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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散文-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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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感受山之美的人不一定要住在山中,能体会水之媚的人不一定要住在水旁,能欣
 赏象牙球的人不一定要手握象牙球,只要心中有山有水有象牙球也就够了,因为最美的
 事物永远是在心中,不是在眼里。
                             ——一九八三年一月五
 日
  
      
     
 
 
 
 
 
 
      
 金色的胡姬
 
 
 
   我在新加坡植物园买的一朵金色胡姬花,前几天不小心碰断了,露出它还鲜红花瓣
 的血肉来。
   新加坡是个盛产兰花的国度,但是他们把“兰花”,称做“胡姬”,可能是因为它
 的英文学名Orchie,直译而来。
   记得在新加坡植物园看胡姬花,确是令我心头为之一震。在中国,我们说兰花有三
 种,一茎一花的是草兰,一茎数花的是惠兰,素心的叫素心兰;可是新加坡的胡姬花有
 数十茎结成数百朵花,叫人眼花镣乱。
   过去,我是顶不爱兰花,总觉得兰花太娇贵,要养成一盆兰花往往费去许多心血;
 而且兰花太孤,有的一年才开一次花,结成少数的几朵;兰花又太假,别的花卉,花瓣
 总是柔软的,兰花却硬得像纸板一样,因此兰花的假花也最多,手艺好的缎带花匠可以
 做到令人分不清真假。
   新加坡的胡姬完全不是这样,它很大众化,随便一养就能存活,并且能终年盛开;
 由于开花容易,花繁色盛,自然使假花绝迹。
   在植物园看胡姬那一次,一大片的兰花同时盛开,在微雨之中,声势浩大,像排山
 倒海一般。陪我去的朋友,一直鼓动我买一朵“金色的胡姬”,我说我最不喜欢假花的,
 朋友说:“那不是假花,是永远的真花。”
   原来,新加坡为了宣扬他们的“国花”胡姬,研究出一种保存的办法:他们采摘了
 盛开的胡姬,先压出花里所有的水分,使它成为一朵干花,然后在上面镀金,举凡花的
 大小。形状全都保存了,只是上面是一层黄澄澄的金色。这确是一个好办法,我便在朋
 友的鼓吹下,用很便宜的价格,买了一朵胡姬花。
   带回台湾以后,有时想想,那朵花的心中是胡姬,可是外表却有了中原的颜色,就
 像新加坡这个国家一样,它大部分是中国人,讲中国话,可是他们偏偏是新加坡,也难
 怪兰花一封了新加坡就变成胡姬。
   胡姬也没有什么不好,在中国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长安城里就有许多当炉卖酒
 的胡姬。你看古来的画册,胡姬都是高鼻美目,身材健美,热情洋溢的,比起古典的中
 国美人,确有另一番风情。
   记得李白有一首《少年行》的诗歌:“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落花踏
 尽游何处,笑人胡姬酒肆中。”可见胡姬的迷人之处,五陵少年在踏尽落花,无地可游
 的时候,想起的正是胡姬的酒店。再说,如果李白是汉胡混血儿的传说属实,我们唐朝
 的伟大诗人的母亲正是一位胡姬。
   更早的魏晋南北朝,“竹林七贤”之一的阮咸,他曾经在母丧期间,身穿孝服,骑
 着驴于去追求私恋已久的胡姬,引起时人的骇异。现在想起来,更是可以推知当时胡人
 少女的美。胡人少女本来是骑着彪马,在草原上飞驰的,当她们一迸人中土,镀了金,
 马上的英气未失,还做着中原少女的装扮,无怪要引起多情浪漫文人的追逐了。
   唐朝诗人李颀,在《古意》一诗里有这样两句:“辽东小妇年十五,惯弹琵琶解歌
 舞”,又能知道美丽的胡人少女不仅是有英姿和美色,还能歌善舞,颇有才艺。在王昭
 君的“一曲琵琶恨正长”之后,胡人少女来到中华上国,却是尽去柔靡之色,另有一种
 活泼的面貌。
   熟知中国艺术和文学发展的人都知道,从魏晋南北朝到唐朝,是胡人艺术和文学与
 汉人的艺术和文学相互激荡最为蓬勃的时代,因此也是中国艺术和文学发光,最辉煌灿
 烂的时代,这纂胡人血液注人中国不无关系,胡人的血液是什么呢?是豪放的草原本色,
 未经过刻意与细致的雕琢,这种本色一旦埋人杰出的文学艺术家的胸怀,很自然的能生
 出大的力量。
   胡人的本色又是如何刺激文学艺术家的怀抱呢?恐怕正是胡人美丽的少女,激发了
 文人的想像力吧!
   有一次,我坐在新加坡最古老的酒店“莱佛士酒店”喝咖啡,酒店的花园里种满了
 盛开的胡姬花,每个咖啡桌上又摆着一盆胡姬,凉风拂过胡姬花吹到人的脸上,真能令
 人在南国的夕阳中沉入远古的追思。我坐在胡姬花的围绕之中,想起的正是李白“笑人
 胡姬酒肆中”这一句。
   新加坡也如他们的国花“胡姬”一样,大部分是中国人的后裔,却流着印度人、马
 来人、英国人等不同的血液,才在荒芜的热带里创造了一种新的文化,引起世界的瞩目。
 他们的“胡姬”事实上是精神的象征,它和兰花一样美,但生命力却比兰花还要强悍,
 它还可以镀金,不失原貌。
   我的桌子上,现在正摆着那一朵已经折断的金色胡姬,断了花瓣的胡姬再也不美了,
 但是我却想起在南方一隅,许多中国人后裔创造一个新的国度,那里的胡姬即使是冬季,
 也是花色削鲜,因为那里是没有冬季的。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小千世界
 
 
 
   安迪台风来访时,我正在朋友的书斋闲谈,狂乱喧嚣的风雨声不时透窗而来,一盏
 细小的灯花烛火在风中微明微灭,但是屋外的风雨愈大,我愈感觉得朋友书房的幽静,
 并且微透出书的香气。
   我常想,在茫茫的大千世界里,每一个人都应该保有一个自己的小千世界,这小千
 世界是可以思考、神游、欢娱、忧伤,甚至忏悔的地方,应该完全不受到干扰,如此,
 做为独立的人才有意义。因为有了小千世界,当大千世界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之际,我
 们可以用清明的心灵来观照;当举世狂欢、众乐成城之时,我们能够超然的自省;当在
 外界受到挫折时,回到这个心灵的城堡,我们可以在里面得到安慰;心灵的伤口复原,
 然后做一次比以前更好的出发。
   这个“小千世界”最好的地方无疑是书房,因为大部分人的书房里都收藏了无数伟
 大的心灵,随时能来和我们会面,我们分享了那些光耀的创造,而我们的秘密还得以独
 享。我认为每个人居住过的地方都能表现他的性格,尤其是书房,因为书房是一个人最
 亲密的地点,也是一个人灵魂的写照。
   我每天大概总有数小时的时间在书房里,有时读书写作,大部分的时间是什么也不
 做,一个人静静的让想像力飞奔,有时想想一首背诵过的诗,有时回到童年家前的小河
 流,有时品味着一位朋友自远地带来给我的一瓶好酒,有时透过纱窗望着遥远的点点星
 光想自己的前生,几乎到了无所不想的地步,那种感应仿佛在梦中一样。
   有一次,我坐在书桌前,看到书房的字纸篓已经满了出来,有许多是我写坏了的稿
 纸,有的是我已经使用过的笔记,全被揉皱丢在字纸篓里,而到后来我已经完全忘记了
 内容,我要去倒字纸篓的时候灵机一动,把那些我已经舍弃的纸一张张拿起来,铺平放
 在桌上,然后我便看见了自己一段生活的重现,有的甚至还记载着我心里最深处的一些
 秘密,让自己看了都要脸红的一些想法。
   后来我体会到“敬惜字纸”的好处,丢掉了字纸篓,也改正了从前乱丢字纸的习惯。
 书房的字纸篓都藏有这么大的玄机,缘着书架而上的世界,可见有多么的海阔天空了。
   安迪台风来访那一夜,我在朋友家聊天到深夜才回到家里,没想到我的书房里竟进
 了水,那些还夹着残破树叶的污水足足有半尺高,我书架最下层的书在一夜之间全部泡
 汤,一看到抢救不及,心里紧紧的冒上来一阵纠结的刺痛,马上想到一位长辈:远在加
 州的许芥昱教授,他的居处淹水,妻儿全跑出了屋外,他为了抢救地下室的书籍资料,
 迟迟不出,直到儿子在大门口一再催促,他才从屋里走来,就在这时,他连人带房子及
 刚抢救的书籍资料一起被冲下山去,尸体发现在数十哩英里的郊野。
   许齐昱生前好友甚多,我在美国旅游的时候,听到郑愁予、邓清茂、白先勇、于崇
 信、金恒炜都谈过他死的情形,大家言下都不免有些怅然。一位名震国际的汉学家,诗
 书满腹,却为了抢救地下室的书籍资料而客死异域,也确要叫人长叹;但是我后来一想,
 假如许芥公逃出了屋外,眼见自己的数十年心血、自己最钟爱的书房被洪水冲走,那么
 他的心情又是何等的哀伤呢?这样想时也就稍微能够释然。
   我看到书房遭水淹的心情是十分哀伤的,因为在书架的最底层,是我少年时期阅读
 的一批书,它虽然随着岁月褪色了,大究分我也阅读得熟烂了,然而它们曾经伴随我度
 过年少的时光,有许多书一直到今天还深深的影响着我;不管我搬家到哪里,总是带着
 这批我少年时代的书,不忍丢弃,闲时翻阅也颇能使我追想到过去那一段意气风发的日
 于,对现在的我仍存在着激励自省的作用。
   这些被水淹的书中,最早的一本是一九五八年大众书局出版吕津惠翻译的《少年维
 特的烦恼》,是我的大姊花五元买的,一个个看下来,如今传在我的手中,我是在初中
 一年级读这本书的。
   随手拾起一些湿淋淋的书,有史怀哲的《非洲手记》、英格玛·柏格曼的《野草
 毒》、安德烈·纪德的《刚果记行》、阿德勒的《自卑与生活》、叔本华的《爱与生的
 苦恼》、田纳西·威廉的《青春之鸟》、赫胥黎的《瞬息的烛火》、沙林杰的《麦田守
 望者》、梅立克和普希金的小说,以及艾斯本的遗稿,总共竟有五百余册的损失。
   对一个爱书的人,书的受损就像农人的田地被水淹没一样,那种心情不仅是物质的
 损失,而是岁月与心情的伤痕。我蹲在书房里看劫后的书,突然想起年少时展读这些书
 册的情景,书原来也是有情的,我们可以随时在书店里购回同样内容的新书,但书的心
 情是永远也买不回来了。
   “小千世界”是每个人“小小的大千”,种种的纪录好像在心里烙下了血的刺青,
 是风雨也不能磨灭的;但是在风雨里把钟爱的书籍抛弃,我竟也有了黛玉葬花的心情,
 一朵花和一本书一样,它们有自己的心,只是做为俗人的我们,有时候不能体会罢了。
                       ——一九八二年八月十一日
  
      
     
 
 
 
 
 
 
      
 黄昏的撒玲娜
 
 
 
   在加里福尼亚州的路上,我路过一个小城,马上被那城美丽的外貌迷惑住了。
   城的建筑全是两层的小楼,楼是灰色的,依山傍水显得格外幽静,行走在街上的人
 们也不像美国一般城市一样匆忙,他们慢慢的踱着步,让人几疑走进了十九世纪的欧洲。
 有一些服装店百货行也使我想起或者鹿港或者淡水那些故乡的地方,尤其是商店走廊的
 砖头走道,干净、清爽,让走着的人不知不觉慢下步来,看着两旁的风景。
   我不知道那城的名字,只知道那城像许多优雅的小城,让你一眼就喜欢的那种。终
 于在一家卖着蜡烛的小店问了店员那座城的名字,她微笑的说:“叫撒玲娜
 (Salinas)!”
   “撒玲娜!多美的名字,好像在哪一本书里读过这个名字?”我说。
   “呀!是斯但贝克的书。”她笑得更开心:“斯坦贝克是我们撒玲娜最有名的小说
 家,他也是美国第六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
   那位年轻充满善意的美国少女的话仿佛划了一根火柴,点着了我心里的灯火,我像
 她那样年轻时(也许只有十九岁)曾经那么狂热的喜爱过斯坦贝克,可是我竟然忘记了
 他的家乡,忘记了他的小说全是以他的家乡为背景,直到在这陌生的异地才被点醒;我
 年少时读斯坦贝克,在孤灯下的景况全涌了上来——哎,我竟然毫无准备的就闯到斯坦
 贝克的故乡来了。
   大概是看我突然陷进沉默的思绪里,少女着急他说:“你听过斯坦贝克吗?”
   “当然,我像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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