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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岚转过身,看着老板,她也发现老板眼神有些异样。但她却是一如既往的平静,她柔声问:“老板,您……还有什么吩咐?”
这不是方友松想要听到的话,想要看到的表情。方友松感到了自己内心里的沮丧,随后也变得平静了,又是长者的那种口气了:“岚岚,我还有话没说呢。我已通知计财部,把你的薪水加起来了。”
这是黄岚意料中的事,她真的是不太在乎钱,她只觉得跟着这个人干,能给她一种莫大的成就感,但老板一定要给她加薪,她自然也高兴。她说了声谢谢,转身要走,方友松却又说出了意料之外的事:“唉,还有,我决定任命你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文件人事部正在办。”
“老板……”黄岚叫了一声,嗓子眼就像被什么堵住了,也不完全是激动,她眼里有种很复杂的神情,“您就还让我当个小秘书吧,我其实对钱、对职位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我就觉得跟着您干,痛快,真的……”
“你干的早已不是秘书的事了!”方友松的口气不容拒绝。
“可是,您不是已经答应让世初来做这个助理吗?我觉得……这个舞台应该给他!”
方友松眯着眼微笑着问:“为什么?因为他是我的儿子?”
“这当然是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他是学这个专业的,又漂洋过海见了大世面,眼界可比我这种乡下女子宽广多了,我怎么敢跟他比。再说,您已经答应过他了。”
方友松变得无比固执起来,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甚至还有些生气了:“别说那么多了,黄岚,你跟了我好几年了还不知道我的性格。担子可能重了一点,但你能挑得起。”
他将目光落在黄岚的肩头,黄岚的肩头蓦地一沉。
她觉得没法承受的不是担子重了,而是因为另一个人。
“那,世初怎么办?”
“他马上就要走了,这是他的决定,我相信这是一个男人的决定,回澳洲继续念书。”
“哦?”黄岚听了,也不知为什么,从牙缝里发出一丝轻轻的叹息。
这一声叹息让方友松疑惑地看了她一眼,怎么了,黄岚,牙疼?他想问,但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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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城 第十四节
方世初其实还没有最后决定,他是不是回澳洲。他发现作出一个决定是很难的事情。他活到二十多岁,好像也从未为自己作出个什么决定,一切都是他父亲方友松的安排。他非常沮丧,轮到自己来给自己作一个决定时,才发现这么难。
此时,在夕阳的余晖里,他走进了梅溪河边的一间酒吧。是薛城把他约出来的。
走进去了,方世初才发现薛城选的这个地方还挺有情调。室内布置得分外淡雅、空灵,留有大量的空白。每张小桌上还放了一小盆兰花,隐秘地开放着,散发出阵阵幽香。又傍着一条穿城而过的小河,乐声、涛声交织在一起,半隐的窗帘在微风中飘动,无形中就把一种恬静的气氛营造出来了。此时天还不太晚,客人还不多,只有三五个客人守着各自桌前的一只杯子,在慢慢地消磨时光。
方世初四下看看,没看见薛城,就拣了一张靠小河边的桌子,要了一杯老巴布咖啡,是现磨的,锃亮的磨咖啡机嗡嗡作响,烘焙出来的气味,非常香。但是喝起来很苦。方世初呷了一小口,正伸出舌头舔着嘴角的残汁,薛城来了。“嗨!”她露出一口白牙像小狗似的冲着方世初叫了一声,就在方世初对面坐下了,又表扬了他几句:“不错,还挺准时,我以为你又要迟到呢。”
这是薛城说话的口气,早许多年,她这样一句表扬,就可以让每一个男生像受宠若惊的小狗一样对她直摇尾巴。这让方世初很悲愤。
方世初说:“你以为你还当班长啊。”
薛城打了一个榧子,叫来一位红衣服务生,“卡布奇诺,一杯。”
又问方世初:“要酒吗?”
方世初就怕这姑娘捉弄自己,赶紧摇头。
卡布奇诺上来了,薛城啜了一小口,“唔,不错,不错。”
方世初说:“还不错呢,甜腻得像奶油小生。”
薛城说:“我喜欢,又不要你喝,关你屁事!”
“叫我出来干什么?”方世初也没好气了,问。
“谈爱呀。”薛城又把自己给逗乐了,笑得胸前那两只小兔子一阵跳动,像是要从她穿的低胸衣里一跃而起。至少有三分之一是露在外面的,晶莹如雪峰一般,而且是快要融化了的雪,无比汹涌地奔流而下的雪。方世初把眼睛闭上了,眼前也尽是美丽的幻象。生命中的那一种异动又出现了,他下意识地把两条腿夹紧了,几乎是十分顽强地反抗了一句:“我才不跟你谈爱呢,我怕你!”
薛城放肆地笑,神情却纯净无邪。薛城是个怪物,就是坏也坏得纯洁,就是勾引你也勾引得纯洁。薛城说:“我知道你不敢。我后面的追求者有一个加强营呢,你敢和他们打架吗?”
“我不敢,我是个胆小鬼。你有什么话,就快说吧!”
他把两条腿又夹了夹,端起杯子喝咖啡。
薛城这才不笑了,把笑得纷纭地披在脸上的头发拢到了后面,脸上的表情也是要谈什么正事的表情了。
“算了,不跟你开玩笑了,说正经的吧,我想去你爸的公司。”
“这算什么事,我现在就可以带你去。”
“你别跟我绕弯子,方世初,我想进你爸的公司里干,上次我就跟你说过。”
“你就别跟我开玩笑了,好不好?你在设计院比哪儿不好,你要实在不想干了,找你老爸吭一声,他这个管着五六百万人的大市长,到哪里给你找不到一个好差使?”
薛城生气了:“谁跟你开玩笑?你怎么就不把我的话当话听呢?方世初,我可说的是真话,你一定要带我去见你爸,让他看看一位未来的职业经理人是什么样子。”
“你这是说谁呀?”方世初奚落她。
薛城大言不惭:“还能有谁,本姑娘。像我这样优秀的一位女性,窝在那个什么鬼设计院,真是浪费生命。”
“你没发神经吧,薛城?你以为管理一家大公司就像你当个小班长啊!”
“哎呀,听你这口气,是一点没把本姑娘放在眼里了?”薛城把脸拉长了。
方世初嘬起嘴唇吹着咖啡上浮着的一层白色泡沫,吹得不见一个泡沫了,他才说:“连我都要走了,你还去那儿干吗?”
“我又不是冲你去的。你走你的,关我屁事。”又是一个“关我屁事”,这是薛城的口头禅,也是她大小姐脾气的集中体现。薛城把头发一甩,很张扬地说,“我是冲你老爸去的,我想给他写一本书——从搬运工到亿万富翁,棒不棒?”不等方世初回答,她又自己回答了:“特棒!”
“还冰棒呢!”方世初又讥讽了她一句,然后站起身来,招服务生过来买单。服务生却告诉他,单薛城早就买了。方世初连个谢字也没说,连看也没看薛城一眼,披上风衣就走了。他为自己这个突如其来的举动激动不已。他发现他很想把这个骄傲的姑娘彻底击败一次。他特别需要以战胜的方式来为自己赢得信心。
“方世初!”薛城在他背后大叫,可能还跺了几下脚吧。
方世初像是没听见。但一走出酒吧的大门,方世初觉得眼前就少了什么,从里到外都空荡荡的。少了的不是别的,是刚才还坐在自己对面的那个姑娘。他突然又后悔起来,想走回去。只是想,脚步却朝着离那姑娘越来越远的方向走得更快了。方世初说不清他对薛城的感觉。长久以来这姑娘既是他的痛苦之源,又仿佛是他的全部憧憬。每次想起她,哪怕是在澳洲那么遥远的地方,也有一股暖暖的东西立刻就流遍全身,他为她冲动,为她做一个男人爱做的梦。他没有过被爱的感觉,但却有爱的感觉。可是,一旦走近了,面对面地坐在一起了,她就成了他的痛苦。方世初无法容忍这个姑娘总是凌驾于一切之上又总是对他颐指气使的态度。凭什么,她?
对他来说,薛城就是一座城市,而且是一座把他关在城门之外的城市。
梦城 第十五节(1)
方世初在他十一岁时缩手缩脚地走进了梦城一中。
校园太大了,大得这座学校本身就像是一座城市。尽管有父亲的一只大手牵着他,方世初仍然走得缩手缩脚。满校园蹦蹦跳跳的半大孩子,全是城里的,他这个乡下小子,就像偷偷摸摸混进来的。事实上也是这样,他能走进云梦市这所最好的中学,全省的重点,不是考进来的,是方友松出了一大笔钱给他买的一个座位。如果凭真本事考,他相信自己是考得上的。可是他连考的资格也没有。梦城一中只招城区学生,你先得有了非农业户口,然后再转进市区才能考。那时间户籍管理极严,方友松虽说很有几个钱了,也无法把老婆孩子的户口弄到城里来。连他自己也是这样,每年给云梦市不知道上了多少税,造了多少房,建了多少条马路,但他的身份仍旧只是一个农民。即便到了今天,他早已转成了城市户口,人们也还是习惯称他为农民企业家。
方世初不知道父亲对此是怎么想的。方世初从自己走进这座城市的第一天就开始和这座城市奋战。他记得自己刚在父亲给自己买下的那个座位上坐下,就听见一个小姑娘尖着嗓子叫他:“乡巴佬!”一向胆小的方世初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一股勇气,他把头立刻扭了过去,用目光寻找到了那个刚才叫他的小姑娘,班长薛城。两人的目光在半途就对撞了一下。薛城才不怕他呢,薛城还眸子亮亮地问他怎么啦?他抓起桌上的墨水瓶就朝她桌上砸去,瓶子居然没破,溅出来的墨水劈头盖脸地溅得她浑身都是了。薛城如施了定身法似的不动了,但墨水却不只是溅在她一人身上,墨水溅得很多学生身上都有了。他们一拥而上,扑上来就揍方世初,薛城却大喊了一声:“都给我住手!”
他没想到薛城那么小一个丫头,却那么有号召力,那些凶巴巴的男生果然都住了手。薛城在瞬间完成了角色转换,成了他的保护者。但这却让方世初更加感到屈辱。这种保护本质上其实是更深刻的歧视。方世初在这里度过了充满屈辱和歧视的六年,在心理和性格的发育上,这也是他一生最重要的六年。城里人太势利,哪怕一个守门的破老头,对他也从来没有好脸色。每次走进这个校门,他都像个小偷,连别在胸口的那个耀眼的校徽,好像也是他偷来的。他穿的其实也是城里孩子的衣服,但不知那个守门的老头怎么就能一眼看出他是乡下人的种。他讨厌这个校园,但又很少走出过校门,那种审视的目光他实在受不了。下课后,课外活动时,没有城里孩子愿意跟他玩,他总是在一个角落里呆着。这满校园活蹦乱跳的孩子中,他是一个怪物。有一句话深深地刺伤了他。一次,他穿着刚买的新衣服走进教室,跟他同桌的那小子竟然说,一个乡巴佬,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还敢穿名牌!
这句话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中国虽然没有种族歧视,却充满了比种族歧视更广泛更酷烈的各种歧视。方世初在澳大利亚生活了几年才知道,黑人和别的什么有色人种在国民待遇上和白种人并没有多大的差别,而且黑人似乎还有一种翻身农奴把歌唱的优越感。他常常在街上看见成群的黑人吊儿郎当地操着啤酒瓶故意去挑衅白人,白人也只能忍气吞声,怕背上种族歧视的恶名。白人的处境有点类似中国那些被女人骑在头上的男人,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拿着菜刀追得满街乱跑,这个男人却不能还手,你一还手就是暴力了,就涉嫌侵犯了妇女儿童保护法。但在城市里做苦力的乡下农民,在遭遇了真正的歧视之后,却没有谁来保护他们,没有谁来为他们说句公道话,他们似乎是天生的贱民阶层。农民在城里干的都是啥活啊,钻下水道,爬烟囱子,掏公共厕所里的大粪,运堆在城市各个角落里的垃圾;女的当保姆,卖小菜,这些事没有哪个城里人愿意干,可城里人偏说农民抢了他们的饭碗,好像只有城里人才配端饭碗,铁饭碗金饭碗,天生就该由他们端,乡下人就只配用土钵子装饭。一辆单车被盗了,满城的人就会把农民工诅咒上几天。连看公共厕所的,看见一个乡下打扮的人拎着裤子急匆匆地跑过来了,也要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