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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红海-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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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大概以为,身为太子,“应该”(!)为万民之表率,“应该”(!)对自己将要执掌的国家具备基本的责任感和牺牲精神。因此,对他的处罚实际上是对他未来的王国负责。但商鞅没有认识到,太子不“是”(!)这样的人,他没有这个境界。于是,商鞅便彻底得罪太子了。连太子都不怕得罪的人,得罪宗室贵戚也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于是,“商君相秦十年,宗室贵戚多怨望者。”
  

“应该”或者“是”(2)
商鞅的靠山秦孝公死后,太子立,是为秦惠文王(前337年~前311年在位)。当年代太子受刑的公子虔随即遣人告商鞅谋反,秦惠文王便借机迫不及待地下令逮捕他。商鞅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但被五马分尸,还殃及全家的性命。(《史记·列传第八商君鞅》)
  变革者除了必须区分人的“应该”和“是”之外,还必须时刻谨记的是在变革过程中要切忌“越位”行为的发生,不能越俎代庖地替企业主做出决定,要时刻谨记企业主“是”什么样的而非“应该”是什么样的。过多的越位行为只会遭致企业主的戒备和反感。
  变革者要切记自己在变革过程中的角色在本质上只是一个高级的“参谋”,永远不要把自己放在“司令”的位置上行事。
  同样,企业主也必须认识到,变革的终极目标是所有员工的组织行为的转变。如有不愿转变者,必然与变革的要求相悖离,必然会在企业与员工之间产生不同程度的矛盾或冲突。更重要的是,这种矛盾或冲突通常会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变革者本人与员工之间的矛盾或冲突。员工对变革的抵制或反感也会表现为对变革者本人的抵制或反感。因为任何员工都深知,直接与企业发生矛盾或冲突无异于与企业主本人发生矛盾或冲突。谁都清楚与企业主本人的冲突或矛盾意味着什么。
  因此,当企业主接收到员工对变革者本人的种种不满或反对的信息时,如果“想当然”地以为真是他们之间的“个人纠纷”,就大错特错了,甚至堪称愚蠢之极。在变革的过程中,变革者更多的是代表企业的变革主张,而非他本人的意志。
  如果看不到这一层,企业主就会被纷乱的表象所蒙蔽,做出不仅伤害变革者更是伤害变革大计的错误决断。
  在企业变革活动中,还有一个不太好面对的问题:变革成功之后如何“处理”变革者?
  变革者必须“出局”。
  无论出局的方式是体面的还是尴尬的,是蓄谋已久的还是突如其来的,是理由充分的还是牵强附会的。
  在许多情况下,人的决定是需要“理由”的;但“理由”并不等同于“原因”。“理由”是讲出来听的,而“原因”才是导致某种结果的内在因素。
  变革者必须出局的“原因”(!)如下:
  第一,企业主需要收回在变革过程中暂时移交给变革者的影响力。影响力是权力的本质和基础(详见《党史商鉴》第14章)。无论主观意愿如何,作为变革的核心推动力量,变革者的影响力都会因为主导变革而陡增,并在客观上成为企业意志的代言人。除非企业主有意通过变革过程“培植”变革者长久担当更重要的角色,并使他在今后的管理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否则,如果这种影响力不能回归企业主,则会派生出新的冲突,企业主与变革者之间的角色冲突。
  第二,如前所述,在变革过程中,部分员工(甚至是高管层或骨干员工)与组织之间的矛盾必然会转换为他们与变革者个人之间矛盾。这种矛盾的长期存在对任何企业来说都是不可思议的。因此,作为矛盾的一方面,变革者的出局可能是消除或弱化此类矛盾的最有效的方式。
  秦孝公一死,秦惠文王刚刚即位就车裂商鞅。但有意思的是他并未废除商鞅之法,而是努力任用贤能,继续推行法制。
  秦惠文王此举可谓一石三鸟:
  一则可以报当年之辱,同时也给代己受过的师傅公子虔和公孙贾一个交代。
  二则可以收回商鞅的影响力(与秦始皇杀吕不韦之意义相同),巩固刚刚到手的王权。
  三则可以转移矛盾,既然宗室贵戚的“怨望”从表象上是针对商鞅本人的,那么,在变革成功之后车裂商鞅就等于消除了矛盾的一方面。
  商鞅把变革的矛盾带走了,但变革的新法却从此扎根于秦国的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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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曰不便(1)
还是从商鞅变法的故事开始说起。
  商鞅在变法之前曾经和同僚有过一场实在是精彩而又经典的辩论。这场辩论好像是故意在秦孝公面前挑起的,大概是商鞅想事先给自己的“主公”打打预防针,免得日后被反对派的谗言蛊惑,因为司马迁在描述这场辩论之前用了一句很传神的话,“孝公既用卫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
  紧接着便开始了商鞅的独白,他说:“疑行无名,疑事无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傲于民。愚者闇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疆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这段话不但文采好,讲的道理在今天看来也很经典。
  秦孝公回答说,“善”。这个回答既可以理解为是充分的肯定,也可以理解为客套的敷衍。
  这时一位名叫甘龙的臣僚马上就跳出来反对,他说,“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大概意思是说,不对!圣人从来都不会强迫老百姓改变什么就会对他们施行教化,智者不改变法度也能实现天下大治。
  商鞅的反驳已经不仅仅是针锋相对,简直是在讽刺,他开口就说,甘龙你说的不过是些从大街上捡来的观点。“龙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我们今天读到这段文字,依然不难想象当时的甘龙有多么的窘迫、尴尬和狼狈。这种“峭直刻深”大概正是商鞅作为改革家的通病和政治家的缺陷,也为日后的悲惨结局埋下了伏笔。当然,这些或许只不过是司马迁的文字手段,也未可知;因为司马迁是很不喜欢商鞅的。
  于是,另一个名叫杜挚的臣僚(大概不是甘龙的同党就是他的同道)把话接过来说,“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说的观点还是和甘龙差不多。
  商鞅反驳道,“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商鞅的论断应该充满了雄辩的力量。从双方的交锋来看,甘龙和杜挚二人的水平实在没有办法和商鞅相提并论,根本就不是一个量级。
  最后,孝公又说了一句:“善!”在整个过程中,秦孝公就只出了两次声,都是一个字,“善”;可谓意味深长。但后一个“善”字肯定不是客套的敷衍。因为这场辩论之后,他马上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开始实施变法。由此可见,著名的“商鞅变法”中,人们只记住了这位卫国的公孙鞅,却很少有人注意到在他的背后是了不起的秦孝公嬴渠梁。这对历史和秦孝公而言显然都是不公正的。
  通常来说,任何一项系统变革提出来的时候,大概多数人都不会赞成,因为没有人愿意自己多年的习惯被改变。这就是所谓的“民曰不便,必生非议”。但是千万不要把这种非议太当真,因为这是人的正常反应。
  商鞅刚开始变法的时候,仅仅在小小的国都里就有上千人说新法“不便”;但坚持十年后,却深得百姓欢心,因为生活富足了。(令行于民期年,秦民之国都言初令之不便者以千数。行之十年,秦民大说,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这正好应验了他在变法之前的辩论中说的那个观点,“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史记·列传第八商君鞅》)
  关于“民曰不便”的启示及感慨,下面引用的是我国台湾学者南怀瑾先生的长段文字。他已经说得很透彻了——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首先是经济思想改变,主张财产私有。由商鞅变法,建立了私有财产制度以后,秦国一下子就富强起来了。但商鞅开始变法的时候,遭遇打击很大,关键就在四个字:“民曰不便”。这一点大家千万注意,这就讲到群众心理、政治心理与社会心理。大家要了解,人类的社会非常奇怪,习惯很难改,当商鞅改变政治制度,在经济上变成私有财产,社会的形态,变成相似于我们现在用的邻里保甲的管理,社会组织非常严密。可是这个划时代的改变,开始的时候,“民曰不便”,老百姓统统反对,理由是不习惯。可是商鞅毕竟把秦国富强起来了。……中国后来的政治路线,一直没有脱离他的范围。
  

民曰不便(2)
由商鞅一直到西汉末年,这中间经过四百年左右,到了王莽,他想恢复郡县制度,把私有财产制度恢复到周朝的公有财产。王莽的失败,又是在“民曰不便”。王莽下来,再经过七八百年,到了宋朝王安石变法,尽管我们后世如何捧他,在他当时,并没有成功。王安石本人无可批评,道德、学问样样都好,他的政治思想精神,后世永远流传下来,而当时失败,也是因为“民曰不便”。我们读历史,这四个字很容易一下读过去了,所以我们看书碰到这种地方,要把书本摆下来,宁静地多想想,加以研究。这“不便”两个字,往往毁了一个时代,一个国家,也毁了个人。以一件小事来比喻,这是旧的事实,新的名词,所谓“代沟”,就是年轻一代新的思想来了,“老人曰不便”。就是不习惯,实在便不了。这往往是牵涉政治、社会形态很大的。一个伟大的政治家,对于这种心理完全懂,于是就产生“突变”与“渐变”的选择问题。渐变是温和的,突变是急进的。对于一个社会环境,用哪一个方式来改变比较方便而容易接受,慢慢改变他的“不便”而为“便”的,就要靠自己的智慧。(南怀瑾著《历史的经验》,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8、79页)
  

格物致知(1)
童年的记忆中一个稀松平常的事件,如今回想起来却是意味深长。
  当时,不知道是从哪个方向传来这样一种说法:城里有人正在高价收购灵芝。这种说法在我们那个原本就很封闭很少接触新信息的山村被迅速扩散,甚至蔓延到周边的好几个村子。
  于是没过多久,在致富的幻想中相互怂恿的村民们终于按捺不住,开始上山寻找这种神秘的宝物。刚开始只有几个人,不到10天就发展为全村几乎所有能行动起来的劳力,包括我们这些放牛娃。规模之浩大可谓空前。
  但非常搞笑的是,大家都不知道灵芝是个什么东西。在我们那里,灵芝被称为“灵芝草”,于是人们就想当然地认为它是一种“草”。这种神秘的“草”究竟是什么样子的,谁都没有概念;人们争相谈论的种种传说性的描述,也全都源自以讹传讹。但大家都坚信一点,既然此物这般神秘,那它必然不可能是已知的“草”,并且,这种草的生长地点一定要是人迹罕至的,最好旁边还有条蟒蛇高度警惕地昼夜把守。一切都要符合神话中的情境。
  于是,大家都把精力集中到寻找不认识的草上来。因为担心被蟒蛇吃掉,几乎每个人上山时都会扛着一条长长的竹竿,虽然这样会非常不便于在森林或卡斯特地貌的山岩中穿行。人们甚至一度热衷于讨论如果被蟒蛇吞下去后如何再爬出来。其实,我们那里关于蟒蛇的最新传闻,也要上溯到此前50年或者更久远,并且也没有办法考证。
  扛竹竿的力气自然是白费了,但却从各个山沟里采集来各种各样稀罕的怪草,并且每个人都坚信自己收获的就是传说中的“灵芝草”。
  幼年的我自然也成了寻宝大军中的一员,但可怜的是因为胆小,一直不敢去偏僻的地方(担心被守护灵芝的蟒蛇吃掉),所以几乎没有收集到任何可以寄托幻想的东西。倒是有一天在森林边缘放牛时无意间捡拾到一块从来没有见过的“菌”(当地方言,即蘑菇),呈黑红色,表皮坚硬光鲜,个头很大。我把它带家去,大人们也不认识。因为担心有毒,谁也没有敢吃它。于是就索性扔在了牛圈楼上的干草堆里,逐渐被风干。后来大概是掉到牛圈里成了农家肥。
  直到兴奋的热情逐渐被秋收的忙碌冲淡,人们也没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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