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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病--对当代中国教育的拷问-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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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而被车压死的人。面对这位第一个死亡的亡灵,我们该对她说什么呢?尽管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面对一个亡灵时即恶亦善。但问题是我们已经有太多的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我们似乎已经把这种生命的逝去视为一种游戏在玩耍过程中的一次意外。因为明天将会有更多的人继续无视红灯的存在而来去匆匆。或许今天读到这消息还感到深为惋惜的人,明天就有可能在一次故意地闯红灯中生命飞逝。这种现象的持续发生让人感到了一种无法解读的困惑。 
据北京市交管局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在北京市发生的严重伤亡的交通事故中,由于骑自行车或行人违章的比例已经越来越高。记得在几年前,北京电视台的一位记者在北京去往通州区的高速公路上,恰巧拍到了这样一个镜头:一位男子在横穿高速公路时被一辆桑塔纳轿车当场压死,由于车速太快,那人被撞到空中连翻了几个跟斗,最后落地身亡。而就在他东边不到一百米的地方,一座人行过街天桥正静静的树在那里,据说,此时这位死者的妻子正在这座桥上。我们可以想象,当这位妻子亲眼目睹着他的丈夫被桑塔纳撞到空中的那一刹那,她会是一种怎样的飞魂落魄之感! 然而这又能怪谁呢?因为她的丈夫死在了他自己的手里,他自己是自己生命的侩子手。旁人又能说什么呢?这个场面后来在中央电视台也被播放,曾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但中国的自行车、行人违章现象并没有因此而减少,相反正在愈演愈烈。 
由此我们就引出了一个话题:遵守交通规则,这原本是一件不需要劳驾太多智商的普通行为,为什么在中国却执行起来是这么难?这原本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意识,为什么在中国却显得如此的难以具备?当我们一提起这个问题的时候总有人站出来说:因为中国人太多了! 于是,“人多”就成了我们如今只要碰到一个无法面对的问题时就会拿出来使用的一张挡箭牌。但是人们很快就发现:东京,人多不多?香港,人多不多?澳门,人多不多?多,都多。但为什么别人就能遵守交通规则?况且很多还都是中国人。深圳大学有一位教授前不久应凤凰卫视的邀请到澳门做一个节目。于是这位教授就来到了澳门。然而让这位教授感到迷惑不解的是,在一个机动车人均拥有辆最多、相对道路面积最少的澳门,马路上竟很少堵车。其实原因很简单:全民良好的交通意识及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是维持一个城市交通良好状况的首要因素。否则,再多再畅通的路也会事故频发。但我们中国人似乎不这么看,我们强调的永远是道路太少,我们强调的永远是车太多。于是我们就向国家要钱修路,路越修越多但车却越来越堵。而且我们的专家似乎永远也算不准一条路它究竟能承载多长时间的车流量。比如北京就是这样。修三环路的时候我们的专家说能用多少多少年,结果没几年就堵得一塌糊涂。于是我们就开始修四环路,同样我们的专家又信誓旦旦地说能用多少多少年,结果没几年车又开不动了。于是我们又开始修五环路、六环路…… 
但,北京依然是个“大堵城”。其“堵”的火爆程度丝毫不亚于拉斯维加斯。 
我发现,当下中国人的思维,诺按科目来分,属于理科型的居多。而且思维基本上还是停留在牛顿时代。这种思维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他们把物质看成是一个独立的对象,并按照物质自身的所谓规律自行运转。就向西医一样,你今天胃不舒服,我就给你吃马叮林;明天你肺发现有阴影了,我就给拍一下X光;后天你脑子又有问题了,那我就给去照照CT吧;总之,你那儿有问题我就给你吃治那儿的药。这时候,人就像是一部机器,坏了那儿我就给你修理那儿。除此之外,我们似乎从来都不关心你今天为什么胃会难受,是不是因为生气了,还是因为最近生活不规律。这就是一种典型的理科型思维方式。 
我们有时候经常说,牛顿时代的科学实际上是一种非人的科学。因为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已经被强行安排到一种既定的因果之中,而人只不过是一个被动的观察者和旁观者。在这种思维下,比如一个专家在设计一辆车的时候,他只考虑一辆车作为一种单纯物质的性能数据,并按照这种物质的性能数据来告诉大家,这车能跑50万公里没问题。但实际上,取决于一辆车能不能跑 50万公里,不是车本身,而是在其使用过程中的一系列相关因素。比如开车的人、如何保养、在什么路况下行驶、气候等等。也就是说,本来牛顿已经为我们安排好了一种结果,但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由于人为因素的作用而完全改变了他本应有的结果。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决定一件事情的最终结果的是人而不是物。比如说,澳门的车与道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但澳门的交通次序依然十分良好。这里面起到关键作用的是一群遵纪守法的澳门公民,而不是它充足的道路本身。 
这正是被我们经常所忽视的重要一点。 
因此我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善我们目前的交通环境,除了继续修路之外,更重要的是我们一定要通过一种有效的教育,来彻底改变我们目前普遍缺乏的交通意识,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要提高我们整个民族的基本道德素养。否则修再多的路也是无济于事的。 
然而坦率地说,我们当下的一代人要想彻底地改变已经很难了。很多“缺德”的行为已经成为这代人一种本能的习惯了。很多权威的教育学理论几乎一致认为:一个人日后的大部分道德意识以及行为习惯都是在童年时期培养成的。就像我们中国人所说的所谓“三岁看大,七岁看老”。但是如今我们最缺乏的恰恰是儿童教育。我们的大部分家长几乎都存在着一种严重的认识偏差,他们总以为孩子小的时候可以不必教育,到张大了以后再说。即使是教育,我们的大多数家长也是以灌输知识来完成的。童年教育,这个极其重要的教育时机,被绝大部分中国人给忽略了! 而早已风靡世界的有关儿童教育的蒙台梭利育儿法,更是让很多的中国家长闻所未闻。 
一种对儿童教育的真空,导致了中国的绝大多数儿童失去了人生中的最重要的一次学习机会;而正是由于这种失去,从而使我们现在普遍缺乏一种道德意识和教养。每天,只要你稍为留意一下你就会发现:人们一脸麻木地穿行于各道路口,面对红灯熟视无睹。自行车上,父亲载着女儿,母亲驮着儿子,无所顾及地横行霸道,任凭后面的汽车狂鸣,老子就堵在路中,你敢把我怎么样?警察在一边视而不见,把所有注意力投向了机动车。于是在中国又出现了一种奇特的怪现象:对机动车的违章严加看管,而对行人、自行车的违章却熟视无睹。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有人说,相对于机动车来说;自行车、行人都是弱者,因此要管就管强者,而弱者则应该同情。 
这又是一道难解的中国逻辑。  
                  
 民族品牌的价值
 我不知道这种逻辑是谁发明的,在一种法律的公平效用中,居然还能分出强者和弱者。这种逻辑无疑于告诉我们:一个小孩可以去偷一个女人的东西,因为小孩是弱者,而那位女士也可以随便去抢一个男人的东西,因为女人是弱者,而一个八十岁的老头更能随心所欲地想干嘛干嘛,因为一个八十岁的老头肯定是弱者啊! 于是,警察们就把所有的注意力盯住了那些“强者”,而那些弱者们则继续大摇大摆的在革命的道路上为所欲为。就算有时候一不小心命会被革掉,但依然昂首挺胸我行我素。这或许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学说吧: 劫强济弱! 
我有时候在想,中国的素质教育为什么总是搞不好,就是因为我们老有这样一帮人,整天吃饱了撑的凑到一起就开始胡说八道。 
当然,也有人实在看不下去的,于是沈阳、深圳等地相继出台了一项真正体现法律公正原则的交通法规,俗称“撞死白撞”。在这个法规里,任何自行车及行人如果由于自身违章而造成人身伤残甚至死亡的,后果一律自负。而无违章行为的机动车对此一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应该是一项公正的法律,它一方面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另一方面也是对那些视交通法规为儿戏的人的一种威慑。据悉,这项法规出台以后,当地的恶性交通事故明显降少,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在中国的大多数地方包括北京,依然如故。那些被保护的“弱者”们依然无法无天,马路上你到处可以看到那些“缺德”的现象,逆行、抢道、闯红灯…… 假如有一个路口红绿灯出了故障,那么在一片拥挤不堪鬼哭狼嚎的车流、人流中,谁都在争先恐后中为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当代中国留下了一个沉重的问号:我们的文明究竟丢失在哪儿? 
我曾经在北京的和平里附近,与一位在马路中间骑车的中学生有过这样一次对话: 
“你这样在马路中间骑车多危险?” 
“危险什么?” 
“你看两边都是来来往往的车,你不怕被撞到?” 
“嘿,谁敢撞?” 
“别忘了,你这样骑车是违章的。” 
“违什么章?谁说我违章了?” 
“你骑的是汽车道,难道你不是违章?” 
“违章又怎么了,又没人管。” 
“你不怕你父母担心你,这么骑。” 
“担什么心,你看现在谁不是这么骑的?” 
“你们老师跟你们说过吗?要遵守交通规则。” 
“他还说呢,他自己还不是这么骑的。” 
“那你父母也没跟你说过,骑车要小心?” 
“说是说过,但他们也不是就这样骑的么。” 
“难道你一点都不认为这样违章是不对的?” 
“什么对不对的,不都是这样的,难道你没看见?” 
…… 
我们之间的对话是在这位中学生的反问中结束的。而且最终是以我无言以对为告终的。好象已经有很多次了,经常是在明明是对方的缪误中我却败下阵来。就像在本书中我一直在艰难地解读着一道又一道中国的功课以及中国的逻辑。在这里,我们又碰到了一道中国的功课:一个中学生之所以能够在一种目无法规的状态中逍遥自在,是因为没有人告诉他这种违章行为是可耻的;是因为他的父母他的老师以及他眼中的所有人“不都是这样的,难道你没看见?”;是因为他被视为弱者而弱者是理应得到保护的;是因为我们的警察先生不管所以这就是意味着法律对这种行为的助纣为虐;于是,一种广泛而普遍的“缺德”行为就是在这样一个合理合法的氛围中光芒诞生。而且是显得那么的理直气壮、有一种非凡的“天降大任于我”之凛然态势。面对如此逻辑,我们除了瞠目结舌之外还能干什么? 
2003年1月18 日,在北京国际展览中心附近,我亲眼目睹了两位老外在十五分钟之内无法穿越马路的“人间喜剧”。当时,只见两位老外站在马路边,红灯时他们自然等待,此刻尽管他们身边的国人个个“见红”不惧依然横穿路口;然而好不容易等来了绿灯,只见那老外刚想迈步却被依然横贯东西的车流、自行车流、人流栏住;于是他们只能期待着绿灯的再一次出现。就这样持续了大约十五分钟,期间,我看见老外的肩膀随着他们穿越绿灯的企图一次次的失败而耸了无数次。当时,人人都在争先恐后地争分夺秒,没有人注目于路边的两位尴尬的站立者。此刻,突然有一句话在我耳边嘹亮响起:“绝对遵循德性而行,不是别的,只是依照我们固有的本性的法则而行。” 
这是早在三百多年前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说的。 
我相信那两为老外一定是在遵守斯宾诺莎的诺言,遵守人本身应该固有的一种“德性”。相比之下,我们中国人的“德性”又在哪儿呢? 
1945年8月30日下午3点左右,盟军总司令美国的麦克阿瑟将军嘴里衔着烟斗从“巴丹号”走下飞机来到日本的时候,他曾经十分傲慢和鄙视地说,与美国人相比,日本人只是一个12岁的小孩。这句话当时深深刺痛了大和民族。然而,日本人并没有像我们这样,以一种激烈的民族之尊感去与美国人较劲,而是在一种沉默中,默默地完成着一个民族高贵的梦想。几十年以后,当一个二战时期战败国的东方小国,以一位世界第二尊贵者的身份傲视群雄的时候,日本人终于以自己辉煌的成就,可以在麦克阿瑟将军的墓碑上这样写道:与日本人相比,美国人只不过比我们多了一个备用轮胎 ! 
“战争结束时,日本列岛几乎化为一片废墟,剩下的唯一财富大概就是在日后缔造了一代繁荣的日本人了”。这是一位中国的学者说的。 
“如果有一天,我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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