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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天大逆转的背后-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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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初期,往往是靠企业领导者的卓越个性来引领企业发展,某种程度上,企业领导者本身和企业已经密不可分,比如海尔和张瑞敏、联想和柳传志、万科和王石等。
  规模大的企业如此,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也不例外。现在有着大量的父子企业,“富一代”完成创业和发展期,正着手规划培养“富二代”接班,这样的家族企业也相信程序化管理、集体决策,但大多只抓住形而忽略了神,最后搞成了四不像:程序复杂,决策缓慢。
  茅盾文学奖为何饱受诟病,原因就在于它的评判形式,集合多个领域专业投票评审的结果只能是大家相互妥协的结果,产生优秀作品的概率有,但错失最好的作品的机会可能更大,一个频频出现中庸之作的奖项被人诟病当然也就不足为奇。
  企业管理也是如此,看似科学先进的集体决策,其实往往是诞生平庸之作的摇篮,程序化管理、集体决策不过是形式,内容仍然是老板个人决策。不论是哪种情形,在目前中国企业发展阶段的现实状况下,留给职业经理人的选择并不多。
  如果以西方发达国家的标准看,中国现阶段并不具备西方式职业经理人生存的环境,作为中国的职业经理人在适应和离开两种选择中,选择适应可能是无奈却又不得不做的选择。如果选择适应,不能改变环境时只能改变自己:生存之道是必须读懂企业内在的人际运作规则。商道即人道,而在这样的企业中工作只懂人道可能还不够,还要懂得政道。
  相比之下,民营企业的情况也许稍许乐观一些。民营企业与国资的最大区别在于其政治性要弱很多,所有权者和经营状况毕竟休戚相关,与其被所谓的集体决策、形式化的管理窒息而死,不如尝试突破,把挡在你面前的人一个个踢开。不过这么做的前提是,你有必胜的能力和魄力,做不了英雄就只能黯然离场。但这并不是最典型的中国式生存之道,只适合极少数天才级的人物。
  而事实上,在更多的时候,不论是在国企还是在民企,作为中国的职业经理人,除了选择适应之外,几乎没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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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开发商和购房者的关系与博弈
这些年,要说被大众骂得最多的行业有哪些,除了中石油、*这些垄断企业之外,那就是房地产开发商了。近年来由于房价高涨,房价严重脱离居民的实际收入承受范围,大多数人在高房价的压力之下,抱怨很多,因此开发商被冠以“人民公敌”,一时间几乎人人喊打。
  *的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开发商独占社会进步带来的财富引发大众的仇视心态。”他认为,地产财富的增加,除了少部分是个人的努力之外,大部分是社会的进步,而地产商独占了好处是社会仇恨的来源。*的话有道理,一针见血地阐明了大众为何对开发商仇恨的根本原因。一个家庭三代人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可能被一套房子而彻底“吸干”,甚至还要透支青年人数十年的劳动回报,大众创造的财富被房子洗劫一空。
  但事实上,从概念上说,中国的房地产业是指:以盈利为目的、从事专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及中介服务活动的企业群体。我国的经济统计中的房地产开发商数据是专门针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数据统计,但不是中国的全部房屋建设和住宅建设的数据。
  1995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其第二条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法律中明确规定只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出让的土地上才能进行房地产的开发行为,换句话来解释,即非商品房的、非国有出让土地上的任何建筑事宜都不是房地产开发,所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如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都不属于房地产法中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范围,也不是开发商的责任。
  因此,首先,开发商的行为是法律规定范围的行为,合法;其次,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追求盈利和效益最大化天经地义,无可厚非;最后,房价高涨不下,与建筑原材料成本、土地成本、税务成本、审批流程等一系列环节的因素紧密相关,在房地产项目作为商品到达消费者手里的过程中,又有多少说不明白的成本?说起来,房地产商也有倒不完的苦水。
  要问政府和开发商是什么关系,就像在房市危机时任志强高喊的:“要死绝对不是开发商先死,而是银行先死。”这*裸地表示如果开发商完蛋了,中国的金融系统也会崩溃;后来冯仑的高论“开发商要做楼市猪坚强”,表示开发商就是从500斤“瘦”到100斤,他们也不会降价。地方政府开始救市,足可以看出政府和开发商的共同体本质。这仅仅是一个目的,稳定市场才是真谛,假如真出现房地产危机,可能老百姓的日子也不好过,说到底这是社会、经济问题,而不仅仅是谁和谁的问题。
  社会大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不能有效控制房价上涨,政府不作为推高房价等。当购房人的种种怨气没有地方发泄时,就统统倾泻到政府头上。其实,政府在高房价问题上,是有责任的,例如,主要是被动应付,没有出台积极稳妥的解决措施;总是在既成事实面前,才采取控制措施。必须指出,高地价并非政府刻意主导,当开发商因竞争抬高地价时,没有哪个政府官员会说别抬了,就此打住吧。本来,土地收益归全体老百姓所有,为什么不能出价最高者获得开发权呢?价格最高,掏钱的是开发商,是有钱人,政府收入国库后,可以用来修路、建学校、充实社保基金等,让更多的人受益,有何不对?政府严格保护耕地,保证粮食的低价格,有何不妥?所以,政府要改变行为,荡涤不良,百姓也要一分为二地分析,不能为偏见所左右。
  总的说来,房价过高有多种原因,如中国人的习俗问题、政治体制问题、法律问题、监督问题等。
  

别让比窦娥还冤的房地产再冤下去
世界著名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发布报告称,中国经济有望在2020年超过美国,到2030年全球十大经济体可能为中国、美国、印度、日本、巴西、俄罗斯、德国、墨西哥、法国和英国。其实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这种基于呆板数据推算所得出的结论,根本经不起长达10年岁月的验证,但愿国人不会因此而喜形于色。
  相反,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人均GDP仍在百名之后,似乎与老百姓更为休戚相关。一般来说,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在55%以上,而中国则不到42%,关键是还在呈逐年下降趋势;与此同时,资本回报的比重却节节上扬。如何提高劳动所得才是真正关乎民生民心的大问题。
  与人均GDP位处百名之后和呈逐年下降趋势的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相对应的是几乎已经成为众矢之的的高房价。有媒体报道说:年末婚姻热潮一浪高过一浪,四处弥漫着爱情的味道。甜蜜背后是“面包”的现实,动辄几十万元的首付让不少待婚青年倍感囊中羞涩,少则每月上千元的房贷更是让他们如履薄冰。不少“80后”在房子面前“低下了高贵的头颅”,成为“啃老族”。房子问题成为“80后”婚姻的拦路虎。
  社科院2010年《经济蓝皮书》称,我国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围,85%的家庭无能力买房。2010年的销售面积和房价水平取决于政府稳定房价的决心和出台的调控改革措施。
  普利策说:“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瞭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有人说,最严厉的批评正是基于最深沉的爱,我说,一切基于正义的善良的动机而发出的批评,才是使房地产市场健康活跃发展的良药。
  

长三角一体化光打雷不下雨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浙江大约有6万家企业倒闭,作为国内最大的台资企业聚集地的昆山,相当数量的企业不是打算变卖清理资产撤退,就是打算搬往劳动力成本更为低廉的内地省份,正是这一切,引发了政府的担忧:如何避免中国经济中影响最大、基础最扎实的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不至于重蹈珠三角的覆辙?也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
  虽然该指导意见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严格讲“长三角一体化”概念的提出,最早可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其间,数度周折,及至今日推出,就有了形势所迫的味道,所幸的是,该指导意见的规格提高到了国家层面,“长三角一体化”概念首次正式进入中央文件。
  不过,对这个旨在加快提升长江三角洲地区经济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促进这一地区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文件,是否真的能如媒体所言“对全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否真能“对长三角的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我们拭目以待。
  首先,配套政策是关键。指导意见既然提高到了国家层面,应该会有一系列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出台,对于长三角迫在眉睫的产业调整和升级的相关政策,相信是个棘手的难题,此前广东省政府出台政策硬性引导产业升级转移,不但收效甚微,甚至加速了企业的倒闭。政府如何在市场化层面顺势而为,帮助企业顺利实现产业调整转移,是该指导意见是否能从纸上走向实际的关键所在。
  其次,政策的可执行性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长江三角洲经济圈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圈不同,前者分属2省16个城市,区域内条块分割,各种利益错综复杂,有利益就有竞争,显著的例子就有上海和苏州引进外资之争,苏州与无锡的国际机场之争等。
  大处说,就是上海和江浙2省的关系如何定位,小处说,区域内16个城市就各有各的利益所在,如何平衡各方关系、构建共赢格局将直接制约“长三角一体化”概念的实现。
  长期以来,“长三角一体化”难以推进的症结就是利益因素,“无利益的可以谈,涉及利益的就没法谈;远景可以谈,但当下问题没法谈。”参与编制长三角区域规划工作的上海城市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郁鸿胜这样总结地方政府之间的工作协调状况。近年来,取得长足进展的旅游一体化之所以能够顺利推进,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大家都能从中获利。
  而在区域间关系定位上,上海在2007年调整定位,由以往的竞争关系调整为服务长三角,并且把浦东国际机场的航班的一部分逐步调整回虹桥机场,并且依托虹桥机场建设长三角交通枢纽,为长三角一体化开了好头。但要深入化解和平衡各方利益,真正构建共赢格局,任重而道远。
  最后,谁来主导这场变革也将是成败攸关之举,由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组建第三方协调机构还是区域内推选领袖?
  2007年时,就有中国香港的媒体称,长三角将由独乐乐转为众乐乐,说的其实就是政府主导的重要性。
  “一体化”不是一样化,每个城市和地区还是有着自己不同的分工,各司其职,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实现,不论采取何种形式主导变革,其核心是根据政策制订规则,并且形成有效的机制完善和执行规则,这样才能从务虚转为务实,“长三角一体化”的概念也才能早日发挥作用。
  指导意见指出,长江三角洲区域的一体化发展,要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发展;强化服务和辐射功能,充分发挥对周边地区、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的带动作用;不仅仅是出于区域经济的发展要求,更背负着带动全国经济发展的使命。
  从这个角度看,长三角的一体化发展更是一项国家战略。早一日实施,早一天成功,关乎国际民生,这次国务院主导的“长三角一体化”绝不能“光打雷不下雨”。究竟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
  

新瓶装旧酒,“炒作法则”行不通
“实际情况往往与媒体宣传的相反”,这是营销大师阿尔·里斯和杰克·特劳特二人经过20多年的研究和实践,所总结的营销规律和法则中的“炒作法则”。
  在他们的研究中,那些大张旗鼓耗费巨资地宣称将改变世界的新产品和新技术,无一例外地成为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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