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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医调治,并把女儿姜桂芝嫁给罗艺结成夫妻。婚后罗艺拜老婆为师,学会了72路姜家花枪,此后不顾妻子有孕在身,一心进京求取官职。一别就是四十年,音讯全无。典型的凉薄之人。
而最后罗艺的下场有些凄凉:“再说燕山罗艺,自罗成去后,放心不下。忽报罗成里应外合,破了铜旗阵,降了金墉,罗公闻信,气得半死。正要兴兵去拿罗成,忽报明州夏明王窦建德,差刘黑闼为元帅,苏定方为先锋,领兵来犯燕山。罗公正在大怒,又闻此报,火上添油,即忙点兵出城。罗公一马上前,不问来由,举枪便刺。苏定方举戟相迎,不及三合,定方败走。罗公赶来,定方拈弓搭箭,回身射去,正中罗公左目,大叫一声,回马便走入城,定方领兵围住。罗公败回帅府,眼中取出毒箭,疼痛不止,死于后堂。”
这个罗艺,说句实话,不怎地,不过好歹还有些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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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历史上真实的罗艺,就差劲太多了。
《旧唐书》和《新唐书》记载都差不多,应该没有疑义。如下(还是凑字数,可以跳过不看):“罗艺,字子延,本襄阳人也,寓居京兆之云阳。父荣,隋监门将军。艺性桀黠,刚愎不仁,勇于攻战,善射,能弄槊。大业时,屡以军功官至虎贲郎将,炀帝令受右武卫大将军李景节度,督军于北平。”
“艺少习戎旅,分部严肃,然任气纵暴……。后遇天下大乱,涿郡物殷阜……诸贼竞来侵掠,诸将皆不能拒,唯艺独出战,前后破贼不可胜计,威势日重。……将图为乱,乃宣言于众曰:‘吾辈讨贼,甚有功效,城中仓库山积,制在留守之官,而无心济贫,此岂存恤之意也!’以此言激怒其众,众人皆怨。既而旋师,……于是发库物以赐战士,开仓以赈穷乏,境内咸悦。杀渤海太守唐祎等……威振边朔,柳城、怀远并归附之。……自称幽州总管。”
“……艺谓官属曰:‘……今唐公起兵,皆符人望,入据关右,事无不成。吾率众归之,意已决矣,有沮众异议者必戮之。’ ……武德三年,奉表归国,诏封燕王,赐姓李氏。”
“……时突厥屡为寇患,以艺素有威名,为北夷所惮,令以本官领天节军将镇泾州。”
“太宗即位,拜开府仪同三司,而艺惧不自安,遂于泾州诈言阅武,因追兵,矫称奉密诏勒兵入朝,率众军至于幽州。……太宗命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右武候大将军尉迟敬德率众讨艺。……艺大溃,弃妻子,与数百骑奔于突厥。至宁州界,过乌氏驿,从者渐散,其左右斩艺,传首京师,枭之于市。复其本姓罗氏。”不过是一个刚愎不仁、反复无常、抛弃妻子,最后兵败被杀的割据军阀,充其量是一个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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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唐传奇》中,配角罗艺并没有太多的分镜头,性格也不是很明星,甚至还没有摆脱自私自利的军阀帽子。
请看(咳咳,依然是为了凑字数,可以跳过不看):“罗艺担任南陈大将时,不听调令,擅自带兵打下幽燕一带,本欲以之和南陈皇帝谈条件。不料打下幽燕后,隋帝已经灭了南陈。杨林带军和罗艺对峙,双方交战数月,死伤无数,最后隋帝封罗艺为北平王,允其王位世袭,听调不听宣,镇守北疆,罗艺才降了大隋。”
“李(罗)艺失去了大儿子,又失去了夫人,觉得今生不过如此,为何不轰轰烈烈做一番造反的大事业。李艺于贞观元年起兵,唐太宗李世民派尉迟敬德和秦琼带兵剿灭叛军。李艺兵败,李纯夫妻在乱军中被杀。秦琼一路追杀李艺的逃兵,赶到宁州驿站。”
“秦琼道:‘自古忠孝难两全。当年姑父为了一己之私,攻下幽州,置南陈于危难之中,我父亲、祖父为国殉难。您在北平解救了侄儿,拔侄儿于死囚当中,从此安身立命。罗家与秦家恩怨两清。今日,我以大唐将军的身份对大唐的叛将,你我决一死战,生死各安天命!’”
最后的结局,还是没有摆脱背叛、失败的宿命,而且没能激起猫儿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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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样一个人物,在胭脂鱼的笔下,在《燕云乱》中,被赋予了全新的诠释,获得了重生!
恕猫儿直言,就偶个人感觉,《燕云乱》中罗艺的塑造远远比《唐传奇》中的罗成更成功、出彩!
这完全要归功于胭脂鱼的妙笔生花,把一个残暴的枭雄,涂抹成为一位散发着“斯巴达克斯”光芒的英雄战士!
从《燕云乱》的开篇,罗艺的出场就令人震撼,而胭脂鱼也将第一人称的写法发挥到了极致:“还等不及我窒息,马蹄声已经卷来,接着是弯刀砍下人头的声音,我能清晰的分辨出身上的人群鲜血从头颈上喷射出的‘滋滋’声。惨叫声只不过一半就截断了,我趴在死人堆里,侥幸逃过了掠杀。我眯着眼睛,从尸体的缝隙中看出去,在阳光下,人头翻滚,和着鲜血和尘土,真有一种壮观的残酷和美丽。那一瞬间,我不恨他们。相反,我期望有一天,我长大后,腰间也挎着这样的弯刀,万众匍匐于我的马蹄下。那一年,我才八岁。”
这时候的罗艺,是一个标标准准的小狼崽子,不时发出碜人的嚎叫。
“我一言不发,从灶台旁边拔出那把刀,冲到爹爹的身边,疯狂挥舞着,大声喝道:‘谁他娘的敢来烧了我爹!老子杀了他全家!’我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谁说十二岁不能杀人?”
或许,有一首诗,可以作为此时罗艺的写照。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很快,这个来自于幽燕的少年,便埋葬了父亲,也埋葬了自己朦胧的初恋:“姜宛宛伏在我的胸前,渐渐止住了哭泣。我……脑子里一片热烘烘的迷糊,隐隐有声音在一次次提醒我:她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
“‘小艺,’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妩媚,越来越低:‘别忘了我,别忘了这个晚上。’我鼻子里‘恩’了一声,翻身把她压在身下,我疯狂的亲吻着她的脸颊,她的发稍,她的长长细细的后颈,她的软玉般的胸……我想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她的,可是她,终究要成为别人的新娘。”
终于,这匹北方的狼,漫无目的的走上了南下的路途,面对的,将是围栏中的绵羊还有虎视眈眈的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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彻底让罗艺暴露出恶狼本来面目的,是一个叫做慕容的男人和一个小碟的女人!
“但是每当他强暴小蝶时,小蝶的尖叫声还是让我震颤。我这时就会从幻觉中醒来,听见那只禽兽的淫笑:‘叫啊,小娘们,大爷就喜欢听你叫。’我只觉气血翻滚,双手死死掐进泥土,我越来越恨,我的十指都塞满了泥土,塞得指甲都在发疼。如果手边有一把刀,我一定会砍下他的脑袋。我的脑海里不断的闪现一刀砍下他脑袋的情形,那刀,就这样反复舞动着,反复砍下那禽兽的脑袋。一刀,一刀,一刀,一刀……一刀!一刀!一刀!一刀!”
“我猛地狂笑起来,笑得胸口的伤和手指上的伤一起作痛:‘他娘的!老子终于杀了你这禽兽!’我抹了抹脸上的血迹,蹲到慕容坚尸体旁,狞笑道:“老子也尝尝这禽兽的肉,看看滋味如何。我一刀从他胳膊上划下一块肉,放到鼻子前,忽觉一阵恶心。我扔掉尸体,仓皇的笑起来:‘老爹,老爹,我还是你的儿子,这辈子也做不了一个禽兽。’”
夺命密林之中,人沦为了野兽,罗艺也从一个小狼崽子,开始了成长和发育。他的骨骼如同岩石坚硬,他的意志如同生铁般寒冷,在疯狂的杀戮中,闪动的是他狂傲不羁野性的眼睛。虽然他不甘心于做一个野兽,但他永远也摆脱不了内心嗜血的灵魂,他的禀性就是一只孤独、愤怒的野狼,面目狰狞!
(待续)
读《燕云乱》前四卷有感(二)
作者:猫儿怕吹
其实,罗艺最初的愿望很简单,不过是跨马横刀,可以肆意品尝温热的鲜血。
即便是面对小蝶,罗艺的希望也只不过是能给予她幸福:“我狂奔回来,她还在前面蹒跚而行。我冲到她面前,她的眼睛如死灰,看见我,才透出点亮光,又赶紧把这亮光隐藏起来。我说得很流畅:‘小蝶,跟我走吧。我保护你!我养你!’她的眼泪流了一脸,可是她终于重新牵着我的手。我们手牵手,一起走向淮水。
如果她愿意,我想,等我从军挣钱后,我可以给她一辈子的幸福。”
然而,一个男人,一个豪气干云的奇男子,周罗喉出场了。
且看:“我仰头,脑袋上金星乱冒,好容易平住呼吸,才发现离我不远处,一个青年躺在一把十分舒服的大椅子上。他看起来约莫二十七八岁,一张娃娃面孔,两撇小胡子,左眼蒙着金色的眼罩,只着了条短裤,身上肌肉却是紧绷绷的,小腹的线条十分优美。”
周罗喉,这个被胭脂鱼描写为陈国军魂式的人物,风流似楚留香,潇洒如陆小凤,宛如一个跃跃欲试的猎豹,轻易就嗅出罗艺身上的狼性和血腥!
罗艺从军了。
周罗喉更是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罗艺的身上:“周罗喉道:‘我一直想从东边北上,趁乱占领……幽燕之地,……则南北连成一线,足与西边的隋国分庭抗理。
……
罗艺。我相信这必定是天意,让一个幽州的土生子来到陈国。我希望,你能够代替我完成这个宏大的愿望,率军北上,占据幽州。’”
透过周罗喉为他打开的这一扇窗户,罗艺隐约看到了自己的路。
然而他并不知道,这是一条布满铁血荆棘的路,在这条路上,他将背负着命运的枷锁,成为隋唐乱世、争霸天下的异端!
南疆,成为罗艺第一个杀戮的舞台,暴戾的杀气,化作狂热的火焰:“弯刀在手,我杀性顿起,……这一夜,我连闯了七个土司府。我的弯刀砍下了六个头颅。”
从胭脂鱼的笔端,依稀可以猜想此时的罗艺,满脸血污,犹如鬼魅,声音嘶哑,胸膛急骤地起伏,眼睛闪闪发光,燃烧着对胜利的渴望,迸发出愤怒和挣扎……
走上这条不归路,牺牲在所难免,小蝶,就是第一个献礼:“我抓住手中的黄土,灰尘从指缝间落下:小蝶,我要娶你,反而害死了你!可是小蝶,你知道吗,其实不管你曾经遭受什么,我都愿意和你一起承担。‘小蝶啊——’我哭得撕心裂肺,是不是,我才是害死你那个人?你何必为了他娘的狗屁名誉,把自己的性命在刀药上煎熬?
天渐渐暗下来。一颗颗星辰慢慢挂满了黑夜的天空,我想起小蝶的话:那些大人物都是天上的星辰下凡。那么小蝶,你呢?你呢?你只是风中的小草么?我们都是风中的小草,今天我掩埋你,他日,谁来掩埋我这根浮草?”
男儿本自重横行, 天子非常赐颜色。
战士军前半生死, 美人难消君厚恩。
(待续)
读《燕云乱》前四卷有感(三)
作者:猫儿怕吹
嗯,也来说说女人,说说罗艺的爱情。(这是最吸引眼球的话题)
第四卷结束时,在罗艺的生命里,已经先后出现了四个女人:姜宛宛、小蝶、小舞和蕊珠。(与张无忌数量相当,略逊于韦小宝。)
对于这四个女人,罗艺究竟是怎样的情感,究竟谁,才是罗艺最深爱的女人,很值得我们充当一次狗仔队……
首先出场的女人是姜宛宛。
本书的第一句便是:“‘小艺!小艺!’稻草垛外面响起姜宛宛清脆的声音。”
随着这一声呼唤,一个“脸蛋圆圆的,象水润的苹果”的健美少女走上了第一幕。
这个情窦早开的少女,“并不是个有耐心的女孩子,偏偏对我很有耐心,”甚至把祖传的枪法私相授受给罗艺——只为了一个吻。
这是萌动的春情,更是懵懂的爱情:“宛宛伏在我的胸前,渐渐止住了哭泣。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忽地紧张得要命。她的头发刚洗过,还留着皂角的香味,她的身子柔软得象小羊羔的绒毛。我的身体越来越硬,脑子里一片热烘烘的迷糊,隐隐有声音在一次次提醒我:她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她要……嫁人了……
‘小艺,’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妩媚,越来越低:‘别忘了我,别忘了这个晚上。’我鼻子里‘恩’了一声,翻身把她压在身下,我疯狂的亲吻�