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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至少吴邪觉得很久很久,张起灵终于出声了。“团座。”他看着吴邪的眼睛,淡漠地道:“信。”
真是惜字如金,言简意赅!吴邪恨得牙痒,他哪有本钱跟张起灵讲条件,他那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侠母亲正囚禁在张家呢。
“你在这里等我,我很快回来。”张起灵将蜡烛递给吴邪。
“我就不能和你一起去么,我也……”
张起灵摇头。
“我能帮上忙啊。”
张起灵这次连头都不摇了,只是安静地望着吴邪。
“好,好,我等!”吴邪愤怒地接过蜡烛。
张起灵又看了看吴邪,走远后,还回头瞄了他一眼。吴邪瞪着黑暗中暂时停驻的人影,故意大声说:“副团座早去早回,莫不要我朝思暮想,最终化作望夫石!”
张起灵身形一滞,万年不变的表情有了一丝波澜。
吴邪想:“老子恶心死你。”
张起灵走后,偌大的“卵”里便只剩吴邪,吴邪找了块干燥地儿坐下,将蜡烛插在地上,使劲嚼着他的干牛肉。就这样静了会儿,四周没有一丝声音,吴邪觉得血液已经停止流动,只为不打破这份安静。
“郁闷……”
说完这句话,吴邪忽然抖了一下。刚才在走路,自然比不过静坐时对周围产生的感观,特别心里又起了鬼神的念头,总觉得这里存在玄鸟的魂魄,可魂魄岂能在地面留下爪印?
吴邪抓起蜡烛,仔细地将周围打量一番,张起灵离开一刻钟后,他终于从百宝袋里拿出张家族长的印章。“要我安于现状在这等,我也是男人啊。”他自言自语道。
不想等,不想什么都不做,只在原地等待结果。他也是有骄傲的,祖国孱弱饱受欺凌,为了学习先进的思想文化,寻找强大之道,那年他执意留洋,现在投身军队,不就是因为无法等待吗?吴邪朝张起灵消失的方向望去,一直走下去的话,至少有一半几率碰到那个闷油瓶。
祭坛,无论古人还是今人,通常择风水宝地,最不济要见着天空,谁会在黑漆漆,阴森森,不见天日的洞里祭祀呢?
吴邪走了一阵,毫无经验的他不像张家族长般遇到过无数这样的祭坛,他是在一路思索假设,一路自我否定后,才勉强产生了这里是祭祀之所的念头。仿佛为了应证他的话,他的脚踢到一个东西,待将蜡烛移过去细细打量,赫然发现不远处堆满了人骨。岂止是人骨,还有猪、牛,商朝历来以活人祭祀,这些人全部是奴隶。吴邪后退几步,就他一个人的时候,在这样阴森可怖的地方忽然见到几千年前的骨骸,饶是男人也会害怕吧?
“可怜。”吴邪沉默了。
如今,中国人在入侵者面前比这些古代奴隶强上多少?之所以为奴隶,乃部族战争中失败被俘,中国现在也失败了,因此得到同样的结果,被人任意宰割践踏,下场凄惨。
吴邪绕着走了一圈,最后回到原位,除了骨骸,什么都没看到。“张起灵呢?”他突然想,“张起灵也见到这些骨骸了吧?”走了这么久,还没遇到张起灵,这家伙尚未往回头?脚程是不是太快了些,追都追不上。
吴邪站了一会儿,经过数千年岁月的骨骸早已不复当初的颜色,埋在土里的看不到,接近地面的已经染上土地的颜色,而上面的则像是黄白色。它们没有腐朽,哪怕是暴露在空气里的也没有腐朽,这情况非常奇怪。一般说来,除了埋在土里的,几千年的骨骸不可能保存得这样完好,简直似新死的一般。难道他们含冤而死,怨气不散,所以骨未化土?或是这些骨骸根本不是商朝留下的?毕竟老盯着骨骸相当耍庑八湫挠幸陕牵环⑾忠熳矗龆绦敖�
“该死的金亵裤,你到底在哪里?”吴邪迈出步子的同时,嘴里嘀咕道。这才多久,继闷油瓶之后,他又给张起灵起了个新外号。
“咚……”物品落地的声音。
“咚……咚……哗啦!”
吴邪背对骨骸堆,肩膀哆嗦了一下。
风,是风,携着土腥味儿,腐臭气息的风。它不是凭空而起,它来自动物扇动的大翅膀,因为吴邪已经听到这样的声音。
吴邪僵硬地回头,蜡烛火苗被风吹灭,四周重回黑暗的那一瞬间,吴邪看到一只从骨骸堆里钻出来的,水牛般大小的,脖子上挂着东西的,张着双翅的鸟。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快速吹起火折子,吴邪仅用了几秒的时间,当火光重新燃起,他第一眼见到的是一只蓝黑相间的巨燕。
没错,是燕子,喙短而宽扁,翅狭长而尖,尾呈叉状,脚短而细弱,趾三前一后。这只巨燕的毛色闪烁着金属的光泽,尾巴好似剪刀,总觉得即使是羽毛也能剪断人的脖子。
吴邪咽了口唾沫,看那燕子,不,玄鸟的爪子大小与地面的爪印大小并无二致,由此判定留下爪印的正是此鸟。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吴邪心道是不是还要跪拜它?说得再邪乎,玄鸟到底是家燕,是益鸟,主要以蚊、蝇等昆虫为主食,应该不吃人吧!
吴邪摸了摸张起灵给他的印章,那时候,张起灵说自己走后他就靠这个辟邪,可这个怎么辟邪?玄鸟还不是出现了?再说这又不是黑驴蹄子黑狗血,难不成叫他用印章砸玄鸟?
它不吃人吧!
玄鸟一动不动,站在骨骸堆里,深陷的眼眶中嵌着两颗黑眼珠,看起来历经沧桑,仿佛穿过亘古的时空,从遥远的年代凝视着吴邪。
吴邪被这眼神盯得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鸟……不会真从商朝活到现在吧?老妖怪,成精了,活化石,难怪能够不声不响在自己身边留下爪印。想到这,吴邪低头往脚边瞥,要死,还真有一串痕迹分明的爪印,围城一个圈,圆心正是他。
“你……”吴邪欲言又止。对面是只鸟,能说什么?张起灵从这里走过时,它没出来吗?不一会儿,吴邪忽然意识到,妈的他什么时候看到张起灵的脚印了?但不可能啊,他前进的方向跟张起灵一致……等一等,毕竟太黑太宽阔,路上走岔了也是理所当然。吴邪现在顾不上分析自己为什么没有遇到张起灵,当务之急是处理这只鸟。
鸟依然站在骨骸堆里,静静的,尾羽泛着神秘的微光。吴邪注意到它好像没有伤害自己的意思,而且脖子上挂着的东西看起来有点眼熟。
玄鸟的脖子上挂了什么呢?
是一个椭圆形的青铜器,半个手掌大小,已经生锈了,依稀可见外面雕刻着人脸。这人脸,纵目大耳,双眼斜长,耳廓内有花纹,吴邪看不清,本能认为是粗犷的卷云纹。
吴邪不是神人,说是卷云纹就是卷云纹?不,他只是在报纸上看过,今年三月,报纸刊登了D。C。葛维汉率领华西大学博物馆科学发掘队从四川广汉月亮湾挖出的文物。
D。C。葛维汉是哪个?他全名大卫·格拉汉姆,是华西大学博物馆馆长,出生于美国阿肯色州,后来以传教士的身份到中国述职,取中文名葛维汉。其实,他不止是神职人员,更是一名考古学家,美国史密斯索尼学院委任他为搜集员,从中国搜集各种标本送回学院。
关于月亮湾遗址,这事儿不是今年才出,一九二九年春天,有个叫燕道诚的农民从自家挖了许多古董出来。都是些什么古董?璧、璋、圭、圈、钏、珠、斧、刀及玉石器半成品共四百余件,除了拿去试卖的,其他的全藏猪圈里了。
燕道诚很聪明,他相信财不露白的古话,所以月亮湾有文物这件事捂了至少快两年才传到葛维汉的耳朵里。起初,是一些古董商人循迹而去,后来随着各种渠道及信息的不断打通、流传,又因为燕道诚禁不起利益诱惑,才将这事说了出来。燕道诚泄密后,这些国宝很快经由古董商之手转卖外国人,再由外国人转移至国外,流落异乡。同时英国传教士董宜笃对这件事起了兴趣,联系葛维汉,组织了一支考古队对月亮湾进行了初步挖掘。
吴邪记得自己看到这篇新闻时说的第一句话是:“葛维汉和董宜笃,他们都是外国人啊。”好在被考古队挖掘出来的文物最后全送到了华西大学古物博物馆。
现在,那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分明与月亮湾遗址的文物风格一致,古商朝的青铜器不是这种风格,如果吴邪连这都搞错的话,吴一穷估计立刻吐血身亡。
吴邪与玄鸟对视,玄鸟的眼睛比吴邪大,吴邪顿时觉得自己吃了亏。“你家主人到底是谁呢?”忍了许久,他还是憋出一句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传说中诞下契的玄鸟是商朝图腾,可为什么这只玄鸟脖子上的青铜器却不属于商朝?四川,殷商,吴邪想起当时与商朝并驾齐驱的文明还有一个……
“你该不会生了契后又弄了个私生子吧?”吴邪望着玄鸟,以开玩笑的口吻道。
☆、第三十二章
第三十二章
玄鸟生私生子,自然是吴邪讲的笑话,都说这文明当时与商朝并行,哪怕是战争,两者间有所交流实属正常。
由于玄鸟迟迟未有动作,吴邪的紧张微微得到缓解,他举高火折子,望着青铜器,不禁猜想起它的前尘过往,是否有着一段什么历史?
“呼!呼!”玄鸟忽然飞起来,拍打着它的翅膀。
吴邪被吓了一跳,敢情这鸟还懂得奇袭?不过它只是飞上天,这里内空很高,至少那鸟腾空后没撞到脑袋。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吴邪想。
漆黑安静的环境中,突然又传来另一种异响。“哗啦,哗啦。”好像有谁拖着沉重的铁链朝吴邪走来。吴邪拔出手/枪,勃朗宁的M1911A1自动手/枪,美军制式装备,来自当年留洋时认识的一位美国军人。
手/枪,杀人管用,拿来对付地下的东西,百人团的各位可谓相当不屑。比如这次张起灵下斗就只带了倒斗工具及一把黑金古刀,吴邪喝过洋墨水,偏信枪在下面也有用武之地,黑眼镜让他带把防身用的匕首,他以减负为由推辞了。
“团座,手/枪不是冲/锋/枪,不是掷弹筒,更不是迫击炮,我希望你到时候别后悔。”黑眼镜笑眯眯地说。
吴邪有后悔的时候吗?那是当然了。比如现在,这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从亘古时光中走出的不止是玄鸟,还有一个身着青铜盔甲的东西。
倒不完全是青铜,借助闪烁的火光,吴邪看到对面的人影头戴爬满苔藓的青铜胄,衣服和皮甲早就烂了,消失在历史的尘埃里,下身系了条宽一指的青铜腰带,与青铜胄一样被保存下来。不过,这些都不能使之震惊,最让吴邪震惊的是对方脸上和玄鸟脖子上一模一样的青铜面具,精致、古老,而又神秘的面具。
“日,白煞!”吴邪吸了口气,心道自己行了“大运”。支撑这副铠甲的其实是一个浑身长满白毛的人形生物,那毛之长,令吴邪想起了西藏狮子犬。可狮子犬多可爱,这东西多恐怖,谁会让对面的玩意做宠物?吴邪举枪的手颤抖着,他居然在没有张起灵为伴的情况下遇见了粽子,还是头一次见粽子,一只几千年前的粽子。
“为什么三叔第一次见粽子,粽子只有几十年历史,二叔第一次也不过百年,我一出手便是数千年呢?”吴邪苦笑着自嘲,往后退去。
“哗啦……哗啦……”声音越来越近。
吴邪不禁往天空瞥了一眼,好似期望玄鸟下来将他叼走,然而玄鸟不会回应他的期望,他怎么就肯定玄鸟一定不吃荤呢?
半秒钟后,吴邪转身,拔腿便跑。这一跑,那个白色的长毛粽子也跟着跑起来,速度几乎是他的两倍。吴邪急了,听着身后步步紧逼的声音,侧过身体放了一枪,然后继续跑。但是他终究跑不过粽子,子弹有限,慌乱中连放数枪后,粽子抓住他的肩膀,一阵剧痛传来,手/枪落地,纵使已经拿出新子弹也是白搭。
“完了。”吴邪想,“竟然这么轻易的做了粽子的盘中餐?早知道的话,在张起灵面前逞什么威风啊。”
吴邪这位世家子弟,目前只有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吴三省本意将他送来磨练,料想以吴家现在的地位,张起灵一开始应该不敢让自己的侄子参与什么危险行动。可经不起吴邪自己作死,吵着闹着要跟张起灵下斗,还不听老人言,自然吃亏在眼前。
“张起灵……”危急关头,吴邪怀念起这位众人口中牛逼哄哄的副团座,张家的年轻族长,再怎么不喜欢,至少是个人类,跟人类作伴总比被粽子打要好,张起灵肯定不会打他啊!
张起灵,张起灵!
“真是的,老子不能这么死掉!”吴邪心底呼唤两遍张起灵后,忽然有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觉悟,就在被白毛粽子抓住肩膀,指甲陷入皮肉大力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