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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门往事-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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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白骨是大黄狗的残骸,黄狗吃到被药死的老鼠,顿觉灵魂慢慢抽离身体,不肯回家让主人家伤心,便弃了村庄,沿村东头的牛路,踏着石头,经过一片竹林,两所农家屎坑,一个社神庙,独自躲进这个山洞,在山洞凹陷处静静躺下,地上潮湿一片,旁边洞壁上的钟乳石尖上垂下水滴,水滴如珍珠,滴在下端蜿蜒的水道道里,清脆作响。黄狗的眼泪浑浊,只默默地从眼角垂下,如垂下一只蚯蚓。黄狗全身剧痛,脑子要像手雷一样爆炸,它最后看了一眼洞口蜿蜒而入的天光,天光不清澈,雾气蒙蒙之外是安静的村庄。在村庄的傍晚,主人家喊叫黄狗的声音在村中小巷里此起彼伏,黄狗的名字像牛羊过后土路上的滚滚灰尘一样纷纷扬扬。洞中的黄狗,身子已经冷了,头朝着村子的方向。黄狗幽灵在山洞的石壁上像壁虎一样爬行,发着灵光,我们看到它时,它已经变成了一只硕大的山老鼠。

  山洞是娃崽的天堂,冬暖夏凉。打着火把,把跳动的火光强行刺进永远的黑夜里,这里是永远没有白昼的黑夜,这样的黑夜是真正的黑夜,没有星星和月亮,只有吸干一身燥热汗水的凉气。在凉气里,熄掉火光,眼前就是无边的黑暗,黑暗里可以任意躲藏,这里是娃崽们捉迷藏的好地方。小洞藏在大洞里,蜷缩起来,像一只水面的老鼠一样,屏住呼吸,就没人会发现,你可以一直躲到自己心中升起阵阵的恐惧,恐惧来自于黑暗,没有一丝的光亮,看不到任何东西,听不到任何声音的时候,心跳会加速,用手到处乱摸,石壁上一尺宽的洞里有草铺着,再往里探,吱的一声,两只爪子猛然从手背上抓过,悉悉索索的声音渐走渐远。惊起一声,“有野兽!”火光四起,黑暗被冲淡。噼里啪啦的脚步声聚拢而来,捉迷藏已经不好玩,捉野兽才是英雄所为。兵分几路,洞口两头各两人把守,中间包围地带数人手持木棍和火把像扫荡时的鬼子在地毯式搜藏。经不住片刻,兽物从夹缝中串出,人影马上凌乱不堪,棍棒敲打的声音更加凌乱。一阵阵粗大的喘息声之后,一个影子投在石壁上,尾巴像通煤炉的铁条那么长,身子像母猫那么大,火把聚拢起来,火光集中之处,白须爆眼黄背白肚的大老鼠露出面目,三角的老鼠头血肉模糊,阿广说,这是真正的山老鼠,只偷食田中的稻谷和山间草丛的草籽,绝不会放下身份去村中干那偷米盗油的毛贼勾当。我们摸索到它的老巢,果不其然,里面只储备有粮食和草籽,这是一只吃素炼丹的鼠王。

  娃崽们围在洞中央的平地上,小小的屁股下垫着冰凉的石头,燃起篝火,在石头上剁掉鼠王的头、四肢和尾巴,剥掉长着长长老毛的皮,挖掉五脏六腑,削尖厚竹片,尖尖的竹片从鼠王屁股穿进,从胸膛穿出,在跳舞的火舌上,过着苦行僧生活的老鼠身体却滴出了茂盛的油水,油水滴在火上,香味随浓烟升起,四周的喉咙里口水咕咕作响。白亮的肉萎缩成金黄的烤肉之时,四周乌黑的手就迫不及待的伸向表面的油水还滋滋作响的美味,几张嘴巴里的舌头像蝙蝠一样飞翔。

  嘴边挂着腥味,骨头弃进火里烧成白灰,那些娃崽就围着篝火跳舞,两边的石壁上有鬼魂在张牙舞爪。通向洞口的黑暗角落里有蓝光闪动,鬼魂停止舞蹈,火把在那个凹下去的洞里照出了一具狗的尸骨,黄毛残存,头骨还可以敲得叮当作响。

  (二)

  从柏油路进得冲牙屯的铁路桥,拨开村里拥挤的房屋,经过村头的田野中间流淌的石头路,过得两条河,路从紧锁的山坳钻过去,过了山坳就是水面平坦的火门水库,从这个山坳过了火门水库,到达上寨屯还有一里地。大人们说,火门水库岸上的这段路在晚上是不能走的,以前有剪径的强盗,有一个浑身蓝光的断头人在岸边徘徊,断头的身子在前面走,一颗人头在后面的路上跳动着跟随。还有一具裸体女尸漂浮在贴着水面空气中漂浮,头发如水藻,脸部发青,乳房长出蘑菇,私处流出绿色的血,浑身笼罩绿光。

  我和阿树常在山坳两旁的山上放羊,山坡迅速,羊群缓慢,四围没有庄稼,不用看守羊群。我们的时光就打发在山间的树上和火门水库的水里。山坳左边的山的中间部分和朝向山坳的部分在久远以前塌下来,现在的山像一个巨大的灶,塌下来的那一排石头泥土像倾斜的灶灰,灶灰堆里还有几块倔强的石头耸立着,石头架在石头上,下面就有了空隙,那里就是生长着倒虫,在岩石下空出的地方,尘土细腻,灰白的一片尘土里,会有很多像小漏斗一样凹下土里的小坑,拿一根草竿在那些坑里沿着反时钟方向转圈圈,只消转一会儿,就会有一只屁股圆圆的小虫浮出尘土表面来,捉住放到手掌里,我们称为倒虫的这些小虫子就会倒退着在手掌上爬动,它把屁股当作头,把头当作屁股。我和阿树很喜欢这样的虫子,有时我们就钻进那些敞亮的岩洞里玩耍。

  后来我们发现,有一个岩洞还有一个黑洞洞的入口,我们就爬进那洞里,洞内宽阔开来,一股寒气劈头盖脸而来,大夏天里,耳旁寒风四起。我们顺着火光将目光滚动在洞里,我们的头发迅速的竖起来了,我们看到一具跪着的骨架,骷髅掉在旁边,还有一具横躺着的骨架,骷髅的黑洞洞的眼睛里爬满了蚂蚁。阿树在我身边哆嗦,我想转身,脚却怎么也动弹不得。我们呆立了许久,传说中的鬼魂却没有来掐我们的脖子。呼吸平静下来,我蹲下拿起一块石头砸向那具跪着的骨架,骨架轰然倒下,冒起一股白烟。我们的胆子忽然大了起来,靠近那些白生生的骨头,好依稀有毛发留在地上,有尚未腐朽掉的小布块,还有只残留铁锈的铁丝。两具骨架的手骨都有铁锈残留的痕迹。我的眼睛突突的跳,闭上眼睛颤巍巍地抓起了一根长长的腿骨,骨头很凉,霉迹斑斑。一到绿光忽然映在前面的石壁上,我猛的站起来就跑出了洞口,一直跑到大路上,停下来时,阿树气喘吁吁地说,你还拿着那骨头!我像甩开一条蛇一样甩开那节骨头,骨头撞在石头上,就成了碎片,混入碎石中。

  后来村里的老阿公说,那是一对通奸的男女的尸骨。梁莫村梁四二十几岁就死了老婆,据说是给梁四活活毒打死的,老婆还是他的亲表妹,只剩得一个独生崽,梁四没再娶第二个老婆,整日打牌赌博混酒吃,撇下娃崽不管。后来娃崽靠着东家一口饭、西家一块菜长大了,到外面给人家做工,取回了外地的一个宽屁股的妹崽,留在家里种田,自己出去打工。回来的时候却发现那个混蛋阿爸光溜溜的骑在自己老婆的身上,他老却像一只欢快的母狗一样叫唤。他就操起柴刀就一刀砍断了他爸的脖颈,然后绑了他老婆,栓在天井的树上,把烧红的铁条一把刺进那个婆娘的下面。

  在深夜里用铁丝绑了他们的手,就一个一个扛到火门水库边上的岩洞里丢了,走之前他把他爸的身子绑得跪起来,那婆娘瘫在地上还有一口气,,他就用泥巴塞满了那婆娘的嘴鼻,然后解开裤裆,掏出那个家伙,对着他把和他老婆撒了一泡尿就走了。他一路狂奔,跳进龙潭水库去,两天后,他的鼓胀的身子漂到岸边,头上长出一头白发,身上披着白色的薄膜塑料袋,脸色雪白。人们要抬他回村头埋葬时,他却猛地醒来,跳进了水中。后来,就经常有人看到一个白色的水怪在半夜从龙潭的这边游到那边,又从那边游到这边。惊起了一群群的野鸭。

  (三)

  1566年,长期忍受痛风折磨,并逐步并发水肿的诺查丹玛斯意识到自己不会活得太久,于是于6月17日写下了他的遗嘱。7月1日,他请当地的神父为他举行了最后的仪式。第二天早上,当人们发现他的遗体时,正如他本人所预言的那样:“将会发现僵硬地躺在椅子与床之间”。

  我是在上寨屯西头的巫逢山倾泻而下的草坡上看到上面这段文字的。那是一九九八年的夏天,整个世界笼罩在一首诗所带来的恐惧中,这受试是由这个中世纪最伟大的预言家写的,诗里有一句当时让人惊心动魄的话,是这样的,“1999年7月,恐怖大王从天而降。”山羊在巫逢山上的灌木丛里吃树叶,巫逢山像一个巨大的头颅,那些灌木丛是粗短的毛发,山羊是毛发里小小的虱子。山羊们快乐地吃树叶,我却独自躺在草地上思索即将到来的世界末日。

  我早已忘却内容的那本书躺在我怀里,书里有关于世界末日的描述,午后温暖的阳光和轻巧的微风却让我忘却了恐惧,在草地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天空已经模糊,山影黑暗,早已听不见羊叫,我慌忙起身,膀胱肿胀,里面的尿液让我晃晃荡荡。走到一个树丛旁边,掏出家伙,一阵畅快。飞泉打在树丛下的枯叶堆上噗噗地响。落光了树叶的树枝纵横交错,像纵横交错的白骨,枯树叶在树枝下堆成偌大长长的一堆,这分明是有人故意所为,我拿起一根树枝拨开了树叶堆,一具白生生的骸骨赫然躺在地上,那个骷髅的眼里冒着熊熊的蓝色火光。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我身边的巫逢山渐渐长高,最终跟黑夜长成一体。我的头皮发麻,在那一刻尖叫着就像村子的方向狂奔,山路上的小石头被我的大头皮鞋踩得四处乱飞,路旁的荆棘纷纷伸出爪子抓住我的衣服,我的身后有一股股的寒气冒过来。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风刮我的耳朵,玉米地里有重重鬼影,黑暗的山影像天空一样压下来。我仿佛看到大地开始沦陷,山影也开始裂开,村庄燃起熊熊火光,四处有张牙舞爪的鬼魂出没,成千上万的骷髅在我身后的路上滚动,骷髅滚过,草木皆枯。世界末日真的就要来了?

  我的心脏像要爆炸似的剧烈地跳动,看到有灯光,我一头扎进了家门,不顾正在吃夜家人,在床上用毯子把自己盖起来。此后的几天里,我总是把自己窝在幽暗的角落里,也不吃饭,也不睡觉,牙齿开始松动,脸上爬起了皱纹。

  阿婆看着心寒,就请来通神仙的阿果他妈,阿果妈在我的床前杀了一只公鸡,公鸡脖子上爬出的鲜血从房门到大门喷了一地,然后找来一个红薯,在一面插上四根小棍,看上去象个怪兽。阿果妈地上鸡血,用柴刀一把把红薯怪兽剁个粉碎。

  最后,阿果妈留下了一包用红纸包住的大米,阿婆煮给我吃。两天以后我就停止了衰老,开始重焕青春。

  又过了几天,我和阿爸一起到巫逢山放羊,我睡着的那个地方不见了那本关于世界末日的书本,也不见那堆盖着白骨头的枯树叶。

  
  二零零八年元月七日—八日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整个夜空是我的披风
其实,即使在没有月光的荒野上,道路也并非无法辨识。路从田野和草丛之间隐隐约约地伸展开去,路就像一股冲进碳素墨水里的牛奶,将黑成一团的世界冲出淡淡的一条痕迹,痕迹两旁,黑漆漆的山影和黝黑的草丛蜂拥而来。

  我慢悠悠地走在十月初一的夜空下,并不担心什么时候会在崎岖的山路上从背后袭来一记闷棍或者顶来一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工业文明慢慢落满了乡村的每一个角落,像冬天下疯了的雪,村路上的那些冷兵器时代的土匪已经逃遁得一干二净。那些游手好闲的家伙要么骑着摩托车在公路上打着呼啸,要么早已成群结队地坐上长途大巴,跑到人人疯狂捞钱的广东,拿砍刀给老板看场子,从这个镇子偷摩托车然后贩卖到另一个镇子或者躲在网吧里上夜机;然后在黎明即将到来之时将电脑主机里的东西扫荡得一干二净;诸如此类的营生让他们大显身手。对于那个金银满地的地方,罗城这个贫穷的地方简直不值得一提。旁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家家都有摩托车的时代,我却独自牵着一匹白马,滴滴答答的走在即将荒废的石头路上。

  一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路上,即便明明知道不会有强盗来拦路,黑夜从四面八方包裹着你的时候,莫名其妙的恐惧也会紧紧包裹住你的心。心提起来,路旁摇曳的树丛是否会有野兽,是否会有游荡的幽灵,那些山里的鬼魂会不会来拉你去共度良宵,是不是会在一阵迷糊之后,在第二天家人来寻找时,只能找到一具残缺不全的尸体。脑子里会有怪兽,长舌头,流血的嘴角,炸裂的头颅,没有头颅的尸首纷纷闪现。小手电光线微弱,你就像一只垂死的萤火虫幼虫,战战兢兢地在地面上蠕动。干脆关掉那片微弱的光芒,在黑暗里隐藏最好的方法就是让自己也变得黑暗。就像水最好的藏身之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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