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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衣行业厮杀内幕:对手-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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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等到朋友和李处长满意地出来,我已经在楼下的总台等了半天。结账的时候,总共是4000多元,我心里颇为吃惊,脑子里迅速算出这里的“消费”水平,竟然比北京普通公务员一个月工资还多。总台小姐问先生要不要办张金卡,很合算的,一张一万元可以消费满一万五。我想了想,从包里掏出钱办了一张。
  分手的时候,我从车后备箱里拿出两瓶下午让行政部买的“皇家礼炮”放在了李处长车的后坐上,并把那张金卡塞到了他手里。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12点多了,推开门,妞儿一动不动在沙发上坐着。
  “你吓我一跳,怎么还不睡啊?”我打个哈欠。
  “代朗,”妞儿的声音好像从遥远的地底下发出来的,艰涩而愁苦。
  “怎么了?”我走到她身边,“不早了,去睡吧。”
  “代朗,”她又叫,“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我一愣,看看日历,3月9号,没什么特别的啊。
  “什么日子?”我问道。
  “我生日。”她静静地说,“半年前,你对我说一定要给我一个不一样的生日,因为这是你给我过的第一个生日,要开好头、起好步。”
  我拍拍头,过去抱住她:“哎哟,对不起,妞儿我真给忘了。你看,公司我刚接手事情多得你都不知道……”我没敢说下去,因为两行眼泪从妞儿的眼角无声却坚决地流了下来。
  我忙不迭地用手笨拙地给她擦眼泪,“好妞儿你别哭啊,我错了,请你原谅我。”
  妞儿却哇地一下号啕大哭,吓得我赶紧抱住她:“别哭啊别哭啊,妞儿你打我吧你打我吧。”
  天呐!妞儿真的用尽了浑身的力气一把掐住了我大腿,用力那么拧紧,并旋转了270度,如果不是皮肤弹力有限,我想她是不会放过360度甚至更多的。
  我咬牙忍着,但在她拧到250度的时候,实在忍不住“嗷”地一声嚎叫。
  妞儿放手,冷冷地看着我。
  “妞儿啊,你这双手啊,比老虎钳还厉害啊,关键是还‘稳、准、狠’。”我由衷地叹道。妞儿咬住嘴唇,憋了会儿终于扑哧一笑……
  “代朗,你没觉得你变了吗?”在床上妞儿紧紧地抱住了我,眼睛在黑暗中刷刷地看着我。“你现在连好好陪我说会话的时间都没有了。”
  “妞儿,现在工作忙啊,等过了这阵子就好了。”我拍拍她,“睡吧。”
  在梦中,我似乎听见了妞儿深深的叹气。
  日子在延续,我逐渐习惯了代理总裁的角色,忙碌,应酬,没完没了地和没完没了的人见面。公司开始不好也不坏地在一个相对平缓的路上发展,大老板又来过一次,随行来的还有几个关键的董事。据公司内部消息说,我有可能很快被正式任命为执行总裁。
  自从生日风波后,我和妞儿的关系并没有按我说的好起来,反而在一条恶性循环的轨道上快速发展。我们开始争吵,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理论不休,吵完了以后又进入一个短暂的缓和期,然后又开始新的一轮。妞儿甚至开始怀疑我是不是外面有人,开始关注我给谁打电话,并开始悄悄地查我手机通话记录和短信息。
  

《对手》五(3)
终于有一天,在一次持续了多天的战争的尾声,我借着酒意在家里给了她一巴掌,虽然这一巴掌不重,却让站着跟我理论的妞儿的头磕在了墙上,妞儿当时蹲在地上失声痛哭,而我余怒未消也没有理会,回屋睡觉去了。迷迷糊糊中,我听见妞儿穿上衣服,开开房门,再撞上,伤心地回去了。
  第二天起来,我盯着自己的手看了半天,“我对妞儿动手了,我居然对妞儿动手了!”不祥的预感让我失魂落魄。
  后来几天,妞儿不冷不淡地对待着我,这让我更加恐惧。
  终于到了3月26日,这是一个不错的好天气,早上起来的时候明晃晃的太阳刺痛了我一夜无眠的眼。上午10点14分,我清楚地记得这个时间,我的手机响了,是妞儿,我激动地抓起。
  妞儿说:“代朗,我去国外了,咱们之间需要静一静,对于我们的感情也需要好好梳理一下,你不要怪我无情,我正是因为珍惜我们之间的感情才这样决定的,我不希望我们的感情在现在的情景下走进一个绝望的死胡同,连一点挽救的机会都没有。你自己多保重,对了,你的失眠如果再加剧,记住去看一下中医。”
  我心忽地一下沉入无尽的深渊,我劈着嗓子喊道:“妞儿,你在哪里?!”
  妞儿没回答,把电话挂了。我再打,已经关机。
  我疯了一样冲出办公室,开车直奔机场……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家里的。整个一天我像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我的灵魂一瞬间随着妞儿的离去嗖地一声离我而去。
  房间里全是妞儿的气息。进门的地板上放着妞儿曾穿过的拖鞋,茶几上放着妞儿从庙会上买的小盆花,餐桌上还放着妞儿从这离开的那天洗好的苹果。
  我心里呼地一下涌上一股难言的苦楚,在这里依稀留着妞儿的气息,在这里还似乎能听见妞儿的笑声、她的娇嗔。
  妞儿真的走了,只知道她去了东南亚,具体在哪里谁都不知道。我站在屋子中间,悲从心起,吭地一声痛哭起来……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冥冥之中,我想起了鲁迅的《伤逝》,其中的一些文字异常清晰地出现在我脑海里,如毒虫一样狠狠地噬咬着我。
  每次我在家枯寂地坐着,我就想——
  会馆里的被遗忘在偏僻里的破屋是这样地寂静和空虚。时光过得真快,我爱子君,仗着她逃出这寂静和空虚,已经满一年了。事情又这么不凑巧,我重来时,偏偏空着的又只有这一间屋。依然是这样的破窗,这样的窗外的半枯的槐树和老紫藤,这样的窗前的方桌,这样的败壁,这样的靠壁的板床。深夜中独自躺在床上,就如我未曾和子君同居以前一般,过去一年中的时光全被消灭,全未有过,我并没有曾经从这破屋子搬出,在吉兆胡同创立了满怀希望的小小的家庭。
  不但如此。在一年之前,这寂静和空虚是并不这样的,常常含着期待;期待子君的到来。在久待的焦躁中,一听到皮鞋的高底尖触着砖路的清响,是怎样地使我骤然生动起来呵!于是就看见带着笑涡的苍白的圆脸,苍白的瘦的臂膊,布的有条纹的衫子,玄色的裙。她又带了窗外的半枯的槐树的新叶来,使我看见,还有挂在铁似的老干上的一房一房的紫白的藤花。
  然而现在呢,只有寂静和空虚依旧,子君却决不再来了,而且永远,永远地!
  子君不在我这破屋里时,我什么也看不见。在百无聊赖中,顺手抓过一本书来,科学也好,文学也好,横竖什么都一样;看下去,看下去,忽而自己觉得,已经翻了十多页了,但是毫不记得书上所说的事。只是耳朵却分外地灵,仿佛听到大门外一切往来的履声,从中便有子君的,而且橐橐地逐渐临近,——但是,往往又逐渐渺茫,终于消失在别的步声的杂沓中了。我憎恶那不像子君鞋声的穿布底鞋的长班的儿子,我憎恶那太像子君鞋声的常常穿着新皮鞋的邻院的搽雪花膏的小东西!莫非她翻了车么?莫非她被电车撞伤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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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手》五(4)
每次我看着我和妞儿在房间里拍的快乐的合影,我就想——
  不但我自己的,便是子君的言语举动,我那时就没有看得分明;仅知道她已经允许我了。但也还仿佛记得她脸色变成青白,后来又渐渐转作绯红,——没有见过,也没有再见的绯红;孩子似的眼里射出悲喜,但是夹着惊疑的光,虽然力避我的视线,张皇地似乎要破窗飞去。然而我知道她已经允许我了,没有知道她怎样说或是没有说。
  她却是什么都记得:我的言辞,竟至于读熟了的一般,能够滔滔背诵;我的举动,就如有一张我所看不见的影片挂在眼下,叙述得如生,很细微,自然连那使我不愿再想的浅薄的电影的一闪。夜阑人静,是相对温习的时候了,我常是被质问,被考验,并且被命复述当时的言语,然而常须由她补足,由她纠正,像一个丁等的学生。
  这温习后来也渐渐稀疏起来。但我只要看见她两眼注视空中,出神似的凝想着,于是神色越加柔和,笑窝也深下去,便知道她又在自修旧课了,只是我很怕她看到我那可笑的电影的一闪。但我又知道,她一定要看见,而且也非看不可的。
  然而她并不觉得可笑。即使我自己以为可笑,甚而至于可鄙的,她也毫不以为可笑。这事我知道得很清楚,因为她爱我,是这样地热烈,这样地纯真。
  去年的暮春是最为幸福,也是最为忙碌的时光。我的心平静下去了,但又有别一部分和身体一同忙碌起来。
  每次我看着妞儿买的花儿静静地生长着,我就想——
  子君也逐日活泼起来。但她并不爱花,我在庙会时买来的两盆小草花,四天不浇,枯死在壁角了,我又没有照顾一切的闲暇。然而她爱动物,也许是从官太太那里传染的罢,不一月,我们的眷属便骤然加得很多,四只小油鸡,在小院子里和房主人的十多只在一同走。但她们却认识鸡的相貌,各知道哪一只是自家的。还有一只花白的叭儿狗,从庙会买来,记得似乎原有名字,子君却给它另起了一个,叫作阿随。我就叫它阿随,但我不喜欢这名字。
  这是真的,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我和子君说起这,她也领会地点点头。唉唉,那是怎样的宁静而幸福的夜呵!安宁和幸福是要凝固的,永久是这样的安宁和幸福。我们在会馆里时,还偶有议论的冲突和意思的误会,自从到吉兆胡同以来,连这一点也没有了;我们只在灯下对坐的怀旧谭中,回味那时冲突以后的和解的重生一般的乐趣。子君竟胖了起来,脸色也红活了;可惜的是忙。管了家务便连谈天的工夫也没有,何况读书和散步。
  最后我要咬牙吞下无边无际的悲哀——“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读着这些文字,我泪如泉涌——为什么人们一定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了珍惜?!
  

《对手》六(1)
妞儿的离去,让我人生第一次遭遇了痛彻肺腑的打击。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精神萎靡,生活陷入了一种混沌状态,我依旧每天上班、应酬、回家,但我心里忽悠忽悠地失重,一点点小事也会让我莫名地哀伤和愤怒起来。
  最终把我从这种情境中解救出来的是酝酿了近一年,在2004年暮春时节举行的“大学毕业十周年聚会”。
  早在2003年夏天的时候,有一次青皮来京,约了其他几个留在北京的大学同学在一起小酌,忽就有人提议明年是不是搞一个聚会,庆祝一下大家毕业十周年,众人皆以为是,于是便欣欣然决定下来,并成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由专人负责具体的事务,有好事者还将信息在“同学录”网站上发布,引起广泛响应,一时间“同学录”上门可罗雀的人民大学90级某班的点击率猛增。
  我当时也是筹委会委员之一,但后来随着离开华新社,也就把这个事情放在了一边,为生计忙活,以前频繁光顾的“同学录”对于我早已经“蛛丝儿结满雕梁”。
  约定的聚会的日子很快就到了,青皮提前一天到了北京。
  “代朗,哦哟,代总,怎么没见到你啊?”晚上9点多青皮给我来了个电话。当时我正坐在客厅的地板上,手里拿着遥控器,空洞地翻看着电视,茶几上是几罐啤酒和一袋花生米权当晚饭了。
  “你在哪儿?在北京吗?”我恹恹地问道。
  “我不在北京还能在哪儿,唉,明天是咱们毕业十周年庆典,你小子不会给忘了吧?”青皮在那边儿也已有些熏熏然。青皮喝酒一兴奋,说话就不一样,嘴里一出溜就是带有维族味道的新疆普通话。
  我坐直了身子,“什么,明天就聚会了吗?”
  青皮大惊:“你果然给忘了啊?!真不像话!你在哪儿呢?”
  “在家呢,你在哪里?”我已经站了起来。
  “你在家等着,我去找你。”青皮说。
  十点整,青皮到了我家,手里提了个塑料袋。
  “哎哟,代朗,你这儿怎么跟个狗窝一样啊?”青皮一进门,看见满屋的凌乱和狼籍,大惊失色。他把塑料袋放到餐桌上,居然想动手给我收拾。
  “打住!”我大惊,“青皮你是在家做家务活干习惯了吧?”
  青皮一楞,完了哈哈一笑,“我还以为这是我家呢。”他环顾一下左右,“但,咱坐哪儿啊?”
  我想想,把沙发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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