉的放在那些抽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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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萨特尔河谷(4)
这些建议蛮有趣的,于是我便照着办了。
  我有时会赌气地说:“我情愿去做地里的百合。那就不会这么四下里打转了。”
  “什么?你以为那些百合花就什么都不需要干吗?”他会这么回答,“它们得向上供养,长出叶子,开花结果!”
  就这么激动。过后,他会设法激起我的自尊,“你甚至都做不好一杯像样的咖啡,一般的妇人都能干不少你干不了的事。”
  “呵,”我心里想,“我要让他看看我是否就这么不能干。”可那是后来的事。
  一天,我在慕尼黑,看见不少穿戴十分讲究的人,从而勾起了我贵族病的发作。我买了几块带F和小皇冠的手帕。
  当我把它们带回家时,劳伦斯说:“我想在我的大衣袖子上画些东西。”他画了一只十字架,一块黑板,一支钢笔外加两只跃立的狮子。“这样,它们好像使我变成一个贵族了,可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他这么半开玩笑地说。可我却把这当成了一回事。“难道你想作英国的国王不成?”我很沮丧:“难道他还不满足?如今整个宇宙都是我们的,他竟还那么无聊地想去当国王?”可我从不怀疑,如果他的确有这个打算的话,他是会成功的。到以后,他以为他完全了解了我,因而为我写诗,而我,则总是不无心急地拜读他的诗。
  劳伦斯会一个人出去散步,从他回家时那轻捷的步履中,我可以看出他多么欣赏自己的探险。
  有时,他会采一大捧鲜花回来,或者一朵小小的牡丹花,或者一根漂亮的羽毛。
  他会跟我讲述他的探险故事:一只小鹿在灌木丛下悄悄地打量他,某个英俊的巴伐利亚农民怎样同他交谈,或者告诉我山莓刚刚盛开,公路上到处是行军的士兵。
  然而,我们不得不告别这种伊甸园一般的境地,回到现实中来。信接踵而至,我们给别人留下了创伤,而我对孩子们的思念重又涌上心头。
  这时,劳伦斯总是安慰我,说:“别伤心,我会给他们创造一个新的天堂,新的世界的。别哭了,你瞧,我就从来不哭。”听了这话,我心里多少好受了一些,如果我继续哭下去的话,他就会发起火来。“其实你根本就不关心那些小鬼,他们也根本就没把你放在心上。”于是,我哭得更厉害,我们之间发生了一场争吵。但是如果我忘了自己的孩子,我还算什么正常的女人?然而,我因孩子而产生的痛苦在他看来简直是我最大的罪孽。他似乎是想加剧我已有的悲痛。也许,非常爱他母亲的他多少感到了这么一点——做母亲的是不可能离开自己的孩子的。而我却确信无疑:“母子关系是永存的,世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分离它。我必须等待,必须等!”我父亲写信来说:“你像酒吧女一样地周游世界。”我父亲很爱我,知道我这么穷、这么没有社会地位而伤悲。而我,只有一种彻底的自由感,可以说是无拘无束。当然,这是因为劳伦斯首当其冲地替我挡着。后来,他曾对我说:“你不知道我是怎么站在你和这个世界之间的。”如果说我曾竭尽全力支持过他的话,那么,正是在他自信的羽翼下我找到了一块安身立命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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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萨特尔河谷(5)
此刻,我正躺在一条小溪旁写作。溪水在这儿转了几圈,形成了一个小水塘。塘边上密密匝匝地长了大半圈灌丛,使小池塘成了洗澡的理想之地。小池塘的正面,是一片开阔的苜蓿地,再远一些,便是一片树林,更向前,就是沙漠了。广袤的沙漠在阳光和云影下显得那么变化莫测。雨帘,浮云,灰蒙蒙的,时聚时散,而在西边则是另一番景象,大团大团的白云在那儿巨浪般地翻腾。
  已经是六月底了。不知道那山谷沟渠边的草莓是不是熟了,也不知道加利那河边上那小溪旁粉红色的玫瑰是否已经开放?这时,如果去劳伦斯常常散步的小路走走,会不会看到野火鸡?记得那时常常是劳伦斯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跑,一直走到加利那的河口。
  劳伦斯和默里先生在几堆木柴上安放了几条大管子把山水引了过来,引到有几棵高大的白杨树和加利那水奔腾向前的地方。每每在大暴雨之后,整个引水工程全垮了,他们又不得不重新固定管子。
  如今,在这片草场上,人们还在作息生存,忙忙碌碌,可劳伦斯却再也看不到了。
  昨天晚上,狼群在草场上把一只小羊撕成了碎片。当我走近时,发现这可怜的东西正瞪着受惊的眼睛幽幽地看着我。多可恶的狼群啊!默里先生告诉我,这些狼甚至也不放过羔羊,它们总是甩动尾巴,把羔羊从羊群中分开来叼走。大自然真是够残忍的!
  这是草场上最妙的时刻了。白天,时间在浩瀚的天幕上静静地摆动着,然后是辉煌的落日余晖。黄昏的星出来了,新月仿佛依偎在逝去的淡月的怀抱中,哗哗的水流声比白天唱得更欢了。随着两边暮色的消散,更多的星星开始缀满天穹。
  然后,狼群便开始在这美妙的夜空下,在离住宅几码远的地方吞食着羊羔。但愿有人能将它们统统杀尽。但我听说,狼群很不好打。
  现在我又回到了现实之中,准备描绘那过去了的时光。我想回到伊金去,那是我们在伊萨特尔时居住的村庄。正是在那儿,年轻的劳伦斯开始展开了他的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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