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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天不灭曹,进入8月之后,捷报频传。
8月5日,海军拿下阿拉巴马主要港口。
8月21日,鉴于南军屡出杉安道谷地威胁华府,格兰特令谢尔登率领45000人入谷。两个月内扫清谷中南军,并施行三光政策。富饶的谷地成为废墟,弗吉尼亚的战争能力受到沉重打击。
9月2日,谢尔曼电报白宫:“亚特兰大是我们的了。”他采取比格兰特灵活的手段,从侧翼威胁南方重镇亚特兰大,迫使守军主动撤退。亚特兰大既下,南方腹地无险可守,谢尔曼10万大军处于无人可抵挡的境地。
民众看到了战争结束的希望。
麦克莱伦本人其实是主战派,可是在选举中只能按反战的讲稿念,越念越糊涂。林肯一看形势大好,找到佛雷蒙德:要什么条件才能退选?
佛雷蒙德也知道大势已去:让我出口恶气吧,我一直瞧着邮政总督布莱尔有气。
布莱尔是林肯的心腹,可是为了大选只能挥泪斩马谡,布莱尔从此成了*党,他弟弟还是四年后*党副总统候选人。
佛雷蒙德退选,林肯争取到内部团结,一致对外。大选中他获得55%的选票,成功地连任了。
林肯连任后,尽快结束战争当然是最主要的问题,不过那得靠将军们,他要做的是让奴隶制永远灭亡。
根据美国的法律,公民不能在没有审讯的情况下失去自由和财产。虽然南方的奴隶主现在不算美国公民,可是重新统一了后他们还是美国人。内战之中,为了拉拢人心,没有一个人因为叛变而受审,以后有没有还未可知,将来为了和解,很可能会特赦南方所有的人。这样一来,他们的财产就得归还,这财产指的是黑奴。
要是统一不了,黑奴是不是就自由了?按国际法,战争期间没收的财产战后要归还,而且有先例。1812年第二次美英战争中,英国就这样做了。 。 想看书来
带你出埃及(2)
美国的法律除了宪法之外都是可以改变的,将来国会换了人了,或者最高法院或某任总统宣布撤销《废奴宣言》,这样自由的黑人又成奴隶了。
到了这时,废奴关系林肯的历史地位,一定要干到底。唯一的办法是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在全美彻底废除奴隶制。
原来为了拉拢马里兰等几州,一直不敢彻底废除奴隶制,现在胜利在望,也不在乎了。于是宪法第13条修正案开始酝酿。
参议院自己人占多数,很容易地通过了,但是因为*党在众院里占多数,宪法第13条修正案搁浅了。
怎么办?私下交易。
林总统找来某议员:议员先生,战争部报告说,你小舅子现在关在联邦战俘营里,你知道战俘营的条件,上个月连病带饿,死了好几千,你觉得你小舅子能坚持到战争结束吗?
某议员:总统先生,我小舅子参军南军我不知道呀,我两个月前要求担保,您不是不同意吗?
林总统:现在可以释放他,不过有一个条件,你必须支持我的修正案。
林总统找来某某议员:议员先生,据说你有一家公司。
某某议员:总统先生,我是有公司,可是我没有发战争财呀,我是说,没有太过分地发战争财。
林总统:现在有一个光明正大发战争财的机会,政府有一个大合同,可以交给你的公司,不过,你得支持我的修正案。
1865年1月31日,众议院通过了宪法第13条修正案,比三分之二的有效票数只多三票。国会先是一阵肃静,接着是10分钟狂欢,所有的共和党人都泪如雨下。全美的废奴主义者和黑人们尽情地欢呼,他们把林肯比做摩西,他们在林肯的带领下终于走出了埃及。
以自由开国的美国竟然如此艰难地废除了奴隶制,林肯用非常肮脏的手段来实现一个伟大的事业,他自己也因此而不朽,也因此成为真正的伟人。
1865年3月4日,林肯第二任就职典礼,总统就职典礼又一次赶上雨天。
宾夕法尼亚大街上挤满了人,其中缺胳膊断腿的伤兵们让人们时刻不能忘记战争的残酷。战争就要结束了,南方邦联将永久成为历史。林肯在就职演说中强调这场战争是上帝因为存在奴隶制而对美国的惩罚,现在奴隶制灭亡了,希望美国能够尽快出现和平,并呼吁宽恕。
就职仪式结束后,林肯转身离去,突然感到冷风刺骨,扭头看去,右边来宾中一位英俊的年轻人正冷冷地看着他。
此人名叫约翰·布斯,他是从女朋友、一位参议员的女儿那里得到票的。
27岁的布斯出身艺术之家,他的父亲是名扬英美的明星,他的两个哥哥也成为著名的演员。他在巴尔的摩北郊度过快乐的童年,17岁时开始登台,因为表演过于夸张而饱受嘲笑,但是他听取批评,改正错误,到20岁的时候成为耀眼的明星,超过了哥哥,也赚了很多钱,每周收入700美元,在那个年代算是大款了。年少多金,长得又十分英俊,布斯是那个时代的偶像级明星。
布斯是南方的支持者,开战后他没有参加南军,而是成了南方的间谍。用演员身份做掩护,他可以在全美到处旅行而不受刁难,到处受到戏迷的拥戴,他因此可以将情报和急需的药品送到南方。
非常难以置信的是,除了约翰之外,所有布斯家的人不仅都支持北方,而且还有一位是林肯家的恩人。一次,林肯的长子罗伯特从哈佛大学回华盛顿探亲,在波士顿车站的一列火车边买票,火车突然启动,罗伯特眼看就要被轧死,幸亏一名陌生人拉着他的胳膊,把他拽上站台,这个人就是约翰的大哥艾德温。
4月2日,格兰特发起总攻,李将军撤退,里士满全城大乱。4月3日,林肯进入彼得斯堡。当日8点15分,北军先锋,一只黑人骑兵部队进入里士满。4月4日,在满城浓烟中,林肯进入里士满。4月9日,李在阿波马托克斯向格兰特投降。
4月15日,布斯悄悄溜进剧院的总统包厢,向正在看戏的林肯开枪,当晚7时22分,林肯去世。
此时,在废墟之上,美国正在浴火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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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阴谋的行刺(1)
林肯遇刺是美国第一起政治谋杀,在此之前,无论成功与不成功的,对政治人物的行刺都没有政治原因。
在此之前只发生过一起针对总统的谋杀行为。1835年1月30日晚上,第七任总统杰克森到国会参加完一名议员的葬礼后,独自一个人往白宫走去。突然跳出一个人拿出两支手枪对准他的胸口,二话不说就开了一枪。幸好当年的兵工技术太差,这一枪卡壳了。那个人用另外一支手枪再开枪,又卡壳了。经常和人决斗的杰克森反应过来。抡起手杖把刺客打成严重脑震荡,闻讯赶来的警察等刺客清醒过来后进行审讯,发现这位理查德·劳伦斯是一位精神很不正常的油漆工,因为丢了工作而行刺总统,被法院判监禁终身。
行刺林肯有很明确的政治原因,但纯属个人行为。凶手布斯确实是南方的间谍,但他的上级和南方政府并没有让他刺杀林肯。他行刺的时候李将军已经投降,南方已经不存在了。他一开始也没打算杀林肯,而是想绑架林肯。把林肯绑架到里士满,和北方交换人质,条件高一点是停战,谈不拢就是释放战俘,这样南方又有兵源了。之所以改成行刺林肯是这时绑架了也没有用了。布斯并不是一个人行动,但那些人不算南方的间谍或特工,而是他自己发展的人马。
阴谋论永远有市场,因为永远有意外或巧合,于是相信阴谋论的总是很有品味地说:“怎么可能没有阴谋呢?”
可是,是不是也能很没有品味地说:“怎么可能有阴谋呢?”
行刺林肯应该在战争初期,起码要在1864年大选前,没有林肯,北方也许就不能取得胜利。这一点南方为什么没有想到?
同样,北方如果行刺李将军,南方很难找到另外一位优秀的统帅,战争也就结束了。这一点北方为什么没有想到?
这就要归功于固有思维了。
行刺是一个非常古老的传统,几大文明还没什么谱的时候,就不知道有多少大人物被杀死了。在全靠人治的社会里,行刺是斩首行动,一旦成功就有可能彻底变天。
可是在美国不是这样,美国没有一个独揽大权的人,各级首脑都有任期,杀不杀他,到了时候他也下台。行政长官看起来威风,可是永远戴着议会的紧箍咒,再怎么胆大妄为,最多也就是任命几个贪赃枉法的私人。不杀他们,去杀议会?可是议会一大群人,除非开会的时候把他们都杀了。可是杀完之后,老百姓又选出一大群来,还是变不了天。因此在美国,想变天就得争取议会多数,再选出一个和自己信念相同的总统来,还得保证这帮人都兑现竞选诺言。
南方人都比较直来直去,想不到还有杀死林肯这个绝招,直到某一天在一位北军骑兵军官的尸体上发现一份机密,北方情报机关打算对南方内阁成员下手。南方人一看,这种破天荒的事儿你们也敢干?好,你们敢,我们也敢。
没有阴谋的行刺(2)
于是,人类历史上第一起生化战上演了。
林肯去葛底斯堡作那个当时没人理解但事后非常伟大的讲演,有许多烈士家属到场,其中一位穿黑衣服的女人热泪盈眶地拥抱了总统,林肯在回华府的火车上就发烧,到了华府烧就退了。
这位黑寡妇是南方派来的生化武器,她刚刚得天花,南方希望她把天花传给林肯,并不是让林肯变成一个大麻子,而是希望他病死,因为天花的病死率常常高达三分之一。虽然牛痘疫苗已经问世六十多年了,可是很不普及,尤其是林肯这种穷人出身,肯定没有接种过。
没想到天花没有传染给林肯,南方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现在很多人的锻炼项目是走路或跑步,过去车少的时候时兴开车兜风,而林肯当年是坐马车在白宫附近转悠。总统和总统夫人雷打不动,每天下午沿着固定的路线坐马车转,因此行刺根本用不着策划。
某天总统夫妇又坐着马车沿着那条路线走,就听啪的一枪,一颗子弹从马车旁飞了过去。有人行刺总统?总统没当回事,继续开。
怎么也没有人去抓呀?总统附近除了车夫就没有别人。
当年政治人物保镖这个行业还没有出现,因为没有需求,政治人物从总统到县长,都没有保镖,因为没有必要。到了战争年代了,也没人想起来安全问题,格兰特从西部到华盛顿上任,只带着十来岁的大儿子。
林肯本人也不要保镖,这是因为他上任的时候改变行程,连夜入京,结果让政敌大肆渲染,林肯发誓:这辈子再也不怕死了。南军兵临城下的时候,他还亲临前线,是美国唯一的一位置身于敌人炮火的三军统帅。
后来南方对总统不利的企图开始暴露了,政府开始加强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具体措施就是下令华盛顿警察局派一名探员来保护总统,此人天天跟着总统,百无聊赖,一有机会就溜出去喝酒。
这种情况下布斯还找不到机会,他不是业余谁是?
机会找不到,李将军等不及投降了,布斯一看大势已去,决定杀死林肯。那时候公共娱乐是看演出,他是著名演员,在圈子里熟,得知总统要去看戏,他很容易地摸好了路。
所谓命运不可躲避,林肯真是命中注定。有好几次机会可以不死,可是偏偏躲不过。
出事前一天晚上,林肯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来到白宫西厅,看见一群人围在那里,他过去问出什么事了?有人回答:总统死了。
这件事要换个稍稍迷信的人,肯定要严加防范,起码这几天不能出门了。可是林肯没当一回事。
出事当天下午,林肯夫妇还是按原计划坐马车兜风。路上两人聊起来,将来卸任后干吗。最后决定回芝加哥当律师去,先带着孩子们去欧洲旅游。说得高兴,多转了两圈,结果回到白宫,总统特累、夫人头疼,要不今天晚上就不去看戏了?想了一想,观众早就知道总统要来与民同乐,不去的话他们会失望的,还是去吧。结果去的时候演出已经开始了,布斯几乎都要放弃了。
总统这边有好多机会逃生,布斯那边也有两次机会不杀林肯。
布斯计划好了,明天就行动了,就在这时,格兰特来了。布斯坚定的心乱了,到底应该杀谁呀?
杀林肯,值。杀格兰特,也值。这种大事业必须由他来干,可是该杀哪一个呀?
布斯也没主意了,决定去踩点。来到格兰特夫妇下榻的旅店,坐在格兰特老婆朱丽亚的对面,恶狠狠地看了一下午,下决心还是杀林肯去。晚上骑马去剧场,走到半路上,发行前面是格兰特的马车。不仅林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