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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重人格-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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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鹰们呼啸着掠过冰天雪地中的针叶林上方,潜入了针叶林拱卫着的一块布满灌木丛的区域,而那些灌木丛也已经受尽了积雪的蹂^躏。
  在郭承云感觉自己被冻死之前,他被扔在一道灌木丛旁边。
  灌木丛底部隐藏着一个地洞,里面冒出了一只雪貂的脑袋,这只雪貂也大得出奇,说它是小海豹都不奇怪。
  它伸出爪子,拉住郭承云双肩的衣服,想把他拖进洞。
  若不是郭承云知道这些动物不会伤害他,他简直要以为它们也想拿他当储备粮了。
  之前在空中接住郭承云的那头巨鹰,在后面用头顶着郭承云的臀部,帮助雪貂把他拖进去。
  郭承云郁闷地钻进了洞穴里。
  他到达了与地面呈水平的地下通道里,那通道渐渐宽到足以让他直立起来,免受爬行之苦。
  通道顶部,有一些直达地面的透气孔。
  几乎每条透气孔下面,都有一只小小的雪貂,其中距离最近的一只看见郭承云来了,就躲到旁边去。
  郭承云站在透气孔下方,抬头看到透气孔最上方与地面相接之处,铺着细细的枯草。
  透气孔的直径并不宽,任何体格稍大的物种都不可能钻进来,但也时刻面临着被冰雪覆盖的危险。
  正因如此,每个透气孔下面都有一只小雪貂守着,时不时窜到上面,用鼻子拱一拱。
  郭承云还没参观够,就被刚才接引他的那只巨貂用牙齿拽着裤管向前行走。
  一路上,几只叼着东西向洞穴深处前进的动物,步履匆匆地超过了他俩。
  这些动物种类繁多,有雪貂,有兔子,有老鼠。
  有的动物叼着冰块,有的叼着闪闪发光的鱼。
  在洞穴的支脉处,几只白色的鼹鼠正在打洞,似乎致力于拓展这个地下王国。
  郭承云感叹这里的生物链之神奇,鼹鼠不是生活在南方吗?
  洞穴越来越幽深,从透气孔射进来的光线也越来越少,于是每隔一段路就出现了一个明亮耀眼的水洼,有几只动物正将叼进来的冰块投入水洼中。
  郭承云过去一看,水洼发光的原因,是它里面养着被动物们叼进来的发光鱼类。
  于是这水洼既可以照明,也可以为居住在里面的动物们提供水源。
  郭承云赞叹着这地下穴道的巧夺天工,同时也意识到了一点,难道这里没有人类?
  郭承云紧跟着大雪貂前进,在前进的途中,他差点以为自己遇到了鬼打墙,但他明白,既然有带路者,那么他必然没有迷路,只是绝大部分的岔道都长得一模一样。
  在这如同老树根系般复杂的地下迷宫中,如果没人给郭承云带路,他必定会迷失于此。
  这些动物似乎是故意把某些道路设置得一模一样,给人造成曾经来过的错觉,这应该是一种防卫外来入侵者的手段。
  郭承云路过一些较短的岔路时,扭头看着岔路的尽头。
  岔路尽头连着的是较大的空间,可以被视为巢穴,里面铺着软草以及动物的绒毛。
  有一只雪貂蜷缩在洞穴中,正在把一只死去的鸟类的绒羽拔下来,铺到洞穴中。
  它似乎打算将这只鸟最后的余热发挥完毕后,再吃掉它。
  郭承云也因此意识到,这个世界是一个将物竞天择的道理发挥得淋漓尽致的世界,它就像末日一样寒冷无情。
  在这残酷的世界里,动物们各自发挥其所长,竟然融洽地生存在了一起。
  这里一定有一位领头者,统筹指挥着动物们的工作。
  领导这一切的是谁?
  郭承云找不到答案,因为这些动物们太过沉默,它们之间完全没有产生过任何实质上的对话。
  郭承云被大雪貂带到了最尽头的一个空间,他舒出一口气,慨叹自己终于结束了那九曲十八弯的路程,刚才的路程之枯燥,甚至让他差点开始怀疑人生。
  空间里面空无一人。
  郭承云刚走进空间内左顾右盼,就听见背后传来一声轰响。
  他回头一看,洞口竟然降下一排木栅栏,把他锁在了里面。
  怎么回事,这里竟然出现人为制造的栅栏?
  郭承云并未惊慌,因为他知道这是他弟在这个世界的人格所作出的安排。
  他走到入口处,看着那栅栏。虽然粗糙,但绝不可能由动物制造而成,因为动物并不具有人类级别的智慧和巧手。
  难道,他弟在这个世界的人格,有可能是人类?这个世界真的有人?
  郭承云与那只领他进来的巨貂言语不通,否则他一定要问,是不是直到夏启明来接他,他都必须在这里坐穿牢底。
  他弟在这个世界的人格,如果够冷酷无情,那么完全有可能就这么把郭承云关着,以免他出去以后被浅井枫或者张清皓弄死。
  郭承云仔细想想,又否决了他弟一定是人类的想法。
  这栅栏没准是周复造的,而这里是周复早就来过的地方。
  因为周复连接头者都找好了。
  如果这里是周复置办的,那么他弟在这个世界的人格,是被收服了,还是跟周复达成了共识?
  郭承云百无聊赖地坐在柔软的枯草堆里,权当自己在蹲监狱。
  他翻了几下背包,在地上清理出一块空地,捡了墙角一大堆较粗的枯枝,用打火机升起火,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烤干。
  他的衣服被冻得有点硬,进了地底后,又因雪化而濡湿,简直让人不悦到了极点。
  郭承云啃了几口压缩饼干,就有动物送吃的来给他了。
  一头巨鹰从外面用喙撩开门锁,栅栏自动打开。
  郭承云凭直觉认出来,那巨鹰正是最开始叼着他来的那一头。
  郭承云虽然想要做出一副感激的样子,但是当他眼见那头巨鹰大嘴一张,将一只血淋淋的老鼠吐在草垫上时,他觉得自己彻底对今天的晚餐没想法了。
  不,他其实还是有想法的,那就是——艾德里安,我爱死你煮的东西了!
  郭承云看看地上的死老鼠,又看看手中拿的压缩饼干,决定装作没看见,继续低头啃饼干。
  那头大鹰低下脑袋,用弯弯的尖喙拱了拱老鼠,把它拱得距离郭承云更近。
  求别再自荐了好不?郭承云觉得自己要哭了,只求那巨鹰千万别用武力逼迫他。
  噢天哪!那老鼠还动了动,是活的啊!
  那巨鹰用滑稽的步子迈向监牢的入口处,钻了出去。
  对它而言,虽然拍扇翅膀可以加速行走速度,但为了不让洞里的枯草乱飞,它理智地没有这么做。
  郭承云并不认为自己应当松一口气,因为那栅栏的门并没锁上。
  也就是说巨鹰会卷土重来。
  郭承云没有生出逃跑的意思,因为没有意义,这里不是敌营而是己方。
  周老大叫小的蹲监狱,小的也没办法。可是能否开个恩,别让他生吞老鼠?

  ☆、茫茫雪原避风崖(二)

  巨鹰再次钻进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根坚硬的树枝,树枝的一端分出两支尖形树杈,看着有点像烤叉。
  郭承云头皮发麻地从巨鹰弯曲的尖嘴里接过那根树枝,龇牙咧嘴半天。
  然而郭承云也知道这是行不通的,因为老鼠压根还没死。
  郭承云磨蹭来磨蹭去,企图拖延时间让那老鼠脱逃,以至于他手中的树枝还没扎进老鼠的皮肉里去,老鼠就挣扎着窜出一丈远。
  巨鹰蹦上前去,一爪子按住了老鼠,然后歪过头,用一双亮晶晶的浅黄色圆眼睛看着郭承云。
  “嗄!……咕咕……咕噜……”巨鹰喉咙里发出了介于高亢和喑哑之间的叫声。
  由于巨鹰并不是在说话,只是单纯地发出语气词,所以郭承云翻译不出来。
  这是……呃、求表扬?郭承云想了半天,只得出这个不靠谱的结论。
  那巨鹰跳过来,郭承云死撑着不往后退,任凭巨鹰把血淋淋的尖喙凑上来,拱了拱自己,留下一条血痕。
  囧!……
  “好、好孩子。”郭承云僵硬地伸手摸摸巨鹰头顶的白色翎毛。
  巨鹰被摸得蹲了下来,模样就像一只超级巨大的抱蛋鸡……才怪!
  就算它企图乔装乖巧,它那锋利的爪子下所抱着的,也只会是数以千计的动物亡魂。
  巨鹰重新站起来的时候,老鼠已经被它压得出气多进气少了。
  它把爪子往旁边让了让,露出了老鼠的小屁股。
  郭承云垮着脸,把那根烧烤签,不,树枝,戳进了老鼠的屁股。
  他简直烦躁无比。
  老鼠发出了一连串尖利的吱吱声,那声音不仅难听,还相当恐怖,是老鼠在穷途末路时才会发出的声音,简直是在用生命来尖叫,郭承云小时候看小狼捕鼠的时候听到过,至今记忆犹新。
  郭承云猛然发现不对了:“这老鼠没处理过,我可不想第一口啃一嘴毛,第二口啃一嘴屎,第三口啃一嘴胆汁。”
  于是他钻出监牢,找到离得最近的一个小水泡子,用背包里带的小刀清理死老鼠。
  好端端的一个水泡子被他给毁了……可是这能怪他?去怪那好客的巨鹰去吧!事后有得它们清理的。
  巨鹰居然并没有对他钻出栅栏的行为加以阻拦,而仅仅是跟在后面而已。
  看来巨鹰对自己的武力值相当自信。
  郭承云将目光重新转向那只被开膛破肚的老鼠——他的弟弟们真是什么都肯给他吃啊,敢不敢给次能好好吃的?想来想去还是在昆虫国那边吃果来得正常。
  郭承云把处理好的老鼠用树枝串好,伸到了火堆上。
  山里出身的郭承云其实会做烧烤用的木支架,这里也有木材,但他不太想吃死老鼠,于是就没做支架,想找个借口除掉那老鼠。
  比方说让这树枝在烤老鼠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火,被火烧断什么的,这样就能找到不吃老鼠的借口了。
  他认为那树枝应该会被火烧断。
  没道理昆虫国有防火木,这里也有,哼哼哼……
  ……好吧,实践证明,这里也有。
  看来郭承云今生今世注定要把这老鼠吞下肚了。
  他在烤老鼠的时候,顺便偷眼看那头巨鹰。
  巨鹰立在一旁,用尖而弯曲的鹰喙整理毛发,那样子好像十分享受。
  郭承云借着火光能看到,这是一头漂亮的鹰,在动物界,漂亮的都是公的,所以这八成是一头雄鹰。
  它的体长倘若算上尾羽,有接近两米,身披坚硬油亮的褐色长羽,层次分明,在火光照耀下泛着灿烂的金光。
  硬质的羽毛中间,夹杂着漂亮的白羽,既可以隔绝严寒,又可以在各种条件下隐蔽自己,当它用喙翻起外层羽毛,还露出了里面厚厚实实的白色绒羽。
  郭承云仔细观察后发现,巨鹰头顶上有一簇高昂的翎毛,眼脸下方有几道排列整齐的白色斑纹,似乎从郭承云这个人类的审美角度来说,它在雄鹰之中,从体型和毛色来看都算是屈指可数的英俊小伙。
  说句实在话,虽然这里环境严酷,但却是唯一最接近郭承云所住的小山村的地方,生活着许多自由自在的动物。
  在这里,郭承云有一种靠近家乡的感觉,所以在那位不会说话的倾听者面前,他不知不觉话就多了点。
  郭承云不停地给老鼠翻个儿,让其受热均匀,嘴里不忘念念有词:“我以前住的地方没有鹰,我对鹰也没什么研究,但是我在电脑上看过一个视频,叫做《鹰之重生》。”
  “《鹰之重生》里面说,老鹰有70年寿命,它必须在40岁那一年,飞到山顶上把自己的喙啄掉,羽毛拔掉,脚趾甲扯掉,整整饿上150天,等到新的部分长出来,它就还能活30年。”
  郭承云对此深感佩服,换做他就受不了这种苦。
  “开什么玩笑,鹰的寿命一般也就二三十年,70岁的一般在动物园才养得出来。而且我们每年都换一次羽毛,并不是半辈子换一次。再说了,我们鸟类肠子直,新陈代谢快,别说让我们饿个150天,换你人类去试试看?你行,我就行。”
  “哦,这样啊……咦?”
  专注于烤老鼠大业的郭承云抬头,没发现回答他问题的人,旁边只有一头正在梳妆打扮、超级爱美丽的大鹰。
  “是、是你在说话?”
  “不是我还有谁。”
  郭承云一屁股坐在地上,手一掀,差点把烤老鼠掀飞了。
  “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巨鹰富有深意地用圆眼睛看了郭承云一眼,它嘴巴张开的时候,郭承云企图观察它是如何发声的,但失败了。
  郭承云决定鼓起勇气,继续与巨鹰聊天:“谢谢你的科普,亏我当时感动得要命。原来没那么夸张。”
  这头鹰似乎不是一般的毒舌,它仍旧没有放过写这文的人:“这个把自己扒光了的鹰,以为自己是凤凰?而且鸟喙就是头骨,我想把写这文的人的头骨砍一半试试能不能再生?”
  “别这样,别人写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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